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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3-01-12 08:20:26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14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14篇)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有效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災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南昌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昌市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AQ/T 9009-2015)等標準規范中規定的相關要求,修訂本預案。

  1.3 分類分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具體分類標準如表1-1所示。

  略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對工作:

  (1)發生Ⅲ級(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3)跨縣(區)行政區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4)市政府或市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應急局)認為需要處置的煙花爆竹事故。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應急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以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急部門為主,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各級政府應急部門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隊伍,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

  (6)資源共享、反應靈敏。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指揮協調中整合各相關部門人力、物力和信息資源,實現交通運輸、救援器材、救援力量等應急資源共享,有關部門和人員要服從領導,反應靈敏,在最短時間內到事故現場,參與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體系

  全市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由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日常管理機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急指揮機構,以及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為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領導、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履行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救援及應急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相關應急預案,接受市安委會的指揮和協調。

  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作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機構,承擔生產安全事故日常應急管理職責和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協調工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由各個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應急專家、消防救援隊伍、各行業和部門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社會力量及志愿者隊伍。必要時,包括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框架見附件8.1。

  2.2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副市長(分管應急管理)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總工會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訪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南昌供電公司、中國電信南昌分公司、中國移動南昌分公司、中國聯通南昌分公司、市監察委、市總工會、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事發地縣級政府分管領導。必要時邀請駐南昌部隊領導參加。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2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① 決定預警及應急響應級別;

  ② 決定啟動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程序及終止應急救援行動;

  ③ 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省及其相關部門做好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④ 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⑤ 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市政府請示省政府,要求啟動省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 做好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信息發布工作。

  2.2.3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 組織、協調市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成員單位加強應急聯動,共同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

  ② 組織編制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演練;

  ③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④ 檢查、督促、指導各縣區及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管理工作;

  ⑤ 及時收集、分析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并提出建議;

  ⑥ 負責聘請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專業人員組成專家技術組;

  ⑦ 承擔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本預案所涉及相關部門職責

  (1)應急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經營與儲存)事故,協調專業煙花爆竹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2)市公安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對涉案人員依法處置等工作。

  (3)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4)城市管理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參與道路和水上運輸煙花爆竹事故處理,負責征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應急救援物資、人員的運送。

  (6)衛健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7)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8)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工作。

  (9)市委網信辦: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應急救援的`網上新聞傳播以及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10)市委政法委: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因事故引起的大規模群體性 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下達處置指令。

  (11)市委信訪局:結合事故具體實際情況,主動了解災區群眾訴求,提前制定針對性的接訪方案和應對措施,及時按照信息報送要求報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指揮部指示精神,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力爭把群眾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

  (12)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工作。

  (13)市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14)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協調消防救援隊伍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2.3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發生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后,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由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救援工作的實際,指定相關成員單位、當地政府領導和煙花爆竹救援專家參與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統一負責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3.1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七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7)綜治維穩工作組:負責保障指揮機構的安全穩定,依法打擊影響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維護災區社會安全穩定;掌握群眾訴求熱點、難點,科學有效接待上訪群眾,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因事故引發的群體性 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南昌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研究制定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生態環境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 預防預警

  3.1 監控預防

  3.1.1 生產經營單位監控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是危險源監控的責任主體,要完善監測網絡,確定監測點和監測項目,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測監控,發現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將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報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3.1.2 屬地政府監控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以及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預案,對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重點防護目標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開展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管理網絡系統,實現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的動態監控。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重點防護目標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保證重大危險源、重點防護目標區域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

  3.2 預警信息報告

  市政府建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信息預警發布制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應將下列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及時報告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1)生產經營單位有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2)已發生的事故有可能發展成為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3)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3)其他地區發生的事故有可能影響本地區,引發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3.3 預警行動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后,要立即報告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接報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信息的類型和緊急程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密切關注和研判事態進展,并通知市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

  4 應急響應和處置

  4.1 應急響應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發生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或者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報告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提請啟動并實施本預案。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接報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相關成員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會同有關專家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

  4.2 指揮與協調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①向市政府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②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③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④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在全市范圍內緊急征用、調配施救物資、設備、車輛和人員。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⑥指導受威脅的周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⑦必要時通過市政府協調南昌警備區和武警支隊調集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市政府有關部門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①啟動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②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③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④協調指揮本系統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并及時抄送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3 現場處置

  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安置人員、上報事故情況等。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縣區、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市應急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市政府決定。

  現場指揮部設立指揮長,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由市應急局領導擔任。當指揮長沒有到達現場前,由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暫履行指揮長職責,市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4.4 擴大應急響應

  當事故發展態勢超出本預案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迅速報告省應急管理廳,請求省政府協調支援,按程序辦理。

  4.5 信息發布

  市應急局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市應急局負責宣傳的處室具體協調、事故信息,并對外公布。必要時,報請市委宣傳部或市政府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對外報道工作。

  4.6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煙花爆竹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抄送市應急局和縣(區)人民政府,由當地人民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應急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應急局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對煙花爆竹事故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5.2善后處置

  現場工作組配合屬地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做好現場清理和事后恢復、污染物處置等工作。對經市應急局同意使用征用的應急物資,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值班電話保證 24小時有人值守。

  市應急局建立、維護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區)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6.2 應急隊伍保障

  6.2.1專業應急隊伍

  消防救援隊伍是煙花爆竹火災事故處置主要應急救援力量,力量調派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2.2社會應急救援力量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基礎,其它兼職救援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重要的補充。

  6.3 應急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轄區企業、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等)。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6.4 應急經費保障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應急救援和專家工作經費由市財政解決,專款專用。縣(區)人民政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和配置應急器材、裝備的費用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7 預案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并在演練結束后,向市應急局提交書面總結。

  7.2預案修訂

  7.2.1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較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5)其他。

  7.2.2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部門應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關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應急局制定、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的安全監管,充分發揮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的優勢,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確保春節期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私貨經營”非法違法行為,促進安全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確保全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聯合執法時間:

  2月3日(臘月二十五日)—2月13日(正月初六)。

  三、執法方式

  成立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小組,通過市場巡查、接受群眾舉報(投訴)等形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強化對重點區域(市區、下蜀鎮、天王鎮)、重點對象、重點時段的檢查執法力度,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

  四、工作組織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由市安委辦牽頭,市公安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各派2名執法人員攜執法車輛參加執法行動,屬地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派員配合。聯合執法小組由市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市公安局負責聯合執法過程的警力保障。

  五、工作內容

  (一)對店面存放、私庫儲存的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實施查封扣押。

  (二)對無證經營的煙花爆竹實施查封扣押。

  (三)對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經營者立案處理。

  (四)對安全隱患責令現場整改或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強化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按照“班子不散、人員不減、責任不變、力度不減”的要求,有計劃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各鎮(街道,管委會)應迅速成立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隊伍,組織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等分局(站、所)開展聯合檢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和屬地鎮(街道,管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強化責任落實,堅持統一行動、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切實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工作,維護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祥和、歡樂的節日氛圍。

  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提供和反饋工作信息,以利執法查處工作快捷高效。屬地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監管協調機制,明確職能部門工作責任,落實重點時段執法檢查,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等相關工作措施,加強與市聯合執法小組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溝通,保持縱向聯動。

  (三)嚴格執法,注重實效。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經營單位迅速整改,對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制品要堅決予以查扣,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利用新聞媒體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的宣傳工作,在曝光有關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案件)的同時,從正面積極宣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安全經營。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促進我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按照潭縣政辦發[]9號(關于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行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鎮決定今年繼續在全鎮范圍內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集中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決定成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集中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管區綜安辦經發辦農推中心規劃站

  工業園水利站林業站文化站司法所

  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國土所公衛辦

  交警五中隊供電所工商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辦,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領導小組下設7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組:

  ①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綜安辦司法所規劃站林業站文化站派出所供電所

  ②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綜安辦經發辦派出所國土所工商所供電所

  ③道路、水上交通校園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農推中心水利站派出所交管站交警五中隊中心校

  ④建筑施工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規劃站工業園經發辦國土所供電所

  ⑤農業農電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農推中心經發辦水利站林業站供電所

  ⑥食品衛生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經發辦農推中心規劃站中心校公衛辦工商所

  ⑦非法采洗砂專項行動工作組

  組長:

  成員:各管區綜安辦水利站派出所國土所供電所

  二、行動檢查范圍

  此次集中行動檢查的范圍是全鎮所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各非煤礦山、加油站、液化氣經營點、煙花爆竹零售點、皮鞋生產企業、營運車輛、校車接送車輛、新鋪渡橋、各類建筑施工企業、農貿市場、各類餐飲經營單位、公共場所、網吧、采砂點等單位的檢查。

  三、行動檢查內容

  1、法律法規落實情況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

  2、重點行業專項行動情況

  ①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否健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機械通風制度落實情況,是否超深越界開采情況和各類磚廠關停措施落實情況。

  ②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各加油站、液化氣經營點對安全硬件設施投入情況,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等環節安全監管情況和超許可范圍經營情況,對非法經營成品油行為進行認真摸底排查與嚴厲打擊。

  ③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各煙花爆竹零售點是否經營非法產品、三無產品、超量儲存情況,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情況,嚴格排查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④人員密集場所:各公共場所、超市、網吧、皮鞋生產企業、林木加工企業等重點消防單位消防設施投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情況,警示標志是否醒目、電力設施是否達標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演練情況。

  ⑤道路交通、水上運輸、校車:嚴厲查處各無證駕駛、非法營運情況,逐步完善各交通重點、險點路段、危橋警示標志,嚴格落實新鋪渡橋經營主體責任,認真組織對各幼兒園接送車輛上路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為。

  ⑥建筑施工:認真查處各類非法違法從事建筑施工情況,嚴格排查各類施工安全隱患,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夏季防高溫、防雨水、防墜落、防倒塌措施情況。

  ⑦農業生產:認真開展各類農業機械操作、營運隱患排查活動,積極組織各操作、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扎實開展各類水利工程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嚴厲打擊各農田非法采砂、洗砂行為。

  ⑧食品衛生:認真組織對各農貿市場、學校食堂、賓館、飯店、超市等單位進行食品衛生大檢查,嚴格落實各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添加、過期經營行為,重點做好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扎實做好6月份初中畢業會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行動檢查方式

  1、集中檢查。鎮安委會將于6月上旬至7月下旬統一組織各部門對各單位進行全面的“打非治違”集中大檢查與治理。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嚴厲打擊,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執法,嚴格落實隱患治理、關閉取締措施。

  2、專項檢查。各專項檢查組在行動期間要針對各行業特點認真開展專項檢查與治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立即下達停產整頓指令,限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3、單位自查。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結合本部門實際扎實開展自查自糾,認真落實主體責任,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此次“打非治違”集中行動對促進我鎮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好轉具有積極意義,各單位、各部門、各企業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對因措施不力、整改不力、監控不嚴、放任非法違法行為存在導致發生事故的,將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2、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各單位、各部門、各企業要根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排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落實責任,改進方式,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全面徹底,不走過場。

  3、深入排查、及時整改

  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將專項排查情況上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

  4、全鎮動員,全民參與

  此次行動同時也是一次群眾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各企業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實現安全生產。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實施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建立統一指揮、靈活適用、科學高效的事故應急體系,進一步增強我縣煙花爆竹事故的緊急處置能力,確保有效控制和減輕煙花爆竹事故的危害后果,維護公眾的安全利益。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縣行政縣域內從事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單位發生的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控制事故的擴展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要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形成各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力協作,企業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3)協調配合、信息共享。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協作,充分利用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和有效應急,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5煙花爆竹危險源及事故危險性分析

  1.5.1現狀

  目前,全縣共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2家,批發企業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212家。

  1.5.2事故危險性分析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零售)單位因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或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單位分布在全縣1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布局分散,監管難度較大,存在重效益輕安全的現象,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事故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專業性較強,難度較大,涉及面較廣。

  1.6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4級: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重大.煙花爆竹事故(Ⅱ級)、較大.煙花爆竹事故(Ⅲ級)、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具體分級標準詳見附件1。

  2.組織指揮機制

  2.1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

  2.1.1人員組成

  (1)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2)副總指揮:縣公安分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3)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紀委監委、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分局、縣消防大隊、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氣象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

  2.1.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研究解決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重大問題及重要事項;

  (2)負責組織指揮一般煙花爆竹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

  (3)負責對轄縣內煙花爆竹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向縣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4)當煙花爆竹突發事件超出本縣應急處置能力時,請求上級救援支援;

  (5)根據需要組建現場指揮部,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和調度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和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應急工作情況;

  (6)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和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7)負責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管理和協調,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8)根據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縣專項預案的應急響應;

  (9)承辦縣應急委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2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消防大隊、縣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隊、交警大隊)、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人社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為辦公室成員單位。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落實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決定;

  (2)負責縣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宣教培訓與評估;

  (3)建立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相關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報告和通報;

  (4)負責組織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

  (5)根據需要指導督促街道、相關部門根據縣總體預案和縣煙花爆竹專項預案制定和落實街道煙花爆竹專項預案及部門預案;

  (6)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7)負責其他應由縣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的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針對現場處置工作,可視情制定現場工作方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成綜合協調組、治安警戒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應急監測組、人員疏散和安置組、專家咨詢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

  2.4專家咨詢組

  依據《xx縣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名單》,結合縣的實際情況,聘請部分縣安全生產專家及縣內煙花爆竹單位部分人員為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從中選擇專家,組成臨時專家組,協助現場指揮部研究、分析事態發展,提出控制危險源、減輕傷亡危害的應急對策。

  2.5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應急管理局

  (1)負責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故的接報和上報;

  (2)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啟動、終止本預案的建議;

  (3)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提供事故救援決策的相關技術支持,辦理縣煙花爆竹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4)參與或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

  (5)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6)監督檢查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及應急預案演練;

  (7)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消防大隊:

  (1)負責事故的接報和上報工作;

  (2)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

  (3)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提出事故應急終止、事故擴大應急的建議;

  (4)救援結束后指導現場清理工作;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委宣傳部

  (1)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協調各新聞媒體統一對外宣傳報道,及時發布有關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公安分局

  (1)治安大隊

  ①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方案;

  ②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

  ③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縣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縣域進行治安管理;

  ④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⑤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2)交警大隊

  ①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方案;

  ②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縣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縣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③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1)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

  (2)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

  (3)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

  (4)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所救治人員情況;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環保分局

  (1)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縣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隨時進行監測;及時將檢測數據報告現場搶險指揮組;

  (2)救援結束后,指導清除現場遺留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危害物質;

  (3)負責調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參與涉及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交通運輸局

  (1)指定搶險運輸單位,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預案和操作手冊。

  縣商務局

  (1)負責協調應急救援人員生活必需品物資協調供應;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財政局

  負責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負責會同縣民政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負責傷亡職工的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待遇撥付;

  (3)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工業信息化局

  (1)根據事故應急需要,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公司配合,成立聯合指揮協調機構,建立我縣信息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綜合執法局

  (1)負責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等大型機械的調配,以及縣煙花爆竹指揮部交辦的事項;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民政局

  (1)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預案;

  (2)會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會同縣人社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4)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紀委監委

  (1)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2)參加事故調查,監督落實責任追究。

  縣總工會

  (1)對傷亡職工及家屬進行救助;

  (2)參與事故調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各街道辦事處

  (1)負責制定街道應急預案和疏散預案;

  (2)負責組織影響范圍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和治安管理,并做好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

  (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及時上報轄縣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氣象局

  (1)負責制定氣象服務應急預案;

  (2)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

  專家咨詢組

  在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中,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平時應做好調查與研究,當好參謀。

  3.預警預測

  3.1 信息監控與報警

  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配合,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預測體系,健全完善煙花爆竹事故報警制度,通過企業自查、部門檢查等渠道收集信息,實現信息互聯共享。重大節假日、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時段加大監督巡查力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確保信息得到及時匯總、分析和處置;加強對煙花爆竹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其他突發事件信息、網絡輿情等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3.2 預防

  (1)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是突發事故防范責任主體。負責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治理,落實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編制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報應急部門審核備案。

  (2)縣應急管理局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所在街道辦事處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組織縣內煙花爆竹單位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掌握全縣危險源的數量、分布和基本情況等,建立動態檔案庫,并對重點危險源、重點縣域進行監控。了解國內外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

  (3)完善煙花爆竹應急預案體系。縣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危險源企業制訂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應急預案評估、備案工作,完善重點企業的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事故防范體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建立健全煙花爆竹事故評估機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均應有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對產品的危險因素、經營過程危險因素、儲存時的危險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做出如實評價,提出可行的預防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必須委托有煙花爆竹評價資質的單位實施安全風險評估。

  (5)加強煙花爆竹應急支撐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建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應急管理培訓;加大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提供資金保障。

  3.3 預警發布

  3.3.1預警發布主體

  1.事故未發生時:藍色預警信息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制作,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批準后以煙花爆竹指揮部名義發布,并通報縣政府應急辦。屬黃色預警信息以上的,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州應急管理局進行發布或者按照州應急管理局指定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進行發布。

  2.事故已發生時:當事件已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因火災、爆炸可能導致人員死亡的;需進一步擴大疏散、轉移周邊群眾范圍的情況出現時,黃色預警信息以上的,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總指揮批準,以指揮部名義發布并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

  3.3.2預警發布內容

  包括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3.3預警發布和傳播的形式

  運用廣播、電視、通信、網站、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特別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4 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反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

  3.4.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

  藍色、黃色預警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立即做出響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

  (1)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響應;

  (2)縣應急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突發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預報和預警工作;

  (3)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煙花爆竹應急專家,隨時對突發煙花爆竹事故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

  (4)縣應急管理局擬定信息,報請煙花爆竹指揮部審查批準后,組織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煙花爆竹事故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同時報州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宣傳部門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理;

  (5)縣應急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利用電話、傳真、短信、廣播、電視、微博、喇叭、電子顯示屏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和可能受到事件危害與影響的公眾發布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6)根據現場情況,組織相關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通知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特別是老人、小孩等特殊群體,并進行妥善安置,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7)根據事態發展,各單位及時實施調集事故應急所需人員和物資、設備等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3.4.2 橙色、紅色預警響應

  橙色、紅色預警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立即做出響應,在采取相應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煙花爆竹突發事故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2)縣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單位)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相關部門(單位)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4)相關部門(單位)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5)縣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單位)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6)相關街道辦事處、公安部門通知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學校等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7)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或者發布預警的部門(單位)宣布終止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信息報告和信息發布

  4.1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接報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0854-2918300);110、120、119接報突發煙花爆竹事故后,應第一時間通報縣應急管理局,保持聯動。報告、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2煙花爆竹事故信息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在發現或接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事故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并視情立即向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和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煙花爆竹事故,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的報告程序上報:

  (1)涉及居民聚居縣、學校、醫院等敏感縣域和敏感人群的;

  (2)因煙花爆竹爆炸起火引發群體性 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事故。

  4.3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內容與方式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事故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故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人員傷害情況、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事故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應當采用電話、傳真和書面等方式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事故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電話和書面初報的信息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4.4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要在事故發生后,會同宣傳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擬制簡要信息,報請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審查批準后,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隨后根據事態發展和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一般事故信息發布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組織實施,較大以上事故信息報請上級煙花爆竹煙花爆竹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對于較為復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布,先簡要發布基本事實。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重大的突發事故處理結果,要及時發布。當發生跨縣域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時,應向受危害縣市通報應急處置情況。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宣傳部門應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專人負責關注、收集來自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的相關輿論輿情,對群眾關注度高、言論嚴重偏離事實本身并可能給公眾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的言論和觀點利用正確的輿論手段進行矯正和引導,及時答復或更正各類媒介平臺發布的不正確言論和觀點,消除公眾疑慮和擔憂,避免因負面輿論引發社會消極情緒,引起社會恐慌,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處置營造健康的社會氛圍。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 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響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散,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控制事態進一步惡化,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同時按規定向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告。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街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調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協調處置,組織調度事發單位、事發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調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2分級響應

  (1)啟動三級響應: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煙花爆竹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啟動二級響應:較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批準或由縣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綜合、專業及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先期處置。

  (3)啟動一級響應:重大和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趕赴現場,縣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或縣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2)較大.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縣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縣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縣應急委主任應視情趕赴現場指導事件先期處置。

  (3)重大和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縣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現場,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各類突發事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故,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縣政府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應視情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5.4 現場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一般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牽頭,負責視情組建現場指揮部,由縣公安分局領導或總指揮指派有關人員任組長,縣消防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環保分局、縣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及事故所在街道主要負責人參加。成立10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搶險救援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5.4.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調查情況,研判事態。組織收集現場情況資料,調查事件發生時間、起因、基本過程、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調查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數量、危害性和人員傷害情況,調查周邊居民縣、學校等敏感點受影響情況,分析評估,咨詢專家,研判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

  (3)根據煙花爆竹事故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參照事故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

  (4)組織調動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緊急調用、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資金等,確保應急及時到位;

  (5)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用電管制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6)組織受威脅群眾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性質、特點,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和通訊等方式告知單位和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受到威脅人員疏散、撤離的時間和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7)根據事態發展提出啟動其他應急預案建議決定;

  (8)及時向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煙花爆竹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

  (9)按照本預案規定及時組織上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

  (10)組織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現場救援處置信息;

  (11)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本預案可以終止時,向煙花爆竹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

  (12)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工作。

  5.4.2各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綜合協調、上傳下達、會議組織、信息編報、督促檢查、資料收集歸檔及通訊保障,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由縣公安分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和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和事發街道辦事處組成。按照預案要求,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治安警戒組

  由縣公安分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事發地周邊安全警戒,疏散突發事件發生縣域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負責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違法犯罪活動。

  (4)醫療救護組

  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當地醫療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及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派醫療衛生救援專家與應急隊伍,調集醫療、防疫器械、藥品,開展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5)后勤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和事發街道辦事處牽頭,縣工業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紅十字會、縣交通運輸局、縣審計局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監督、審計;統計、安排應急救援隊伍食宿等生活物資保障;調撥、接收、管理、統計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或個人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6)新聞發布和報道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協助主責單位進行新聞發布;負責指導、協調現場新聞記者;加強網絡輿情搜集、研判和引導;及時澄清不實虛假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

  (7)監測組

  由縣環保分局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事故單位參加。負責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污染情況進行監測,明確污染物性質、濃度和數量,會同專家組確定污染程度、范圍、污染擴散趨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事故搶救結束后,將檢測評價結果及時報現場搶險指揮部及縣煙花爆竹指揮部。

  (8)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由xx縣安全生產專家庫煙花爆竹部分成員及我縣煙花爆竹企業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是針對應急事故現場災情的危害情況進行全面分析評估,提出有效可行措施,并對后期處置提出建議。

  (9)善后處理組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牽頭,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事故所在地辦事處及事故單位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受傷人員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10)事故調查組

  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或副局長任副組長,縣公安分局、縣紀委監委、縣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故所在辦事處等組成,并邀請縣人民檢察院參加。在事故應急搶救處理的同時收集事故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圍繞事故發生的原因及責任,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核實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5.4.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現場應急救援可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危險縣和交通管制縣,確定重點防護縣域,并設置警示標志。

  (2)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或事故直接責任人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根據應急處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危險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注意采取合理的滅火、防爆炸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組織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確定事故疏散縣域,及時疏散受影響群眾,以各種媒介為載體告知單位和個人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組織專家分析事故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方案的調整和優化建議。

  (6)核實現場情況,組織收集、整理、編輯應急現場信息,保證現場信息傳遞真實、及時與暢通,組織協調現場媒體,及時向縣政府和市安監局及社會報告應急處置具體情況。

  (7)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8)突發事故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避免產生次生災害。

  (9)采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縣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程序。

  5.5應急結束

  5.5.1應急結束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結束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5.5.2應急結束的程序

  (1)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現場指揮部認為滿足應急結束的條件時,按照規定程序,向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的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或縣應急委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狀態的建議,以煙花爆竹指揮部或縣應急委的名義做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響應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2)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各部門、單位、應急救援組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3)應急結束后,相關類別煙花爆竹救援機構應根據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安全評價和處置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轉入常態管理為止。

  6.后續處置

  6.1 善后處理

  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

  (1)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要求進行;

  (2)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及治療,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和治療;

  (3)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因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受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和占用場地,由征用部門提出明細,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償。

  6.2 總結評估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等資料,總指揮或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對一般事故的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縣政府事故調查報告。

  對較大及以上事故,配合上級政府事故調查組工作。

  7.應急保障

  7.1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2 隊伍保障

  (1)第一時間救援隊伍: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臨近的消防中隊救援力量為主;本預案啟動后現場搶救以縣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

  (2)外部支援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協調實施。

  7.3 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等專用車輛由縣消防大隊負責統一調動。

  (2)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由縣綜合執法局為主、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配合協調解決。

  (3)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由縣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

  (4)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協調解決。

  (5)縣環保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

  (6)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縣消防大隊自備。

  (7)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4 資金保障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和運行,以及煙花爆竹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日常運行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部門預算。縣財政局應確保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所需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7.5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分局、縣交通運輸局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6 治安保障

  縣公安分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7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8.宣傳、培訓與演練

  8.1 宣傳、培訓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普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常識,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等應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及應急救援隊伍常規性技能培訓,確保應急預案的落實和增強救援隊伍的戰斗力。

  8.2 演練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風險企業,要按照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積極參與應急部門組織的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同能力,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縣應急管理局以及各街道、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結合本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演練結束后,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制定,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報縣政府應急辦備案。各街道辦事處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街道專項預案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9.2 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1)本預案是《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與《xx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銜接。

  (2)當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突發事故時,本預案與縣各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9.3獎懲

  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青山湖區煙花爆竹行業20xx年“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市、區政府的統一安排,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指導,按照“完善制度、強化監管、打防結合、落實責任”的工作思路,從嚴治標,著力治本,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事故發生,進一步推動全區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及經營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一是無證、許可證過期或者轉包、分包和出租、轉讓零售經營許可證的;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二是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一證多點”經營的,或關閉取締后又擅自恢復經營的';

  三是取締后仍然儲存煙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庫房等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四是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或者經營非法產品的;

  五是經營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或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三、實施步驟

  從5月下旬到9月底,開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具體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5月-6月15日)

  各單位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做到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將單位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上報區安監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督促企業建立自查與整改檔案,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督促整改。

  (二)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階段(6月15日-7月底)

  各單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轄區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既要全面覆蓋,又要突出重點,做到全面排查,確定重點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采取“三個結合”(社會監督與執法行動相結合、日常監管與突擊執法相結合、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實施集中打擊,確保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專項行動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儲存、運輸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儲存、運輸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行政處罰標準取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儲存、運輸、燃放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

  區安監局將重點對各單位開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行督查和指導,通過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暗訪等多種形式,對各單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針對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發現的重點問題,及時查找工作漏洞,不斷改進工作措施,嚴厲打擊涉及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四)督促總結、鞏固階段(9月)

  各單位要組織 “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打非治違”行動成果,對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持續嚴厲打擊,嚴防非法違法行為死灰復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時對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總結。8月28日前,將本單位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總結材料報送區安監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開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進一步強化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認真研究制定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合力。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質監、工商等部門的協調、溝通,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完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明確監管職責,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形成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合力。

  (三)廣泛宣傳,標本兼治,確保效果,形成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輿論氛圍。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危害性和打擊非治違專項整治的必要性。要公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舉報熱線,通過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充分依靠群眾,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公開曝光煙花爆竹領域對社會影響較大、性質嚴重的重大安全生產、經營非法違法案件,提高社會關注度,形成打擊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6

  時值歲末年初,為防止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發生,杜絕儲存運輸和燃放等環節發生事故,根據縣安委辦〔xxxx辦發[xxxx5] 17號〕文件精神,xxxx鎮人民政府決定在春節期間對煙花爆竹領域深入開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大清剿行動,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牽頭、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有非必打,除非務盡”的原則,堅決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經營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非法經營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后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采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和超許可范圍經營、儲存或超量儲存的;

  3、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原輔材料的;

  4、零售經營戶向生產廠家直接采購煙花爆竹的;

  5、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煙花爆竹產品的。

  (三)非法儲存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后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儲存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的;

  3、超許可范圍儲存煙花爆竹的;

  4、違法違規出租儲存場所的。

  (四)非法運輸領域

  1、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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