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8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范圍26個村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二、整治對象
對各村轄區內墻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三、整治方式
堅持以修繕為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盡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戶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戶向所在村提出修繕報告,經村審核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戶自己修繕。修繕中要盡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托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于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并與農戶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戶自行拆除,并指導農戶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戶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戶”、“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后的房屋可作為村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愿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愿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四、工作部署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戶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為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戶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戶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干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群眾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范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戶一檔的臺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核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為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核,設立10分專項考核分,實現銷號制考核,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為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將由紀委啟動問責程序。
五、組織措施
1、密實組織結構。為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xx掛帥,鎮長xx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王亞明、黨委副書記朱志聰、紀檢書記石春暉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xx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xx擔任副主任,成員由xx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群眾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范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納入整治的范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為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干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對確定為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2
為扎實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縣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村(社)委員會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著力鞏固提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村(社)要對轄區范圍內所有城鄉房屋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第三次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登記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依托統一部署的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以下簡稱調查系統),不論土地性質,不分城市農村,不漏一幢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數,及時歸集錄入系統。
2、排查內容。各村(社)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摸清三類清單,即自建房房屋結構安全性清單(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自建房經營使用安全性清單(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自建房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清單(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
3、排查方式。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和各村(社)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通過調查系統數據采集錄入,逐一歸集自建房及其他房屋信息。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村(社)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房屋結構安全性、經營使用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三類問題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幢(戶)、銷號一幢(戶)。
2、實施分類整治。各村(社)要分別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農村房屋,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比較嚴重的結構安全問題、影響安全使用的城鎮自建房,要第一時間“安全圍護”,并根據鑒定結論,及時開展解危工作;對存在經營使用安全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對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開展消防、燃氣等相關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加強出租人員登記監管;對存在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及時對違規建設行為進行認定,并依法做好查處工作。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三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相關站辦、各村(社)要嚴格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須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筑項目要全部納入浙里工程建設現場管控系統(以下簡稱“浙里建”),其他新建、改擴建的房屋建筑項目要全面納入農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農房“浙建事”),實現對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全過程管控。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多渠道暢通自查自報機制,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并上報村(社區)。各村(社)要落實屬地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利用省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系統、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整治及處置閉環管理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舉報、核查、處置、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充分發動群眾提供隱患線索,逐一核查、銷號管理。建立健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可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或嚴重社會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強化數字賦能。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積極參與做好全省房屋安全數字化管理系統迭代升級,建立一戶(幢)一碼、多跨協同及數據共享機制,實現房屋建筑從審批到建設到使用管理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加快推進“浙里建”和農房“浙建事”的貫通運行,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守牢我縣房屋安全底線。
5、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鎮級有關部門和村(社)的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道)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房屋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保險+服務”等制度。
三、進度安排
(一)開展“百日行動”。至20xx年9月底,我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百日行動”,制定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充分利用調查系統,重點排查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全面摸清經營性自建房基本情況。7月底前完成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排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排查,9月底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全面管控,確保全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集中排查(至20xx年12月底)。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邊查邊治”原則,對全鎮范圍內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分步進行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20xx年11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三類重點自建房排查及數據錄入工作,力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鄉自建房和其他房屋的排查及數據錄入工作。各村(社)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應立即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二是集中整治(至20xx年6月底)。各村(社)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整治方案。20xx年5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的三類重點自建房整治及數據錄入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全面整治及數據錄入工作,并同步建立全鎮房屋安全常態化長效管理機制。
(三)鞏固提升階段。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進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下沉監管力量,及時發現和有效整治新增危房,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堅持鎮統籌、各村(社)抓落實,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加快制定行動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明確承擔自建房全周期管理職能的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進一步壓實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支撐保障。要組建鎮級專家組,推進“千名專家、萬名工匠”行動,各村(社)要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排查機制,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建筑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建立大學生志愿者隊伍,充分動員暑期返鹽的高校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充實排查力量。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委托第三方對排查工作準確度、全面性進行評估,對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并給予經費保障。各村(社)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社)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存在的問題加強督查整改,推動納入鎮委、鎮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和相關普法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和主體責任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3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xx《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范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鑒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鑒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范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xx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xx、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xx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鑒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鑒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盡快采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xx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并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匯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匯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xx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xx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xx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扎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盡快開展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xx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4
為貫徹落實國、省、市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府辦發〔20xx〕44號)精神,以及儀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儀隴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嚴格執行《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對用作經營性農村房屋的重點排查。20xx年5月底前,在重點排查的基礎上,基本完成對農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時,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同時,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和規范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堅決落實各村(居)農村房屋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抓好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
2.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特別是要認真落實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切實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關口”。
3.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監管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務
按照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兩委排查、安全隱患評估或鑒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分類集中整治的.程序,壓茬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認真摸底調查。各村(居)委員會要對本轄區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并按照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經營、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類型分別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做到排查一處、登記一處。同時,堅持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結合,細化排查內容、明確排查標準、科學組織排查。
(二)安全評估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各村(居)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組或質量安全聯合工作組等多種方式,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扎實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鎮國土城建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鑒定;對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質、洪水和周邊環境安全,根據行業管理需要,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安全評估或鑒定。
(三)分類集中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指導。要根據整治重點和房屋評估鑒定情況,分鎮、村兩級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綜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采用彩鋼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且經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筑和民居,要經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和住建部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后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于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由相關部門負責指導隱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筑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積極對接使用省住建廳“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驟
(一)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對利用農村房屋開設農家樂、民宿、飯店、茶樓、商鋪、倉儲作坊等涉及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農房重點排查任務。重點排查以下幾種類型:一是建設年限長、標準低、質量差,且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房屋;四是使用預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鋼板搭建、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礦區采空區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確保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分類分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臺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同時,要建立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保障群眾合理建房需求。
各村(居)委員會要第一時間向同級黨委匯報,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扎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于20xx年12月7日前,根據各村(居)實際情況制定好工作實施方案。自20xx年12月起,每月10號和24號分別報送一次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由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統一指導,各村(居)委員會具體負責排查工作,各村(居)支部書記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鎮屬各部門落實好具體責任人員,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細化責任分工。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緊壓實責任,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進一步強化監管。鎮經濟發展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鎮應急辦和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范圍內的工礦企業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指導農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鎮國土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鎮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鎮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鎮民政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鎮國土城建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鎮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鎮人社所負責指導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工作;鎮水利辦負責對房屋選址是否位于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其他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工作。
(三)嚴肅督導問責。由鎮經濟發展辦牽頭,組建工作督導專班,分行業加強工作督促指導,進一步傳導工作壓力、推進工作落實;鎮紀委定期或不定期對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督查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利用村廣播、微信、QQ群等各種宣傳手段,定期宣傳通報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輿論氛圍。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5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xx]64號)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城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晉市政辦發電[20xx]17號)和澤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澤州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澤政辦函[20xx]25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裏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扎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2-3年時間,徹底消除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時間安排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城鄉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20xx年10月-12月)
各村轄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農家類、飯店、餐館、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以上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一是在20xx年全面完成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城鄉房屋規范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各村要組織專人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筑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及老舊房屋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檔案。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鑒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復雜、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復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鑒定,提出整治要求;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鑒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干部為成員的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房屋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鎮建設管理辦公室積極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溝通,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鎮應急管理中心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鎮自然資源辦公室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鎮新農村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鎮消防部門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鎮宣傳、統戰、機關事務管理、發改(糧食)、教育(科技)、工信(商務)、公安派出所、民政、司法、財政、交通、水務、林業、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和體育、能源等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和服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全面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省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和街道辦事處下轄行政村)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對全省行政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基本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重點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明確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實責任,抓緊組織推進。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充分運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平臺。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1.分類登記統計。縣(市、區)、鄉(鎮)政府統一組織,以村為單位,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重點排查。各地要統籌縣、鄉、村三級力量作為排查責任主體,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業機構參與,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行業監管職責,調配力量參與排查,配合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性評估,或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和《湖北省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指南(20xx簡明圖文版)》及相關行業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鑒定,形成最終排查結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下,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按屬地按行業按類別確定各類房屋排查牽頭責任單位,對所轄行政村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點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仍用作經營場所的農村自建房作為重點開展整治,要根據安全隱患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經費安排、時限要求和職責分工等。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縣、鄉、村三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所屬行業部門扎實開展排查、整治、督導等相關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省長為召集人,省住建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兩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落實工作經費,細化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強力組織推進。鄉鎮、村要主動作為,克服困難,廣泛動員,倒排工期,將排查整治任務落實到責任人,落實到時間節點,抓實抓細各項工作。
(二)強化綜合保障。各市(州)、縣(市、區)要將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村房屋確權登記、亂占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統籌結合,加強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摸排。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工作。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工作,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統籌推進排查整治行動。各地要結合此次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將農村房屋安全調查登記、排查、鑒定、解危救助、應急處置及宣傳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財政預算保障范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實開展行業指導監督,全過程抓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培訓、整治及長效機制建立工作。
(三)強化監督檢查。省政府將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促指導,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定期對本部門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調度。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對各地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調度,及時匯總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廣泛宣傳,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農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密切關注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會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支持和擁護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各級政府要第一時間向同級黨委匯報,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扎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于20xx年11月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自20xx年11月起,市、州政府及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于每月13日、28日前報送省聯席會議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7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榆政辦函〔20xx〕22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整治責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技術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四個原則要求,有序推進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農村房屋底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對本區域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要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基礎信息的填報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底數清單、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二)排查房屋安全隱患。
1.重點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據已建立的農村房屋底數清單,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和縣住建局按照職責分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組織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初判情況填報工作,建立重點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清單。可結合農村自建房結構類型細化排查內容和排查重點。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結合實際,對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建立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清單。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三)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由縣住建局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機構進行農村房屋結構、使用、地質和周邊環境等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建立農村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清單。
(四)農房安全隱患整治。農村房屋經安全性評估或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縣住建局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農村房屋安全重點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縣住建局的指導下,明確整治重點,確定工作程序,調配工作力量,提出時限要求。
2.落實政治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鎮村屬地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3.建立整治臺賬。縣住建局、鎮、村要分別建立重點和全面整治臺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4.完成整治任務。重點整治力爭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同時,根據實際,力爭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存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落實屬地責任,縣住建局要落實行業監管部門,根據職責,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要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上成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縣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本鄉鎮實施方案,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夯實部門責任。縣住建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縣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等工作;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縣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縣教體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縣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縣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縣司法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治保障;縣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縣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三)落實“四清一責任”機制。縣住建局和鎮村要圍繞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摸底、排查、鑒定、整治4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隱患排查、評估鑒定、問題整治四個“清單”,簽字背書,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責任分明的工作閉環。
(四)加強綜合保障。縣住建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工作。縣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詢、法律調解等工作,指導依法依規處理農村違法用地、違規建房問題。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統籌考慮。
(五)加大督促指導。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避免多頭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報縣紀委監委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
(六)做好宣傳引導。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掌握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將本鄉鎮工作實施方案報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送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8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長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著力消除我縣自建房及經營性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排查范圍。全縣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經營性、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突出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商超、酒店、學校周邊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各類商業娛樂場所、文化體育旅游場所、交通運輸場站、賓館、酒店、民宿、餐館、集貿市場、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養老和社會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等。
(二)排查內容。一是建筑基本情況。對照建筑圖紙、產權等資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權人、使用人、建設時間、改擴建(裝飾裝修)時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用途、建筑面積、層數、結構類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隱患。重點檢查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包括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群租以及裝修過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墻、超負荷使用等隱患;地基基礎,包括地基基礎或主體結構構件出現沉降、裂縫、變形等隱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為公共設施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閑置辦公用房、廠房改為其他功能用房等隱患;失修失養,包括建筑年代較長,建筑外墻飾面剝落、建筑外墻保溫層面開裂損壞、建筑內外裝飾構件松動、用電用氣不安全、消防不達標等隱患。三是周邊環境。包括占壓地下燃氣管道、存在地質災害、邊坡不穩定等隱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確要求。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專業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清倉見底。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員+技術專家”模式,針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實行“雙簽字”制度,全面查清風險隱患底數。三是建立清單。及時建立安全“問題、措施、責任”三個清單,實行臺賬式管理。四是強化統籌。加強多部門綜合執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與“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燃氣管網等整治結合起來,進行系統治理。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回頭看”成果。
(四)徹底整改。一是第一時間撤人。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或鑒定為D級危房的建筑,應首先撤離全部人員,確保人員安全。二是第一時間關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根據隱患程度高低及時停用。三是第一時間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等,逐項實施問題銷號,堅決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審批、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專業鑒定、使用檢查等各個環節的房屋建筑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方責任,嚴把城鄉房屋建設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關,堅決遏制增量,實現房屋建設使用本質安全。
二、工作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推進機制,全面動員部署,暢通投訴渠道,廣泛宣傳發動。
(二)排查除患階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隱患排查任務,形成問題清單,探索建立動態發現處置機制。對問題清單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類處置、動態銷號”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逐一確定處置意見,該撤人的撤人,該停用的停用,該除險的除險。對短時間內能夠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徹底整治階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對于短時間無法整改到位的C、D級房屋建筑,該加固的加固,該拆除的拆除,該處罰到位的處罰到位,9月底前徹底整治消除隱患,完成專項整治行動。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9
為認真做好《湖南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和《東安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切實保障我局農村房屋安全,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以排查整治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工作為重點,按照集中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落實全局行政村(含舜福居委會)轄區范圍內所有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用3年時間,建立健全法規規章,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各科室(部門)要根據縣直各相關單位的實施方案完成本職責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
為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東安舜皇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協調小組。
協調小組由局長魏新林任組長,黨委委員胡學軍任常務副組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其他黨政領導任副組長,規劃建設科科長葉上群任辦公室副主任。規劃建設科、社區管理科、政工科、計財科、科研宣教科、農經事務中心、統戰辦、電站、旅游辦、計生辦、司法辦等科室(部門)為局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局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規劃建設科,承擔日常工作。
三、各部門工作職責、排查整治的范圍和對象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規定,將應當納入本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并加強監管。
規劃建設科: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社區管理科: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對用作經營且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責令辦理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拒不辦理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負責指導督促落實農村房屋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指導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訪問題處理。
農經事務中心:負責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負責組織指導并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負責指導轄區內水利設施附屬用房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負責指導對用作經營且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的供水問題處理。
政工科:負責指導村(居委會)黨群服務中心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統戰辦: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隱患排查、整洽和安全管理。
科研宣教科: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電站:負責指導轄區內小水頭電站附屬用房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負責對用作經營且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的供電問題處理。
旅游辦: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計生辦:負責指導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司法辦:負責配合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矛盾糾紛化解。
計財科: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二)落實責任主體。形成以“縣級統籌主抓、鄉鎮(街道)主體、村(社區)網格落實”的形式,開展全覆蓋排查。嚴格做好排查立項和整治銷戶工作,按照“誰錄入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誰銷號誰負責”的原則,做到排查整治實事求是,確保數據準確真實,排查整治嚴進嚴出。明確安全隱患整治主體為產權人(使用人),充分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發動產權人(使用人)積極配合工作,提高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排查整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履行自查自改的責任和義務。
四、把握時間節點,堅持統籌推進
(一)摸底排查階段
1、動員部署和培訓階段。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各科室(部門)和各村排查人員必須及時掌握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和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使用,為工作迅速展開打好堅實基礎。
2、全面排查階段。
①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12月15日。各村以村(居委會)為網格重點針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工作并將相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統》。
②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各村以村(居委會)為網格對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的全覆蓋全面排查工作并將相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統》。
③排查按屬地、行業、類別確定各類房屋排查牽頭責任單位,對本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排查,著重排查十類屬于排查重點的房屋類型(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空心水泥磚或易燃夾心彩鋼板建設的房屋,消防隱患突出的木結構房屋,土坯房,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范圍內的房屋,地質災害頻發區房屋,3層及以上房屋)。
(二)安全隱患整治階段
1、重點整治階段。至20XX年5月底前。以存在安全隱患仍用作經營場所的農村自建房作為重點整治對象,集中開展整治工作。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菅性農村自建房進行重點整治。
2、全面整治階段。至20XX年3月底前。在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但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整治工作。
3、建立長效機制。加快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建設,嚴格既有房屋改擴建管理,加快推動空心房拆除力度。下沉監管力量,建立和完善村級建房理事會和村級建房協管員制度,確保農村住房建設制度有機構、有人員;加大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力度,擴大農村建筑工匠隊伍,提高工匠施工質量和水平,為農村房屋建設質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強保障措施,落實監督管理
(一)高位組織推進。縣級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長期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發揮主體職能,進一步健全責任體系。
(二)落實政策支持。結合實際情況,在實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時,配合落實《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和《永州市鄉村房屋建設管理條例》。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農村住房安全。要強化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財政保障,根據工作需求,安排撥付專項經費,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村要做好區域內的廣泛宣傳,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方式加強房屋安全應知應會知識普及,通過多媒體、多渠道的宣傳聯動,讓住房安全科普教育深入人心。保證宣傳引導機制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全流程參與,提高群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確保專項行動開展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提高配合參與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強化督促指導。局協調小組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原則上在每個季度末,由局協調辦聯合局督查室組織各成員單位,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各項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并將相關情況報局協調小組。
(五)實行考核驗收。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實,根據縣協調辦制定的《東安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辦法》,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自20XX年12月起,各科室(部門)、各村每月10、25日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局協調辦,并將在每月底對農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進行通報。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0
按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相關要求,我縣對轄區所有行政村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回頭看”排查,現已完成“回頭看”全面排查任務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總體情況
(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的通知》及《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縣立即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并印發了《湄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鎮(街)對轄區內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回頭看”,徹底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完成情況
1.自工作開展以來,共排查98個行政村,排查農村房屋67715棟。其中,農村非自建房421棟、農村自建房67294棟(含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4103棟),存在安全隱患2戶(洗馬鎮、興隆鎮各一戶),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2.本次“回頭看”工作開展以來,共復核農村房屋67779棟,新排查錄入64棟,存在安全隱患4棟,已全部納入整治措施。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排查整治完成情況
1.自工作開展以來,我縣排查農村危險化學品生產倉儲用房2棟;農業園區內生產用房52棟;農村學校、幼兒園125棟;農村養老機構場所7棟;農村文化旅游場所8棟;農村醫療活動場所35棟;農村宗教活動場所16棟;村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生產廠房、存儲倉庫19棟;扶貧搬遷點、生態移民搬遷點、水庫移民搬遷點農村房屋7棟;排查其他類(含村委會)150棟,經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為1棟,已完成整改。
2.本次“回頭看”工作開展以來,對421棟農村非自建房進行安全隱患復核,其中正在使用中的房屋421棟,暫未發現安全隱患。
二、工作措施
(一)積極組織培訓。組織各鎮(街)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熟練掌握農房安全鑒定程序和農房信息采集助手APP操作,使排查工作有序推進。
(二)狠抓隱患排查。全縣各鎮(街)均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并成立日常巡查小組,動態排查農房安全隱患,將排查發現的存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上報。
(三)及時組織農房安全鑒定。經排查發現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極組織技術人員到現場評定,仍不能判斷危險狀況的,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專業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
(四)強化隱患整治。對排查發現存安全隱患的農村住房進行整治,確保危房不住人。一是對于有人居住的且現狀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立即組織人員搬離,對于無人居住的且現狀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立即封閉并張貼警示標志,明確包保責任人,房屋經安全評定后再根據評定情況采取針對措施。二是對于無安全住房的低收入群體,納入農村危房改造進行補助,幫助其進行房屋安全整改。
(五)大力宣傳自建房安全常識。開展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宣傳,印制張貼“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宣傳海報200余張、分發宣傳折頁500張,提升了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并嚴格按照《遵義市自建住房建設技術指南(試行)》,加大農村新建房屋質量安全監管。
三、存在問題
1.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量較大,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技術難道較高,基層排查人員素質又參差不齊,僅經過短期的培訓就投入到復雜繁重的排查工作中,導致排查結果可能存在不精準的`情況;
2.農房安全隱患整治投入資金較多,建設周期較長,很多群眾因自身原因無力整治,而政府部門又沒有足夠的預算來支持整治存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給農村自建房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帶來困難。
四、下步工作打算
繼續落實好《貴州省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把農房安全隱患排查作為長期和常規工作來抓,從而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見建議
1.“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與“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所涉及的工作內容相似,所采用的排查方法也近似,導致基層工作人員工作量加倍且兩個系統容易混淆,為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和提高農房隱患排查質量,建議上級部門對這兩個系統進行整合,以提高工作效率。
2.農房安全隱患整治投入資金較多,建設周期較長,經排查發現的地災隱患點存安全隱患的農房,大部分群眾因自身財力等原因無力整治,而縣級政府部門又沒有足夠的預算來支持整治存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建議上級預算專項資金用于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1
一、檢查范圍
凡我縣行政區域內已建成使用的各種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均屬本次安全大檢查的范圍,重點對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舊房屋建筑進行安全檢查:
(一)居民住宅樓;
(二)學生宿舍、幼兒園、教學樓、學校、試驗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廳、影劇院、健身房、浴室、體育館、商場等公共建筑;
(四)車間、倉庫等生產建筑;其中居民住宅為本次檢查的重點。
二、檢查內容
(一)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4〕第12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對房屋實施安全檢查,必要時可進行安全鑒定。重點檢查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隱患的房屋是否已經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隱患。
(二)短期內不能解除隱患的房屋是否落實監管措施和應急事故處理預案。
(三)危舊房屋檔案是否規范、詳實。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區。
三、檢查方法
(一)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本轄區范圍內有關單位、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檢查范圍和內容進行自查自報。要做到不留死角。檢查匯總后,于20xx年6月25日前將檢查情況總結、匯總表報縣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
(二)對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房屋安全鑒定,以準確掌握房屋安全等級,提出治理建議。
(三)縣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人員對這次房屋安全大檢查的情況進行抽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跟蹤監管,督促產權單位及時采取技術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房屋的安全大檢查工作,迅速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對轄區房屋進行全面徹底檢查,要做到橫查到邊、豎查到底、全面無漏、詳實可靠,通過檢查,徹底掌握轄區內房屋安全狀況及危險房屋形成、變遷等情況,建立和完善危舊房屋檔案,實現房屋安全檔案的動態化管理。
(二)檢查中對發現有危險隱患的房屋,要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督促房屋產權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治理。要貫徹以檢查促整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該修的修,該加固的.加固,該拆除的拆除。對有較大隱患,暫時難以治理的,要堅決騰空予以停用,從根本上杜絕因各類房屋倒塌傷人、毀物的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既要組織好大規模的房屋安全檢查,也要加強平時對危險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據本次檢查的情況,安排部署治理隱患工作。對存在倒塌危險的房屋,要組織產權單位召開專門工作會議,采取切實措施,重點防范、重點監控、重點治理,明確責任,限定期限,堅決消除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2
為貫徹落實《武漢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我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各街道鄉(開發區)、中法生態示范城及所轄行政村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屋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對全區所有行政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重點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及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方式方法,明確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和完成時限。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15日之前)
全面動員部署,開展業務培訓,壓實工作責任,及時組織推進。
(二)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底前)
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建成年代、結構類型、安全狀況等,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平臺。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1.統計摸底。各街道鄉(開發區)、中法生態示范城統一組織,以村為單位,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轄區內房屋責任主體及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等。(完成時限: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排查重點。統籌街道、村級力量作為排查責任主體,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和集中排查,重點排查包括經過改(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行業監管職責,組織專人參與排查,配合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鑒定,形成最終排查結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完成)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按屬地按行業按類別確定各類房屋排查牽頭責任單位,對轄區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區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提升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1.重點整治。各街道鄉(開發區)、中法生態示范城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仍用作經營性場所的農村自建房作為重點開展整治,根據安全隱患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經費安排、時限要求和職責分工等。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屋進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指導所屬行業部門扎實開展排查、整治、督導等相關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全面整治。各街道鄉(開發區)、中法生態示范城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長效機制。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要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各街道鄉(開發區)、中法生態示范城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街道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宣傳。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農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密切關注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會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二)強化領導。建立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具體名單附后)。堅持“區負總責、各成員單位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部門和工作經費,細化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強力督辦推進。各街道、村要主動作為,克服困難,廣泛動員,倒排工期,將排查整治任務落實到責任人,落實到時間節點,細化工作任務,高標準完成各項工作。
(三)強化保障。各成員單位要將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村房屋確權登記、亂占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統籌結合,加強信息互通,防止重復排查。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要結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將農村房屋安全調查登記、排查、鑒定、解危救助、應急處置及宣傳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財政預算保障范圍。有條件的街道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工作,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統籌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決落實安全生產“三個必須”要求,扎實開展行業指導監督,抓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長效機制建立工作。
(四)強化監督。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定期對本部門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調度。對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對全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調度,及時匯總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向區政府和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
xx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扎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將工作進展情況于每月的10日、25日前報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3
為深刻吸取近期湖南郴州汝城縣盧陽鎮農房倒塌、福建上杭圍擋墻意外墜落、江蘇蘇州“四季開源”的酒店發生坍塌等事故教訓,根據省市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回頭看”要求,為進一步鞏固強化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農房安全事故的發生,為此在全鎮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并根據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頭看對象
1.農村自建房屋。即由村民個人投資自行建設的房屋。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即用作餐飲服務、租賃(居住)、民宿賓館、批發零售、醫療衛生、教育培訓、休閑娛樂、生產加工、倉儲物流、養老服務等經營活動用房,作為排查整治“回頭看”的重點對象。
3.重點對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和初判有隱患的房屋進行逐一核實。同時核實安全隱患是否排查徹底、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已整治到位、信息錄入是否完整準確。
二、“回頭看”工作內容
(一)經營性自建房
1.重點自查。對用作經營活動用房的農村自建房進行重點核實,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審批情況、改造情況、現狀用途、安全情況等信息,摸清底數和隱患情況。各村對上一輪已進行分類處置的,要重點自查整治的方式,包括重大安全隱患房屋撤人封房、維修加固、拆除、物理隔離等是否處置到位、是否出現“回潮”現象。
2.深化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由各村責成產權人(使用人)進行處置,及時組織安全性鑒定,明確處置措施和時限。對新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房屋,第一時間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使用,未按要求實施整改的,依法撤銷許可證照和相關審批。
(二)非經營性農村自建房
1.全面排查。各村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再次對轄區內非經營性農村自建房開展全面核查,建立問題清單。
2.持續整治。各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農村自建房進行分類處置,對重大安全隱患房屋要立即撤人封房,第一時間進行處置。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督導檢查。鎮政府將及時跟蹤各村“回頭看”工作進度,對工作緩慢、推諉扯皮、核查不實的,定期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參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良好氛圍。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4
為遏制城市規劃區內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規范城市規劃區內農村建房行為,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鄉城市規劃區內開展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綜合整治行動。為扎實搞好此項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理論體系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以人為本理念,以農村環境更加優美、農民生活質量更高為目標,以聯合執法為手段,以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為突破口,堅持依法行政、高位推動、綜合治理、標本兼職,形成農村建房規范有序的良好局面,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推動“兩區互動、強攻興城”戰略提供有效保障。
二、目標任務
1、堅決拆除各類違法違規建房,制止新的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的發生,全面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房勢頭。
2、完成鄉農房建設規劃、農房現狀普查和農村違法違規建房非法用地專項檢查。
3、建立健全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的科學監督機制、快速處置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推動農村房屋建設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標本兼治、長效管理。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設行為,推進城鎮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支部書記為綜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三)堅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廣泛動員我鄉城市規劃區內的各村民,積極勸阻和舉報違法建房行為。同時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職能,對違法違規建房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按照先黨員干部、后一般群眾,先國道省道、后縣道鄉道,先重點、后一般的要求,重點對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利用農村集體用地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小產權房),違法抗法等行為進行綜合整治,以面帶點,以點促面,做到重點工作突出、面上工作兼顧、整體成效明顯。
(五)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在違法違規建筑拆除行動中,堅持個人自拆與依法強拆相結合,對個別情節惡劣、教育疏導無效的違建戶,嚴格履行相關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六)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打擊。加大現場巡查和督導力度,對違法違規建筑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達到拆除一處、教育一片、懲戒一方的威懾作用。
四、重點整治范圍
1、城市規劃區內所有村的行政管轄范圍;
2、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周邊(包括德白公路2.7公里沿線;105國道北移工程周邊;德安大道沿線;工業園六、七期征地范圍內等)
3、各村基本農田建房。
五、工作步驟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1、大力宣傳綜合整治工作。召開全鄉綜合整治安排部署工作大會,利用宣傳車、懸掛宣傳標語和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村入戶開展宣傳,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2、明確調查摸底重點。調查摸底為年7月1日至現在的違法違規建房,重點為20xx年7月1日至現在的違法違規建房。調查摸底內容主要包括九類:
①整治期間頂風搶建的違法違規建房;
②各黨員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法違規建房;
③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耕地的違法違規建房;
④非法買賣、轉讓土地和在已被政府列入收儲計劃和正在收儲的土地上套(騙)取拆遷補償違法違規建房;
⑤擁有兩處及以上住宅的村民違法違規建房;
⑥非本村世居村民違法違規建房;
⑦城鎮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住宅或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的;
⑧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及周邊重點控制區內違法違規建房;
⑨國道省道周邊及園區景區內違法違規建房。
3、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成立鄉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以各村民小組為單位,組織調查人員會同國土所進村入戶,對農村房屋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違法違規建房事實,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4、違法違規認定。摸底結果經各村、國土所、工作組經核查、核實后,統一報鄉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規劃局認定后,在鄉、村、組三級公示一周,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二)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階段(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按照“屬地管理、依法依規”的原則,依法對被確認拆除的違法違章建筑當事人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對限期未自拆的制定強制拆除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一戶一預案,由鄉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違法違章建筑在規定時間內實施強制拆除。
2、鄉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開展全方位督查,及時掌握并通報各村自查自糾情況,并重點抓好三個典型:一是領導干部和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的典型,二是違法抗法的典型,三是行政村管理監督、綜合整治不力的典型。鄉村兩級領導干部和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要自覺申報自己及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建設,并于9月底前自行拆除。對不申報、不自拆的,一旦查實,進行嚴肅處理。對綜合整治工作中鄉村兩級領導干部和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參與違法違規建設和妨礙執法的,以及各村查處違法建設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的,將依紀依規從嚴查處。
(三)全面拆除和重點整治階段(年11月16日—12月31日)
1、分類處理,區別對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明確拆除、查處完善的范圍和標準,提出處理意見。對確實符合規劃和建房條件的無房、危房和住房困難戶,在整治結束后要依法給予補辦和完善相關手續。
2、全面開展重點整治,狠剎違法違規建房之風。對第一階段調查摸底的九類違法違規建房一律必須拆除。對鄉村兩級領導干部、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及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未在9月底前自拆的;兼管、綜合整治不力的;收取了費用違法違規供地的,特別是對阻礙執法公務、暴力抗法的';頂風搶建、亂建行為的,將重點打擊、嚴格追究、嚴肅查處。對非法買賣、轉讓集體土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嚴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絕不姑息。
3、認真做好三項工作。各村要在12月31日前配合鄉政府完成:
①村鎮農房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讓農民建房有規可查、有圖可查、有地可建;
②鄉村農房現狀普查工作,全面掌握當前農村房屋的總量、分布、結構及使用情況,為有效遏制違法違規建房提供有力依據;
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用地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查處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買賣、轉讓集體土地建房及收取費用違法違規供地行為。
(四)完善總結和建章立制階段(年1月5日—3月31日)
及時總結綜合整治工作成果和存在問題,完善相關政策,繼續按計劃做好后續拆遷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違法違規建房的監管督查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使農村違法違規建房查處工作進入常態化。結合此次綜合整治情況,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全面落實各村支部書記為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的第一責任人機制,規范農村建房行為,做到經常化、精細化,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基層,從頭上杜絕農村違法違規建設現象的發生。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2、開展專項督查。由領導小組對綜合整治行動進行全程監督和督查。為確保綜合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建立農村違法違章建房綜合整治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對整治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通報批評。
3、嚴肅整治紀律。各村要切實擔負起整治工作的責任,組織力量依法、按程序全力推進整治工作。對拒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將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同時,各村要做到“守土有責”,認真排摸和調處在整治推進過程中出現的信訪問題,及時發現和消除不穩定因素,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
4、嚴格目標考核。在綜合整治期間,各村、鄉直各單位要切實做好綜合整治的各項工作的同時,加強對本村和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教育和警示,“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按照“包自身、包家屬、包親戚”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違法違章建筑的自拆工作。對未達到整治行動工作目標的各村實行領導責任一票否決制。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5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縣委、縣政府會議精神,為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決定在全鎮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凈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閑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及時組織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鑒定(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整治方案設計并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由村書記簽字背書,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于20xx年1月底前報送鎮排查辦。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農業農村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應急辦、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規劃建設,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村事務辦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農村養老機構、文化和旅游等場所的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澡下學校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衛生院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員單位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導工作,共享并及時提供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主體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類安全隱患排除工作。
(三)強化綜合保障。一是強化技術保障。要組織動員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單位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工作。二是強化資金保障。落實排查整治人員和物資。三是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四是強化紀律保障。要嚴肅責任追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五是強化法治保障,綜治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從20xx年11月起,堅持每半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成員單位按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6
一、總體要求
為全面消除城鎮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海市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1. 立即對全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2.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區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賬,實現房屋規范化管理。
3. 到XX年底,基本完成全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
三、工作推進要求
1. 評估鑒定階段(XX年1月-XX年2月)
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由區房管局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并明確建議整治措施。
相關責任人根據評估鑒定結論,編制隱患處置“一房一方案”,明確隱患處置的具體方式和處置時限,并報所在街鎮備案。
2. 集中整治階段(XX年3月-XX年12月)
根據評估鑒定結果,分類實施整治。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要求限期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必要時進行拆除。
整治過程中,要確保施工安全,避免次生災害發生。
3. 整治驗收階段(XX年12月)
由區領導小組組織驗收,確保整治工作到位。建立健全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的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2. 強化工作保障
各街鎮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 加強監督檢查
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街鎮進行掛牌督辦。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7
一、總體要求
為全面消除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根據《上海市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1. 全面排查:在現有排查成果基礎上,對城鎮房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用作經營、人員密集、違法違規改造、老舊小區等房屋。
2. 重點整治: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采取措施,特別是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
3. 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城鎮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完善房屋數據臺帳,實現規范化管理。
三、工作推進要求
1. 評估鑒定階段(20xx年1月-2月)
對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
根據評估鑒定結果,編制隱患處置“一房一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
2. 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12月)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分類整治,確保及時消除隱患。
對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采取臨時避險措施。
3. 驗收銷號階段
整治完成后,由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實行銷號管理,確保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的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房管局,具體負責工作協調、推進和督導。
2. 強化責任落實:明確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管理責任和業主主體責任,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3. 加強監督檢查: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對進展緩慢、排查不實的地區進行通報和問責。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18
一、總體要求
為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方案。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展理念,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1. 全面摸底:對全省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包括自建房和非自建房。
2. 分類排查:區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
3. 重點整治: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
三、工作安排
1. 動員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縣、區政府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和方式方法,全面動員部署。
2. 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運用排查整治APP等工具,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平臺。
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業機構參與,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進行重點排查。
3. 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前)
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等,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分類整治,確保整治到位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1. 強化組織領導: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省長為召集人,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
2. 加強綜合保障:結合農村房屋確權登記、亂占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等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和人員培訓,提高排查整治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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