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水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供水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目的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城市供水安全應急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供水安全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保護企業、市民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長效管理,落實責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區行政區域內突發性城市供水系統的應急處置活動。
1.5事故分類
供水事故按影響范圍大小和歷時長短分為3個等級:
(1)特別嚴重(Ⅰ級):指由于自然災害,造成城市管網嚴重毀壞,短期內不能修復,或者由于水源嚴重污染和枯竭,短期內不能建設新的水源工程,造成大范圍停水7天以上,影響人數3萬人以上的事故。
(2)嚴重(Ⅱ級):指由于供水管網局部損壞或者抽水機具發生故障,造成較大范圍停水3-7日,影響人數1-3萬人的事故。
(3)一般(Ⅲ級):指由于供水管網局部損壞或者抽水機具發生故障,造成小范圍停水3日以內,影響人數在1萬人以下的事故。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區政府成立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本區供水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水務局局長
成員:區水務局、區財政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交警支隊大隊等部門負責人。
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本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停止;
(2)指導和協調區供水系統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區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區供水系統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4)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務局副局長兼任。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職責:
(1)負責收集、分析、報告本區供水事故信息;
(2)向各成員單位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3)收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匯報工作進度;
(4)協調成員單位做好應急工作,配合供水企業做好管網、設施搶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故發展趨勢、災難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搶險救援對策和措施,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組織事故調查;
(6)負責事故信息報送和發布;
(7)辦理應急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的職責
區水務局
負責組織協調供水企業和各相關部門做好現場搶險修復的應急救援工作;
區財政局
負責安排區級供水事故應急資金預算,審查應急治理項目用款計劃,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對其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區安監局
負責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區衛生局
負責搶救傷員、醫療救護、災區防疫;
公安分局
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查處破壞供水設施的案件;
環保分局
負責對水污染、環境污染的監測及治理;
交警支隊大隊
負責事故地區交通管制。
2.4供水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區人民政府、區水務局制定的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地、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5專家組及主要職責
由城市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參加領導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在發生突發性供水事故時,用水單位和群眾可用電話向區有關部門報警。報告的內容包括:
(1)造成事故的單位及發生時間、地點;
(2)造成事故的原因、經過,影響范圍和人口,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應對事故采取的搶救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2預警預防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采取相應措施,做好供水事故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1)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及時做出反應。
(2)相關單位要加強職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供水部門做好影響范圍內供水調度和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區水務局會同供水管理單位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態勢,做好啟動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暫時停止企事業單位用水方案的準備工作。
(4)相關單位做好應急保障隊伍、應急設備物資等的準備工作。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照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把供水突發安全事故的預警分為三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黃色(Ⅲ級)、橙色(Ⅱ級)、紅色(Ⅰ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Ⅰ級、Ⅱ級、Ⅲ級分別由省、市、區按級別發布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水系統發生事故后,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供水單位立即進行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區水務局報告。
4.2分級響應程序
4.2.1Ⅰ級、Ⅱ級響應行動
本區發生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事故后,供水企業按照本單位應急處置方案在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迅速上報區水務局,區水務局立即報告區政府和市建委,請求啟動上級政府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本區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區水務局牽頭,組織成立本區供水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本區突發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2.2Ⅲ級響應行動
本區發生一般(Ⅲ級)事故后,供水企業按照本單位應急處置方案在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迅速上報區水務局。區水務局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分析研判,認為必要時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建議啟動本預案。區政府依據區水務局報告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啟動本預案時,由區水務局牽頭,成立區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3信息報告
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水企業報告事故情況。供水企業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派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處理,當事故等級為Ⅲ級或Ⅲ級以上超出自身處理能力時,供水企業應立即上報區水務局和上級單位,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
供水企業事故報告應依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報告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事故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4響應行動
4.4.1供水企業接報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搜集工作;
(4)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4.2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3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上報區人民政府、市建委和上級主管單位。
4.5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合理安排人員,保持通訊渠道暢通、信息溝通及時。
4.6指揮協調
4.6.1區水務局接到供水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4.6.2區水務局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參加應急處置的工作,并將情況上報區人民政府、市建委。
4.6.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7擴大應急
因突發安全事故情況嚴重,本區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時,本區應急指揮部和區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建委報告,請求緊急支援和啟動上級相關預案。
上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來到事故現場后,本區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本區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進行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助行動。
4.8新聞報道
區供水事故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區政府決定。區新聞辦對區供水事故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9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5、應急結束
5.1總結評價
5.1.1事故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交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5.2.1供水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應利用通信和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準確、及時、全面地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咨詢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
6.2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以消防等專業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絡。充分發揮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參與供水事故的應急工作。各類搶險救援隊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訂各類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領導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應急培訓與演習
區水務局結合本區供水供應的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相關局辦或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應急培訓、演練活動,不斷提高本區的應急響應能力。
供水企業對所有參與供水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骨干人員進行培訓。
6.4.2宣傳教育
公眾信息交流的對象應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主要內容是供水安全使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區水務局和供水企業負責進行。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水務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水應急預案 篇2
一、組織指揮
學校供水應急防范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學校供水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組 長:xx
副組長:xx、xx
成 員: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辦公室設在通慧樓三樓事務室(電話:236xxx0)。
二、 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學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領導小組盡快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的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
1、供水水質防范預案
(1)學校發生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做好登記,上報學校領導,并同時向市衛生監察支隊和教體局報告,報告的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班級、發病人數、主要癥狀。
(2)學校發生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啟動應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調動人員共同處置:
①校長統一安排、指揮調控;
②總務處事務室負責立即保護好現場和關閉進水總閘閥閥門,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飲用水;
③總務處服務部負責立即組織和提供全校師生員工可飲用的.水,并準備好器具盛裝飲用水,校醫負責對提供的飲用水進行余氯比對和消毒;
④安全處、校醫、班主任以及老師一起保護好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并及時送患者去醫院治療和進行嘔吐物、排泄物的檢測;
(3)供水和相關人員在接受調查后方可離開。
(4)學校派人做好家長和全校師生員工的安撫工作。
(5)學校配合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的調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必要的采樣工作。
(6)嚴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專業人員的建議做好預防飲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嚴格執行日常檢查制度;
②加強日常衛生工作;
③加強消毒和余氯比對工作;
④加強全校范圍內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暫停集體性活動。
(7)每日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報告師生員工病例的恢復情況,新發病情況,并做好記錄。
2、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供水搶修范圍:學校校園內所有供水管網
(1)保證有足夠用于供水管網的機械、設備、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供水管網搶修時限:20mm、25mm供水管網白天1小時內,夜晚2小時內;50mm白天2小時內,夜晚3小時內;500mm白天6小時內,夜晚10小時內。
供水應急預案 篇3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設備、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范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干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后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后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后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區: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區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泄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必須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調度中心(室)
(1)調度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調度和信息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后,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并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并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設備、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信息。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調度中心(室)的報告后,負責并組織機電維修,設備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運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凈水構筑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后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項目進行檢查鑒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污染災后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并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安全防范檢查,及時抓整改。
7.1.3 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發單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由安全鑒定檢測隊伍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源水、出廠水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處理預案
7.2.1 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調度室報警,現時迅速果斷地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并接應救援力量。
7.2.2 廠調度室接到報警后,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按“緊急回廠有關人員名冊”通知指揮人員、救援人員到崗(夜間或雙休日由廠值班人員暫時擔負指揮工作)立即啟動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并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7.2.3 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按各自職責,分頭現場指揮,并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7.2.4 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壓罩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開啟中和設施、隔離水簾,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泄漏或搶險的具體措施。如果支管泄漏,應立即關閉相應數氯瓶和針閥或鋼球閥,并開啟中和設施。
7.2.5 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備好交通運輸工具。保衛治安人員應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搶修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救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7.2.7 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出現大面積泄漏時,由現場救援人員迅速報119特警大隊,請求支援。
7.2.8 醫療人員與消防人員配合,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并對其他人員采用簡單的防護措施。
7.2.9 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3.1 維修110接到搶修電話后,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7.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調度室,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
7.3.3 由維修人員關閉距爆管點兩端近點閥門,并進行搶修。
7.3.4 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系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系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4.1 迅速報110
7.4.2 由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泵房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7.4.3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安全鑒定檢測隊伍對泵房設施或管道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鑒定,并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處置意見。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7.5.1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抽干泵房的積水。
7.5.2 由物資供應部門迅速調集閥門、電機到位。
7.5.3 由搶修人員更換電機、閥門。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系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系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1.1 處置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后,供水企業內部實行董事長負責制,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8.1.2 應急處理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當納入縣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縣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援、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件單位和供水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8.2.1 對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2.2 對在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 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具體由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 篇4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著力提高物業公司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XXX”小區飲用水衛生安全,為物業公司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平安和諧社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價值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事做起,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措施(及預防措施)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若斷水時間超過 2 天以上,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部門人員聯系檢測部門對水池、水塔、水箱等進行檢測,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管網恢復后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120 ,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供水應急預案 篇5
(一)目的
為確保我縣主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1、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3、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我縣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4、依靠科學
5、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我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市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雨雪冰凍等導致取水受阻,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戰爭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第二條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成立自來水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隊長:xxx副隊長:xxx
2、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xxxx
3、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分隊:(下設4個搶修小組)
(1)管網搶修應急分隊;隊長:xxx
(2)機械設備搶修、電器設備、液氯泄漏搶修應急分隊;隊長:xxx
(3)水質污染搶修應急分隊;隊長:xxx
(4)物資供應應急分隊;隊長:xxx
(二)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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