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績效方案(通用2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資績效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資績效方案 1
為進一步規范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范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xx﹞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準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后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后,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工資績效方案 2
為了調動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
1、與業績、崗位、技能和貢獻掛鉤,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則。
二、績效考核內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月度考核統一使用《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細則》,對當月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年度考核由當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態度考核綜合確定。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標考核得分x15%+態度指標考核得分x15%;部門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位于前5%的為優秀。
三、月度績效工資發放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情況確定。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月績效工資基數x個人績效系數x月考評系數
本部績效工資基數根據本部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領導確定。
四、考評程序
(一)、組織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個員工把自己當月的工作交部領導。
2、對員工考核,部長考核分占60%,副部長及部長助理考核分各占20%。
(二)、績效反饋面談
次月5日前,部門領導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反饋面談,以幫助其改進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規定
1、請假者扣2分/天,連續或累計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2、曠工半天者,扣發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0%,曠工一天及以上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3、未交當月工作日記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工資績效方案 3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經過,考評細則一旦經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經過上述程序經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局認為貼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景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景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理解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工資績效方案 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于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號)、《關于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后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后,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后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并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于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后,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后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后,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于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并經考核后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系數各占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準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后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工資績效方案 5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占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干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余額后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匯總、年度兌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并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準后,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后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后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衛、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周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周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占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初二物理、初三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初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中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后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說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采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后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于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工資績效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按照xx市教師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規定,為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結合我校實際,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實施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原則:
1、刪繁就簡,考核內容體現可操作性;務實重本,考核方法體現過程性。
2、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正確導向”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體現多老多得、優老優酬,力求公正、公平、公開。
3、堅持實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則上,向責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壓力大,成績突出的崗位傾斜。堅持效果主導,兼顧品質主導和行為主導,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四、考核項目、標準及部門。
(一)、師德獎(1000元/年)
師德獎包括師德表現、出勤、遵守校紀校規、安全工作,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小學師德獎考核細則》具體由校長室負責考核。
(二)、育人獎(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獎包括班主任工作獎、副班主任工作獎、協助管理學生獎。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分等級按人均300元/月發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職責,分等級按人均120元/月發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內累計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補貼)
(3)、其他教師完成學校分配的相關教師值日及替它管理學生工作任務的,分等級按人均90元/月發放。(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小學育人獎考核細則》)具體考核由德育處負責。
(三)、質量獎
1、一線教師上好常態課,執行教學五認真和五嚴規定,上好預約課、邀請課、展示課、公開課,并做好相關電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師按學校要求履行好本崗位工作職責60元/月。
2、設立質量調研獎(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獎)
(1)月隨機質量調研(30元、20元、10元)。
(2)學期質量調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質量調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內每分獎50元,3分以上超過部分每分獎100元)。
(4)設立進步獎(每學期結束對照期初調研情況和學期每次調研情況,以平均分、培優補差的進步表現予以100元-200元的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質量獎考核細則》,實施主要由教導處負責)
(四)、科研獎
1、教師完成聽、評課任務,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習筆記、教育隨想),積極參加學校特色建設和課題研究,完成學校規定的任務,積極參加校本研訓活動,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學校特色建設工作獎。凡承擔學校特色建設項目工作的學期結束經考核分等級予以200元/人均予以獎勵,學期結束評選出的童話教師予以100元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科研獎考核細則》,實施由教科室負責)。
(五)、工作量津貼(3000元/人/學年)
1、雙向聘任,服從分工,承擔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期間無責任事故,定為滿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學年滿工作量獎。
2、因個人申請學校同意,不能滿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發放。(男55周歲、女50周歲教師個人申請,適當減輕工作量,經學校批準后可視作滿工作量)。
3、因請假減少的工作量由代課教師享受,未減少工作量(僅與人調課)不扣工作量獎。(具體見《溪麥中心校工作量津貼考核細則》,實施由教導處負責)。
4、超課時津貼:
a、午間補差每天每班按5元發放。
b、代課每節3元。
c、任教語文、數學、外語雙班、三班的教師,每學期分別補貼超課時津貼200元、300元。
(六)、崗位津貼
1、教齡、職稱津貼
職稱每學期標準每學年標準
無職稱100 200
小學二級教師150 300
小學一級教師400 800
小學高級教師750 1500
中學高級教師1000 2000
(此為基礎職稱津貼,教齡、職稱津貼=基礎職稱津貼+教齡津貼:實際教齡數乘以15元為每學年標準)注:長病假、內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師不享受教師職稱崗位津貼。
2、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教研組長20元/人/月;年級組長10元/人/月;辦公室主任10元/人/月;現金會計、司務長、工廠管理150元/人/月)(見《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貼:各級各類骨干教師履行骨干教師職責,按市局相關規定考核后發放。(績效工資兌付按原標準的三分之一發放,所有骨干教師不享受農村浮動)
4、行政人員崗位津貼:副校長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見《行政人員考核方案》)
(七)、校長獎勵基金:
1、“愛心育人、靜心教書、潛心科研、用心服務、真心待人”五心教師100元/人。
2、鎮級優秀教師、市級優秀教師100元/人。(鎮級優秀教師如政府發放不予重復發放)
3、各項個人榮譽及輔導學生獲獎。
①、個人表彰獎勵:
表彰部門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注
校級鎮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政府和主管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勞動模范、先進教育工作者、德育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優秀團員、優秀輔導員、優秀學員等。民間組織開展評比取得的榮譽,一般不予獎勵。
(2)、教師“參賽獲獎”獎勵: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注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教師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準的。教師基本功、課堂教學比武、課件評比等在市級以上獲獎上浮一等計獎。市級以上調研、抽查的優良課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公開課、少先隊觀摩效果良好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3)、學生“參賽獲獎”獎勵指導教師標準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注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學生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準的。非教育系統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一般不獎勵。經教師指導學生的文章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志上發表按同級二等獎計獎;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學生習作按同級三等獎計獎;有指標下達的各類競賽按決定獎項單位的實際級別計獎。
4)、教師“論文發表或獲獎”獎勵標準分值: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注
校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
⑴、文章發表:
①、宣傳學校的報道文章,發表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志上按同級一等獎計獎;
②、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論文或宣傳教育的報道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③、學校訂閱某刊后享受刊登優惠,或贈送版刊,按同級三等獎計獎。
④、與教育無直接聯系的文章發表,一般不獎勵。
⑤、在有郵發刊號的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在無郵發刊號的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⑵、文章獲獎:
①、論文評比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準的。
②、學校課題論文獲獎的,按上浮一個級別計獎。
③、上交評審費進行評選獲獎的論文,省級獲獎的評審費以25元計返還;省級以下市級以上的獲獎論文評審費以15元計返還。
④、除教育學會外,其他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舉行的論文評比獲獎,一般不獎勵。
(5)、體育教師獎勵辦法:
①、體育教師在每年度學校組織開展的小籃球賽和田徑運動會活動中,要認真組織,精心選拔運動員,形成學校的體育人才梯隊,組織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項活動學校獎勵參加組織的體育專職教師每人50分。
②、體育教師對組建的學校田徑隊和小籃球隊要堅持長效訓練,平時訓練與集訓相結合。平時訓練以陽光體育活動為主。田徑隊從暑假到當年比賽期間為集訓期,籃球比賽前一個月時間為集訓期,集訓期間早晨要強化訓練。
③、學校對體育組實施的獎懲措施:
a、集訓期間體育教師要確保訓練時間,認真組織,精心指導。每天運動員的伙食由學校負責解決,負責集訓的體育教師在工作日學校發放集訓費每人每天5元,節假日集訓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b、市體育運動會按每分10分獎勵,同時與上年相比在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3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50分,在甲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100分,(另設基礎成績獎,乙級隊200分,甲級隊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計獎勵不超過1500分)。
c、籃球在甲級隊獎勵200分,上升一個名次獎勵5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獎勵30分;處在丙級隊學校不予獎勵。但累計獎勵不超過800分。
(6)、音樂教師獎勵辦法:
①、音樂教師要認真抓好學校的藝術工作,平時要加強藝術興趣小組的培訓,能保證完成各種活動需要的演出任務,能高質量地完成演出任務,每次獎勵相關音樂教師50分。
②、在市小學生文娛匯演中單項獲一等獎學校獎勵指導教師400分,二等獎獎勵200分,三等獎獎勵100分,團體獲一等獎另獎600分,獲二等獎另獎200分,團體三等獎另獎100分。
③、音樂教師因演出需要利用節假日加班訓練,加班期間的有關要求和經費標準,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備注:此項目由教導處負責考核,校長根據每學年的情況,確定每份值金額(原則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創建獎:學校目標責任狀考核、學校有創建項目獲得通過,獲得集體榮譽,由校長確定按每人每學年1000-3000元的標準發放。
5、突出貢獻獎:對學校工作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酌情給予重獎,有校長提出人選和標準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有關發放規定。
1、內退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在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范圍內,按每月350元扣發,每年扣發4200元。
2、支教教師和外借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經對方學校考核,參照本校同職稱同工作量類型教師發放。
工資績效方案 7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工資績效方案 8
為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分配機制,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原則,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資構成
1、現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崗位補貼、工齡工資、全勤、知貼、生活補貼、中艱津貼、電話費)、獎金組成。
2、增調部分
為使加班、外勤等補助核報工作程序簡化,本著人均增加的原則,現實行量化管理,維護服務部門在崗人員700元/人/月,技術業務部門在崗人員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門在崗人員500元/人/月。
二、工資核發
1、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8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按月核發。
2、績效考核獎金由現獎金的20%和增調部分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1、部門考核、自查。
各部門每月按照部門考核辦法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獎金發放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各部門每季度根據考核內容、標準和要求,對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領導匯報審核后,向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報有關資料。
2、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重點抽查、查閱資料、聽取部門正職匯報、副職補充等方法,逐項考核確認,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見,并寫出初步考核報告(含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比例)。
3、確定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比例。考核領導小組向經理辦公會提交考核報告,經理辦公會確定部門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調整。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對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核發。各部門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及部門月考核結果,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在部門公示一天后報人力資源部調整核發。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經全體員工討論通過,提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考核領導小組通過后執行。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崗員工。
3、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根據各自實際參照執行。
4、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工資;每月20日由各基層單位做表,上交企管部匯總,發放員工的月績效工資部分。
5、本文件自發放之日生效,解釋權歸企管部。
工資績效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項目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設置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范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并按管理權限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參照教師考核程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工資績效方案 10
為全面、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全鎮村(社區)干部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一步激發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增強村(社區)干部憂患意識和競爭意識,推進能者上庸者下,強化監督管理,密切干群關系,轉變干部作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正派、素質優良、精干高效的村(社區)干部隊伍,通過實施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考核,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本辦法所針對考核對象為現任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干部。
二、考核內容
對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進行考核,干部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村(社區)主職干部工資、社區副職干部工資,發放60%基本工資,拿出40%的工資作為績效工資;村副職干部工資,宜城市財政撥發的工資作為基本工資〔農經站長每年8880元(每月740元),其他村副職干部每年7680元(每月640元)〕,全年增資部分(9120元)全部作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由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黨紀政紀處分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著重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考核干部,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學、全面、準確。
(一)民主測評考核。民主測評考核共分九大指標,分別是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學習情況、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宣講政策、工作紀律、社會穩定,滿分100分。
1、民主測評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表模、干部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2、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95分及以上為優秀,60—95分為良好(不含95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根據民主測評情況,考核優秀的村(社區)干部發放全額績效工資;對考核良好的村(社區)干部,按得分×績效工資÷100發放績效考核工資;對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績效考核工資。
3、對民主測評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區)干部,并由鎮黨委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社區)干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由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后拒不辭職的,可由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對村(社區)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1、政治素質較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動搖的;
2、對承擔的工作被“一票否決”或造成嚴重失誤;
3、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無理取鬧,造成嚴重后果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擾亂村(社區)組織正常工作秩序的;
6、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7、因其它原因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綜治信訪考核。對于村(社區)主職干部,本年度內轄區村(居)民發生集體上訪的.(3人及以上),赴京一批次扣除1000元,赴省一批次扣除500元,赴襄一批次扣除300元;發生個人上訪的,赴京一人次扣除500元,赴省一人次扣除300元,赴襄一人次扣除200元,扣完為止。因村(社區)干部分管工作造成赴襄陽市級及以上信訪,扣除相關負責干部一次100元,扣完為止。
(三)黨紀政紀處分考核。本年度內村(社區)主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10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本年度內村(社區)副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1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
三、考核程序
全鎮共組織15個考核組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績效考核,其中,綜治信訪結果由綜治辦、信訪辦提供,黨紀政紀處分結果由紀委提供,考核時間為20xx年1月25日—1月31日,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于20xx年2月1日上報鎮組織辦。
1、考核準備。鎮黨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組,培訓考核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預告。
2、召開考核會議。會議由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召集,鎮考核組組長主持并作動員講話。參會人員包括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社區網格員、部分群眾代表(不少于10人)及在本村(社區)的兩代表一委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3、兩委班子成員述職。主要總結本年度村(社區)班子及本人的履職情況、廉潔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
4、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5、調查核實。如遇考核中群眾反映較大、情況比較復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定性。
6、匯總上報測評結果。考核組現場匯總測評結果,填好匯總表,封存原始測評票,考核組成員簽字確認,連同兩委班子的述職述廉報告一并上交組織辦。
四、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及黨紀政紀處分匯總結果,鎮黨委召開會議,確定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五、考核要求
1、傳達好考核要求。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及時召集班子成員,傳達干部績效考核目的、內容、程序等,并做好相關思想工作。
2、準備好考核事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做好謀劃,提前與考核組進行溝通聯系,確定考核時間;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要提前起草好述職述廉報告,安排專人負責,親自把關,親自審核。
3、組織好參會對象。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通知好參會對象,確保參會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
4、準備好開會場所。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安排好會議室,打掃好室內衛生,座位干凈整齊。
本實施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資績效方案 11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xx〕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工資績效方案 12
1.目的:
為規范牽引貨運司機薪資計算及相關管理,特制訂本方案。
2.適用范圍:
行政部牽引貨車司機及貨車押運人員。
3.權責:
3.1綜合中心人事部負責提案對本文件的擬、修及廢止。
3.2綜合中心副總負責方案的審核,總經理負責本文件的批準。
3.3國內銷售部、行政部、財務部、人事部負責本方案的執行。
4.貨車司機的月薪構成:
4.1月薪資=底薪+出車補貼+出車伙食補貼
4.2牽引車司機底薪:1800元;大貨車司機1500元
4.3出車補貼:
出車地點
牽引車出車補貼(次)
大貨車出車補貼(次)
4.4出車伙食補貼:
司機出車當日總額補貼20元伙食。
4.5同車送貨人員的補貼:
同車送貨(押貨)人員日補貼80元,其中包含出差日伙食補貼。
4.6同車多地點送貨:
貨運司機同一車次多地點送貨,以到達的最遠地點的.計算出車補貼,每增加一送貨地點另行補貼50元。
5.工作及休息時間:
司機月休4天,超過4天休息時間因私事不能送貨的扣減底薪60元/天,送貨司機上班時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彈性安排,原則上不需要送貨的時間應回公司上班。
6.法定假日出車:
在法定假日時間送貨的,另外予以60元/天的底薪補貼。
7.貨運單的交單:
司機或押運人員完成送貨任務后,只要公司人員在上班,應及時把相應的單據交給國內銷售部相關人員,不及時交單的視情況予以處罰。
8.違章處理:
司機的違章(超重除外)由司機本人負責,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視司機責任予以相應處理。
9.送貨過程的意外情況處理:
在送貨過程如果與購貨單位發生意外情況不能順利交貨的,應及時聯系國內銷售部客服人員或業務員;如在運輸途中車輛出現異常情況的應立即聯系車輛主管,請示后再行處理。
10.人員及車輛管理:
10.1國內銷售部負責司機及貨運的工作安排,其中包括駕駛員的上、下班情況,貨運運輸途中的安全及貨運配送安排等問題;行政部車隊負責車輛的維修、保養、用油、保險、年審、年票、車船稅辦理及司機人員管理,并配合國內銷售部的工作安排。
10.2貨運司機應嚴格執行行政部制定的各項車輛管理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一旦發現立即予以辭退處理。
11.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開始試行三個月,試行期每月由人事部負責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檢討執行情況,公司可根據實際運作情況進行修訂。
12.本方案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工資績效方案 13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使用管理,進一步提高司機工作績效以更好地為公司經營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內容:
(1)考勤情況
(2)無派車時表現情況
(3)車輛保養情況
(4)服從調配情況
(5)客戶服務,驗貨簽單情況
(6)車輛清潔情況
(7)交通安全情況
(8)油耗管控情況
(9) 文明禮貌情況(儀容儀表)
三、所有考核項目總分數為100分,各考評項目的評分標準如下:
(1)考情情況(5分)
標準:
1、遲到、早退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
2、礦工一天2分、兩天5分,(病假須有病歷)三天以上礦工報請人事部給予開除。
(2)無派車時表現情況(10分)
標準:
1、在公司內開快車以及亂停車者,稽核發現一次5分;
2、無派車時須在公司待命,服從臨時工作調配,違反一次5分。
3、吵架、斗毆,一次扣5分,連續2次打架斗毆的,報請公司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飲酒或醉酒,違反一次10分。從事涉賭等違法行為的,予以辭退。
(3)車輛保養情況(15分)
標準:
1、不按規定進行各項保養操作(年審、保險、報驗工作),保養不到位或保養效率差,扣1-10分;
2、不進行保養工作,扣績效15分每次;
3、駕駛員應做到出車檢查和收車檢查,因麻痹大意,沒有按規定檢查車輛,造成車輛不必要的.故障損失或者罰款,除按規定有司機承擔外,根據損失扣5分—15分。
(4)服從調配情況(15分)
標準:
1、司機在接受任務指令后,應當在10分鐘內出車,否則延誤5分鐘內扣5分,延誤10分鐘內扣10分,延誤10分鐘以上按不服從調度處理,按公司規定處罰;
2、比正常外出時間超出30分鐘以上而無合理解釋者扣5分;
3、司機在每天收車時應檢查車輛燈光,雨刮器、制動、車胎氣壓、燃油、水等是否正常,方可下班,如出車時才發現故障,無燃料等現象,影響出車的,每次扣10分,(特殊情況除外)。
(5)客戶服務,驗貨簽單情況(10分)標準:
1、被客戶投訴,每次扣5次;
2、無提貨員提貨時,司機必須認真核對所提貨是否和單證相符合,指導正確裝車,以免出現誤差,因司機不負責造成貨物短少或者損失的,除負責賠償外,每次扣5分;
3、接人或提貨時司機必須通過電話與客人或發貨人確認,告知客戶預計到達時間,因無確認造成等待裝貨時間或接人時間過長被投訴,每次扣5分。
(6)車輛清潔情況(10分)
標準:
1、車內外不清潔的,稽核被發現每次扣2分,主管每周檢查2次;
2、沒有進行各項檢查或衛生狀況較差,帶故障開機,扣5分-10分。
(7)交通安全情況(15分)
標準:
1、因司機不慎造成交通事故或違反交通法規(超速,闖紅燈等),除公司相關規定承擔相應損失外,每次扣10分;
2、未經批準,司機不得將車輛給他人駕駛,更不得交給無駕駛證得人員駕駛,違者扣10分;
3、未經批準,司機不得搭載非公司人員,違者扣5分。
(8)油耗管控情況(10分)
標準:
1、月綜合消耗超過規定油耗3%-4%,扣4分(按車型排量規定);
2、超過規定油耗5%,扣6分;
3、超過規定油耗7%,扣10分。
(9)文明禮貌、儀容儀表(10分)
標準:
1、儀容不整、車內開空調時吸煙者,稽核發現每次扣2分;
2、說話污言穢語,有損公司形象,扣10份;
3、接人或提貨時不遵守所進入單位的規章制度,扣10分。
四、考評辦法:
1、評分辦法采用由主管評分,經經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備存,
2、評分等級:根據分數不同,分為以下等級 A 優秀:90分以上; B 良好:70分~89分; C 及格:60分~69分;
D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五、考評結果使用辦法:
考評等級與司機績效獎金掛鉤,具體辦法:
如月績優秀,獎勵150分,月績考核良好,獎勵100元,月績考核及格,獎勵50元,不及格無獎勵。
工資績效方案 14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
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略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干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周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干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并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并經上級或學校批準的掛職、脫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準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后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余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余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初三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后不設獎。初三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后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于初三級中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余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準之后,自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
工資績效方案 15
一、被考核人員范圍
1、各分支機構的部門經理級、副經理級人員;
2、隸屬于分支機構的分公司經理級、副經理級人員;3、崗位重要的科級人員。
二、考核程序
1、各分支機構的部門經理級、副經理級人員;隸屬于分支機構的分公司經理級、副經理級人員考核人為總經理;2、崗位重要的科級人員第一考核人為部門經理,總經理為考核成績調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被考核人員均采取自我述職報告和考核人綜合評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終進行一次;
2、述職報告: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所屬考核領導;
3、上級評價:采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考核領導復評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時間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數第四天前將個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職報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計劃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所屬考核人總經理審核終評后,報管理小組并交本機構人資人員處備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述職報告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所屬考核人總經理審核終評后,報管理小組并交本機構人資人員處備案。
注:由分支機構的人資人員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以年度考核成績為準核發年終獎金。試用期員工不參加年終考核。
五、考核內容
1、崗位職責考核指對被考核管理人員要擔當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出的.任務中所在地表現出的業績進行評價。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標、工作質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進等構成。
2、能力考核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4、學識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相關知識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學識、專業知識以及其他一般知識等。
5、組織紀律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等。
六、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5—94分工作成果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且成績突出;
3、C級(合格級)75—84分工作成果均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
4、D級(較差級)60—7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但經努力可以達到;
5、E級(極差級)64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經督導而未改善的。
七、考核結果的應用(工資指基本工資)
1、季度考核成績將作為被考核管理人員年終評比以及職務和工資升降與獎金的重要依據。當本分支機構編制內各級崗位遇有空缺或擴編增加員工額時,凡考核成績優異人員將予先遞補。
(1)考核成績為A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5%;
(2)考核成績為B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2%;
(3)考核成績為C級者,享受全額工資;
(4)考核成績為D級者,當月扣除工資額的50%,并給予留用三個月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考核成績為E級者,當月扣除工資額的100%,并給予留用一個月處理。如仍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6)連續3個季度考核成績為A,或全年累計3個A者,下年工資額增加5%;
(7)全年業績考核成績達到4個A者,下年度工資額增加10%。
2、年度績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績主要應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員職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績為A級者,享受A類年終獎;
(2)年度考核成績為B級者,享受B類年終獎;
(3)年度考核成績為C級者,原有職務、工資不變,享受C類年終獎;
(4)年度考核成績為D級者,給予留用察看二個月處理,不享受年終獎;
(5)年度考核成績為E級者,辭退,不享受年終獎。
八、考核紀律
1、考核人考核時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相關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員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不按時報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扣分。
工資績效方案 16
績效考核總配分100分。當績效考核結果100分時,績效工資=財務指標x個人系數;當績效考核結果大于或小于100分時,則會影響績效工資分配,則績效工資=財務指標x個人系數+質量考核結果。
(一)行政執行:
配分:100分
1、堅決服從上級指示,服從領導安排,忠于職守。配分25分,否則扣25分;
2、遵守醫院各項制度,遵循各項管理流程。配分25分,否則扣25分;
3、遵守行政紀律,按時上傳下達,令行禁止。配分25分,否則扣25分;
4、及時圓滿完成各項任務指標及臨時任務。配分25分,否則扣25分。
5、對于執行中的先進部門科室或個人,另外給與獎勵。
(二)醫療質量:
基本配分:100分
按醫院現有的醫療質量考核方案(細分科室)執行!
在醫療質量方面出現嚴重問題的,將根據客觀事實和情節,除扣分外還可追究其它責任。
(三)、科室管理:
配分:100分
(1)登記制度:清晰可查,可追溯,保存完好。否則每次扣10分;
(2)會議活動:遵守晨會、周會等各種會議制度,并有記錄可查。否則每次扣20分;
(3)安全管理:科室及樓道的消防等應急設備設施完好,并能熟練操作。否則每次扣10分。
(4)團結合作:科室內外關系融洽,協作良好,團隊意識強。否則扣20分。
(5)衛生秩序:整齊清潔,規范有序。否則扣10分
(6)勞動紀律:遵守上班時間,遵守請假制度,遵守工作流程,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否則按相關制度處理,并每次加扣20分。
(四)、客戶關系:
基本配分:100分
客戶關系:
一是指醫療臨床醫技科室對病人服務全過程的質量,
二是指行政后勤管理部門對醫療一線科室的支持與服務全過程的質量,也包括醫院部門科室之間以及醫院與外界的各種關系的融洽程度及狀態。
(1)儀表儀態:儀表端莊、服飾整潔,上班必須穿工作服并佩帶工牌。否則每次扣10分。
(2)服務態度:說話和藹、舉止文明,待人熱情大方,努力為客戶著想,盡量使客戶滿意。否則扣10分。
(3)服務技能:有良好的專業技能,能順利地解決客戶的需求。否則扣10分。
(4)服務及時:對上級、客戶的需求凡是當時能解決的必須當時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必須及時地解釋清楚。對于有時間限制(約定)的,必須在限制(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對于上級、客戶沒有明確時間概念的`,可以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比較復雜的事情可延至七個工作日完成,特別復雜的必須在15個工作日完成。在完成的過程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的,要跟上級、客戶說明。否則每次扣30分,情況嚴重的另外追究責任。
(5)對于得到病人的感謝信、錦旗或其他形式表彰的,按規定另外給予獎勵。
(6)客戶滿意度調查合格率必須在85%以上。不足85%者每下降百分點按照績效百分點相應扣除。若是接受病人紅包禮請或者遭到病人、外界、內部投訴甚至醫患糾紛的,將根據客觀事實和情節,除扣分外還將追究其它責任。
工資績效方案 17
一、目的
為提高員工積極性、激勵人員充分發揮技能、加強司機人員管理以及體現多勞多得原則,特制定本薪酬方案。
二、適用對象
(一)車輛
1、小型貨車:十通、農夫、天錦、解放5噸;
2、中型貨車:天龍、天錦廂式、解放9噸、解放、隨車吊、吊機8-16噸;
3、大型貨車:平板車、20T、25T吊機。
(二)人員
目前車隊人員的情況,分為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和計件工資。
1、試用期工資:入職至試用期內人員適用;
2、崗位工資:特殊崗位且無法進行計件工資核算的人員適用;
3、計件工資:試用期后經評估合格確定為計件工資人員適用。
三、工資方案
(一)工資發放類別
主要包括試用期崗位工資、崗位工資、計件工資、加班費、安全服務質量獎、全勤獎。
1、試用期工資
試用期工資總額=崗位工資+加班費
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總額=(日均計件工資額*出勤天數/100*分值)+安全服務質量獎+全勤獎
3、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總額=計件工資+安全服務質量獎+全勤獎
(二)試用期工資計算方法
1、試用期司機崗位工資按公司標準;
2、加班的按規定計算加班費;
3、請假或曠工等則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4、試用期司機必須服從調度的工作安排,工作期間要聽從主車司機工作指導,試用期司機必須經過車隊安全員進行業務考核合格后辦理上崗證方為正式司機。
(三)崗位工資計算方法
1、根據本科室實際生產情況需要,對個別特殊崗位的司機(如送人、經常上深夜班、特殊工種等),由車隊長、科長、部長根據工作難度、工作時間和其他安全因素對其進行計件工資調整;
2、崗位工資的分值:每月按月度考核標準進行考核,相關主管級(調度、安全主管、車隊長)評出級別,最終得分狀況由車隊長及科長評定,即為當月考核分值;崗位人員月度考核結果作為當月工資的依據,并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計件人員月度考核結果僅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考核,交車隊長、部長審批后簽名并由科室統一公布考核結果。
3、《車隊司機當月考核狀況表》、《月度績效安全、工資匯總狀況表》留檔備查。
(四)計件工資計算方法:按人員實際勞動所得,按地區和車型類別對照進行計算
1、按地區劃分
說明:
1)以上地區分類是以南莊易運物流基地為中心到各地的直線距離為標準劃分,共分十一類;
2)無提及的城市或地區,按其實際行駛的單程公里數所屬區類別計算噸位;
3)本方案所提及公里數為單程公里數。
2、按車型劃分
說明:
1)上表分類中的公里數設最高封頂公里數,如超出封頂公里數則按下一類別噸位計算;
2)運輸噸位每噸折合元,吊機、隨車吊(含自卸)噸位每噸折合元;
3)第10類為廣東省以外地區或者超出9類的封頂公里數的地區,其公里以百度地圖兩地點間最近公里數為標準,計算噸位= *公里數(來回) /總人數,此噸位不包含其他相關補貼;
4)調度要求非長途需配備兩名司機,主、副車司機均為原噸位倍計算(試用的跟車司機除外);
5)來回有貨的按當次出車噸位的倍計算(來回有貨是指起止點完全相同或相互之間不超過10公里距離的來回運輸情況),超過10公里外的按第二車次實際類別計算;
6)車輛報修后,司機參與修車期間的每天給予8噸補助(上、下班有打卡記錄方可計算);司機需送車往市區季審或送車送人等與運輸業務無關事項的,按實際類別計算;
7)車輛有違章行為被扣分者在年審時需接受安全學習,安全員確認不屬于個人行為且提供有效依據,經車隊長及部長審批同意,學習期間按40噸/天補助給相應司機;
8)調度派第7類出車時為一個司機駕駛的,按該級別噸位的倍計算;調度派第8類出車時為一個司機駕駛的,按該級別的原噸位計算;第7類以上分主、副司機的`按均按原噸位的倍計算;
9)車輛出車時按工作性質須配置隨車搬運,而未有配置搬運,貨物由主、副車司機負責卸貨的每車補助搬運噸位參加吊機卸貨箱數;
10)對于0類業務,中轉木箱、陶瓷和貴重物品以及在工業園中轉第6車起加2噸。此外,1-9類各車型的增補噸位如下表:
3、中轉特殊業務(陶瓷、木箱)計算(客戶包卸)
4、周六、周日、節假日加班工資轉算噸位如下
說明:
1)調度要求,需配備兩名司機各按原增補噸位計算(試用期除外);
2)周六、周日上班屬調休日,不列入加班工資轉算噸位。
5、安全服務質量獎
安全服務質量獎對司機當月生產安全、駕駛安全、運輸安全及遵守公司各項安全規程的一種獎勵,直接計入當月工資。
2)連續兩個月無安全服務質量獎需停崗,由車隊領導面談并重新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操作考試,考核合格后恢復上崗,不合格者退回管理部;同一年度內有兩次停崗處理者,第三次直接退回管理部;
3)當月事故定損費用無法確定,除不發當月安全服務質量獎外,定損事故費用后,再按公司規定處理;
4)發生所有事故,除停發安全服務質量獎外,發生的一切服務責任事故再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5)準時參加安全學習培訓會議,凡無故不參加者減發100元/次,特殊情況以調度室主管簽名及打單時間為證;
6)司機獎懲規則:
獎懲項目
1、貨物出倉庫前被發現/主動發現裝車單所勾發貨信息(漏勾、錯勾、多勾),與實際發貨明細不符。
2、貨物出倉庫后被發現/主動發現裝車單所勾發貨信息與實際發貨明細不符(漏勾、多勾),導致實物多裝,少裝。
3、貨出倉庫后被發現/主動發現裝車單所勾發貨信息與實際發貨明細不符(錯勾),導致發錯貨。
6、全勤獎:全勤獎作為無缺勤的獎勵,獎勵標準為200元/月/人。
說明:
1)請事假取消全勤獎;
2)請病假1天不影響全勤獎;請病假2天只發放50%;3天以上取消全勤獎(請病假時必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休假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駕駛證年審假期廣東省內2天,省外4天不影響全勤獎;
4 )如人員發生工傷,按工傷前是否請事假作為判斷標準,工傷前未有請事假的,當月全勤獎發放;工傷前已請事假的,當月全勤獎不予發放。
四、其他
(一)以上計算規則只作為司機噸位計算的標準,如有新業務不在以上計算標準范圍內,或工作難度、工作時間等特殊情況無法用以上標準去衡量計算的;根據工作需要,對無安排搬運而需司機配合裝卸貨物的;由主管調度、車隊長按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增補,并經科長、部長審核簽名審核增補噸位;
(二)《月度績效安全、工資匯總狀況表》為計算工資的依據及過程,經車隊長、科長、部長、主管副總審核簽名方可生效;
(三)工資計算周期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四)計件人員每月按公司要求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勞動,每月工資不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資標準;
(五)本方案自簽批之日起試運行3個月,符合實際操作則正式推行;
(六)本方案內容如與公司制度沖突,以公司制度為準,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工資績效方案 18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據婺府辦字[20xx]55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促進單位干部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推進科研生產和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三、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據婺府辦發[20xx]55號文件規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由清理核查、規范后確定的津貼補貼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即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構成。
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崗位原工資構成比例提高部分),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不再另行發放。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與分配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體現崗位職責因素,按其相對應的主要崗位基礎性績效工資系數分配,個人計算方法為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60%÷單位平均崗位系數×個人崗位系數。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實際從事工作崗位的工作量、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分配發放。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見表,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鎮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40%,年終一次性發放。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標管理方案規定執行,由考核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辦法執行,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出現以下情況者,部分發放或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1、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扣除1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2、違法綜治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扣除10%基礎性績效工資。
3、在職人員未經單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其他有償服務,經教育無效的,第一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從第二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分配辦法執行。
4、病事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以下規定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1)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2)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9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發放。長期請病假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3)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照發;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日基礎性績效工資=月基礎性績效工資÷21、75天);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礎性績效工資。
5、受行政刑事處分人員待遇問題:
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享受標準繼續發放,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后,再按有關規定辦理。
6、長期請假人員不發放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必須在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1、考核內容:參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干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2、考核辦法及獎懲措施
(1)考核辦法: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干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設一、二、三檔,其中一檔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并列的相應增加,一般人數不高于事業正式職工總數的15%),三檔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后的3名,倒數第3名并列的相應增加。其余的都歸入第二檔。
(2)獎懲措施
①設立獎勵性績效工資系數,第一檔系數為1、1,第二檔系數為1,第三檔系數為0、9。
②上級表彰人員的獎勵不計入單位績效獎勵總數。
③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違反綜合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均扣除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④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第三檔計算,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六、組織實施
1、思口鎮政府成立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指導績效考核工作,監督實施過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分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委員余鳴森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王中杰、莊莉、周琳等組成。
2、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經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修改后,形成初步實施方案,向全體事業干部職工公示。在充分聽取意見后,將合理性意見提交領導小組,對方案再次進行修改后形成單位正式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核通過后報縣績效辦審批,批準后即可執行。
注:由于每年達到稱職評審條件的職工均要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造成每年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平均系數也會改變,因而每年每位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額也有所不同。
工資績效方案 19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根據《納雍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辦法》(納教字【20xx】12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向骨干教師、班主任、校長和做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2、實行動態管理原則。對不同崗位人員按不同時段進行考核。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簡便易行、公開透明。
4、實行分層管理、分層考核原則。校長考核副校長,副校長考核行政人員,行政人員考核處室工作人員,各處室考核班主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班主任考核任課教師,教研組長考核教研組教師,年級組長考核年級教師,各管口領導考核各管口人員,除考勤、師德師風工作、師訓工作和教學效果(含早自習)以外的一切常規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考核。
5、堅持統籌兼顧,按比例分配原則。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按時完成工作直接劃入教師個人工資賬戶,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扣除相應的津貼外按學校考核一次性直接發放給教師個人。
二、領導機構
成立由校長、副校長、中層領導及工會、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工資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及考核、監督。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辦公,主任:
成員:
三、考核時間及對象
考核時間:20xx年9月起
考核對象:陽中績效工資在冊人員。
四、各崗位津貼設置
(一)、校長津貼
由教育局根據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發放。
(二)、副校長、工會主席津貼
月津貼20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優95—100分200元,良90—94分150元,中85—89分100元,差0—84分0元。由校長考核。
(三)、中層領導津貼
月津貼15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優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由校級領導考核。
(四)、班主任津貼
月津貼平均12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按個人班級工作總分所占比例發放。由德育處考核。
(五)、骨干教師津貼(教研組長)
月津貼平均12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優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教研組長由教務處考核。
五、幾類人員的績效工資管理規定
(按納教字【20xx】125號文件精神)
1、凡教職工單位變動,從批準使用新單位編制的下月起由新單位按績效工資管理考核的具體實施方案執行績效工資。
2、凡達到退休年齡的教職工,從辦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執行績效工資管理,提前退休、辭退、終止或解除聘約合同的教職工等從辦理有關手續的下月起不再列入執行績效工資管理。
3、凡新招錄(聘)用教職工從批準使用單位編制的當月起享受績效工資。
4、凡校際交流、支教的教師,績效工資由原學校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由交流、支教的學校負責。
5、凡在學校沒有承擔學校任何工作的教職工不能享受績效工資。
6、凡被非教育系統借用的人員,只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能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7、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8、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8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9、在職人員連續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事假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連續事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10、在職人員連續曠工半月,或一學年內累計曠工一個月以上的,不能享受績效工資。
11、學校推薦,教育局批準的正在脫產進修人員,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自動脫產進修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12、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享受標準繼續發放,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后,再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學校總獎勵性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余獎勵性績效工資
2、其余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冊在崗全體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被非教育系統借用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
3、在冊在崗全體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全校津貼+不足工作量扣款)÷全校工作考核總分×個人考核分
4、在冊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所屬獎勵性績效工資作為全校總獎勵性績效工資收入。
5、被非教育系統借用人員,享受最低獎勵性績效工資(政府要求)。
6、患精神病、癌癥病、麻風病人員,享受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7、法定休假、工傷治療人員,享受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8、學校批準的公假人員,享受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9、學校和教育局批準連續病假、事假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0、各崗位人員按工作崗位實績享受崗位津貼后,按工作總分考核方案參與分配其余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凡借到其他學校的人員享受24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考核辦法
1、所有的考核細則經過全校教師討論通過。
2、考核過程接受全校教師監督。
3、根據工作的分工和涉及板塊由副校長牽頭分別由各處室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處室主任、管口副校長和校長審閱并層層簽字方有效。考核時實行百分制(各處室考核辦法分值盡量不超過滿分),除考勤、師德師風工作、師訓工作和教學效果外一切常規工作均以班級為單位考核。
4、關于工作量不足與績效工資
工作量不足的折合節次按每節扣25元代課費,期末根據其考核分參與績效工資的分配。
5、個人各塊工作占分比例:
總分:100分,期末考核,學年匯總,第一學期占50%,第二學期占50%,由辦公室匯總。個人各塊工作占分比例:師德師風占3,由管口副校長考核。師訓工作占5,由教務處考核。教學工作占50,由教務處考核。德育工作占15(包含留守兒童工作的考核),由德育處考核。安全工作占5,由保衛科考核。電教與實驗工作占2,由電教處考核。“9+3”5,保學控輟后5由教務處考核。宿管工作3,由宿管科考核。財產管理3,由總務主任考核。膳食工作4,由膳食科考核。考勤工作4,辦公室考核。體育節、藝術節3。考勤工作實行加減分制,由各處室提供記錄,辦公室考核。具體考核細則由各塊負責人擬定。
工資績效方案 20
為了進一步加強保安部員工的工作責任心,提高工作積極性,強化內部管理,充分體現責、權、利平衡的工資分配原則,現對保安部員工績效工資進行考核,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資劃分:
基本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二、崗位工資標準:
1、保安主管:1800元
基本工資:1200元,技能工資:300元
績效工資:300元
2、領班:900元
基本工資:600元
技能工資:150元
績效工資:150元
3、保安員:800元
基本工資:500元
技能工資:150元
績效工資:150元
三、績效工資考核標準。
績效工資根據保安部的工作性質,主要從保護酒店的客人、員工的人身及財物不受危害上來體現。若當班期間由于保安員工作失職,造成酒店及客人損失,除追究當班人員的全部責任外,將視情節輕重扣除部門負責人及當班領班相應的績效工資。
考核范圍參照下幾點執行:
1.客人車輛在車場被人為損壞、被盜;
2.客人有意損壞酒店物品,發現后沒有及時制止、扣留;
3.客人無禮取鬧,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秩序沒有及時勸阻;
4.發現火、電等事故苗頭沒有消除、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5.由于查包不嚴,造成內部員工盜取酒店財物等。
扣罰標準:
損失:100元--500元扣:主管、領班績效工資10%
500元--1000元扣:主管、領班績效工資20%
1000元--2000元扣:主管、領班績效工資40%
2000元以上扣:主管、領班績效工資50%
注:凡每月績效工資扣除超過50%者,則停發本月全部績效工資。
四、技能工資考核標準。
技能工資考核主要從員工的'工作紀律、儀容儀表、服務規范等方面來體現,具體參照《保安部工作量化標準》及《員工手冊》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為了強調管理者職責,體現管理的層級化,保安主管有權對部門領班或員工的技能工資進行考核,總經辦負責部門負責人技能工資的考核。凡每月技能工資扣罰超過50%者,停發當月全部技能工資。
五、獎勵。
1、每月對績效考核和技能考核扣罰均不超過10%的領班、保安員每人獎勵50元。
2、其它獎勵參照《員工手冊》執行。
工資績效方案 21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工資績效方案 22
一、指導思想
根據溫甌教政[20xx]172號文件精神,認真落實甌海區教育局《關于實施中小學教職工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意見》。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辦學質量,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建立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堅持適當拉開距離,優職優酬的.原則,不搞平均主義。
三、實施對象
為本校全體公辦在編在職教職工。
四、分配辦法
(一)嚴格控制總量。教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額,應控制在教育局、財政局預算核定下達的績效工資額度內,不得突破。
(二)適度拉開檔次。教職工績效工資不能平均分配,以教職工學期和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評價機制,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分等次發放。
績效工資的比例系數為:
考核等次比例系數備注
優職1.3
1.校級領導考核等次以區教育局考核結果為依據,其他人員以學校考核結果為依據;
2.退養、經同意借用人員和考核合格的試用期教師均按比例系數為1的標準發放。
稱職前40%1.1
后60%1
基本稱職0.5
不稱職0
(三)突出工作績效。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分配要與教職工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工作量大小、出勤情況、班主任工作及師德師風等綜合實績掛鉤,要充分利用績效工資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學校內部管理。
(四)幾類特殊人員的處理。
1.下列人員,可以全額或部分享受績效工資:
(1)經區教育局批準離崗退養人員的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2)經區教育局同意借用到本區黨政部門和其他單位人員全額發放。
(3)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績效工資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2.下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1)經區教育局批準或備案的勤工儉學人員。
(2)未經區教育局同意借用到其他單位的人員。
(3)受黨紀、行政處分期間的人員。
(4)學期、學年度履職考核不合格或沒有考核結果的人員。
(5)其他規定應不享受的人員。
3.下列人員,按如下規定處理:
(1)曠工1節扣發當月50元績效工資,曠工1天扣發當月100元績效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2)事假1天扣發當月20元績效工資,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事假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病假累計3天以上每超過1天扣發當月10元績效工資,病假累計超過15天不發當月績效工資;連續病假3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身患嚴重疾病,經區教育局批準辦理病假手續的人員,可按照績效工資的70%發放。
(5)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的績效工資照發;哺乳假期間的績效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妊娠假按病假處理;探親假在工作期間的停發,寒暑假期間的照發。
4、下列人員,按如下規定執行:。
(1)、參加本區交流任教教師,按現任教學校同等次人員標準發放。
(2)參加省、市支教教師,按原任教學校同等次人員標準發放。
五、說明
1、教職工績效工資以學年度為單位發放,既第一學期預支人均發放一半,第二學期末根據學年度考核結果統一結算。
2、在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按照本細規定實施。
工資績效方案 23
一、考核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并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控股、參股公司下屬企業、下屬關聯企業或公司參照執行。
三、考核依據及內容
考核依據為員工的崗位,共分為五類人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基本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服務人員、由各部門的二級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部門的具體考核辦法,公司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各部門可以結合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并實施。
對管理人員以崗位工作職責為依據,認真核定每個崗位的工作量,具體到每一項工作的分值,從工作目標,質量、方法、進展、反饋等方面,在創新、執行、決策、應變能力及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要素上,實行量化考核。
對工程技術人員按技術項目,以技術的領先程度、難易程度、完成時間、完成制裁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標準,量化分值,實行考核。
對基本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每個崗位的工時定額、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對輔助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務、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對服務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崗位工作目標和責任為主要依據,在工作任務、質量、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方面,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凡發現此違章行為將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處罰。
四、考核管理
(一)個人月度業績綜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據考核者當月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等四個方面、十六個考核要素等因素綜合評分,考核指標應盡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觀、真實、公正、公開。
2.個人考核由所在單位(部門)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上報公司人事勞動部,確定認后,在單位(部門)張榜公布。
3.當個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時,M3=0,即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4.崗位業績工資按月發放,由單位(部門)根據個人考核結果進行二次分配,余額作為單位(部門)獎勵基金
5.考核基本生產工人時,如果當月完成工時數超過定額部分,可由各單位(部門)制定相應的獎勵條例。
(二)單位(部門)月度綜合考核
1.單位(部位)月度綜合考核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責成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并負責實施。
2.分廠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生產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質量管理15分,質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分廠對相關工作作風考核20分,管理費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質量體系(工作質量)30分。
4.考核結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評審確認,金額由人事勞動部負責計算,財務部負責發放。
5.當單位(部門)綜合考核分數小于60分時,N2=0,即單位所有人員的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五、考核及調薪管理
1、員工實行考核晉檔制度,每年調整一次,考核方式與考核標準見《公司員工年度考核制度》。
2、根據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的原則,實行考核晉級、降級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3、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優”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4、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良”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5、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中”或本年底年終考核成績為“差“的員工,在本崗位降低一檔工資。
6、對于已達到崗位最高檔次工資的員工,年度考核時不再晉檔。
7、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差”并進入末尾淘汰的員工,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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