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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03-08 14:08:11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9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9篇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1

  1.目標任務

  1.1制定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本預案與《涿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相銜接。 1.2適用范圍

  凡在本鄉區域內發生的旱災(干熱風災害),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高溫熱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作物病蟲害和其它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2.基本情況

  2.1本鄉轄區內有30個行政村、現有人口7804戶31233人(其中常駐人口7793戶31178人,外來人口55人)。五保戶142戶,低保戶535戶,殘疾家庭232戶,優撫家庭128戶,無勞動力家庭67戶,中小學生3132人(幼兒園3所115人,小學2所1750人,中學1所1267人)。共有住房31172間(其中危房54戶159間)。耕地總面積56403畝(其中旱田54147畝,林地2256畝),主要農作物有小麥、玉米、蔬菜等。

  2.2境內有行蓄洪區3個,河流2條,橡膠壩1座,橋梁7座,具體分布在刁窩四個村、北茨、小柳、潘各莊、東張村、涿廊路沿線等地域。

  2.3道路交通、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等基礎設施分布在刁窩四個村、商業街、涿廊路等地域。

  2.4轄區內有工廠21家(其中危險品儲存點2處),具體分布涿廊路、徐里營、萬全莊、潘各莊等區域。

  3.災害風險

  3.1國土資源部門標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一個,位于刁窩村北。如發生災害,需轉移安置刁窩四個村村1577戶6079人;將造成8400畝耕地受災,其中旱地7864畝,林地536畝。

  3.2流經本鄉鎮的河流2條,如發生洪澇災害,需轉移安置10個村(刁窩四個村、東馮村、北茨村、大柳村、下柳村、滿子營村、佟村)3344戶13166人;將造成21000畝耕地受災。

  3.3如企業發生突發性事件,境內需要轉移安置共56戶276人。

  3.4其他災害風險情況。

  4.啟動條件

  4.1本鄉范圍內, 發生旱災(干熱風災害),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高溫熱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作物病蟲害和其它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2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2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25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12間以上;

  (5)發生5級以上地震,造成人員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群眾20人以上或倒損房屋12間以上。

  4.2 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4.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4.4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5.救災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指揮機構由鄉黨委、政府、人大負責同志及黨政辦、民政辦、水利、財政、派出所、衛生院、供電所、文教、青年、婦聯、人武、司法、土地等部門成員組成。

  總指揮長:鄉黨委書記:趙東宏 副指揮長:鄉長:卓雅峰

  指揮機構下設:綜合、信息、搶險、巡邏、保障組。

  工作職責:

  綜合組:組長:孫彥彰 成員:羅穎、康維祥、張愛玲。負責協調有關救災的各項工作。

  信息組:組長:肖玉良 成員:侯晨芳 孫靜 宗血君。負責災害的預警預報、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搶險組:組長:張華 成員:王振江、黃永紅、黃國恒及各村民兵3人。負責救災搶險工作。

  巡邏組:組長:張克先 成員:沈迪 朱宏亮及司法所、派出所全體人員。負責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災害發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保障組:組長:陳路 成員:李會領、李翠蘭及鄉計生辦全體人員。負責轉移安置人員生活保障、搶險物資供應、后勤保障服務、受災人員生活救助等工作。

  6.應急準備

  6.1應急安置和醫療衛生場所準備。

  (1)本鄉轄區內有7個集中安置場所,刁窩中學內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510戶2500人,原潘各莊鄉政府大院內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450戶1950人;原潘各莊中學院內可安置500戶口2610人,其余村的受災戶需到鄉政府大院避災安置中心安置,1650戶6657人可到各村避災安置中心安置。

  (2)本鄉轄區內衛生院現有床位54個,可安置人口505人,可救治人口1200人。與藥品生產商簽訂藥品供應協議12個,做好應急藥品儲備及捐贈救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接收、管理和發放準備。

  6.2物資準備。

 。1)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完善全鄉救災物資儲備庫,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避災安置場所根據可容納人員數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

  (3)教育災民本人攜帶一些干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4)在災前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生活必須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6.3救災裝備準備。

  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照相等設備和裝備。

  6.4人力準備。

 。1)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災害管理人員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國土資源等各方面災害管理專業人員,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公安、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6.5宣傳、培訓和演練。

  (1)鄉政府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在避災安置場所制訂規章制度,張掛上墻,采取多種形式,如放置減災救災圖表、書籍等,開展減災宣傳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鄉政府每年應組織一次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定期向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提供救災工作咨詢。

  (3)每年分村組織不少于2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

  7.災害預警

  7.1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當地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區域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7.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鄉、村兩級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6 7.3災害信息共享,鄉救災應急指揮部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8.信息報送

  8.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8.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8.2.1災情初報。鄉民政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市民政局報告初步情況,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可越級向保定市民政局直接報告災情,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1.5小時。

  8.2.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鄉鎮(街道)民政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鎮民政辦公室每天8時30分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本轄區24時的災情向市民政局上報。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8.2.3災情核報。災情穩定后,鄉應在1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市民政局報告。

  8.3災情核定

  8.3.1部門會商核定。各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水利、

  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8.3.2民政、地震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8.4對于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和倒損房屋情況,要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因災倒房戶臺帳》和《冬春因災生活困難政府救濟人口臺帳》,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9.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災害救助工作以鄉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后,鄉、村兩級和相關部門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災救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1)本鄉范圍內, 發生旱災(干熱風災害),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高溫熱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作物病蟲害和其它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4 )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9.1啟動程序

  鄉救災指揮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鄉長提出啟動響應的建議,由鄉長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9.2響應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1小時內,派工作組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鄉救災指揮部及時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災情。

 。4)根據災區需求及時下撥救災款物。

 。5)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

 。6)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9.3響應結束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鄉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由鄉長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9.4緊急轉移

  災害預警發生后,本鄉共需轉移1170戶5000人,其中外來人員15戶65人。特別是做好重點人員的轉移:五保戶142戶142人,低保戶535戶1157人,殘疾家庭232戶301人,家中無勞動力的老年人67戶134人,另有幼兒園、小學、中學等,共計學生3132名。

  10.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0.1災后救助。

  受災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村委會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10.1.1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村委會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并由鄉民政辦審核、上報。

  10.1.2救助方案制定

  各村委會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期間救助工作方案,逐級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問題。

  10.1.3救助方案實施

  鄉、各村負責具體實施本區域的救助工作。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鄉民政辦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對有償還能力但暫時無錢購糧的群眾,地方政府決定確需開倉借糧的,可動用儲備糧。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10.1.4 救助措施

  各村委會要積極落實對受災貧困戶的以工代賑、災欠減免等優惠政策。

  10.2 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由鄉民政辦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鄉民政辦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戶臺賬》。各村要在災情穩定后5日內將本轄區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鄉民政辦。

 。2)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災情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3)根據各村上報的需恢復重建情況,結合災情核查和上級撥款情況,專項用于各村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4)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免除稅費,平抑物價。

 。5)衛生部門做好災后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點,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實現大災之后無大疫。

  11.附錄

  11.1災害信息員名單。

  11.2本鄉應急救助指揮機構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含所轄行政村責任人)。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2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防災方針,共同做好本系統防自然災害工作,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俊志

  副組長:劉維麗付連剛

  組員:姜廣東何俊麗各班班主任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部署校園地震、汛期等自然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2、組織師生學習掌握地震、汛期等自然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3、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教室、各功能教室、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4、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

  四、防災應急方案

  1、全校師生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加強各類值勤,保持通信暢通,落實各項物資準備,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設備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地震、汛期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5、各室主管、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8、受災學校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學區、教育局匯報災害情況,同時拔打“110”、“120”報警。

  9、組織以搶救受傷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附近醫院。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我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對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1.2編制依據

  《國務院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民政部《關于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廣東省自然災害救濟工作規定》、《廣東省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和《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政府主管,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4)依靠群眾,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發生的臺風、暴雨、干旱、風暴潮、嚴寒、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嘯、地震、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分類和分級

  2.1自然災害分類:我市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2自然災害的分級。自然災害分為特大自然災害、大自然災害、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見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3 應急機構及職責任務

  3.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處置我市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依據市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參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民政局、財政局、貿工局、發改局、國土房產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監察局、規劃局、教育局、體育局、氣象局等部門以及無委辦、三防辦、森林防火辦等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指揮全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監督檢查救災應急工作人、財、物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區級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根據災情派出救災工作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決定請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決救災應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問題。

  3.1.2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民政局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災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草擬應急預案;匯總分析災害信息,提供應急決策參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災;與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負責管理避險場所,按要求及時予以開放,接收求助群眾;負責管理救災物資,發動社會捐贈;負責安置受災人員生活,向災民提供糧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資;負責處理死難人員尸體;負責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廳、民政部的申請救災款物的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恢復、重建倒塌、損毀的民房;請求其他部門支援等。

  為落實以上職責,辦公室成立以下基本應急小組:

 。ㄒ唬┚C合小組

  1.職責。負責救災的總體協調;上報災情;對外通報救災情況,請求支援;對救災提出建議;撰寫救災款物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災民恢復、重建倒塌、損毀房屋等。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處長、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財務審計處處長。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務審計處、局辦公室部分工作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二)救災物資管理分配小組

  1.職責。管理救災物資;組織社會捐贈;分發救災物資。

  2.組成人員。捐助中心主任、慈善會秘書長。由捐助

  中心牽頭。

 。ㄈ┧离y人員尸體處理小組

  1.職責。運輸、保存、處理死難人員的尸體。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殯改辦主任和殯葬管理所所長,市民政局殯改辦、殯葬管理所組成。由市民政局殯改辦牽頭。

 。ㄋ模那楹瞬樾〗M。

  1.主要職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災害發生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

  2.組成人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副處長、財審處副處長,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審處部分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各區政府設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辦事機構,負責本區災害救助工作。

  3.2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展開工作,市、區民政部門可根據自然災害處置環節要求,成立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可分別啟動市、區總體應急預案規范的12個基本應急行動組。

  3.3有關部門職責

  市民政部門與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聯絡員制度,及時通報災情,共同制定防災減災計劃。

  市氣象局與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災害天氣信息通報聯絡機制,提前做好防災減災和救助應急的準備。

  市財政局建立救災專項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安排年度預算,保證救災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衛生局及時對因災死亡人員進行醫學鑒定,出具死亡證明書;對避險場所進行消毒等。

  市貿工局、發改局對救助物資的籌集給予協助。

  教育局、體育局保證將列為避險中心的學校、體育場所及時對市民開放。

  建設局、國土房產局、規劃局參與災后重建工作,做好解決劃地、建設指導、規劃等工作。

  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供救災專用頻道。

  其他相關部門依職責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4 應急保障措施

  4.1救災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協同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深圳自然災害狀況、發展計劃,按照國家預算法,擬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

  4.1.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市區財政安排救災資金預算,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實施。

  4.1.2市區財政部門應根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劃撥?,落實各項救災物資、救災裝備等相關費用。

  4.2救災物資保障

  市民政局會同市貿工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災物資儲備庫,儲備帳篷、衣、被、凈水設備等救災必備物資。

  4.2.1民政部門通過購買、組織社會捐助等方式儲存一批救災應急物資;

  4.2.2在救災物資不足情況下,由貿工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局、行業協會以及事件發生地的區政府等相關單位組織生產、配送、調撥、監管、征用救災應急物資;

  4.2.3市民政局、貿工局、發改局等相關部門應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無委會應保障通訊網絡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通暢。

  4.4救災裝備保障

  市、區民政部門應根據深圳自然災害救助實際需要,配備救災專業裝備及車輛、電腦、相機等相關基礎設備。

  5 預測和預警

  5.1災害預警預報

  自然災害的災情預警預報是指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5.1.1氣象、水利、地震監測部門發布的各類災害性預報,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產和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對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應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及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通報。

  5.1.2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以及上級民政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結合地區的自然、地理、人口、經濟等綜合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災害威脅的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預測,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5.2災情信息管理

  5.2.1災情信息報告制度。

  (1)區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于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和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報,報告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對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民政廳和民政部。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區政府報告后,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廳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穩定之前,市、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民政局每天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10時前向省民政廳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區民政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區民政局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報省民政廳。

  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災害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含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要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5.2.3災情核定

 。1)市、區民政局參與調查評估工作,與農業、水務、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共同核定災害損失情況(損失情況主要包括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

  (2)與有關部門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核實。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區民政局在核定災情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5.3預警救助信息的發布

  5.3.1深圳市氣象局及時發布臺風、熱帶風暴、暴雨的預警信號。深圳市電視臺根據不同的預警信號,公布民政部門開放的避險站、避寒、避暑場所(發布公告信息見附錄)。

  5.3.2市、區民政部門通過電視臺、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發布轉移安置災民、實施社會捐助等事項。

  5.4災害預防救助機制

  5.4.1我市氣象部門發布黃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或黑色暴雨預警信號時,開放全市避險站。

  5.4.2氣象部門發布黃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社會福利中心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黑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氣象部門發布紅色高溫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避暑場所。

  6 應急響應程序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我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三級:一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或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組織指揮處置;二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處置;三級響應由自然災害發生地的區政府組織指揮處置。

  6.1三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為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等級。

  6.1.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區政府根據自然災害發生情況啟動三級響應程序。

  6.1.3響應措施

  自然災害發生地所在區政府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后15分鐘內啟動以本轄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區政府負責實施各項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災情,對初步判定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自然災害,應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救災工作,并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辦公室全體人員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24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指導核實災情。

 。4)綜合分析災情后,或應區政府請求,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安排和協調市級應急行動組提供救助。

  6.1.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政府決定三級響應終止,并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6.2二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自然災害時,災害損失達到大自然災害等級。

  6.2.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啟動二級響應程序的建議,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及時啟動。

  6.2.3響應措施。

  在三級響應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省民政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前往受災區域,與受災區領導共同指揮現場救災工作。

 。2)相關單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3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 3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2.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局局長),決定二級響應終止。

  6.3一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的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達到特大自然災害等級。

  6.3.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程序建議,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同意后,及時啟動。

  6.3.3響應措施

  在二級響應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

 。1)辦公室全體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前往災區靠前指揮。

 。4)6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核實災情。

 。5)綜合分析災情后,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

 。6)向災區分配救災物資和資金。

  (7)組織發動社會捐贈。公布接受捐贈

  (二)相關單位采取的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5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5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3.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決定一級響應終止。

  6.4信息的發布

  6.4.1自然災害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應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規范的渠道和口徑統一報道和發布。

  6.4.2重大災情及救災救助情況應由市民政局審核后發布。

  6.4.3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6.4.4信息發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7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原則上,中等自然災害、小自然災害的救助和恢復重建資金由區財政解決,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由市、區共同分擔。

  7.1災后救助

  7.1.1根據救災工作臺帳,繼續做好災民的救助工作,保證他們的衣食無憂,并給予一定的醫療救助金。

  7.1.2災民救助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1.3市、區民政局繼續通過募捐、購買等方式準備好災民救濟衣被和救濟糧等。

  7.1.4災害發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難的災民,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7.2恢復重建

  災民的倒房、損毀房重建工作由市規劃部門統一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共同參與,由區政府負責組織,統一實施。恢復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助相結合的方式,以自建為主。根據災民的實際情況,建房資金采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有經濟負擔能力,承擔大部分,政府補助一部分,社會互助一部分;無經濟負擔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濟和社會互助。

  7.2.1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受災區在災情穩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倒房情況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7.2.2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受災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善后處理組和災后重建組指導協助區建設、國土、規劃等部門落實有關具體工作,并跟蹤恢復重建工作進度。

  8 宣傳教育

  市、區民政局要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要經常宣傳災害預防知識,增強群眾自救能力。

  9 附則

  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一)特大自然災害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災情: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90天以上;

 。2)12級以上風暴潮達5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級以上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

 。5)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損失5000萬元以上;

  (6)交通癱瘓;

  (7)直接經濟損失占上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30%以上;

 。8)造成國內影響。

 。ǘ┐笞匀粸暮κ侵副仨毻瑫r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60-90天;

 。2)強熱帶風暴(中心風力10-11級)風暴潮達2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200-300毫米或2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6-7級地震等(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

 。5)通訊部分中斷、停電1-2天或設施直接損失3000-5000萬元;

 。6)交通中斷;

 。7)直接經濟損失占本市上年國民生產總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內影響。

 。ㄈ┲械茸匀粸暮κ侵副仨毻瑫r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60天;

 。2)熱帶風暴(中心風力8-9級)風暴潮達1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150-200毫米或1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5-6級地震等。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以上;

 。5)通訊供電間斷影響;

 。6)鐵路公路短期無法使用;

 。7)直接經濟損失占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內影響。

 。ㄋ模┬∽匀粸暮κ侵竿瑫r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30天內累計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熱帶低氣壓造成影響,風暴潮達5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級以下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災害損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災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數量低于市屬房屋總數的20%、直接經濟損失低于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農作物受災面積低于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交通一度受影響;災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響。以上災情可視為小災害。

  9.2預案管理

  9.2.1各區政府制定本區的應急預案。

  9.2.2本預案涉及的職能部門,如因機構改革等原因發生職能轉移,其職責隨職能轉移,該職能自然劃轉,由承擔原職能的新部門負責。

  9.2.3本預案將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補充。

  9.2.4本預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釋。

  9.2.5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0 附錄

  10.1臺風暴雨避險公告

  在氣象臺發布臺風3號、4號預警信號或者黑色暴雨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避險機制,我市各區開放避險站,有需要的群眾可到附近的避險站接受避險救助。

  各區聯系咨詢電話:

  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0,25832113。

  羅湖區民政局:25666280,13691884413。

  福田區民政局:82918289,13609619435。

  南山區民政局:26662437,13923430261。

  鹽田區民政局:25228420,13502860961。

  寶安區民政局:27871190,13802263507。

  龍崗區民政局:28948162,13510092603。

  10.2黃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黃色寒冷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黃色避寒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臨時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 25832110,25832177。

  10.3紅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紅色降溫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紅色避寒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和社會福利中心接受救助,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臨時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梅林路26號,電話:83315945。

  福田區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新沙路60號,電話:83415470。

  羅湖區社會福利中心:羅湖區太寧路73號,電話:25616382。

  南山區社會福利中心:南山區西麗留仙洞,電話:26987065。

  鹽田區社會福利中心:鹽田區徑口村, 電話:25550173。

  寶安區社會福利中心:寶安區黃田西部開發區(寶安交警大隊前面),電話:27513948。

  龍崗區社會福利中心:龍崗區龍崗鎮龍城北路龍西陂頭肚,電話:84877179。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 25832110,25832177。

  10.4黑色(寒冷信號)避寒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黑色寒冷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黑色避寒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社會福利中心以及各敬老院和避險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臨時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梅林路26號,電話:83315945;

  福田區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新沙路60號,電話:83415470;

  羅湖區社會福利中心:羅湖區太寧路73號,電話:25616382;

  南山區社會福利中心:南山區西麗留仙洞,電話:26987065;

  鹽田區社會福利中心:鹽田區徑口村, 電話:25550173;

  寶安區社會福利中心:寶安區黃田西部開發區(寶安交警大隊前面),電話:27513948;

  龍崗區社會福利中心:龍崗區龍崗鎮龍城北路龍西陂頭肚,電話:84877179。

  各敬老院和避險站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25832110;25832177。

  10.5避暑救助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高溫預警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避暑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避暑,可以得到臨時性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25831509,25832177。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4

  一、適用范圍

  本救災應急預案適用于洪澇、滑坡、風災等突發性災害發生后的應急響應。

  二、基本情況

  古坪溝村轄3個村民小組,有102戶310人。

  三、啟動條件

  參照《國家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中關于水旱災害,泥石流、滑坡等惡劣自然災害啟動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岔溝村實際情況,村委會確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應急預案:

  1、造成人員傷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轉移安置群眾

  四、指揮機構和工作職責

  成立以村總支書記與副支書為主的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村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領導小組組長由村總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村委會副支書擔任,成員由村兩委成員、大學生村官及各村民組長組成。

  組長負責整個抗災救災工作,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救災應急措施,維護災區社會秩序。

  副組長負責調度人力、財力進行搶險救災,安置災民;落實救災物資發放,保證緊急情況下災民的'民宿需求,組織災民災后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

  成員負責協調副組長工作,具體做好包點及自然村報警、轉移災民等工作。

  村民組長負責通知到戶,并幫助無自救能力的災民做好人員及財產的轉移工作。

  民兵營長、治保主任負責做好災區的社會治安防范工作。

  五、應急準備

  發生重大災害救災應急工作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時期:災情初期,個別自然村發生大災時,災害發生地村民組長及時上報災情。

  第二時期:當災情進一步發展時,受災范圍逐步擴大,損失嚴重,半數自然村發生險情,應及時做好轉移準備工作,向黨委、政府詳細報告災情。

  第三時期:特大災害發生后進入緊急狀態,此時,村委會應及時啟動村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立即召開村生產救災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全村災情,研究對策,并報告鄉政府,鄉社會事務辦公室,請求援助。

  六、災害預警和信息報送

  加強與鄉生產救災指揮部的聯動,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險情預警機制。村兩委自然災害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接受有關信息,并在接到預警信息后,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有關部門,向所屬區域發布災害預告。

  七、應急響應

  (一)機構安排

  災情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已有指揮機構條件,下設四個分組,現場指揮組、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基本生活保障組、醫療救助組,各分組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當接到災情預警后,負責全村救災工作組織領導,并及時掌握,通報災情。

  2、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全村力量,組織開展搶險救災,解決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

  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負責按照預定方案組織青壯年對口幫扶五保戶(含孤老人員)、重度殘疾人、學校學生等弱勢群體緊急轉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組

  基本生活保障組負責緊急轉移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飲用水和臨時住所。

  5、醫療救助組

  醫療救助組負責緊急轉移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工作。

  (二)轉移路線

  當預警信號發出后,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避災安置場所的,集中登記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轉移,到達后由相關負責人對其進行登記。無交通工具的由村委會集中乘車轉移。

  (2)需轉移安置到村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到安置點后由負責人登記造冊。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親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與村委會負責人的聯系。

  八、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助

  調查了解災情,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及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統計表;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發放救災款物。民主評議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員名單及數額等,發放后再進行一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恢復重建

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ǘ┚幹埔罁。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自然災害應急避險中人員強制轉移的決定》、《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ㄈ┻m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區級應急救助工作。

  當xx區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區行政區域內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區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心得體會,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ㄒ唬﹨^減災委員會。

  1.x市下城區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減災委)為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區減災委主任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xxxx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街道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匯報,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研究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協助區減災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專家的組織聯絡與協調工作;擬定我區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抗震救災行動,做好地震災害情報收集與評估,指導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組織開展公眾防震減災的科普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提高公眾抗震減災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制(修)訂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負責申請、分配和管理全區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核查、報送、發布災情;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指導災區實施因災倒損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災后設施的修復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災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組織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工礦商貿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森林火災監測和撲救。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人武部:在區內出現重大災情時,根據需要,協調有關部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適時報道自然災害預警及救助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救災工作動態。

  區發改經信局:及時了解災情,并及時向省、x市發展改革委報告,爭取省、x市對我區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指導全區災后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組織協調應急處置中的通信保障;負責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保險公司進行災前的防災御險及災后的理賠工作;加強災區市場價格應急監測,及時貫徹落實價格干預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商貿企業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救災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調安排災區糧油應急供應。

  區教育局:指導受災地區做好受災學校師生轉移工作;指導受災地區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災后學校重建相關工作。

  區科技局:針對防災減災的技術難題組織科技攻關,及時將既有相關科研成果投入應用;負責組織減災救災科技交流和科普宣傳工作,協調各類學會的減災救災技術研究工作。

  區公安分局:參與災區緊急救援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災區重點目標安全和社會穩定;負責組織特警實施防災救災相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區民政局: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區慈善總會開展慈善捐贈款物的接收,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區住建局(區人防辦):指導受災地區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等工作;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檢查和鑒定工作;根據區xxxx的號令發布防災警報,利用人防指揮通信設施、應急疏散場所為xxxx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保障,協調人防專業隊、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務隊參加搶險救災。

  區衛健局: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疾病監測,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必要時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對災區群眾進行心理援助;負責對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管理。

  區xxxxxx:負責對災情統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協助做好災情統計數據的分析評估。

  區市場xxxxxx: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xxxxxxxx;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質量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指導和協調動物疫病防治應急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市政、環衛、河道等部門的防汛防臺抗雪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維護市場經營與管理秩序。

  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出救援隊至災區進行人員搜救等搶險救災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災區火災的發生及蔓延。

  區紅十字會:負責協助區xxxx開展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根據自然災害災情及有關響應程序,依法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基層紅十字組織開展災害救援工作,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工作,提高災區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參與災后重建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指導減災救災測繪與地理信息服務保障工作;會同上級部門組織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指導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x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災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議。

  市交警支隊下城大隊:負責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確保減災救災工作期間人員轉移和物資輸送道路暢通。

  各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救災工作應急組織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救助工作,并根據上級安排和應急救助工作需要,組織協助處置相關工作。

  由區xxxx統一組織開展的抗災救災,按有關規定執行。

 。ǘ﹨^減災委辦公室。

  區減災委下設辦公室,為區減災委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減災委日常具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街道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情發布、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經區減災委同意,必要時協調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救災工作;完成省、x市減災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災害預警響應及措施

  區應急管理、城管、規劃資源等部門應及時接收市減災辦和相關上級部門通報的信息,及時向區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規劃資源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和服務。區減災委辦公室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啟動預警響應,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ㄒ唬┫蚩赡苁苡绊懙慕值劳▓箢A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ǘ┘訌姂敝凳兀芮懈櫈暮︼L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ㄈ╅_放應急避災、疏散場所,疏散、轉移易受自然災害危害的人員和財產;情況緊急時,實行有組織的避險轉移;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當地街道辦事處可對其實施強制轉移;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人員不得擅自返回危險區域。

 。ㄋ模┩ㄖ嘘P街道和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和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ㄎ澹┡沙鲱A警響應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騾^xxxx、區減災委負責人、區減災委成員單位報告或通報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ㄆ撸┫蛏鐣l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后,區減災辦終止預警響應。

  四、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部門間共享工作。

  (一)信息報告。

  1.對突發性自然災害,街道應在災害發生后xx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xx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區xxxx和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對造成本區行政區域內xx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房屋大量倒塌、農田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立即上報區人民xxxx、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和應急管理部。

  區委、區xxxx對信息報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區應急管理局、街道執行災情xx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應急管理局每天x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xx時的災情向市應急管理局上報。特別重大、重大災情應隨時報告。

  災情穩定后,街道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街道報告后,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并將全區匯總數據向區xxxx報告。

  3.對干旱災害,街道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至少每xx日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4.加強臺賬管理,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xxxx救助人口一覽表。街道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倒塌房屋、受災農田面積和需xxxx救助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5.區xxxx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災情會商會,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數據。

  (二)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要主動通過重點新聞網站或xxxx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發布信息。

  災情穩定前,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在區xxxx的統一指揮下,應當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應當及時評估、核定災情損失,并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

  災情核定和發布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應急響應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一)Ⅰ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1)死亡xx人以上;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xxxx間以上,?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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