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制定本預案。
1.2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在第一時間、第一空間內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3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分級實施、快速反應;
2.事故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3.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救援為主;
4.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救援費用;
5.全社會廣泛支持、配合事故救援。
1.4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ㄊ、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港北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導則。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港城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各類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 全區危險化學品行業的現狀和趨勢
我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眾多,經濟類型復雜,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涉及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等各個環節,主要有硫酸、酒精、液氨、液氯、溶解乙炔、農藥、松節油、成品油等。我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生產企業存在一些工藝落后、裝備老化、隱患較多的情況。隨著化學工業等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不斷發展,全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將不斷增多,加之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設備和裝置逐年老化,今后幾年全街道仍將難于杜絕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3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3.1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3.2 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4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港北區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1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指 揮 長:黃益秀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指揮長:邵曄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分管領導)
成 員:企業辦主任
企業所在村(社區)支書、主任
4.2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疏散人員。負責組織全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應急演練。
4.3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黨政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街道安監辦:負責全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建立;肥鹿蕬本仍畬<医M,組織有關的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港城派出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街道民政辦: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救災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4 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機構及職責
為了確保及時、有效、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和現場警戒組。其職責和組成人員如下:
4.4.1 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4.4.2 現場警戒組
由街道綜治辦、派出所組成,綜治辦的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運輸車輛的暢通。
4.5 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后,中央駐貴港有關企業、解放軍駐貴港部隊、武警部隊和地方各級公安消防部隊根據港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的支援請求,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參加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 報告、預警
5.1 報告
5.1.1 事故情況報告
為了及時掌握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傳遞信息,下達港北區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村(社區)必須將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損失程度及搶險情況迅速與下列單位電話聯系。
5.1.2 事故相關信息反映
一旦發現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事故苗頭時,監測部門、知情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立即通過110、119、120、122等公用報警電話的途徑盡快將有關隱患或事故信息反映到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安監部門。
5.1.3 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1、貴港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中隊
聯系電話:
2、貴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值班室
3、港北區公安消防大隊
聯系電話:119
5.1.4 危險化學品事故實行分級報告制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同的預警級別和響應級別,街道安監辦負責向街道辦事處和區安監局報告。情況特別緊急或者重大時可以越級上報。報告時限為接到報警1小時內。
5.2 預警
5.2.1 預警級別
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我街道將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I級)、嚴重(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
5.2.2 預警級別的識別
街道安監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分析判斷和進行綜合評估,迅速識別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級別。
6 應急響應和預案啟動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按照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大和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分三級響應,分級啟動相應預案。
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急性中毒50人及其以上的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或者性質特別嚴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請求港北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事故單位三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I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 -9人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49人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啟動市本級預案、事故單位二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請求港北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可啟動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II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啟動事故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港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新聞報道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宣傳報道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22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關于改進和加強區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桂辦發[20xx]42號)的規定。
8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1.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人員的安置、救濟、撫恤,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現場清理與處置等工作。
2.做好災民安置和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3.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情況和當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等進行初步評估后,迅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開展賑災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4.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在應急過程中緊急征(調)用的物資、設備等按國家、自治區和市、區有關規定予以歸還;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依據國家、自治區和市、區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8.2 調查和總結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依法成立聯合調查組全面開展事件調查、統計、評估、核實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援工作的綜合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寫出調查報告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2.危險化學品事故責任單位應當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并認真吸取教訓、排查隱患和積極整改。
9附則
9.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港城街道安全生產應急辦應當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本預案,經街道辦審定后頒發實施。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及各自職責,及時修訂、完善相應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行動方案。
本預案和配套實施的專項預案、行動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獎勵的具體實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9.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減少突發性重大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挽救生命、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的教職員工要第一時間向校長室報告情況并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20"、"119"等報警求助電話。校長室要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醫和班主任老師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2、事故現場教職員工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時間就是生命"為原則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
3、能到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先由校醫診治。受傷學生不能移動或傷勢較重的,在校醫現場指導下,撤離到安全地帶,等候"120"救助或安排車輛護送受傷學生到醫院醫治。
4、事故現場最高領導務必保持鎮定、沉著指揮。在場的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迅速維持好現場秩序,防止發生混亂。要迅速組織疏散工作,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并根據要求,對發生危險的地段進行封閉。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后,應及時清點人數,并安排教師帶隊管理安全地帶的學生。
6、應急小組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外,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進一步聽取上級指示。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7、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總務處對水、電、暖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對發生事故的周邊地區進行細致檢查,以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要保障各項物資的供應,搶修受損設施。
8、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衛值班人員要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發現場。
9、務必穩定好廣大師生的情緒,盡可能排除因事故產生的不安定因素,盡可能減少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10、處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體工作,避免引起社會、學生家長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做好受傷受驚同學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重大傷害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雙溝鎮中心幼兒園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負責及時聽取事件匯報,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整個事件處置工作。
副組長:2
在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事件的處理和原因的`調查。
成員:@@
根據相關事件的處置對策,對突發事件進行協助調查、協調、現場處理和及時向上報告工作
二、報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師發現情況應立即將事件狀況向園領導及時匯告,同時園領導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學校報告。
三、事故現場處置:
1、一旦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進入現場了解事件情況。
2、立即將發病者送往醫院就治。
3、如出現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時間報告區教體局。事件發生后在8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區教體局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情況、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嘔吐物、使用的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有關部門處理。
5、積極做好發病幼兒家長、教職工家屬的穩定工作。并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
6、配合有關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事故預防
幼兒園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五、責任追究
在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不履行職責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負責人相應責任,本預案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二)方針、原則
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應當遵循居安思危、科學前瞻、以人為本、高效實用的指導方針:堅持整體考慮、統一指揮,逐級負責、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按照“誰主辦(管)、誰牽頭”、“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規范有序、資源統籌、信息共享、反應迅速的工作機制。
(三)編制依據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以人為本”和“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保定市內舉行的各級各類大型體育賽事和群眾體育活動。
1、大型體育賽事
大型體育賽事是指經國家體育總局、保定市人民政府、市體育局批準,在保定市境內舉辦的具有一定規模(參賽運動員達到200人以上或觀眾達到6000人以上)的國際性、全國及地方性綜合、單項體育比賽活動。
2、群眾體育活動
群眾體育活動是指經河北省體育局或保定市人民政府批準,旨在推動全民健身、促進全民體質提高,參與人數達到一定規模(觀眾及參與者總數量達到4000人以上)的群眾性體育活動。
二、組織體系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1、領導和決策
在保定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市體育局成立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體育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指揮本級和監督檢查系統內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運行及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配合承辦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隨時向市政府報告情況;與新聞傳播部門溝通,確定對外新聞發布的口徑、時間及方式。舉辦地人民政府負責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工作。
市體育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為市體育局局長,成員由事件涉及應急處置工作的處、室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參與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啟動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本級專項應急工作預案;落實預防預警、信息傳輸、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工作;配合體育活動承辦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管理機構
在市體育局和承辦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運行管理機構,即活動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
組委會具體負責當次活動應急工作預案的制定、預防預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綜合分析,信息的上傳下達和發布,調查、評估突發事件原因,匯總應急工作情況,整合有利資源,協調工作進程,授權現場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4、現場指揮機構
在組委會的授權下,舉辦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承辦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的場所(單位)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現場指揮機構具體負責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信息的采集和傳送;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處置和控制突發的公共事件;及時向組委會和領導決策機構報告情況,并根據事件態勢,提出解決方案和需要協調調用的資源等。
5、救援和保障機構
以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承辦地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為主體成立救援和保障機構,包括財政、公安、消防、衛生、氣象、通訊、電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參加的部門。
救援和保障部門根據應急工作任務要求,針對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中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調配可用資源,提供應急保障,落實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組委會和現場指揮機構的工作,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二)指揮體系
1、預防預警市應急委員會工作指示
市體育局突發公共體育活動承辦地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區市人民政府信息分析與上傳工作指示
新聞新聞發布組委會(運行工作指示救援和發布管理機構)保障機構情況匯報工作指示現場指揮機構
2、應急反應市應急委員會
請示報告工作指示
市體育局突發公共體育活動承辦地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區市人民政府信息分析工作指示情況報告
新聞信息發布組委會提供保障和救援發布(運行管理機構)保障機構上報信息協調資源建議、請求下達指示現場指揮機構組織實施集中力量現場處置調用資源
財政、公安、消防、交通、衛生、氣象、通訊、供水、供電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
1、審批登記
舉辦市級及全市以上的大型體育競賽或群眾體育活動,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國體育競賽管理辦法(試行)》《關于申辦國際體育活動報批程序的規定》《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及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實行審批登記。
2、安全保衛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做好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應急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供水突發事件,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企業、市民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資源整合,依法規范;統一領導,屬地為主;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協同作戰,公眾參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西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供水應急預案》、《西安市高陵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陵區轄區內突發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活動。
1.5分類分級
依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分為四個等級,即:一般(Ⅳ級,用藍色表示);較大(Ⅲ級,用黃色表示);重大(Ⅱ級,用橙色表示);特別重大(I級,用紅色表示)。
、艏墸汗┧话l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的,造成部分區域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2000—3000人。
、蠹墸汗┧话l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的,造成部分區域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3000—5000人。
Ⅱ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20%—30%(含20%)的,造成部分區域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5000—10000人。
、窦墸阂虻卣稹⒒隆⒛嗍、干旱等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水廠或輸配水管網其中之一或全部完全損壞,造成城區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范圍為10000人以上。
上述事件分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供水應急指揮部
區政府設立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預案各成員單位,協調、整合各方資源,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擔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務局分管供水的副局長兼任。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水務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供電分公司、供水企業、事發街辦(開發區管委會)等。
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本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停止;
(2)指導和協調高陵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部署高陵區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高陵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高陵區政府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4)處置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5)完成應急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事項。
2.2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整理、分析及研判各類城市供水監測信息,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預警建議;
(2)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或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
(3)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相關單位的綜合協調和信息傳遞;
。4)負責組織、協調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
。5)負責編制、修編《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應急預案》,負責組織預案演練;
(6)負責培訓、指導預案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對。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按照相關規定督導、協調區屬媒體、重點門戶網站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督導、協調新聞媒體開展安全用水、節約用水知識的宣傳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區委網信辦: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網絡輿情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等工作;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單位)做好網絡輿情監測和引導。
區發改委: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協調石油天然氣、電力設備設施的產權單位進行監測、排查風險點及搶修工作;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協調應急油氣電等應急能源;負責應急供水項目審批。
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用水安全和城市供水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配合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和工業企業所在街辦、開發區,協調落實生產用水應對措施;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交通管制與疏導;負責水源地、水廠、重要供水設施、管網及供水單位(企業)的安全保衛;負責依法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城市供水應急資金的統籌管理、資金撥付及監督使用。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指導和監督水務部門對影響水源地、供水設施的地質災害進行監測,會同氣象等部門及時發布水源地、供水設施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負責開展水源地水質檢測,水污染事件調查;參與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研判、應急處置及評估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管網搶修中涉及市政道路、設施開挖或拆除的.應急審批、協調及技術支持;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熱力和天然氣管線及設施的排查、維修;負責協調相關企業做好停供水的應對措施;在向停水區域送水時,負責組織、協調物業公司維護取水秩序。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恢復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對市容環境、園林綠化等造成的毀壞;按照上級統一安排,派出灑水車參與應急送水。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車輛、設備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區水務局:承擔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各類監測預警信息并進行研判和上報;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組織、協調相關預案成員單位、應急隊伍、應急資源開展應急處置;負責組織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和事件評估工作。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單位)積極應對因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對農業、林業造成的影響;負責統計和上報農業、林業受影響范圍。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或調集醫療單位對受傷、中毒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并隨時上報相關情況;配合水務部門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及時互通相關情況。
區應急管理局: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信息傳遞職責;組織安置、救助、慰問受災群眾;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在城市供水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助相關部門穩定水制品物價,查處擾亂市場、哄抬水制品物價等違法行為;負責在發生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時,加強餐飲、藥品行業的監管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區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預警,及時發布氣象信息,提出相關建議。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火災撲救和人員搜救,抽調消防車輛參與應急送水。
區供電分公司: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電力管線、設施的排查、維修及應急電力保障。
供水企業:負責城市日常供水水質、水壓、水量的監測;配合區水務局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備用水源供水方案;負責在應急處置時提供供水設施、管網的相關資料;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管線搶修。
事發街辦(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協助統計受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影響的區域范圍及人口數量;負責管轄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上報和組織先期處置;負責本預案啟動后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及應急送水保障。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現場指揮部,并指派現場指揮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需設于相對固定場所,設置明顯標志,準備應急處置所需的相關資料及保障,在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事件現場具體的應急處置。
2.5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成立后,應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設置下列一個或多個應急工作組:
2.5.1綜合協調組
牽頭部門:區水務局
負責聯絡和協調預案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傳達上級政府指示,協調各類應急資源參與應急處置。
2.5.2水務搶修組
牽頭部門:事發地供水企業
負責提出水務搶修的建議和意見,按照擬定的搶修方案指導和開展水務搶修工作。
2.5.3水源保障組
牽頭部門:區水務局
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擬定應急調水、送水方案,并依照方案實施。
2.5.4治安維穩組
牽頭部門:公安高陵分局
負責維護受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和秩序,對重點部門(單位)進行保護,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
2.5.5信息發布組
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
負責指導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信息發布和媒體接待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
2.5.6其他工作組
除以上工作組外,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還可根據現場處置的實際情況,成立其他工作組,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6專家組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應急專家組,選派或聘請供水、管網、水利等方面專家,建立健全聯絡機制,確保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派出相關專家進行技術支持。
專家組職責:
。1)根據預案成員單位提供的預警信息或事件信息,對城市供水事件發生的可能、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作出判斷,提出相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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