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應對在我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重大農機安全事故,并積極開展有效的搶救和處理工作,特制訂本預案。
一、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范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鎮轄區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性死亡1-2人或重傷2人以上10人以下,以及其他產生重大影響的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二、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置
指揮長由鎮長兼任,副指揮長由農口口長擔任,農機監理站和農業服務中心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開展重大農機安全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1、到達現場后,立即保護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者。
2、根據現場情況,請求有關部門搞好配合與支援,并協助工作。
3、排除險情,預防事故再次發生。
4、配合好上級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在一日內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并將事故原因、調查結果、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等進行公布。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2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3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4
1.應急指揮中心: 綜合管理部
2.應 急 電 話: xxxxxx
對外應急救援電話: xxx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指揮和應急措施的落實及對外聯絡、應急救援物質的準備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警戒,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1發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事故,現場人員首先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和建立警戒區,并由武裝保衛部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武裝保衛部派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救援處理人員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當泄漏溢出的化學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嚴禁火種和帶入任何易產生火花的通訊工具、金屬工具等。
2事故單位迅速組織,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人員安全撤離和疏散。如事故物質有毒時,需要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或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并由應急指揮中心派人進行現場監護。現場及污染區內人員應向上風方向轉移,由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負責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并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且不得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故現場,化學品可能造成的傷害為:中毒、窒息、凍傷、化學灼傷、燒傷等,職工醫院進行現場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要進行適當防護,燒灼傷人員送市第三醫院急救。現場急救要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并防止發生繼發性傷害。現場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照應,所用救援器材應具有防爆功能。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后,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為有必要啟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啟動預案。
4.3響應程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信息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信息。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系,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主要包括現場數據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布信息、氣象信息、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庫、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信息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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