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應急處理預案(通用16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應急處理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應急處理預案 篇1
一、目的
幼兒園服務的對象年齡小,自我保護能力差,發生這樣那樣的偶發事件在所難免,為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的安全健康,為了對發生各種各類偶發事件作出準確及時,妥善的判斷和處理,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學生偶發事件安全應急情況處理工作小組及其分工
組長:王玫錦(負責全面工作)
副組長:張金玲(全面負責、指揮偶發事件處理工作)
組員:趙晶(負責學生、家長、家屬的協調、安撫工作)
張錦(負責報警、聯絡、現場維護工作)
孫莉紅(醫務工作)
各班教師(負責學生、家長、家屬的.協調、安撫及協助現場工作人員工作)
三、安全措施
1、幼兒園加強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各種安全工作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根據幼兒的特點,通過游戲、集體活動向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上下樓梯安全和自我保護的教育,增強幼兒的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加強安全排查工作。學校安全小組每周須對全園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全體老師一定要有主人翁責任感,發現幼兒園有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園分管領導、后勤以便及時作出處理。發現偶發事件開路人的,能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報分管領導,不能聽之任之,置之不理,一經查實,將對該老師作出嚴肅處理。
四、應急情況處理辦法
1、一般性偶發事件:如幼兒突發急病現象發生,學校教師或工作組成員一經發現,首先要將發病幼兒送往本園保健室進行緊急處理,然后立即通知家長。
2、傷害事件:如出現幼兒食物中毒、幼兒傷害事件、幼兒重大傷亡事故等傷害幼兒事件,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工作組成員必須及時趕現現場,由園長負責全面指揮,其他成員各司其職,并及時通知幼兒監護人,將情況報臨潼區教育局、火車站派出所,協同派出所、教育局、幼兒家長以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要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點。
應急處理預案 篇2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和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對學校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控制,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盡快平息。處置工作中要堅持的原則:
(一)預防為主,保安隊員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與師生員工的聯系、交流與溝通。要經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門衛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值班干部。
(二)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保安領導應采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員,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并立即向挍長室匯報。
(三)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突發事件發生后,一類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并采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另一類是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堅持說服教育的原則。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量通過教育、說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指揮有力,處置迅速,組織與分工如下:
指揮長:xx
指揮部成員:在崗保安。
信息聯絡組:西門衛保安,聯絡110,120,119及校長室。
現場處理組:保衛科,總務處。
四、主要處置措施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一)根據事件性質,由指揮長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全體在崗隊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二)迅速查明情況,確定事件性質,召集隊員及時通報情況。根據查明的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做到信息暢通,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三)門衛加強值班考勤和重點警戒,控制好學校大門,防止閑雜人員進入學校。保安隊長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人員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動態,迅速將情況報告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
根據領導的指示,在短時間內與醫療、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聯系,請求支援。
(四)做好校園治安秩序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
(五)要及時掌握輿論導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謠言傳播和人為將事態擴大。根據上級主管指示,杜絕來訪的新聞媒體,防止新聞媒體借機炒作。
(六)后勤人員積極做好各類后勤保障工作。如事件發生在室內,應迅速疏散人群,確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及時送治傷病員。
(七)積極協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學校各方面的工作盡快走上正常軌道。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全體校保安及消防隊員。
2、處置程序:
(1)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迅速將情況向帶班組長匯報,帶班組長接報后,立即組織隊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信息聯絡組立即將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
(3)保安與消防隊員到達現場組織滅火的同時,疏散現場人員,在火災地外圍保護現場。
(4)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報告內容為:__實驗學校(某處)發生火災,請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5)現場指揮員派出隊員到南、西兩個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現場指揮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隊員分工協作。一組疏散人員;二組現場撲救;三組搶救財物。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衛隊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暢通,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火,采用先斷電、后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到達現場首先要切斷電源。
應急處理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了妥善處理學生在校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鐘祥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在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由政教處負責落實,由分管領導負責督辦。
二、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劉明輝(分管副校長)
副組長:劉敏(政教主任)
組員:當日值日領導、當日學校安全保安成員、當事學生班主任、當時任課教師(職工)及門衛。
三、學生校內傷害事故處理程序
任何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均要求以“及時救助,妥善處理”為原則進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第一知情者)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的學生。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l、發現學生受傷,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師(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鎮衛生室診斷,并及時通知傷害學生班主任,傷害學生班主任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往醫院接手處理。
2、傷害學生班主任知道情況后要立即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及時對受傷害學生送溫暖、送關懷。事故嚴重的,要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不得隱瞞
3、調查取證。事故發生后,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協助班主任填寫有關事故發生情況、學生受傷情況及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請在場的學生作好筆錄(2人以上)。班主任及時將有關報告交政教處備案。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事故發生后,由校長召開有關成員商討會,部署就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在適當之時學校會同受傷害學生家長或第三人進行妥善處理的商討工作。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起訴。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班主任要督促學生家長提供平安保險需要的如下材料:
a、《協議書》復印件;
b、學生開學辦理的保險單;
c、學生病歷卡復印件;
e、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f、學生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示意圖
應急處理預案 篇4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做好學校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預防學校食物中毒發生,最大限度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預案:
I.工作機構
成立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日常監察:
生活管理中心學生工作處總務處學生會生活部
II.處理小組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師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寶負責日常超市和食堂的食品、食物安全檢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檢查的各項措施,并與市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協助有關人員對超市的食品和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
3、監督組每周實行大檢查制度,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改正。并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
4、學生會生活部要每天堅持衛生檢查并如實填寫記錄表,對發現的如飯菜過期、有異味等問題及時報告以便檢查整治。
5、生活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學生工作處。
Ⅲ、中毒應急預案處理工作程序
1、如發現師生就餐后,集體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師要馬上報告醫務室、校長辦和校長,學校匯總情況懷疑集體中毒后立即啟動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有關領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3、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組織車輛或撥打急救中心120,就事態情況迅速采取救護措施,及時把中毒嚴重的`師生送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并迅速與家長聯系,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搶救進展情況。
4、由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調查詢問相關人員,弄清中毒事件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工作,待防疫人員到達后立即提取24小時的留樣并進行檢查。如懷疑故意投毒,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進行立案偵察。
應急處理預案 篇5
一、應急制度適用范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斗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后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范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斗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斗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范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干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系,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于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后,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后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后,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愿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并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系電話、聯系人和聯系地址。
應急處理預案 篇6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濤
副組長:左加峰張某某
成員:崔久團牟清華杜山蘇磊楊鈺王某某
代世超王仕平張春傳王萬文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應急處理預案 篇7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直屬事業單位要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根據實際特點,制定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置。
三、事故發生時,當事人要立即向學校安全工作負責人或安全辦報告。校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局領導,同時通知有關處室迅速趕赴現場。學校領導接報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護工作。
四、發生火災、危險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設、特種設備、大型集會活動、外來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時,迅速疏散人員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處理預案 篇8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后,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準后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嚴禁保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柜,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干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設備,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應急處理預案 篇9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應急處理預案 篇10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實際,學校應制定相應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事故的預防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處理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校醫和班主任,并報應急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長。
3一般事故當天內書面報、重大事故立即報教體局綜合科、安監科,同時填寫《出險通知書》。
4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5班主任及時通知雙方家長協商友好解決有關問題。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的原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時與教體局聯系和咨詢。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一般不解決住房、戶口、開學和工作等;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應急處理預案 篇11
一、事故預防
1.學校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齊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標準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定期檢查,隨時保證使用。
3.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4.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隨用隨領。
5.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路電線、電器設備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嚴格校內用火、用電、用氣與鍋爐管理。對食堂、倉庫、實驗室、圖書館、宿舍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教育與管理。不得擅自拉設電線或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8.校舍的樓梯、樓道、樓門等嚴禁堆放雜物,上課時教室前后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9.向教師、學生傳授與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知識,每學期組織開展逃生演練。學校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前,要制定防火應急預案。
10.禁止學生到火場救火,禁止到燒烤場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打119報警,并同時向值班領導與單位領導報告。學校及時安排人員在路口接消防車。
2.學校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并將學校火災狀況及時向鎮聯校、鎮政府與教育局報告。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自救。
4.校舍發生火災時,當班或值班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判斷火災情況。若能沖出火災區的',應指導學生用毛巾浸水后低身有序地沿樓梯到達底層地面開闊地。下樓梯時要有秩序,不可擁擠,推搡。火災太大,一時不能出火災區的,應采取其它應急措施等待援助。
5.各救援小組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在樓梯口、拐彎口、叉道路引導學生安全撤離。搶救小組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6.救護小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并將他們安全轉移。
7.警戒小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火災撲滅后,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監控,生活用水的消毒與監測,食品衛生檢查監控和被污染環境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9.了解師生及家屬基本情況、做好受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穩定、慰問工作。需心理疏導的.開展心理疏導工作。
10.盡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信息。
12.有人員受傷的及時通知保險機構。
應急處理預案 篇12
為防范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防止可能出現的洪澇災害,確保師生的人身和校園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強降雨防洪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學校保安各位班主任
二、準備工作:
1、學校在暴雨來臨之前,仔細檢查校舍狀況,看屋面是否漏水,墻體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溝渠等排水設施,有問題及時維修,各班班主任要認真檢查教室門窗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
2、對師生進行防暴雨雷電洪水的安全知識教育,做到未雨綢繆;3、檢查學校周邊環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內事故。
4、檢查電路設備,防止因淋水引發事故;
5、成立防洪搶險突擊隊,落實人員和職責,準備足夠的.沙袋、沙子、鐵鍬、雨衣、電筒等防洪用具;
6、學校確定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和安置地點,組織師生開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練。
三、應急措施:
1、關注天氣預報,如遇惡劣天氣或進入汛期各學校必須安排24小時值班,所有人員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對各類人員進行調配;
2、暴雨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頻繁地在學校各處巡視,要重點巡查學校的排水情況、電路運行情況、隱患部位,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3、強雷電天氣,要做好學校人員及電氣化、遠程教育設備的防雷電工作;
4、一旦校舍出現險情,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教師要首先保證學生人身安全;
5、及時通過校園廣播、電話、手機等媒體和通訊工具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傳遞信息、通報情況、獲取各方面支持;
6、關注學生上學放學的路況,如果道路損毀或存在安全隱患學生不能回家,學校應妥善安置學生,并及時聯系家長;
7、按照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人員做好堵閘防汛任務。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要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輕心思想,認真作好各項準備;
2、工作上要抓好落實,分工職責明確,物資儲備到位;
3、組織上要協調有力,保證政令暢通。
應急處理預案 篇13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我校發生的突發事故,提高緊急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突發事故處理小組,統一領導學校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由學校行政及年級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4、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類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3、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報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注意觀察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
(二)傳染病應急預案
1、我校師生在家中出現流腦、風疹等傳染性疾病,應迅速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學、上班。
2、我校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和手套并到校醫室休息,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作任應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陪同的,由老師送去醫院就醫。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三)應急預案
1、發生后,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并迅速報告交通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四)臺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課。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也可以報警求助。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信息向校領導報告。
2、發生火災,嚴格禁止學生參與救火,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處。老師要利用一切救火設備組織自行撲火。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已力量難于撲滅時,立即撥打“119”報警求助。
3、師生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田徑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則直接疏散出校園。
(六)晚自修期間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修的學生必須坐在課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嘩、起哄或走動。下班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日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3、若停電15分鐘后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修暫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園臨時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下班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按初一、初二、初三順序進行疏散、離校。
4、晚自修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的行政運轉照常進行。
5、為確保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電力供給,學校配備后備電源能保持30分鐘提供學校廣播電力。
(七)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
1、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向值日老師和學校領導報告,并送去校醫室救治。如校醫、學校領導認為有必要送醫院救治的,應迅速通知家長,并由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能陪同的,必須由校醫或有關老師陪同到醫院。
2、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領導或其他行政,及早將闖入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現場老師或第一位發現突發
事件的老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應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制服并報告學校領導。事態嚴重的,為防不測,應拔打“110”報警求助。
(八)樓道安全應急預案
1、不準在樓道狂追狂打、高聲叫喊
2、不準抓著樓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準攀爬樓道圍欄
4、集體行進中,不準在隊伍中彎腰撿拾地上的東西和系鞋帶,不準推擠同學
5、樓道中要做到禮讓右行。
6、上學、放學、課間操等人員通行的高峰期,禁止其他人員在主流人群中逆行;同時校園值班人員要在人流密度大的地方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保衛處負責樓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宣傳、班級集體活動行進線路的確定、學生樓道行進規范的訓練,樓道管理值崗教師的安排和管理檢查、樓道安全檢查記錄。
8、樓道安全管理責任及值班人:
總負責:季紅祥
分工:星期一:金士華
星期二:楊紅雨
星期三:洪高峰
星期四:季洪祥
星期五:王學來
(九)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師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追逐、打球、攀爬窗臺(圍墻)、滑樓梯欄桿等。值日教師要注意及時糾正學生上述違規行為。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早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序的上下樓梯,值日老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三、信息報告:
1、安全緊急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匯報,事態嚴重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2、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同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突發事件,或擅自接受報刊、電臺等宣傳媒體的采訪。
3、應急事態期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應急處理預案 篇14
應急預案(程序)的要點是:搶救觸電者,避免在搶救時發生其它事故。
一、發現觸電事故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搶救觸電者,并讓在場人員打120求援,同時向值班校長和單位領導報告。
二、觸電解脫方法:
1、切斷電源。
2、若一時無法切斷電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
3、用絕緣工具切斷帶電導線。
4、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
注意:要預防觸電者解脫后摔倒受傷。另外,以上辦法僅適用于220/330V“低壓”觸電的搶救。對于高壓觸電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采用相應的`緊急措施,以免發生新的事故。
三、醫務人員到達前的現場搶救方法:
1、觸電者神智清醒,讓其就地休息。
2、觸電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應仰臥,周圍保持空氣流通,注意保暖。
3、觸電者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
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維持血液循環;
若呼吸、心臟全停,則兩種方法同時進行。
注意:現場搶救不能輕易中止,要堅持到醫務人員到場后接替搶救。
四、觸電事故發生后,單位應立即在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搶救現場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員應當引導醫務人員快速進入事故現場。
五、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待醫務人員將觸電者帶離現場赴醫院救治,事故調查和排險搶修工作完畢,現場已無事故隱患時,方可解除。
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預案 篇15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并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并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布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采取必要措施。
應急處理預案 篇16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
副組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協助校長負責校園(派出所所長)安全工作;
成員:教務、德育、總務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安全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安全工作聯絡電話:___
教育局:___火警:___
派出所:___急救中心:___防疫站:___
五、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由帶值班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把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并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由區域指定教師看護。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周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值班領導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班領導,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周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領導小組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8、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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