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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時間:2024-09-05 22:24:52 歐敏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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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通用12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通用12篇)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管理的原則。

  5、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宣傳部、總工會、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氣象局、電力局、事發地鎮政府、消防大隊、應急辦、xx縣工業園、煤化工業園、中油xx分公司、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xx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各危化企業編制預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和匯總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單位工作進展的最新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負責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大型機械的儲備、協調和調用。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2)縣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和查處應急救援過程中瀆職、失職行為。

  (3)縣應急辦: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聯系協調,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方式,信息的傳遞及向上報送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協助事發地xx做好救援人員、車輛、設備到達現場。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專家顧問組成員為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微機錄入各種危險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處置方法;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6)宣傳部(外宣辦):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7)縣衛生局: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提供醫療保障;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8)縣住建局:負責城市燃氣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鑒定;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地下水、天然氣管網鋪設資料;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

  (9)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各種運輸工具,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10)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11)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社會救濟隊伍和落實救濟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縣人社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13)縣環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范圍,并向指揮部提供報告內容;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向群眾發布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對周邊環境進一步污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理。

  (14)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相關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濕度、雨量等氣象情報、預報。

  (16)縣電力局: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保護事故救援所需用電安全;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7)縣消防中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并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18)事發地鎮政府:負責搶險救援道路、水電暢通及搶險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可能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善后工作。

  (19)中石油xx分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0)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1)中石化xxxx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三、監測、預警

  1、監測

  縣安監局要統籌協調健全全縣危化企業數據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各危化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監測的主體,要進一步完善監測設施設備,提高監測能力。各鎮(辦)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各類危化企業的安全檢查。

  2、信息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安監局、縣xx上報事故情況,需上報市政府上級部門的經縣政府同意后上報。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電話

  縣政府值班室:

  縣安監局值班室:

  報警電話:

  4、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并根據分級情況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后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先期處置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事故現場人員和獲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員應當立即向“110”報告;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鎮(辦)和安監局。

  2、應急處置程序

  (1)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提出預警級別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顧問組成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的基本情況做出評價,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現場處置完后,由專家顧問組有關人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3、處置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迅聯系。

  (2)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調度,并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對有毒物質泄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4、請求上級支援

  當本縣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險化學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縣安監局應當立即向市安監局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在上級救援組織領導到場后,有現場總指揮負責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開展情況,并由上級救援組織統一指揮后續救援工作。

  5、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后,經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應急結束由指揮部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統一發布。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由事發地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鑒別,征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盡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社會救助

  由縣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并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4、事故調查與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等部門配合聯合開展事故調查,并在15日內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過和存在的問題,今后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通過移動和聯通網絡保持事故現場通訊暢通,指揮中心成員聯絡方式見附件。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須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縣安監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2)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應急狀態下治安次序的維持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警力培訓、布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質保障

  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社會動員保障

  縣團委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社會動員工作。

  七、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確保本預案能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安監局牽頭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鎮(辦)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區域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應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在本預案啟動后,應急反應快速、有序,具備應有的實戰能力。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5、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各鎮政府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蒲白礦務局礦山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8、華電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9、xx煤化工業園聯系電話:

  10、xx縣工業園聯系電話:

  11、各危化企業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人數不得少于本企業從業人員的25%。本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骨干實施搶救排險,其他危化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縣應急救援后備隊使用。

  九、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監局組織編制,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相關鎮(辦)和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報縣安監局備案。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后,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為有必要啟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啟動預案。

  4.3響應程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信息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信息。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系,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主要包括現場數據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布信息、氣象信息、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庫、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信息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信息發布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網絡及維護管理網絡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信聯系與信息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信息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信息管理辦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信息。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斗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沈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通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數據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托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事故(礦山開采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

  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

  職責: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以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匪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二)搶救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

  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同時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

  (三)醫療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

  發生事故后對傷勢較重的人員要做好與附近醫院的聯系,并保證急救藥品和設施的齊全與良好,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要逐一了解,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要有相應的搶救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送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附表:

  物質

  毒性癥狀

  急救措施

  氨氣

  吸入濃氨氣,呼吸感覺困難。

  飲用牛奶、蛋清(蛋白)或湯類,喝3%的醋酸或檸檬酸。一氧化碳跟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使它喪失機能,人感覺頭痛、昏迷、昏睡不醒而至死。CO達到0.1%時,1小時意識不清,4小時致死。

  把患者移到空氣新鮮有光線的地方,注射咖啡堿,喝淡茶,皮下注射食鹽水,吸氧氣或人工呼吸。

  乙醚吸入蒸汽后會麻醉。

  一般是吸氧,進行人工呼吸。汞及其化合物汞蒸汽侵害呼吸器官,喉痛,嗓啞聲音不清。汞中毒可服用鐵粉2份加硫1份的混合劑。白磷觸及皮膚時造成燒傷、損害骨骼、蒸汽刺激喉鼻粘膜并有腐蝕性,進入消化系統會發生激烈作用,直到死亡。附著于身上時,用2%的硫酸銅或酸銀溶液沖洗,飲入時,用0.3%的高錳酸鉀洗胃,飲用1%的硫酸銅溶液200g。

  銅化合物

  傷害消化系統,能引起嘔吐,飲用3.0g的硫酸銅則有危險。

  用鹽水或用牛奶洗胃,要多喝食鹽水,蛋清。鋇鹽鉛鹽嘔吐,下痢、眩迷,損害腎臟和視力減退。口腔、咽喉和胃部感覺干燥,發熱,直至嘔吐,并能引起其他神經上的癥狀。使患者胃里的東西吐出后,用5%的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生成BaSO4,PbSO4的沉淀。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應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對皮膚上的濃硫酸應先用干布揩拭),具體急救措施見“化學灼傷和急救措施”。

  灼燒物質

  急救措施

  各種酸(濃硫酸、硝酸)

  立即用水沖洗,接著用3——5%碳酸氫鈉溶液中和,最后用水清洗,必要時涂上甘油,如果出現水泡,應涂上龍膽紫。

  當皮膚粘上濃硫酸時,切忌用水沖洗一面硫酸水合時放熱而加重傷勢,正確方法是先用干棉布吸去濃硫酸,再用流水沖洗,后處理方法同上。

  各種堿

  先用大量水沖洗,然后涂上2%的硼酸,或2%的醋酸。磷立即用水沖洗,再用35%的碳酸氫鈉溶液浸泡以中和生成磷堿,然后用2%的硫酸銅溶液沖洗使磷酸轉化為難溶的磷酸銅。再用水沖洗殘留的硫酸銅溶液,最后按灼燒傷處理。切不可使傷口暴露在空氣中或用油脂涂敷。

  三、其他事故

  1.實驗室如果不慎發生火災,立即移開可燃物,切斷電源,停止通風。對小面積火災,應立即用濕布、濕衣服或沙子等覆蓋燃燒物,隔絕空氣使火熄滅,對大面積的火災應立即報警,并針對燃燒物性質使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搶救,以減少損失。

  2.萬一發生觸電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把觸電者迅速轉移到附近適當地方,揭開衣扣,使其全身舒展。如果觸電者停止呼吸或心臟停止跳動,要毫不遲疑地進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并迅速送醫院搶救。

  3.危險化學品及劇毒物質等一旦發生丟失情況,崗位人員應及時向應急處理指揮組匯報(電話:xx),如果事態嚴重,應與公安取得聯系,現場人員積極搞好警戒,保護現場。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4

  為規范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聯動單位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江西公路開發總公司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梨溫高速和景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交警、路政、消防、安監、醫療等部門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的進行。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1、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2、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泄漏、爆炸、流散等情況的。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總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總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行辦(安全辦)、黨辦、開發經營部、財務審計部、總工辦、工程養護部、人事勞資部、監察室、機務管理部、工會等相關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實施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二)事故的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單位應急響應為主,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交警、路政、安監等單位的協調與聯系,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路段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按照當地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要求和部門職責分工,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建立相關部門之間的有效協調機制。

  2、及時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應急救援、處置的進展情況。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意見。

  3、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現場保護、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及時做好人員、物資的疏散和現場的管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危險物品及時進行妥善處置。

  4、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組織應急隊伍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處置演練、培訓工作,提高整體處置能力和綜合協調、防控能力。 6、做好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相關設備、工具、防護用具的準備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的緊急調用工作。

  (三)為保證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及時、有序的進行,在具體處置中可成立指揮協調組、現場保護和交通疏導組、事故調查組、信息聯絡組、危險品處置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工作小組,各小組具體職責是:

  1、指揮協調組:負責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指揮、組織和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報。

  2、交通疏導組:協助交警、消防等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警戒、交通疏導、管制和安全防范工作。

  3、事故調查組:協助交警和路政部門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工作,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危險品處置組:協助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6、后勤保障組:協助當地政府、醫療、交警等單位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四、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初期

  1、應急辦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交警、路政等相關部門的事故通報,詳細了解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對接到通報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2、應急辦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和性質后,立即通知應急隊伍趕到處置現場,并迅速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

  3、應急指揮。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消防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調集增援民警、施救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4、應急辦應做好先期處置時與各聯動單位的聯絡工作,及時通知醫療、急救、路政部門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現場處置

  1、先期到達的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協助交警等單位迅速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車,劃定警戒區,同時迅速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化品的種類及損失等情況),并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在確認中心現場無安全隱患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

  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公司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2、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迅速按預案要求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局勢。

  3、各聯動部門應急處置小組應按照分工,各司其職: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民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①根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或者有關負責部門的指令,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民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②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③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組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①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物品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②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③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④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它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⑤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民警予以協助。

  (3)事故調查組以民警為主,現場調查應注意:

  ①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民警應當立即按規定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在了解所載物品性質前,民警不得進入警戒區域,待險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現場。在此之前可先在警戒線外拍攝、攝錄現場情況。

  ②事故調查組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③對確定的交通事故肇事人,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時注意查找相關證人。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工作。同時,及時聯絡現場的新聞記者,指定新聞發言人發布事故的情況。

  (5)后勤保障組: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三)現場撤除及其它善后工作

  1、現場勘查完畢后,大隊應當組織清理現場,登記、保存當事人遺留物品和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恢復交通。

  2、及時確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及其姓名、住址、家屬聯系方式及傷者所住醫院、傷情和安置情況,視情通知當事人家屬及單位。

  3、詢問當事人,查找證人,進行檢驗鑒定,展開事故調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4、綜合事故救援、調查等情況,按照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省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政府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五、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項

  1、各單位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協調,依托當地政府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并保證每年要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一次演習。

  2、各單位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到重特大事故報案或者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處置工作;所有應急搶險人員穿著反光背心,攜帶必要的反光筒、路障、警戒帶、防護服等現場防護設施,夜間要攜帶必要的照明設備。

  3、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4、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磨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5、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6、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國家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

  為了確保公司使用、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迅速地開展搶救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國家、企業、員工及相關方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安全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組織

  1、公司組成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

  成員:

  2、指揮小組成員職責:

  ①(項目經理)任務是了解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搶救設施等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

  ②任務是根據指揮指令,及時與政府有關部門、消防、醫療機構、環境保護部門聯系、溝通和匯報;

  ③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并與轄區內公安部門聯系;

  ④ 任務是處理好善后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① 當事故一旦發生以后,事故發現人應大聲呼救,火速報告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② 項目經理在獲得求救信息并確認事故后,應立即報警(119、120、110 ) ,并立即向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上級匯報事故初步原因、范圍及后果,組織項目事故應急小組進行搶救,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相關人員;

  ③ 指揮組接到事故發生消息后,立即通知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事故發展情況,開展搶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并通知危險化學品管理機構對危害進行檢測,測定危害程度;

  ④ 當政府事故處理部門趕到現場后,現場指揮組簡要匯報事故情況,一切人員聽從政府事故處理部門指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直至搶救結束,針對事故危害性,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⑤ 撲救結束后,要保護好現場,按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填寫事故報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并作出相應處理決定和防范措施,吸取教訓。

  二、通訊聯系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技術負責人:

  施工員: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6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鎮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劃分為以下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是指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在鎮安委會的領導下設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一)成員單位職責

  1、鎮安辦:負責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小站派出所: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鎮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4、衛生院: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的定點醫院,培訓專業醫護人員;安排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安監站:及時上報區環保局測定事故對環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對可能受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對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鑒定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黨政辦:負責制定搶險救災運輸預案,確定搶險運輸單位,監督搶險單位做好人員和車輛準備,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

  7、綜治辦: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8、宣傳辦:負責應急事故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9、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工傷保險、傷殘鑒定工作。

  10、社會事務與計劃生育:負責受災群眾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現場事故救援指揮部各救援專業組織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救援;負責向各組傳達指揮指令,協調和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2、施救處置組:由消防隊牽頭負責。負責控制危險源,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滅火、堵漏、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的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消防隊、企業消防搶險隊伍、事故應急救援備選單位組成。

  3、傷員搶救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負責搶救傷員并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確保傷員能在事發現場或醫療機構中得到及時醫治。

  4、安全疏散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對現場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

  6、物資供應組:由黨政辦和社會事務牽頭負責。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7、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各項后勤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信息監控與報告

  1.信息監測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掌握全縣危險化學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險源等基本情況,建立全鎮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包括所屬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特點,將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及時上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2.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小站鎮人民政府和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區政府和區安委會報告。

  (二)預警預防行動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監督管理工作。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及時向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監控信息,并及時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如需支援,請求上級機構協調。

  (三)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一般(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較大(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II)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機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特別重大(I)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一般(IV)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救援,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大(I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先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機構,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區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國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二)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全鎮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

  2、應急決策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

  3、預案啟動條件

  (1)啟動條件

  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I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關企業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2)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企業、單位按預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企業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政府鎮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應急聯動

  事發企、事業單位參加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和事發企、事業單位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發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保險理賠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查勘理賠,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事故調查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協調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參與部門之間暢通聯絡。

  (二)應急救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生、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黨政辦提供運輸保障。派出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5、物資保障

  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和重點企業負責常備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

  6、社會動員保障

  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7、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應急避險意識。

  2、培訓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指導對企業、部門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3、演習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各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

  七、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8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因爆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專業或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實驗室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并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等六個組和應急救援辦公室。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后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后,要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采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范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并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單位噴淋、泡沫等固定、半固定滅火設施;

  (2)選定水源,鋪設水帶,設置陣地,有序展開;

  (3)設置水幕或屏封水幕墻,稀釋、降解泄漏物濃度,或設置蒸汽幕;

  (4)采用霧狀射流形成水幕墻,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5)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6)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7)關閉前置閥門,切斷泄漏源;

  (8)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于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9)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

  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

  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給予氧氣;

  立即脫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癥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9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學校意外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危險品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縣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實驗老師、村小校長)。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1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管理、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董文章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李春山擔任。成員由科學實驗室及各功能室工作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開展工作。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并通知有關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等六個組,其職責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

  由科學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

  由校辦室組成、派出所負責。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校領導組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學校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學校領導組成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總務負責。

  (六)善后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后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相關人員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后,要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布置搶險救援任務。

  3、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采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范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并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滅火設施;

  (2)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3)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4)切斷泄漏源;

  (5)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于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6)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給予氧氣;立即脫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癥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后,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救援情況進行評估,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1.3.2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為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準)。

  1.4.3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后,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實施。

  2.2.5發布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布信息。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筑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后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并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并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核實后,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后,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布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并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啟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

  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信息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信息,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處理方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技術標準,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后,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1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評估事故影響范圍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群眾的安全防護范圍,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確定群眾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序和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并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數據。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數據,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并及時進行發布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準,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恤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恤。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并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信息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后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調度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后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數據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情況的數據資源,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信息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并做好后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愿者參加,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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