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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崗交流方案

時間:2024-04-02 10:01:20 煒玲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輪崗交流方案(精選18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輪崗交流方案(精選18篇)

  輪崗交流方案 1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了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鑒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范,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于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并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并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 2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津麗教〔20xx〕17號)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師函〔20xx〕14號)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23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23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20xx-2023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23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的電子版和紙質版。歡迎來到專業的女性資訊平臺!

  輪崗交流方案 3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縣(市、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魯教師發〔20xx〕1號),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等三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魯教師發〔20xx〕2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魯發﹝20xx﹞44號)以及《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中小學縣管校聘改革推進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滕教體發﹝20xx﹞20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結合我校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均衡發展”的原則,全面落實中小學教職工“以縣為主”管理體制,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實施范圍和條件

  (一)教師競聘上崗人員范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教師交流輪崗人員范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在我校連續任教超過兩個聘期(每個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的專任教師,原則上應當交流輪崗。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應交流教師總數的20%。

  農村教師已經在城區學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則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區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要求繼續交流到城區工作的,不再享受農村崗位津貼。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參與交流輪崗。處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歲以內)或因病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并經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后,暫不交流。

  三、實施辦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請

  在學校競崗之前,個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請。

  (1)申請人數超過指標人數,學校根據教學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組研究確定外出支教人員。

  (2)申請人數未超過指標人數,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申請教師優先確定為支教人員;如果外出支教申請的學科過于集中,則依據得分選拔支教人員。

  (3)確定的支教人員,不再參與后續的競崗工作,學校優先向接收單位推薦。

  (二)崗位設置

  學校參照《山東省中小學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學校按照《山東省中小學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魯政辦字[20xx]56 號)文件精神,依據學校實際設置崗位并公示。

  (三)個人申請

  未直聘人員,必須填報教師競聘上崗申請表。一線教師崗位原則上應與本學年度任教學科相符。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后決定。若某學科競聘出現空崗,如無該學科合格人員,相近學歷專業教師可申報。競崗者依照競崗順序依次競聘,每次只能競聘一個崗位。

  (四)開展競聘

  競崗順序為:一是直聘崗位,二是校內教學崗位競聘,三是支教交流崗位競聘,四是跨鎮交流崗位競聘,五是校內工勤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因產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備的醫院診斷證明、請假手續,已在教體局備案)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可直接安排學校設置的直聘崗位,經學校和教體局同意并公示后,簽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為一年,不再參與其他崗位競聘。符合直接聘用規定的教職工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也可參加競聘上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崗位可進行調整。新分配教師直接聘用;二實小新校來支教的教師直接聘用。

  2.校內競聘

  根據競崗申請、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和任教學科確定。支教回來的教師參加競聘,原則上和支教前所帶學段、學科一致。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后決定。

  如果出現空崗,第一輪競聘落選人員可以寫出申請繼續參加競聘。

  競聘計分辦法:按照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及師德考核結果記分。

  教學實績:A:3分;B:2分;C:1分;D:不計分

  師德考核:優秀:1分;合格:0.5分

  依據量化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如分數相同,支教回來的教師優先;再相同,依據本學年度考核分數高低確定上崗人員。

  情況說明:

  教學崗位設置不為整數的崗位處理辦法。在某學科崗位不為整數,出現有一位教師工作量不滿的現象時,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兼職職員、教輔任務。上一年度從事此項工作的教師優先。如果有教師出現特殊情況不能代課時,首先安排該兼職職教師代課。

  依據本學年代課情況,原則上中學教師競聘中學崗位,小學教師競聘小學崗位,如果出現空崗,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請跨學段競聘,曾經在該學段任教的優先。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跨學段工作申請回原學段競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3.支教交流競聘

  未能成功進行校內競聘人員根據支教學校空崗情況依據量化分數高低按順序選擇交流學校。

  4.跨鎮(校)競聘

  跨鎮(校)競聘按市教育和體育局有關精神執行。

  5.校內工勤安排

  工勤崗位安排原則:原教輔工勤人員,根據個人申請原則上安排到原崗位。如果前勤教師有特殊情況,工勤崗位教師應服從代課安排。

  (五)簽訂合同

  所有競聘上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崗位工作實際,完善具體條款和內容,明確聘用崗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崗位工作量等事項。競聘結果作為崗位分級競聘的重要依據。

  四、幾點要求

  1.按照魯政辦發[20xx]56號及棗莊市教育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指導意見(試行)》(棗教字〔20xx〕30號)文件精神,嚴格設置班級數,執行教師最低課時量標準,并將完成最低課時量作為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必要條件,將課時量標準納入教師崗位目標任務,寫入聘用合同,對達不到規定課時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學年度進行轉崗或低聘。按照文件規定,教師兼職管理崗位的(如科室職員、功能室管理員、臨近5年退休的老教師新老結對指導年青教師等)課時量達到規定的三分之二,視為滿工作量,可以參加職評及分級聘任。

  2.競崗成功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課時、年級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除了正常的上課外,早讀、午自習、課后服務等納入工作范疇。不服從安排的,按棄崗處理。

  3.學校將競崗輪崗交流情況在公示欄中公示并上報市教育局,同時與支教單位對接。拒不參與支教輪崗的人員依據市局要求,按待崗處理,學校不予考核。

  4.交流輪崗教師的交流期限,根據交流輪崗教師本人申請及學校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輪交流期內不得申請再次與其他單位交流。

  5.參加交流輪崗教師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且考核合格,可認定為交流經歷。期間年度考核、師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為不合格等次、參與有償補課、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以及其他有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交流經歷不予認定,并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 4

  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著力推進我區干部隊伍建設,為開發區的全面發展打好堅實的組織基礎。黨委決定,委機關中層干部實行輪崗交流和部分中層崗位實行競爭上崗。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干部隊伍建設,努力做到年青干部的培養與干部隊伍結構優化相結合,統籌機關與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相結合,開發區工作特色與內在要求相結合,堅持“勤學、善謀、創新、實干”的用人導向,以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機制、激勵機制、淘汰機制,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工作熱情,增強干部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努力選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發展上有潛力的干部隊伍,以適應開發區跨越式發展對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的需求。

  二、基本原則

  這次委機關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和部分中層崗位競爭上崗工作,要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為依據,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確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按《條例》選人用人,注重群眾參與和群眾的公認度,同時把用人的民主認同與黨委集體的決策結合起來;

  2、輪崗交流原則。進一步擴大干部橫向交流、機關與基層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強干部統籌發展的意識、胸懷全局的意識、團結協作的意識。

  3、量才錄用,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以實績評價干部,造就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注重實績和實踐來評價干部,努力減少領導干部以個人好惡用人的不良傾向。

  4、優化結構,提高效能的原則。要使年齡、文化、性別結構、現任與后備干部結構更趨合理,機關活力更強,效能進一步提高。

  5、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注重專業化、知識化。

  三、職位范圍

  (一)輪崗交流的職位范圍:不小于職位的30%。

  (二)競爭上崗的職位范圍:(見附表)

  正職4個,副職9個,各占30%和60%。

  四、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道德修養;

  2、努力學習理論知識和文化、科學、業務知識,具有較好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職位職責,完成目標與任務;

  4、連續三年考核“稱職”以上,身體健康;

  5、具備競爭職位所需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二)職位條件

  1、正科級領導職務的職位條件

  (1)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顧全大局,團結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點,解決疑難問題;

  (2)一般應任副科級行政領導職務兩年以上;

  (3)新任正科級者,年齡須在男45周歲(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歲(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學歷大專以上;原正科級(含行政非領導職務或中級職稱以上)者競爭轉任正科級職位的,年齡須在男53周歲(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周歲(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學歷應在大專以上。個別工作表現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和文化條件。

  2、副科級領導職務的職位條件

  (1)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所競爭職位的業務知識和相關知識,組織完成室處局長(主任)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新任副科級職位的,年齡男、女均須在40周歲以下,學歷大專以上;原副科級(含行政非領導職務)或中級職稱以上者競爭轉任副科級職位的,年齡一般須在男50周歲(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學歷應在大專以上。個別工作表現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和文化條件。

  (三)報名資格條件

  凡申請科級職位競爭的,開發區委機關、鄉、鎮、街道國家公務員符合上述職位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競爭;在管委會機關工作的企事業編制人員符合上述職位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競爭。

  五、輪崗交流與競爭程序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

  1、成立輪崗交流與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建立工作班子;

  2、確定輪崗交流的幅度,確定競爭上崗的職位;

  3、擬定工作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同意;

  4、召開動員大會,進行思想發動。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

  1、公布職位。公布輪崗交流、競爭上崗的職位、報名條件。

  2、公開報名。根據競爭上崗的職位和條件,采用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名,填寫《湖州開發區競爭科級職位申請(推薦)表》。

  3、資格審查。由輪崗交流和競爭上崗工作班子依據職位條件,對自薦和被推薦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報黨委確定參加競爭上崗人員名單,張榜公布。

  4、演講。凡參加職位競爭的同志在一定范圍內進行競爭演講,介紹自己經歷、德才情況及工作設想。

  5、民主測評。對參加職位競爭的人員進行民主測評。

  6、組織考察。根據競爭人員的德才表現、演講成績和民主測評等情況,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

  7、決定任命。按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任用,并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8、辦理聘任手續,公布聘任文件,聘任期限為兩年。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這次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和部分中層崗位競爭上崗工作,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并成立領導小組,小新同志為組長,小澄、小珍同志為副組長,成員由小揚、小輝、小春、小喜、小興同志組成,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統一思想。這次輪崗交流與競爭上崗,要注意把中層年度述職測評與本科室評價相結合,把部分老同志退下來與青年干部的選拔培養結合起來,注重平穩過度,把委中層干部調整與明年基層換屆結合起來,統籌考慮。廣大干部職工要積極響應黨委號召,支持這次活動,熱心參與這次活動。

  3、嚴明紀律。廣大干部群眾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每個同志要正確對待組織、正確對待自己,公道正派。

  輪崗交流方案 5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小學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輪崗交流方案 6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要求,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結合我鎮實際,就做好我鎮的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從嚴治黨為指導,優化干部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加快璜土城鄉一體化建設、助推江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的原則。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

  2、適才適用的原則。根據干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性格特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進行通盤考慮,盡可能將干部安排在適合其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則。輪崗交流應保持單位和部門整體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4、編制控制原則。輪崗交流要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不得借工作人員輪崗交流之機超編進人或超職數配備干部。

  5、回避的原則。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輪崗交流到同一部門或有直接領導隸屬關系的部門。

  三、輪崗交流范圍

  1、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同一部門同一職位連續任職滿5年的部門負責人原則上輪崗;在同一部門同一職位連續任職滿10年的部門負責人必須輪崗(統計截止時間為20xx年4月30日);

  2、因其他原因需要輪崗的;

  3、年齡離退職不滿二年的(男年滿52周歲,女年滿50周歲),或因身體健康等特殊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暫緩輪崗;

  4、在輪崗交流的`基礎上,鼓勵距退職年齡(市規定退職年齡)不滿兩年的人員自愿申請提前退職,退職后按正常退職規定執行。

  四、輪崗交流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

  1、成立組織。為確保此次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鎮成立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為黨委副書記,成員為組、紀、宣、統委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組織科,組織委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2、宣傳發動。各部門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提前做好輪崗交流的宣傳發動工作,使干部輪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

  1、民主推薦。采取自薦與推薦相結合。

  2、制定方案。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方案。

  3、民主測評。將方案報主要領導審閱后,經黨委會研究確定輪崗崗位及人選,并進行民主測評。

  4、黨委決定。將輪崗崗位及人選測評情況提交黨委會研究,確定輪崗崗位及人員,并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鎮主要領導同輪崗人員進行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

  6、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后,輪崗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崗位職責。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此次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在鎮黨委的領導下進行,鎮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組織部門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紀委和督查辦負責對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并盡快辦理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因輪崗需要涉及其他條線中層任職變化的,必須服從輪崗工作需要,自覺積極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時要注意做好相關檔案的保密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 7

  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中央頒發的《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等法規性文件,按照《中共湖州市委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交流輪崗的暫行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局機關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現就局機關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思想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分級負責地開展。要把推進干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班子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加快湖州外向型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干部交流輪崗的有關要求和原則

  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主要分為任職時間較長的常規性輪崗交流、多崗位鍛煉干部的培養性輪崗交流、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調整性輪崗交流、工作需要的輪崗交流等四種類型。

  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應遵循黨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則,統籌兼顧、積極穩妥的原則,逐步實施、分步到位的原則,公開公平、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法回避、按章辦事的原則。

  三、 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的對象:

  (一)為優化處室結構而需要輪崗的局中層正、副職干部,應逐步安排輪崗交流;

  (二)具有發展潛力,需進行多崗位鍛煉的優秀年輕干部,應適時安排輪崗交流;

  (三)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正、副科級干部,應有步驟的安排輪崗交流。

  四、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一)局組宣人事處擬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報局黨委研究審定,并按照局黨委確定的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二)召開局機關干部職工大會,進行動員教育;

  (三)填寫《局機關中層干部(輪崗)崗位推薦表》;

  (四)局黨委研究決定交流人員任免;

  (五)輪崗交流干部中,需要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批準和備案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五、干部交流輪崗的紀律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輪崗交流應在編制和職數限額內進行,嚴禁超編進人,嚴禁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

  4、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輪崗交流方案 8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

  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輪崗交流方案 9

  為進一步建立干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南寨鄉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校同意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周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中學、各小學(指學區中心校)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②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

  ③英語、音體美等術科專任教師。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初中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學區中心校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2年。

  (2)從20xx年起,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學任教的經歷;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悲哀啊級;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鄉教育督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同級班次在5個以上的教師(包括初中,和片區比較)在倒數二名的。雖然名次滯后,但學生成績有所上升的不屬交流之列。(成績上升的評價:按本班學生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個的,對同級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縣同級同類學校排)。

  3、屬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三年教育教學評比在我鄉同級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

  4、實行初中與小學、學區完小與村校教師輪崗交流。由鄉教師學區完小根據各校實際編制和學科結構配置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5、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6、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 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并報請教育局批示。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出學校、流入學校及相關村委對交流人員在交流期間的工作進行共同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后方可申請回原學校。學年度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或事假累計達20天以上者將延長輪崗時間一年。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并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南寨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并于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校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并通知相關學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并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 10

  為切實加強我單位中層干部隊伍建設,轉變干部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意見》(平人字[20xx]26號)的要求,結合實際,對我單位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干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輪崗交流原則:以部門內部輪崗交流為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堅持任職回避。

  我局作為這次輪崗交流的重點單位,負責人財物管理、執紀執法、項目(經費)審批、資金管理、證照核發、招投標等崗位的中層干部為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但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其他崗位中層干部,實際輪崗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于符合輪崗交流條件人數的30%。

  二、現有中層干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范圍的人員情況

  農業局現有行政中層干部4人,符合輪崗交流范圍和條件的2人,政工科科長、婦委會主任兩個崗位,因婦委會主任崗位沒適合人選,擬交流政工科科長崗位1人;事業中層干部18人,符合輪崗交流范圍和條件的5人,果樹站站長、農廣校校長2個崗位因年齡原因需調整不予交流,局長助理在原單位(植保站)工作滿五年以上但無合適崗位不予交流,擬交流2人,占符合輪崗交流范圍和條件人員的.42.9%。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學習宣傳,制定方案(3月19-3月21日)

  根據市委組織部、人社局輪崗交流實施意見的要求,吃透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單位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并上報審批。

  2、組織實施(3月22日-3月30日)

  根據批復的意見,確定輪崗交流的人選和崗位,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干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做好任免備案工作。

  3、總結(4月2日-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后,認真做好總結,報組織部、人社局備案。

  四、組織領導

  1、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上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把輪崗交流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2、精心組織實施。根據批復的輪崗交流方案,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干部參加輪崗交流。精心安排,規范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公正環境。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了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3、嚴肅組織紀律。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干部進行排擠和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干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就地免職。

  輪崗交流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政府機構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努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輪崗交流工作實行陽光操作,輪崗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開透明,人員確定要公平公正。

  (二)量才適用的原則。

  根據干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氣質形象、性格特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將干部安排在適合其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努力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三)嚴格控制職位的原則。

  輪崗交流要嚴格執行職位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借工作人員輪崗交流之機超職數或超職位配備干部。

  (四)順向流動的原則。

  輪崗交流一般在機構性質、財政供給形式相同的單位之間進行。公務員在公務員崗位之間流動,也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聘用制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全供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差額供給事業單位,差額供給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五)回避的原則。

  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人事、監察、審計和財務等工作。

  (六)經常化的原則。

  加大平時輪崗交流的'工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進行輪崗交流,實現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條件的要隨時交流。

  三、范圍和對象

  (一)輪崗交流的范圍。

  政府工作部門、議事協調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機構。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上述單位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級干部。

  ⒈、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的(截止時間:20xx年4月30日任職滿五年以上的);

  ⒉、在同一股室連續工作滿20xx年的;

  ⒊、由副職提升為正職的;

  ⒋、因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

  ⒌、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四、輪崗交流的形式

  輪崗交流工作以各單位內部輪崗為主。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也可跨單位進行交流。

  輪崗交流方案 12

  根據學校20xx年工作要點和暑假黨委常委會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近期內對部分中層正職干部進行交流輪崗。現將此次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貫徹我校第七次黨代會精神。著眼于鍛煉和培養干部,促進干部合

  理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從關心和愛護干部出發,防止腐敗,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學校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

  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1999)1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此次干部交流輪崗主要是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學校中層正職干部;以及合校以來,學校有關部門和后勤服務集團、出版社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正職干部,其中有的單位正職干部任職將滿四年的,因干部調整工作的整體需要,此次一并考慮交流輪崗。

  三、交流輪崗的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輪崗的崗位,共8個。具體如下:

  1)中層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社科部部長、國際交流部部長、測繪學院黨委書記、動力與機械學院黨委書記;

  2)部分部門和單位正職同一職位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部長、后勤保障部部長、出版社社長、后勤服務集團總經理;

  2.本次可供中層正職干部交流任職的崗位,共16個。具體如下:

  1)上述交流輪崗的崗位(8個);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專職干部退居二線后的崗位(5個):出版社黨委書記、電氣工程學院黨委書記、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黨委書記、圖書館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書記;

  3)機構與干部調整后空缺崗位(3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招投標中心主任、xxx深圳研究院院長。

  四、交流輪崗的程序

  1)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部署和動員;

  2)干部本人填寫《xxx中層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

  3)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交流任職的具體方案;

  4)校領導分別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

  5)學校發文,交流輪崗干部到任。

  五、交流輪崗的時間安排

  9月初進行動員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輪崗的干部將填寫好的《xxx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送交黨委組織部;

  9月6日至7日黨委組織部根據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輪崗干部任職的建議方案;

  9月8日至10日,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交流輪崗干部的任職;

  9月11日至17日校領導分別找交流輪崗的干部談話,學校發文后到任。

  六、交流輪崗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是學校黨委努力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干部隊伍“四化”建設,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使盡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負面的影響,使盡可能多的人感到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保證干部隊伍的高度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既是關系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也是關系干部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體中層領導干部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從學校的根本利益出發,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安排,認真執行干部交流輪崗的紀律規定,尤其是嚴格財經紀律,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證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完成。

  輪崗交流方案 13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 14

  一、干部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依法依規辦事原則,干部交流輪崗必須在編制、職數和職位限額內進行;

  3、培養鍛煉干部原則;

  4、發揮干部專業特長與業務職能相近原則;

  5、有利工作、有序推進原則;

  6、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

  二、干部交流輪崗的類型、對象和范圍

  干部交流輪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調任、轉任等方式對干部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適用于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和所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結合科技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干部交流輪崗,原則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應交流干部總數的30%;同一干部不得頻繁交流;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根據干部個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工作予以適當安排;因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進行交流輪崗的,須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審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暫緩交流、不受時間限制交流等。

  1、離最高任職年齡不足5年的(屬于必須交流的對象,可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收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或在工作性質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暫不交流的干部,可視不同情況適當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為發揮干部特長、有利于開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視不同情況不受任職時間的限制適時進行調整交流。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輪崗原則上在本系統、本單位內部進行,交流輪崗工作由局黨組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統籌安排。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需要批復同意或請示的事項,須事前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

  四、交流輪崗工作的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源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有利于培養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動力,激發干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好宣傳發動,強化教育引導,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

  2、精心組織實施。要堅持原則條件,嚴格按照交流輪崗范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堅持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關心愛護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蹤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嚴格執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紀律。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必須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職位職數范圍內進行,不得借交流輪崗突擊提拔干部。要嚴格執行干部交流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公認和黨組把關相結合。干部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交流輪崗決定的干部,應按照干部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按照有關規定需作離任離崗審計的交流輪崗干部,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或內部審計。

  4、實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紀律或者執行紀律不嚴的,要嚴肅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輪崗交流方案 15

  為切實加強干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管業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干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干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干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全局干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范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范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職工年滿55周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輪崗。女性干部職工50周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輪崗。本人志愿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機關、市區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采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鍛煉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優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干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為,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后,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干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后,要盡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干部離職前,要留職兩周,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輪崗交流方案 16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深入貫徹《關于印發興慶區預算單位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xx〕32號)文件精神,提高財務工作質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環的財務用人機制,保障財政工作高效、規范、有序運轉。經政府研究,決定對興慶區部分財務人員進行輪崗交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興慶區現有預算單位114家,財務人員155人。除教育系統外,其余63家預算單位共有財務人員103名。其中,在編人員52名,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25名,社區基干、網格員9名,自聘8名,公崗4名,三支一扶2名,退休返聘2名,工會職業化工作者1名。

  二、交流人員名單

  根據《關于印發興慶區預算單位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xx〕32號)第四十三條:“對在本單位任職三年以上的財務人員,根據人員身份情況進行輪崗。財務人員的編制、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勞動保險仍在原單位管理”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27家預算單位,27名財務人員進行輪崗交流。(在職人員9名,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11名,社區基干、網格員7名)輪崗交流人員名單如下:

  (一)在編人員

  (二)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

  (三)社區基干、網格員

  (四)教育系統

  興慶區教育系統共有51家預算單位,52名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工作由教育局負責,于20xx年4月底完成,并將輪崗交流名單同時報送至興慶區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備案。

  三、工作要求

  1.根據《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第三章的要求,自聘、退休返聘等人員不得擔任單位財務工作。各單位須在本《通知》下發7日內對自聘、退休返聘人員進行解聘;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2.各單位財務人員務必妥善辦理交接工作,在《通知》下發7日內到崗,盡快熟悉崗位,加強學習,積極工作,不斷提升自身綜合能力和素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推動本興慶區財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3.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樹立全局意識,積極安排輪崗交流人員按期辦理交接手續。對此項工作不重視、交接緩慢、未按時辦理交接手續的單位負責人和不服從崗位交流的工作人員,將由興慶區監察局進行嚴肅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 17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輪崗交流方案 18

  為進一步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開展縣直機關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干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煉,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為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干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干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范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范圍是局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干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干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立澤

  副組長:張建軍張德龍黃明森孫峰

  成員:李薛鋒黃利蔣聽張本強馬志偉

  梁曉波王興瑞王永智侯學存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干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干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自愿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并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后,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后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于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并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于干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后,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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