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經偵大隊第一季度工作匯報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匯報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匯報就是把某個階段做的工作,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分析、研究后報告給上級領導,大家知道正式的匯報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經偵大隊第一季度工作匯報,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在過去的半年里,經偵工作在xx局黨委和上級業(yè)務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廳總隊《20xx年經偵工作要點》,加強經濟犯罪偵查工作,充分發(fā)揮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職能作用,有效打擊和遏制各種經濟犯罪,現將半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半年來全盟經偵工作的案件查破情況
1至6月份,全盟共受理各類經濟犯罪案件8起,立8起,破6起,結案1起。其中:合同詐騙案3起、偷稅案1起、保險詐騙案1起、貸款詐騙3起;涉案金額123.58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20.3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協外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追贓數3萬元;在追逃中追贓數13.4萬元。
二、進一步抓好全盟經偵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
根據《公安局經偵部門規(guī)范化建設實施方案》結合經偵工作實際,支隊領導主動同各旗縣市局黨委進行溝通,先后多次深入各旗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指導實施,取得基層領導對經偵規(guī)范化建設的支持。要求每周上報規(guī)范化建設的進展。徐志誠支隊長利用我盟計算機培訓班的時機了解對規(guī)范化建設的情況,并對經偵民警進行具體指導。張麗媛副支隊長、達日漢副支隊長赴基層檢查指導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為規(guī)范的工作機制,主動與法制部門聯系,從基礎“臺賬”開始,支隊同時出臺了《集體議案議會會議記錄》、《受理經濟犯罪舉報登記表》、《經濟犯罪舉報回告單》、《經濟犯罪案件材料轉送單》、《經濟犯罪舉報線索交辦通知》、《經濟犯罪案件登記簿》、《接受經濟犯罪案件登記簿》等制度。使經偵民警在工作中有章可循,規(guī)范管理收到良好效果。并確定太旗、錫市經偵大隊為經偵規(guī)范化建設試點,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全盟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
三、嚴厲打擊在抗擊“非典”中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
全盟各地經偵部門在抗擊“非典”斗爭中,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維護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出發(fā),把在防治非典中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作為當前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以把嚴厲打擊在防治“非典”中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工作的實際戰(zhàn)果作為支持我盟防治“非典”的標準。按照防治“非典”疫情指揮部統(tǒng)一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工作重點,同時各地經偵部門組織警力深入到防治“非典”第一線,結合當前正開展的經濟犯罪立案監(jiān)督專項行動,從公安經偵部門的職能職責出發(fā),對制售假冒偽劣“非典”藥品、醫(yī)療器械、防護用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和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欺詐、非法經營等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主動配合衛(wèi)生、藥監(jiān)、工商、質監(jiān)、民政等部門做了整治工作,落實了各項工作的措施,促進社會穩(wěn)定,確保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通過社會媒體發(fā)動社會力量,監(jiān)督、檢舉、揭發(fā)制售假冒偽劣“非典”藥品、醫(yī)療器械、防護用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和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欺詐、非法經營等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的行為。經偵支隊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舉報,在抗“非典”期間我盟經偵部門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的行為采取了“零報告”制度,形成信息暢通,配合有力的協作機制,有力地遏制了在抗擊“非典”期間經濟犯罪的勢頭。
四、開展經濟犯罪立案監(jiān)督專項行動
接到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公安廳《關于開展經濟犯罪立案監(jiān)督專項行動加大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犯罪力度的通知》后,支隊向局領導匯報并作出部署,與檢察院加強溝通協作,制定出符合實際的方案,共同落實好文件精神的落實。
各地公安經偵大隊在接到《通知》后,認真學習貫徹《關于開展經濟犯罪立案監(jiān)督專項行動加大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犯罪力度的通知》精神的同時,還組織學習國務院關于《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和高檢院《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關于進一步積極參與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在嚴打整治斗爭和整頓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加強配合,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都能從全局的高度出發(fā),從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力度的實際需要出發(fā),充分認識到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并將此次專項行動列入各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盟公安局隨即下發(fā)了《關于公安機關承辦的重大案件及重大事項法律文書報盟人大工委備案的通知》,積極推行警務公開,方便單位、群眾報案和監(jiān)督。每半月召開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jiān)督、商檢、藥監(jiān)、衛(wèi)生防疫等行政執(zhí)法部門聯席會議,互通信息,扎實有效地做好了“特殊時期”的專項行動。
五、開展打擊整治違法行為
一是根據內政辦字〔20xx〕133號文件精神,各地公安機關和各地人民銀行與金融等單位在盟集中行動領導小組的組織指揮下,精心部署,制定了集中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由當地政府主管領導掛帥,公安、金融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的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公布了舉報電話,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fā)違法犯罪線索,舉報不法分子,支持、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二是在全盟各金融機構營業(yè)網點和繁華街道、商業(yè)網點等懸掛橫幅1000、張貼《通告》3000余張宣傳畫3000余張,《通告》在當地電視臺滾動連續(xù)播放3天,懸掛橫幅1000余條、標語300余份,宣傳了此次集中行動的重大意義;
三是各地公安、金融部門出動人員200人次,宣傳車30多臺次,散發(fā)《通告》2800余份,報紙等媒體刊發(fā)《通告》1條次、稿件1篇,公安機關、金融部門接到檢舉、揭發(fā)經濟犯罪線索1條,進一步擴大了輿論聲勢;全盟截止XX年3月底,逃廢債企業(yè)和個人3362家,逃廢債金額25326萬元。其中:本金15571.83萬元,利息9754.17萬元。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行及聯社上報的第一批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企業(yè)及個人名單進行甄別,篩選認定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企業(yè)及個人名單[134家],惡意逃廢銀行債務金額5221.37萬元。其中:本金2843.37萬元,利息2377.9萬元。
六、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意見
存在的問題:
一是經偵機構不健全,缺乏專業(yè)人才,整體素質偏低,警力不足,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經偵工作的需要;
二是基礎業(yè)務建設薄弱,經偵特情利用率不高,在發(fā)現控制犯罪措施上不到位;
三是與各有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聯系少,信息閉塞。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推進經偵信息化建設。從工作安排、人員選配、經費使用、辦公用房等方面建議領導予以傾斜和保障,力爭將經偵信息化建設納入當地重要項目,使經偵大隊配備微機,配備專門人員,開設經偵網頁,暢通經偵三級網絡;達到每名經偵民警都要參與信息的搜集、錄入、查詢和使用工作。
二是進一步明確工作部署,有步驟、有重點地強化集中行動。按照《集中行動方案》明確重點,強化打擊整治措施,組織好、安排好集中行動。
三是從實際出發(fā),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堅持因地制宜,解決好發(fā)展不平衡的問題。加強案件偵辦指導工作,努力破獲一批經濟犯罪大案,堅決遏制經濟犯罪的猖獗勢頭。
總之,各級公安經偵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打擊經濟犯罪專項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切實采取有利措施,加大打擊經濟犯罪的力度,努力取得新成績。
【經偵大隊第一季度工作匯報】相關文章:
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匯報材料08-04
IT工作匯報10-15
鄉(xiāng)鎮(zhèn)工作匯報08-03
銷售工作匯報08-03
工作匯報材料08-04
扶貧工作匯報08-05
工作匯報范文08-03
生產工作匯報08-05
員工工作匯報08-03
銀行 工作匯報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