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后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后退單;
b.后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運輸代理合同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合同編號:
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并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文件。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并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范圍。
第二條:服務范圍
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見附件二。
運輸代理合同3
委托方:(以下簡稱
受托方:(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20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后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信息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文件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合同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簽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并經征得_________銀行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簽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并經征得_________銀行同意,決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辦理外匯運費結算。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運費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在_________銀行或其所屬支行開立外幣帳戶或人民幣帳戶。
第二條 甲方同意_________銀行憑乙方提供的已蓋章的外匯委托銀行收款(專用)憑證的運費帳單主動借記甲方帳戶,同時貸記乙方帳戶。
第三條 甲方如發現乙方托收有誤,可據證向乙方申請退還所誤收的運費,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第四條 甲方如因資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接受本協議,并立即實行付款簽放提單的辦法,直至終止接受訂艙托運業務。
第五條 為保證貨代單證安全到達托運人手中,防止遺失,甲方需有專門印鑒用于領取場站收據提單等重要文件。該印鑒在乙方存檔備查,甲方在相關帳單上蓋此印鑒后領取文件。
第六條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協議生效日起,原甲、乙雙方簽署的外匯運費結算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雙方發生額的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運費托收結算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11.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1.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6.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6.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_________銀行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后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注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并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后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托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
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
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于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
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
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
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
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簽字:
年月日
運輸代理合同7
甲方(即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即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
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將位 封閉庫 ㎡,罩棚 ㎡,露天場地 ㎡租給甲方存儲化肥使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存儲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到站及收貨人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暫定價: (5)質量:完好、無破損、無污染。
第二條 雙方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倉儲服務,并按照甲方提供的發貨信息,辦理接貨手續:做好
(2)乙方保證甲方貨物的存儲,乙方應負責提供經甲方認可且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權
(3)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出入庫物流暢通,汽運車輛出入庫最大噸位不超過100噸。
第三條 貨物驗收入庫手續
(1)甲方或其承運商向乙方交付貨物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貨物外包裝標明的品
(2)交付不符的貨物,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見及時處理。
(3)乙方未盡驗收職責或交接手續不齊,造成貨物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1)乙方保證其倉庫符合甲方產品存儲的要求對倉庫進行管理。
(2)入庫商品管理需要規范化(碼放“五五垛”),要求堆碼整齊,堆碼高度統一標準,數量準確。甲方存放的商品要與乙方做好交接手續,乙方負責甲方貨物存儲區域的安全保衛。
(3)乙方為甲方無償提供露天貨物的苫墊物資。
第五條 貨物出庫手續
乙方須憑甲方開具的經甲方簽字的流向表并核對提貨人合法身份、檢查運輸工具是否適合運載,確認審核無誤后,將信息反饋給甲方,經甲方主管部門回復后,按規定辦理出庫手續,完成與提貨人的各種單證和貨物交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二次倒運,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扣留以及變賣、轉讓、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變更甲方貨物所在權。否則,乙方須按侵犯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3)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倉庫儲存甲方貨物,乙方未能提供的,應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4)產品入庫時,因乙方未盡職驗收職責,交接手續不全或處理不及時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存儲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實際經濟損失向甲方賠償。
(6)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發貨時,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貨物錯發、漏發或多發,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倉庫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二次倒運,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任何個人利益或好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8)乙方負責租賃業務產生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財產租賃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印花稅等相關稅金。
第七條 其他
(1)吉林金土地肥業公司業務人員為本合同第一監管人,如出現貨物出庫后貨款無法按公司規定時間返回公司的,乙方和業務人員將履行賠償責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3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并公證。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確保甲方的優先承租權。
(3)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執行引發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經雙方協議解除或不再續簽合同,甲方仍有貨物存儲于乙方倉庫,則該合同延續至甲方貨物出庫完畢為止,甲方按實際費用發生情況交付倉儲費,直至貨物配送完畢或轉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8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后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托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于船開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采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復印件送交給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傭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凈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于收到結算單后七日內未予書面回復確認的,視為對于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于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于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于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9
為促進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雙方),就委托和代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銷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托,在約定的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企業。
2.航空貨運單-----指托運人或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填制的,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班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初步證據。
3.貨物托運書-----指托運人辦理貨物托運時填寫的書面文件,是據以填開航空貨運單的憑據。
4.運輸憑證-----指承運人經民航總局注冊批準的客票及行李票、貨運、退款單等有價證券的統稱。
第二條 委托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區范圍內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貨物運輸銷售業務。
2.委托方有權對代理方進行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的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
第三條 業務范圍和職責
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37號令第一章第二款規定,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辦理下列銷售業務:
1.按照委托方的規定辦理貨物(包括鮮活物品)噸位預定的有關服務事項。
2.使用委托方的貨運單,為委托方填開按委托方指定運價銷售的貨運單,代理方應向委托方定妥噸位、并按照委托方的規定和運價收清一切款項后,方可填開委托方指定航班的貨運單。
3.合理的安排、陳列和分發委托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貨物托運規定以及宣傳資料(有關貨物運價資料,由代理方自行訂購)。
4.正確指導托運人填寫貨物托運書。
5.正確填制銷售報表。
6.辦理委托人指定的其它業務。
代理方愿意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辦理上述業務。
第四條 代理方企業性質、營業地點及人員
1.代理方必須取得中國的企業法人資格,并且取得:
(1)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發的一類空運且售代理業務經營批準證書,及外經貿部批準的經營許可證。
(2)登記有國際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代理方的營業地點應且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并且其面積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場所為指定的貨物運輸銷售點。
(2)有至少一臺直線電話和-臺圖文傳真機。
(3)有不少于兩個保險柜和標準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盜設務和措施。
(5)營業場所的門面應面向能行駛機動車的道路,在門外有適量的車輛停放處。
代理方同意在且備以上條件的地點進行營業。
3.委托方認為代理方的營業場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柜臺,其中一個用于填開貨運單,另一個用于收款。
(2)有供托運人休息和填寫貨物托運書的地方。
(3)有航空貨物托運須知、航線圖、班期時刻表、運價表、保險須知、意見箱、投訴電話號碼、問詢服務電話號碼、營業時間。各種指示牌要規范、齊全、準確、醒目。
(4)有現行有效的民用航運輸規單制度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及業務操作手冊。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實施裝修和布置,并保持良好狀態。
4.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在對從事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管理上應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間接從事貨運銷售(包括鎮開貨運單和收款)的人員,必須是政府的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正式職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臨時工。
(2)有成文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獎罰辦法,并且貫徹實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或認可的業務合格證書(簡稱上崗證)。
代理方同意按委托方的要求管理從事國際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
5.雙方一致認為,為保證工作質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員不宜頻繁更換,應保持穩定。若代理方人員變更,應立即通知委托方。
第五條 規章及運價的遵守
1.委托方應向代理方提供其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表和其它必要資料,上述資料如有修改或補充,應盡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愿意正確執行委托方提供的一切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和其它資料。
2.委托方向代理方提供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期時刻表和其它資料的方式是:書面交、口頭通知、電話通知、圖文傳真、電子郵件和其它雙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條 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為委托方辦理國際運輸銷售業務,應使用委托方的貨物運輸憑證。
2.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委托方提供運輸憑證給代理方。其后,代理方需要運輸憑證時,應在_________天前有計劃地書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應根據其銷售及匯款情況向代理提供所需的運輸憑證。
3.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員作為指定領取運輸憑證人員,并按委托方的規定辦理領票證。代理方指定的人員對所領取的運輸憑證,有保證安全和保管的責任。
4.委托方發放運輸憑證過程中,當代理方在委托方的運輸憑證發放登記薄上簽名之時起,即視為代理方的保管責任開始。在代理方保管責任內,如果發生空白貨運單遺失、破損、被盜等情況,代理方必須在當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方(包括代理方的處理意見),并且必須按每份空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托方賠償。如果遺失或被盜的空白貨運單被冒用,代理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托方的運輸憑證轉讓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銷售地點填開。
6.代理方應負責妥善保管運輸憑證,于每次結算時向委托方送交運輸憑證清單。
7.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按照運輸憑證的序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每日把運輸憑證取出和放入保險柜,必須有完善的登記手續。代理方承諾嚴格按照要求使向委托方負責。
8.代理方應正確填寫委托方的運輸憑證,并應對運輸憑證所列明的相應價值向委托方負責。
9.委托方發放的運輸憑證,屆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權隨時檢查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當委托方認為必要時,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發放的運輸憑證,代理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協助。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的交付
1.對代理方使用委托方的貨運單辦理銷售業務,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貨物運輸純委托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費率是:_________%,計算方法:_________
(2)貨物運輸非委托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按實際代收航空運費的_________%支付,計算方法同上。
2.委托方對代理以下業務不付給代理手續費:
(1)被委托方授權填開的代理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特殊優惠運輸。
(2)不屬于委托方的其它收入。
3.委托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代理方有銷售業績、工作質量、航空貨源、貨運價等情況的變化,有權在因家規定的范圍內,不須經代理方的同意,調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費率,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調整后的費率。
4.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銷售報表和送交銷售報表的同時,將所代理的貨運銷售收入總額(不含本條第二款的業務收入)扣除本合同規定的應得的代理手續費,余款以人民幣匯入委托方帳戶,或以現金方式送交委托方。
(2)方式二:委托方根據代理方送交的銷售收入總額,計算應付代理手續費,憑代理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以支票或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在委托方收款后30天內,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委托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在委托方存放期間,不計算利息。
(3)委托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八條 財務結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托方認可的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專門并且只限存放代理委托方業務的代收款項。代理方代收的款項,應在當天全部存入銀行帳戶中。除以本協議第七條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續費外,該帳戶中的所有款項從銀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托方開戶銀行的帳戶。
2.代理方代收的貨運銷售款及該款項在銀行發生的利息,屬于委托方所有,代理方無權占有、處理、使用。
3.委托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每_________結算一次。代理方應按期根據已銷售的貨運情況,填寫銷售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的完整貨運單和銀行匯款證明于結算期后五日內送交委托方。委托方有權更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
4.代理方應指定財務結算人員。如果代理方變更或臨時替換財務結算人員,必須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委托方。
5.代理方應按照委托方的帳務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帶、特快專遞、選派專人等方式與委托方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6.由委托方規定的帳務交接手續,以及各項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愿意遵照辦理。
第九條 債務和其它費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稱或名義對外舉債;代理方與其客觀存在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等發生的債務、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與委托方無關。
2.為方便業務的開展,委托方應提供代理方用于營業柜臺張貼的班期時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時刻表的數量較大,委托方應有償提供給代理方。
3.代理方為委托方代理銷售業務所產生的場地租金、水費、電費、電話費、電報費、通信專線租賃費、購買或租用民航計算機貨運系統及設備的費用、代理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交通費、裝修費、設備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代理方負擔。
第十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代理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委托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十一條 轉讓
代理方進行業務活動所用的名稱或代理方業務活動地區,應是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確定的名稱和地區。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委托方的書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工作差錯的責任
1.因委托方的原因,使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傳達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點時(包括圖文傳真號碼、電話號碼),因此而發生的工作差錯,由委托方承擔責任。因代理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后,未通知委托方,致使委托方的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責任。
2.因代理方不按規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發生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對于因代理方差錯造成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后果,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
4.當因工作差錯,而發生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后果時,不論是委托方還是代理方的責任,雙方應本著服務第一、貨主至上的原則,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后工作。委托方在上述事情發生后,實施處理時,可以全權處理,而不需事先征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愿意在三天內把因差錯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交付委托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代理方的違約責任:
(1)代理方違反委托方有關辦理貨物預定噸位的規定,造成委托方航班噸位虛耗,代理方應按每噸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付罰款。
(2)代理方不真實填寫或使用貨運單,除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納違約金。
(3)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五款,除立即歸還票證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納違約金。
(4)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歸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國家有銀行的最高放貸利息,向委托方交納違約金。
(5)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應向委托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交代收款數×0.5%×超過天數。
(6)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并賠償委托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代理方拖欠已銷售的會計聯,按照本條第五款的規定計算違約金,從保證金里扣減。只有補足違約金及保證金后,代理人才能按規定重新領取貨運單。
2.委托方的違約責任:
(1)委托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委托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委托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除應立即交付代理手續費外,還應從結算日后第30天起,每天按銀行利息計算數額,交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協議雙方為執行本協議而簽訂的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件和相互交換的文件,應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受本協議的約束。
3.在執行本協議期間,本協議中與中國政府頒布的法令、法規相抵觸條款,自動失效,失效的條款不影響其它條款的生效。
4.本協議生效后,協議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改正。如超過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如果代理方被撤銷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經營批準證書或營業執照,本協議立即終止。
6.本協議終止后,由雙方財務部門辦理結帳清算。對屬于委托方的運輸憑證,代理方應列單全部交還委托方;對屬于代理方印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單據,應予以銷毀。
7.協議終止式失效后,雙方在結清賬目的過程中,委托方有權從代理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托方的所有款項,并退還剩余的保證金。
8.在本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均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修改和補充
1.雙方在執行或解釋協議的過程中,遇有不同意見,應友好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補充,需經協議雙方書面確認。未獲雙方書面確認之前,應執行原協議規定的條款。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10
甲方(承運人): 乙方(托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定時達;□普通汽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 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于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布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最新公布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于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運輸代理合同11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托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托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托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托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于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于甲方的此類要求應盡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運輸代理合同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后,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辦理各項委托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貨物
甲方委托乙方進口海運運輸以下貨物,相關細節如下:
(1)品名、規格: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總金額:__________。
(4)體積、重量:__________。
(5)起運港:__________。
(6)目的港:__________。
第二條裝卸貨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裝卸貨地址如下:
(1)裝貨地址:__________。
(2)卸貨地址: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貨物托運單(附件,略),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在出貨日前_____日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否則乙方不保證按甲方規定時間安排運輸。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以_____裝貨通知為準)將該貨柜運抵_____工廠并由甲方的供應商自行安排裝貨。
2.由_____工廠經_____港海運至_____港,以及_____港到_____工廠的卡車運輸由乙方負責(包括提取貨物、貨物碼頭裝卸、_____出口報關),但不包括進口清關和_____工廠的卸貨。
第五條核查與簽收
乙方到_____工廠裝柜提貨時,需認真檢查貨柜是否完好,并在發貨人裝完貨物后檢查貨柜的鉛封是否封上,并核查貨物包裝和件數做簽收。如有外包裝破損,需將破損情況備注在簽收單和提單上,并及時反饋給甲方。
第六條保證
乙方必須按正常的國際貨物運輸要求從裝貨開始至卸貨完畢為止進行全程監督,保證貨物以合適的方式裝卸、在陸運和海運過程中注意貨物的安全,防止貨物疊放以及人為浸濕、碰撞等事故,并承擔除不可抗力外的貨物在途風險。
第七條時間限制
1.乙方必須保證到_____工廠裝貨后_____天內裝船,確保裝船后_____天貨到_____,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中途轉船、轉運。
2.乙方必須在船開后_____天內提交給甲方多式聯運提單以及相關的提貨憑證原件。
第八條到貨通知
乙方必須在貨到目的港前_____天向甲方發出到貨通知,甲方接到通知后,準備好所有報關資料,并及時辦理進口手續。
第九條費用支付
1.運輸價格詳見附件(略),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原件,經甲方核實確認后和乙方提交的_____工廠完整收貨憑證原件后_____天內支付相應費用。甲方承擔的運輸費用包括_____工廠運至_____出口報關至_____到_____工廠三地的陸運費用和海運費用,該等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同意。
2.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支付任何種類或性質的任何特殊、連帶、間接或懲罰性的損失賠償金,無論此類損失是否可合理預見或一方是否已被實際告知此類損失發生的.可能性。
第十條違約責任
若乙方能證明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此之外,若發生貨物交付延誤,乙方應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本合同貨物總價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超過_____日不能交貨,造成實際購買方退貨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雙方往來函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址或傳真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變更的,應在變更后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通知地點無變化,因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
任何運輸業務,無論是國際或國內的,均適用全球標準交易條款和條件及/或全球的海運提單、空運單、或相應價目表中的標準條款和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變更與補充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圍的原因導致的延遲履行或不履行不負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航空器機械故障,勞工騷亂,或極端惡劣的天氣。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壹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費率表、貨運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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