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集錦12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暴雨等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公司對各種自然災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臺風、暴雨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風、抗雷暴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精細化工廠的臺風、暴雨等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暴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部門主管人員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實行全廠員工參與方針。
(3)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暴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小組聯合行動、
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風、暴雨應急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1.4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倉庫、車間、辦公室、車棚等設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設立防臺風、暴雨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公司的防臺風、暴雨搶險救災工作。
2.2應急小組組成
應急小組總指揮由xx擔任,副指揮由xx擔任。應急小組成員由各部門主管、辦公室人員組成。應急小組辦公室在防臺風、暴雨搶險救災工作時設在行政部。
2.3應急小組總指揮員的主要職責:
組織、指揮、協調全公司的防臺風、暴雨等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由當地政府部門統一部署防臺風、防暴雨等搶險救災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防臺風、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風、暴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暴雨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臺風、暴雨檢查。負責發布臺風、雷暴雨通告,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4應急小組成員的主要職責
(1)臺風、暴雨來臨前,負責通知公司相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暴雨工作,檢查公司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2)負責組織保安隊員和員工參加搶險、抗臺和救災,并參加重要物質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同時做好參加防臺風、暴雨搶險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3)負責廠區內防臺風、暴雨工作。確保排水、排洪暢通,對因房屋建設而可能造成的內澇,要及時解決落實。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宣傳欄、廣告牌、高空掛物、行道樹、庭院燈等的防臺風、暴雨工作。
(4)負責有關防臺風、暴雨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負責防臺風、暴雨,排澇用電的供應。及時調度解決抗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
(5)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公司廠區安全,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6)在防臺風、暴雨緊急期間,協助組織員工撤離和轉移,負責公司的防臺風、暴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7)負責防臺風、暴雨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出抗災、補救措施。承擔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小組人員及物料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調度工作。
(8)臺風、暴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組織開展防臺風、暴雨檢查。負責發布臺風、雷暴雨通告,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三、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發布消息,預計有可能受臺風影響:
1、公司應急小組指揮成員下達防臺風通知,應急小組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應急小組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
1、應急小組要合理協調各部門,停止相關生產作業。
2、應急小組要配合公司領導小組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采取相關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時:
1、應急小組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
2、公司停止生產作業,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應急小組組織人員巡視公司,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公司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4、臺風期間,發生公司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5、臺風過后,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應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并向公司上報,對于公司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四、臺風預警分級
4.1預警級別,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將臺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a .臺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b.臺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時,應急小組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根據臺風影響程度,防指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員工發布。
c.降雨實時預警
加強降雨監測,防指在收到氣象部門的強降雨信息后,立即發出警報。各部門得到強降雨警報后,立即組織員工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4.2臺風預警等級信號根據氣象局信息通告發布
4.3應急保障措施
a.臺風來前首先刮起強風,強風有可能吹到建筑、高空設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臺風來臨前,千萬不要在木工棚、臨時建筑、電線桿、樹木、宣傳牌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逗留。
b.強風會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傷砸死事故。因此,在臺風來臨前檢查吊掛物品,要固定燈架、貨架、空調室外機、雨棚等,以確保安全。
c.如遇玻璃松動或有裂縫,請在玻璃上貼上膠條,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d.臺風來臨時,要迅速切斷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雷擊,關緊門窗,以免被強風吹開,同時遠離擋風的門窗,以免被暴風吹來的碎片擊中。臺風來時還要檢查并縛緊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戶等。不要在玻璃門、玻璃窗附近逗留。
e.盡量減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內。若不得已確實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墻,應注意躲避隨風吹來的樹枝等雜物和可能倒塌的樹木,墻磚,電線等。
f.發現他人遇險,應及時報警,并在確保個人安全的情況下應盡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五、獎懲
對防臺抗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于表彰,對防臺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由應急小組報請公司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1
醫院急救電話:120火警:119匪警:110。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與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范圍內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電、大風、低溫、高溫、霜凍、冰凍、大霧等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村、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4、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鎮人民政府指導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成立XX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 揮
長:XX
副指揮長:XX
成 員:鎮黨政辦、應急辦、社會治理辦、財政所、國土所、民政所、農業農村辦、林業站、派出所、供電所、衛生院、中心學校等部門相關負責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任由XX擔任。
(二)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發布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并及時提供氣象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各部門開展響應工作;
5、決定其它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氣象災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各部門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鑒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完成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四)指揮部成員部門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鎮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布氣象災害預案預報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
2、應急辦:協調各村、企業防御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負責災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加強對水電站、礦山、尾礦壩等重要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做好涉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農業農村辦: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盡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負責農業防御氣象災害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農業災情調查核實工作。
4、民政所:統一審核發布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6、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御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御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財政所:負責防御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8、國土所:負責組織搶修被毀的道路交通設施;組織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負責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負責協助各村及有關部門實施普通公路應急救援工作。
9、供電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0、衛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1、中心學校:負責全鎮中小學、幼兒園防御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2、林業站:負責制定和實施林木及林業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林業受災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及部門對受災森林及林業設施進行評估和恢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預報
1、監測預報系統建設
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和服務系統,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2、災害普查
建立以村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信息共享
根據村、部門向指揮部提供有關水情、災情、險情等監測信息。建立和完善氣象災情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氣象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有關災情、險情等信息實時共享。
(二)預警級別、發布途徑
1、預警級別
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上報氣象部門,氣象部門綜合預報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4種顏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2、發布規定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播傳遞”的原則,根據鎮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照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發布途徑
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短信、互聯網、電子顯示屏等有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Ⅱ級、Ⅰ級氣象災害預警,由有關主管部門協調電視臺、電臺、通信運營商,根據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電視臺1小時內,電臺1小時內,通信運營商30分鐘內(全網或分區域)向公眾用戶發送預警信息。
加大農村氣象綜合信息服務系統、農村大喇叭廣播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建設,暢通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三)應急準備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后,各村、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到崗、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村、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級別及啟動
按照氣象災害種類、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分別對應4個氣象災害預警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經在本鎮某區域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時,鎮指揮部辦公室將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并提出啟動響應應急級別響應的建議,報縣政府同意后作出決定,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響應級別的決定。啟動、變更、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啟動、變更、終止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
按照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響應級別,受影響的村以及有關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響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信息報告
各村、各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防御以及損失情況,在第一時間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及時將災害信息上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
(三)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響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鎮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工作。確定防御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2)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和信息上報。
(3)災害發生時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及時發布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災害天氣圍困群眾。及時將氣象災害情況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四)分部門響應
災害發生后,各村、各部門按鎮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啟動響應預案,按照本部門有關預案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受影響村、部門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辦進入應急響應狀態,關注氣象部門更新的預報預警并及時報告指揮部。
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時,社會事務辦公室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水旱災害時,農業農村辦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地質災害時,國土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森林火災時,林業站、消防部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衛生院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重大環境事件時,國土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洪澇時,農業農村辦、國土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涉及農業生產事件時,農業農村辦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委員會啟動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供電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時,供電所啟動供電保障工作應急預案。
通信、中心學校、文廣等部門做好有關行業領域協調、配合工作。公安、消防、交警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群眾搶險隊伍等,要協助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鎮政府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通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搶修和救援物質的接收與分配等。
(六)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村、各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發生后,各村、各部門要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部門以及志愿者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群策群防群控隊伍體系;必要時,向鄰近的鄉鎮人民政府尋求援助。
鼓勵和引導自然人、法人、部門和社會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捐贈和志愿援助服務等活動。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七)信息公布和報道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災中或災后的災害評估,因災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災害救援情況等。
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報道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八)應急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宣布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五、恢復與重建
(一)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各村、各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制訂恢復重建計劃上報鎮政府,盡快組織修復被損毀的民居、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交通、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后,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社會事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送縣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亦應上報。
(三)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四)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積極參加氣象災害事故保險。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交通保障
通信部門應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國土和村鄉(鎮、街道)建設服務中心要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
派出所、交警負責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維護災區治安。
(二)物資與裝備保障
民政所一是要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和調運協調工作;二是要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農業、林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林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鎮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應按照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有關工作。
(三)技術儲備與隊伍保障
氣象部門組織有關業務、科研部門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鎮政府加強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隊伍建設。要組織村干部和有經驗的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有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氣象災害防御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村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四)資金保障
鎮政府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財政所對達到《XX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等級的災害,根據災情及騰沖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安排響應救助資金。
七、預案管理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部門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響應的補償和撫恤。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預案修訂與完善
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鎮指揮部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村、各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訂本村、本部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三)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鎮指揮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四)發布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八、附則
(一)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1、Ⅰ級預警
暴雨:過去48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25毫米以上的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干旱:14個以上(含14個)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7個以上(含7個)鄉(鎮)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溫下降至零下5℃的霜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鄉(鎮)處置能力,需要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2、Ⅱ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將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12℃以上,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最低氣溫降至0℃。
干旱:11個以上(含11個)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全縣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溫下降至零下3℃的霜凍天氣。
冰凍: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已持續出現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冰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3、Ⅲ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5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10℃以上,且上述鄉(鎮)最低氣溫降至0℃。
干旱:7個以上(含7個)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8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低溫:過去7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平均氣溫低于規定臨界值(4℃),且最低氣溫在0℃以下的低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持續低溫。
高溫: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7℃及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鄉(鎮)仍將持續出現37℃以上(含37℃)高溫天氣。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溫降至0℃的霜凍天氣。
冰凍: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冰凍天氣,或者24小時內已出現并可能持續。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濃霧,并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并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機場、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4、Ⅳ級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5毫米以上的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8℃以上(或24小時平均氣溫下降6℃以上),且上述鄉(鎮)最低氣溫降至5℃。
干旱:7個以上(含7個)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及以上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雷電:預計未來1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發生較強的雷電活動或發生雷暴大風、暴雨、冰雹等氣象災害,或雷電已造成人員傷亡,未來仍將持續或加強。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6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低溫:過去7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平均氣溫低于規定臨界值(6℃),且最低氣溫在0℃以下的低溫,預計未來24小時低溫持續。
高溫: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5℃及以上;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大霧,并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并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車輛限速,機場、主要公路準備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二)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表
災種
分級
暴雨
暴雪
寒潮
干旱
雷電
大風
低溫
高溫
霜凍
冰凍
大霧
Ⅰ級
√
√
√
√
Ⅱ級
√
√
√
√
√
√
Ⅲ級
√
√
√
√
√
√
√
√
√
√
Ⅳ級
√
√
√
√
√
√
√
√
√
(三)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四)名詞術語
暴雨:降雨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雨,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含50毫米),或者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以上(含30毫米)。其中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的為大暴雨,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的為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雪,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備等造成危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純雪累積量達10毫米以上(含10毫米),或12小時內純雪累積降雨量達6毫米以上(含60毫米)的固態降雨。
寒潮:極地或寒帶的冷空氣大規模向中低緯度地區的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大風: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造成危害。
低溫: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電: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堅硬的球狀、錐狀或形狀不規則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溫度降到0℃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乃至死亡的氣象災害。
冰凍: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貼近地面的大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為濃霧;水平能見度小于50米的為強濃霧。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著力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蘇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編制本預案。
1.3氣象災害預警分級標準
1.3.1 Ⅰ級預警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海域),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臺風、暴雨(雪)、氣象干旱、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特別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臺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臺風影響我市,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1級或陣風13級及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上強降水。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持續出現特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雪,部分地區特大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雪天氣。積雪特別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嚴重影響。
(4)干旱: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至少2個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5)霾: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嚴重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6)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特別重大死亡和經濟特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歷史罕見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特別嚴重影響。
(7)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我市處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周邊地區時。
1.3.2 Ⅱ級預警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海域),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預報預測出現臺風、暴雨(雪)、氣象干旱、寒潮、大風、冰凍、高溫熱浪、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臺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臺風影響我市,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0級或陣風12級,并伴有暴雨以上強降水。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暴雪,部分地區大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雪天氣;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大暴雪天氣。積雪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較大影響。
(4)干旱: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至少1個縣(市、區)的'大部地區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5)冰凍(道路結冰):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凍天氣,對道路、交通有嚴重影響。
(6)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級及以上大風,上述地區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7)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平均風力達10級及以上大風天氣。
(8)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連續出現日最高氣溫達37℃及以上,且有成片地區出現40℃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及以上高溫天氣。
(9)霾: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嚴重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10)霧:過去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出現強濃霧天氣,且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5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持續12小時及以上強濃霧天氣。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保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建立規范的氣象災害預警防御應急流程,形成反應迅速、處置高效的應對機制,全面提高我區氣象部門應對重大氣象災害的應急能力和綜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xx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xx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xx市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專項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市xx區行政區域和xx市xx區管轄海域重大氣象災害預警防御的氣象應急服務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作為重大氣象災害預警防御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由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協作的原則。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服從區政府安排,有義務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3)堅持防災與抗災并舉、以防為主的原則。氣象災害防御必須動員全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引導全民積極參與,防災與抗災并舉,以防為主。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加強氣象災害防御相關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區應急指揮機構
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并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實際設立區應急指揮機構。區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指揮機構)設在區人民政府,指揮機構在區氣象局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區指揮機構由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授權的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長,氣象、人武、民政、公安、衛計、廣電、教育、環保、住建、交通運輸、農業、電力、聯通、電信、移動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2.2 區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
區人民政府: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重大事項;負責組織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組織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區氣象局(區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督查、落實指揮機構的重大決定;為區人民政府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的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實施雷電防御安全作業;具體協調處理和及時報告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中的有關情況;承擔其他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相應職責;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和管理權限,做好氣象災害應急的有關工作。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1)區氣象局應當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及時提供警報、實況和氣象災害情況。
(2)區氣象局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
(3)其他有關部門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經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區人民政府,并抄送氣象主管機構。
3.2 預防預警行動
區人民政府收到本級氣象主管機構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屬于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做好啟動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順利實施。
3.3 預警支持系統
(1)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2)區氣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和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氣象災害預警能力。各電信運營商應協助氣象部門,將各級政府和相關決策部門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手機號碼納入預警短信接收目錄,緊急情況下可以通過手機短信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遞給一線決策人員。
(3)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互聯共享氣象災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保證指揮機構緊急調用救災資源。
3.4 預警級別發布
按照災害性天氣氣候強度標準和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預警信號分為臺風、暴雨、高溫、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干旱、道路結冰、霾十四類。按照災害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的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3.4.1 Ⅳ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臺風、暴雨、高溫、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干旱、道路結冰、霾等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藍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造成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4.2 Ⅲ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臺風、暴雨、高溫、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干旱、道路結冰、霾等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黃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數,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4.3 Ⅱ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臺風、暴雨、高溫、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干旱、道路結冰、霾等特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橙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場、港口、高速公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3.4.4 Ⅰ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臺風、暴雨、高溫、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干旱、道路結冰、霾等極端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紅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包括我區行政區劃在內,全省范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并會造成特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4)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發生的可能對我國(涉及我區)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確定科學的分級標準,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按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的四級啟動相應預案。
4.2 應急響應啟動
(1)區人民政府確認發生或可能發生Ⅳ級預警以上氣象災害的,決定啟動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將啟動預案的決定向社會公布并上報市人民政府。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由氣象部門發布。
(2)當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Ⅳ級或上級預警標準時,由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3 信息報送和處理
(1)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氣象主管機構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2)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及時將本地氣象災害信息向相鄰地區通報。
4.4 指揮和協調
預案啟動后,由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設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災害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災害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現場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 通信
(1)參與氣象災害應急的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下一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將值守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
4.6 應急處置
氣象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指揮機構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氣象部門
氣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發布啟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監測、現場服務等工作,并參與現場搶險救災;
根據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及時向上級主管機構、區人民政府和指揮機構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2)相關部門
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救災現場;
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據指揮機構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
4.7 動員社會力量
(1)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力措施,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2)其他組織或個人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安排,主動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8 氣象災害評估
(1)氣象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區氣象局負責組織。
(2)跨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共同的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或者其指定的單位負責組織。
(3)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
(4)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9 信息發布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機構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災情和救援情況等信息。
媒體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信息,必須使用指揮機構統一發布的.信息。
4.10 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終止,由指揮機構提出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處置
(1)區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的生活、生產救助工作,會同鄉鎮(辦)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災群眾生活,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鄉鎮(辦)及相關部門應當在對受災情況、恢復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進行恢復重建。
5.2 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負責接受并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5.3 保險
保險監管機構要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 后果評估
區氣象局應組織專家對本地區氣象災害成因進行分析,并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對災害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整個應急過程的經驗教訓,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報上級應急工作領導管理部門,在上級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下進行整改,逐步提高應急工作的水平。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裝備保障
(1)以現有的氣象通信網絡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有線和無線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穩定可靠的氣象信息通信系統。
(2)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
(3)區氣象局應當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現場建立移動式氣象監測站或現場氣象服務保障系統,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4)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養護,配置備份系統,建立健全緊急保障措施。
6.2 應急支援與實施保障
(1)加強城市應急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實施防御臺風、暴雨、高溫、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干旱、道路結冰、霾等天氣氣候防護工程的建設和應急維護,注重城市緊急疏散避難場所和相關配套工程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完善緊急疏散避難場所的指示標志。
(2)區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和管理氣象災害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部隊、武警、公安、衛計等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
(3)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對災情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維護救災現場治安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道路和其它交通設施進行搶修;根據救災需要,指揮機構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4)衛計部門及時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現場救護,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工作。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1)區氣象局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依托相應的氣象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script>s("content_relate");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1-10
處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04-14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范文05-05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0篇11-10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18篇)02-16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3篇12-04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17篇)03-03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16篇)05-11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02-15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20篇)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