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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檢修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熱檢修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熱檢修應急預案1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學習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熱期間出現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本縣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此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機構
1、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對應急保障金的啟動使用。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下屬各科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系電話:8888666。
2、設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置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局部設備(管道)運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運行或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修復費在20xx—50000元之間,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設備數損壞嚴重,供熱處于癱瘓狀態,修復費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四)其它緊急情況。包括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主管縣長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4)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如因欠費問題引起的,則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做好緊急救助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熱管理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辦公室主任及主管領導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3)主要領導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則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如因供熱站存在嚴重管理問題,則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該供熱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事故報告程序
小事故:3天內報到技術科,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一般事故:1天內報到技術科和分管經理,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大事故:立刻報告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供熱站協助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2.事故的應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
一般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通知技術科和分管經理。
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
特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熱,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3.事故處理程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小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工程技術科批復意見、存檔。
一般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工程技術科、分管經理批復意見,技術科存檔。
大事故:由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
特大事故:由事故發生的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并在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上報縣主管領導。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及時通知煤炭公司協調煤炭運輸。
2、停水、電的緊急處置。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啟動縣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熱動態,上情下達;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及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暖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紀錄、統計工作。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在案;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暖期間,供熱站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站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供熱檢修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冬季正常用熱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規劃區內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應急搶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從總體上由市政府供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具體根據故障大小分級分類由各部門組成的供熱故障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以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供熱應急搶險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突發性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堅持以區為主,市區政府分別準備一定數額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搶險資金,各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修訂完善區級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突發性故障大小實行供熱企業、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市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等分級響應。
3、快速處置、就近救援的原則。明確各類突發性供熱故障的響應程序、響應部門和響應時間,確保突發性供熱事件的快速處置。對供熱企業自身力量無法保證快速搶險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則,抽調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實施救援。
4、規范標準、資源共享的原則。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體系建設,規范市級供熱應急隊伍建設標準、搶險設備配備標準,對供熱應急隊伍指揮系統、人員配備、設備配備、備品備件登記備案。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搶險需要,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可就近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設備和應急物資。
(五)事件等級
按照突發供熱應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大小、持續時間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Ⅳ級)4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1、突發性供熱故障,造成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上,預計搶修時間超過36小時,可能產生或已經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36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時間超過36小時,波及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運行,對全市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搶修時間預計超過或超過12小時,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影響居民生活用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12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時間超過12小時的;
3、供熱企業因燃煤不能及時到場影響供熱生產運行的;
4、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三)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搶險時間不超過8小時或供熱故障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不超過12小時的;
2、突發性供熱故障地點在一、二類街路,搶修作業面對交通流量產生影響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8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時間超過8小時的;
4、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運行超過8小時的;
5、因供熱問題引發居民圍堵街路的;
6、供熱面積10萬平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現棄供、棄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發事件(Ⅳ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搶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
2、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運行不超過8小時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成立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主管供熱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市應急辦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書長
市住房局局長
成員:市信訪局局長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長
市國資委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市消防支隊隊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哈爾濱市市電業局局長
哈爾濱市供排水集團董事長
哈爾濱市物業供熱集團總經理
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各區區長
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局(供熱辦),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并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下達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遇非供熱設備、管網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調支援事項。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由市住房局局長兼任
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市供熱辦綜合處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成員:由市政府新聞辦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傳部部長、市供熱辦綜合處處長組成
主要任務:突發事件(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指揮工作,按照分級聯絡方式,迅速溝通、協調相關領導和參戰部門到位。按程序及時傳報信息,跟蹤掌握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與有關領導和部門保持聯系,綜合情況;起草重大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和應急處置報告:組織各單位趕赴現場,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進行新聞發布;撰寫突發時間大事記。
2、應急處置組
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員:由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局鍋檢所所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電業局、市供排水集團、市安監局、各區供熱辦主任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及周邊地區交通秩序疏導。迅速對突發事件性質、危害或損失程度做出研判,對突發事件提出適用預案,明確到現場指揮的市領導、處置組織、需調動的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質等。會同市公安、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當地政府迅速掌握現場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處置救援方案,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恢復供熱。為市領導提供應急處置參與意見,協助市領導協調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保障組
組長: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國資委副主任
市物業供熱集團副總經理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員: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供熱辦規劃處處長、市物業供熱集團供熱管理處處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會同當地政府并協調相關部門,負責救援物質、設備、資金及人力、物力的調集、供應。負責應急搶險現場的應急保障。
4、專家指導組
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成員:由市供熱辦科技處處長、市技術監督局相關處長、供熱企業技術專家、設備廠家技術專家等專家組成
主要任務: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協調有關方面專家到現場,為實施科學有效應對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善后工作組
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區主管區長
成員:由市技術監督局、安監局、住房局和當地政府、事件(故)責任或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和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協調做好受災居民財產理賠、安撫和其他善后處理;做好事件(故)調查及總結評估,并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區政府要成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市、區兩級供熱應急聯動機制。
(三)責任分工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職守、信息匯總、上下溝通、綜合協調、預案支持、參謀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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