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應急預案1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突發公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1
為科學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爆炸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本預案是根據國家、省、市《非典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等規章制度制定的。在執行中必須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
3、結合整合衛生資源的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4、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5、醫院設立應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所有專項資金列入本年度財務預算。用于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設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訓、突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的儲備與完善等。
6、依據國家政策,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1、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組織與領導,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各類急救小組。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對全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有關部門
和小組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疫情突發后所有應急處理工作。
(2)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臨時指揮部和工作組,各個工作組根據職能確定人數,并結合實際進行增減。
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臨時指揮部負責領導全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急診和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的落實。
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醫療急救隊。
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護理急救隊。
④食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⑤化學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⑥傳染病暴發流行醫療急救隊。
⑦重大創傷事故醫療急救隊。
⑧物品供應小組負責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防護物品和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
⑨院內感染監控小組負責全院范圍內的消毒噴殺、感染監控工作。
⑩專業流調組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并積極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門做好全市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⑾醫護人員防護小組負責全院職工的防護工作,做好對職工和社會群眾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務小組負責突發事件中醫護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后勤服務。
2、建立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
(1)制定《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制度》,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依據《異常信息報告制度》和程序及時報告。
(2)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抓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制定并實施對全院職工和社會群眾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教育計劃,增強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5)重點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院前急救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迅速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意見。
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小組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履行職責。
3、急診科及門診各科室應當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對在突發事件中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患者必須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患者,應當按照規定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并結合疫情,采取相應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臨床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配合市區行政部門進行人員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措施。
6、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
8、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立即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并采取控制措施。
9、對收治的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依法報告屬地主管部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四、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在2h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他重大傷害事件。
2、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接診醫師應立即匯報醫務處和預防保健科,主管部門匯報分管院長和院長,由預防保健科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緩報和瞞報。
3、突發事件報告電話。
五、法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對科室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戒,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疫情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2)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3)擅離職守或工作消極的;
(4)違反規程,草率馬虎,操作不當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
(5)拒絕接診患者的;
(6)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調度的;
(7)泄露秘密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
六、附則
1、醫院各科室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2
為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突發衛生事件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衛生院實際,特制定《xx村衛生室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xxx同事具體負責衛生應急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范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后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范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眾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并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范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3
一、突發事件
為順利應對幼兒園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狀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我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是班主任為每班的安全職責人,負責班級幼兒的人身安全;二是落實措施,嚴加防范;三是加強教育、正確引導;四是掌握信息、及時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遵循六原則:迅速報告原則;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生命第一的原則;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的原則;保護財產安全,確保教育設施安全的原則;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實行突發事件專報制度,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各部門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園控制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設立臨時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力量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預防措施:
1、加強門衛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出入園制度,防止危險人物、可疑人物混入學校。
2、一旦發生危及幼兒及教職員工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小組立刻啟動應急處理方案。組長、副組長指導幼兒及教師及時疏散,遠離危險源;各班教師、各部門主管用心配合;使用配備的防護用品,阻斷危險源的傳播;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110聯網支援。(如發生火災,教師要配合教育幼兒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墻角逃離火災地;如危險人物闖入學校意圖傷害孩子,安全員、門衛及其他教職員工穩定對方的情緒,將其帶離教學大樓,教師保護孩子躲藏在安全的地方,立刻撥打110請求警方的支援;如預防流行性的傳染病后勤部門做好各項消毒預防工作以及物品的配備,教師注意對幼兒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說服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首先及時救治中毒幼兒,安撫家長的情緒,配合衛生部門的調查取證等等)。
3、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穩定幼兒、教職工及家長的情緒,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取證。
4、定期對幼兒、教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傳授有關意外事件5、預防、急救、逃生知識,加強自我保護潛力的培養,應對各類意外事件的發生。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園保衛人員,火災所處部位的處理人員。
2、報告程序:
1)迅速報告辦公室和保衛處負責人,非政黨工作時間立即報告園長,接報人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報告資料為:"小天使幼兒園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園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大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辦公室人員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出事地點,組織現場撲救。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成員為主,現場所有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后,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氣火災,如電線走火等,應先切斷電路,使用1211滅火器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幼兒安全,撲救要在確保幼兒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三、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保衛人員、園辦公室領導、班主任參加。
2、報告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保衛處及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2)經園領導核實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用心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4、注意事項
1)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公共衛生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后勤服務中心、衛生室有關人員、辦公室領導、各班級主班。
2、報告程序
1)后勤服務中心負責人、主班。
2)保健室。
3)園主要領導。
4)經領導核實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并向教育局匯報。
3、處置措施1)發現狀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作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安排人員要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通知幼兒家長進行陪護,班主任要參與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領導核實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家長來校探視,由主班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主班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未經許可不得理解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離園出走
1、處置事件的組織:辦公室、保衛室、各班級主班。
2、報告程序
1)班級教師。
2)保衛室
3)辦公室及園長
3、處置措施
1)發現離園出走幼兒,各班級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匯報主班教師。
2)接報后主班教師立即布置尋找工作,并在24小時內通知所在辦公室值班人員。
3)主班教師應在48小時之內通知幼兒家長配合尋找。
4)如尋找未果,由主班教師向領導匯報,經請示后向公安機尋求幫忙。
4、注意事項1)主班教師應做好出走幼兒家長工作,穩定其情緒。
2)主班教師要做好本班幼兒的情緒工作,深入調查出走原因,仔細分析,迅速決定其可能的去處。
本預案公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4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衛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并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衛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衛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并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衛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群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借機制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制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衛會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占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干、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制售企業的里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筑,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筑。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借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筑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癥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并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衛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并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衛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群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群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強和規范網吧、歌舞場所、電子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系。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衛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十五、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衛生局
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負責疫情監測并及時準確上報疫情動態;負責突發事件病例、確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點、疫區實施管制的建議;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指導并實施消毒和隔離工作;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組織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演練;督導檢查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轄區各部門都要做好相應的工作預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內部防控工作到位。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5
一、工作目的
為做好公共交通(以下簡稱公交)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公交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保障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公交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
2、公交工作要以保障公共安全為首要目標,積極開展公交系統重大事故預防工作,強化政府監管制度和企業規范經營,確保公交安全運行。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部《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廣東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公司營運路線、站場范圍內發生突發性事件使公交系統發生事故,造成公交車輛無法正常運營的;或發生重、特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公交系統營運車輛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公交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各方面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爆發傳染性疾病;
(5)戰爭、恐怖活動。
五、主要職責
1、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啟動預案的命令;
2、應急救援隊伍立即集中前往受災地點開展救援;
3、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
4、及時了解掌握我公司公交系統重大事故,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5、指揮協調本公司公交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部門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6、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六、預防預警機制
1、日常預防和預報
信息監測與報告。應急指揮部負責公交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2、預警預防行動
常態性研究公交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對公交設施的日常監控、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信息交流與內部通報。加強公交安全的宣傳教育,發動本公司干部群眾,提高防范意識。
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七、 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公交系統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先期處置,組織應急救援隊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向鎮政府報告。
(二)情況報告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直報上級領導部門。
(三)報告程序
公交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應急處理電話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分管領導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大事故。
(四)響應行動
重大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5、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6、重特大事故快報應依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應急人員應保持通訊渠道暢通,隨時溝通協調突發事件的處置。
八、應急終止
1、總結評價
(1)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2、調查報告
(1)公交系統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調查中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事故結論;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6
為保障村民和外來住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保障
1、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抗災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有:村兩委成員,各村民小組長、小學校長、聯防隊長、村衛生員、農技員、廣播員。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村的抗洪救災工作。
2、以若干個村民小組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若干個抗災應急分隊,兩委責任人和組長為分隊責任人,負責各組的抗災救災工作。
3、以聯防隊為主體,建立村緊急應急分隊,隊長(村主任兼)和副隊長(治保主任兼)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村重點和突擊救災應爭搶險任務。
4、以聯防隊成員組成村消防隊,隊長由聯防隊長兼任。
5、成立應急救防隊,隊長(村書記):村衛生所醫生,各村民小組長(1名),預備役復退軍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組2名)。
6、村抗災應急突發事件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村委會值班室。負責領導抗災應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營長兼任。值班員由聯防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聯防隊員)。
二、裝備配備
1、確定小學校舍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校長負責。
2、若干個應急分隊配備:鋤頭、鐵鏟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雙,三輪車或小車若干部及確定臨時應急可征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數部。
3、小型消防車一部及配套器材。
4、確定臨時征用對象(村民或企業),保證在緊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貨車或轎車等交通運載工具若干部,及時投入搶救急救工作,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5、擔架六副及村衛生所準備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物等。
6、確保廣播設施及上下聯絡的電話、手機的暢通,所專領導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為責任人。
三、抗洪
1、預警工作
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做到上下暢通。水利管理員晝夜觀察全村水位及臺風變化,及時通報。廣播員不間斷發出預警或報警。確保網絡的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工具車救災配備,保證以應急需。向事故易發地段的村民和各責任區的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2、抗洪救災工作步驟
——全體領導組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確保:有備、有序、有效。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小學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緊急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船、工具等搶救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以應急需。
——組織應急分隊全村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搶救突發事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
1、警鐘常鳴:
(1)平時通過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防火,報警要點,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識,提高村民消防意識。
(2)村消防車常維護,隊員常培訓,保證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見效。
(3)各應設置消防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確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應保證村內外所有道路暢通,不亂堆亂搭,堵塞道路。
2、報警:
(1) 村民或企業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a、火警:119;村消防隊(聯防隊)和村委會值班室電話
(2) 村委會值班室人員撥打119報警(以求萬無一失)
——向村抗災應急領導組報警(重點:書記、村主任)
——向龍湖鎮政府通報:通過廣播向全村報警,要求村民趕赴現場幫助滅火。
3、滅火:(1)村消防隊應在接警的五分鐘內趕赴現場。
(2)在家的村抗災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在2-3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a、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 b、指揮村消防隊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c、按照預案,組織各企業的滅火器支援現場。d、組織救護隊搶救和轉移傷員。
(3)“119”到來后,?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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