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精選21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1.2依據
《介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發布規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化品發生危害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組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調。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張蘭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
總指揮:侯世文(張蘭鎮鎮長)
常務副總指揮:陰曉波(人大主席)
副總指揮:各包片負責人
成員:燕玉芳(交通管理員)
王維東(安監站站長)
張觀偉(水利水保站站長)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鄉負責人、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張蘭鎮道路交通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楊正茂擔任,成員有燕玉芳、王維東。
2.2主要職責
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重大決策,負責道路安全監管,協調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預警
3.1預警
根據天氣、道路通行條件變化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工程和范圍,道路交通安全預警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紅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三級(黃色)預警。
(1)一級(紅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4、應急處置
分級響應:
Ⅰ級(紅色)響應:
因天氣惡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有關部門發布一級預警時,鎮指揮部立即啟動Ⅰ級響應,及時協調鎮村相關單位和社會力量,全力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當上級接管指揮處置時,鎮指揮部全力做好處置配合工作。
Ⅱ級(橙色)響應:
當收到Ⅱ級預警但預警情形尚未出現時,鎮指揮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業單位要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進入待命狀態,當收到Ⅱ級預警且預警情形已經出現時,鎮指揮部、各村、各成員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鎮指揮部要派專人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督促應急處置現場,必要時向市指揮部請示。
Ⅲ級響應:凡發生地和鄉鎮工作人員進行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需要有關應急辦量支援時,可以向市指揮部提出請求。
信息報送與處理:
Ⅲ級響應啟動后,指揮部要向鎮政府上報處置信息,ⅡⅠ響應啟動后,鎮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鎮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處置信息,主要內容包括:應急處置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已采取及即將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況,應急具體負責人及聯絡人的`有關情況。
應急處置結束24小時可采用網絡或書面的形式上報上級指揮部,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問題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等詳細情況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鎮個人民政府、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能力、保障水平、協同作戰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5、獎懲
要對處置道路交通安全緊急情況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直接責任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6
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針對雨、雪、霧等氣候條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等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這一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勤
副組長:胡忠
成員:王永松、季凱、范新亞、徐殿平、王國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管理大隊,任志國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處置分類
(一)因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
四、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總原則是: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確保安全、盡快通行;信息暢通、及時上報。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明確領導工作責任及相互補位措施,及時指揮啟動和終止工作預案,形成科學組織、迅速反應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縮短應急反應時間。
(二)屬地管理原則:對已發生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交管大隊要按照轄區劃分,迅速出警,了解情況,維護秩序,控制事態,依法果斷處置。
(三)先期處置原則:交管大隊接指令趕赴現場后,立即按預案規定進行控制事態、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開展疏導等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情況。
(四)及時報告原則:現場應急警力應保持和上級及指揮部門的聯系,隨時將現場了解到的確切情況及時匯報給市局值班領導,便于指揮機構了解情況、把握戰機、果斷決策、正確指揮,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指令采取指揮疏導、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續措施,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五)聯勤聯動原則:各警種之間要主動溝通,相互配合,體現“一盤棋”思想,建立聯勤聯動機制。
(六)教育疏導原則: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時,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耐心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恢復交通。
五、處置內容
(一)遇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遇險群眾,轉移財產;疏導交通,維護好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輛、行人進入管制區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強巡邏管控,疏導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應在分流地點和沿線部署警力視情實施遠、近距離分流措施。
(二)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處置。遇有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置;組織民警指揮疏導交通,疏通搶險通道,確保指揮、救護、工程搶險車輛及人員、物資等順利進出現場。經勘查,確定不會發生新的山體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備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引導車輛安全通過;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車輛無法通行的,要組織車隊通行備用路線。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責任明確、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簡易程序處理,立即撤除現場,恢復交通;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搶救傷者,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控制當事人,快速勘查現場,迅速清理事故車輛,盡快恢復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對未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責令施工單位強制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對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建議業主單位組織人員加強巡邏、守護等臨時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確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劃定現場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燃燒。造成泄漏、燃燒的,要依法進行交通管制,視情疏散群眾;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監、急救、環保等部門趕赴現場處理;疏通救援車輛通道,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進出現場;對事故發生地段道路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引導車輛安全通過事故現場。
(六)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發生的事件,要盡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影響交通的程度,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根據規模大小,群眾情緒、行為的激烈程度,設置警戒區域,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疏導分流車輛,維持交通秩序;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人員疏散或離開路面后,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條件進行先期處置的,可量力處置并及時通知治安、刑事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備先期處置條件的,劃定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等待治安、刑偵部門到達并做好現場勘查期間的秩序維護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處置步驟
(一)加強指揮,保證警力。遇突發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值班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加強路面管控,準確掌握路面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向市局值班領導報告路況信息,同時將情況通報交通、路政、施救、醫療(急救)、消防等相關部門,請求協助做好實施相關預案的準備工作。交管大隊除留少量值班、機動人員外,應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強路面監控和現場管理。
(二)加大巡邏,保障暢通。雪、霧天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響時,堅持全警上路,加大對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彎道及事故多發路(點)段的管理,逐層逐人落實崗位,及時指揮引導車輛通行,同時利用巡查車采取不間斷喊話鳴笛警示等方法,監督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行車速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車及掉頭等現象。在路面有結冰的情況時與當公路交通部門取得聯系,在結冰路面上拋撒消雪劑,督促檢查過往車輛安裝防滑設施,在遇有路面結冰嚴重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時,進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車輛,以免發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三)注重宣傳,加強協作。在雨、雪、霧天氣及路面發生結冰的情況時,交管大隊要采取多種方式及時向公眾媒體通報路況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發布冰雪霧天氣及交通事故造成國、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車輛繞行建議以及預計道路恢復通行時間等信息。并倡導駕駛人及時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況,選擇合適線路,盡量減少主要道路通行壓力。同時要加大與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時處置。交管大隊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時,要及時進行處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斷的,民警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劃定警戒區,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發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200米以外開始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于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打開警燈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應在現場最后一輛被堵車輛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并設置專人實施預警,預警車輛和民警應根據堵車情況持續向后移動,通過喊話和交通信號指揮后方來車減速并有序停放。對于事故嚴重的要及時通知路政、施救、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同時,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車道的管理,嚴禁車輛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停放,以保證應急車道暢通,并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做好相關輔助性工作。在未恢復交通前,執勤民警不能擅離現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因各類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要迅速組織警力上路疏導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復交通,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巡邏管控,掌握預警信息。交管大隊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獲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動權。路面巡邏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發現突發情況,并及時報告。民協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三)建立聯勤聯動,加強協作配合。要與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委、生態環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門建立應急救援協調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組織搶救傷員,救助受困群眾。同時,要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以及相鄰國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加強配合,信息互通,保證在道路發生交通堵塞時,及時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導、分流等措施,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城區、開發區中隊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隊,支援、配合其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四)保證聯絡暢通,加強請示報告。交管大隊要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隨時接警。完善各種工作制度、職責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值班室或指揮中心的指揮協調作用,準確指導路面勤務。領導要保證聯絡暢通,值班人員嚴禁脫崗,值班民警和備勤民警手機須24小時保證聯系暢通。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7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xx(派出所所長)xx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xx(安辦工作人員)xx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xx(黨政辦主任)xx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8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匡方毅任組長,教導員歐陽文林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歐陽文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大隊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政府應急、交通、公路、消防和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長: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運車輛群死群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以上事故責任倒查的應對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主班的大隊領導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20人):一中隊15人、科技股5人。車輛由一中隊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隊(2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以外的`另外兩個中隊各10人,車管所5人、處罰中心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協助黨委、政府并指導維護交通秩序,開展疏導救援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警力: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維權信訪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負責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各單位勤務落實情況,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負責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對玩忽職守、貽誤時機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開展調查追究責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群體性的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9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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