租賃汽車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汽車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租賃汽車合同1
承租方:_____
出租方:_____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車型:_____車況:_____(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以_____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
承租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
承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
擔保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_噸位:___牌號:___顏色:___發動機號:___車架號:___行駛證號:___納稅證號: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_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___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_____________%。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____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章):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后,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并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后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普通客戶收費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50元/天40元/天
300-600公里100元/天8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20________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2008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20__________
(2)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經辦人:____
擔保方: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租賃汽車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并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后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鑒、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須加注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系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后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并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志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表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車輛。
第三條 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第四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后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第五條 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復,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系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第六條 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續租,并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志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復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后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
關損失,并按此支付。
第七條 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后一次付清;車型 押金 元整;租車費 元/天;租用天數 ;起租時間 年 月 日至終止時間 年 月 日;共計: 元整(用車時間24小時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后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后,余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第八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第九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并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后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3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____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委托經辦人:________委托經辦人: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汽車事項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基本內容
1.1甲方將汽車 臺出租給乙方使用,該車品牌及型號為 ,牌號為 ,出租時行車里程為 公里,車況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1.2駕駛員由甲方本人擔任或由其雇傭,費用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保證車輛及駕駛員證照合法齊全。車輛行駛證號為 ,擬任駕駛員駕照證號為 。
1.4租賃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各自責任
2.1甲方責任
2.1.1 甲方駕駛員必須聽從乙方指揮,按乙方要求出車。
2.1.2 甲方須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保證乙方乘坐人員安全。發生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1.3車輛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2.1.4甲方負責投保車輛保險及年檢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1.5租用期間車輛修理費及違章罰款等由甲方支付。
2.1.6由于車輛或司機原因影響乙方使用,應按 元/天減少租賃費用,連續3天不能使用或者一個月內累計超過3天不能使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范本《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2.2乙方責任
2.1.1租用期間正常用車發生過路(橋)費由乙方承擔,但需憑票報銷。
2.1.2及時支付租賃費。
2.1.3提供飲食方便,費用按乙方職工同等收取。
第三條 結算方式
3.1 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 年(或填寫天、月)(大寫)。
3.2 結算支付時間為(根據商談情況填寫每月30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預付當月租賃費等)。
第四條 其它
4.1租用期間油料費由 承擔。(如果由乙方承擔,則應添加“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油,費用由乙方結算”或者“加油費需有乙方工作人員確認”等字樣)
4.2每月行駛里程最高限制為 公里。(根據商談情況決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油料費由甲方承擔,則應限制最高里程,如果油料費由乙方承擔,則可不限制最高里程。)
4.3每天出車時間為 。(根據商談情況決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商談時約定了每天最多出車時間,或者約定了晚上不出車,則應填寫相應內容。)
第五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租賃期滿且租賃費支付完畢時終止。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 (只需填寫(一)或者(二))解決:
(一)向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貴陽仲裁委員會”寫為“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汽車合同5
經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輛型號:
車牌號碼:
租車用途:
租車費用: 元/天,(大寫: )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手續不全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料真實有效,如有違反,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甲方配備的駕駛員應持有有效駕照,駕駛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燃油、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不得要求駕駛員在不利于安全行駛的環境下強行出車;
8、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9、因甲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冒險駕駛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汽車合同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______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汽車租賃合同3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____________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______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____________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____________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并獨立于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還車: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7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周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并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8
承租單位(甲方):
合同編號:
出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為:55號,機械設備進場時間為:xx年x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墻,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墻拉桿預埋件,并焊接扶墻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墻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并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項目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XX年10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調試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為: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后報驗及費用、扶墻費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設備,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和保養。
三、機械設備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設備。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并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機械設備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設備(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設備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設備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八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后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并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九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為準。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為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二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信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汽車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對酒店地上、地下停車位有權進行出租,并收取租金,乙方需要承租車位,停放車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______單______元______號住戶,現租用甲方(地上/地下)1個停車位,此車位所登記的車輛為__________(品牌),車輛牌照號碼為。如酒店有重大接待需使用車位時,該車輛則不能停放在酒店內,需自行解決停車事宜。
第二條乙方簽訂本合同后向甲方申請辦理停車證,必須向甲方出示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證明(80%以上險)及甲方認為其它應出示的文件資料。
第三條乙方租用車位的租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車位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輛/______月。
第四條乙方須于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交付半______年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車位。
第六條甲方負責停車場的服務工作,保證停車位、停車場的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對停車場盔行管理,制定相關停車規定,乙方應遵照執行,以保證停車正常運行。
第七條停車場只向車輛提供車位的使用權,無需為停泊車輛承擔任何損壞,損毀及遺失責任。甲乙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乙方須鎖好車門、窗,不得將貴重物品存放在車內,如車內物品丟失、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進行處罰,以確保不妨礙其它業主正常停車。
第九條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車位租金,如逾期未交付,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車輛進入停車場
2、追收所欠租金,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滯納金
3、逾期五日仍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另行出租該車位,并無需通知乙方。
第十條《停車場管理規定》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所有在停車場盔出或存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的秩序。
2、入場車輛應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本停車場有權禁止車容不整車輛入內停放。
3、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有序停放在車位上,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并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
4、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車主停好車輛請勿在他人車輛旁逗留。
5、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6、嚴謹攜帶xx、xx、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不得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維護、加放燃料等行為,否則,車主將賠償其所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7、使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由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筑物、設備、設施的損壞或損失負責并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壞、損失的物件的賠償費、維修費、安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8、停車場使用人員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告知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煙等,違反者將按規定處以罰款。
9、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10、停車卡如有遺失,須立即向監控中心報失并支付停車卡的工本費。不得轉借、涂改、偽造。否則,將收回停車卡,如事件行為有違法性質,將送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蓋、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
電話
住址/地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經辦人
電話
住址/地址
保證人
電話
住址/地址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變更記錄
特別約定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保證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二oo三年十二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
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
聯系人:
手機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手機號碼: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租賃汽車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需遵守以下協議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個人汽車租賃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三、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六、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13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汽車合同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______,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__。大寫:______.(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__:共計人民幣__,出租方于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__,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__,超出2小時收25__,超出3小時收40__,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后,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__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出租方認可后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修復后方可行駛,否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并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動,否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系,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后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15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車倆大架號: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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