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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通用13篇)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整合,進行匯報,匯報時通常會多講一些重點工作的內容,非重點的內容簡單介紹即可,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經或正在為寫匯報而發愁?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1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
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2
我鎮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特別是在春節前后,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作問題,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協調解決了拖欠鎮環衛工人王衛東2.7萬元環衛工人工資,解決了拖欠近10年的遺留問題。
二是協調解決了20xx年綜合文化站建設承包方向治國拖欠民工工資2萬元,避免了民工與施工方的矛盾激化與沖突。
三是解決了雙柏樹村聚居點原遺留拖欠民工工資3.8萬元問題,有效的保證了春節期間轄區穩定與和諧。
二、解決措施
春節前,按照縣政法維穩系統,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我鎮著力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當作重要工作來抓,一是組建專班,成立工作組,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問題。二是多方聯動,加強配合。先后與縣勞動監察、仲裁大隊,縣人社局、縣司法局等部門密切協調配合,多方渠道幫助農民工維好權,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工作建議
一是,建議縣級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對農民工拖欠工資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會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良好氛圍。
二是繼續加大對故意拖欠民工工資打擊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規維護好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普及工作。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3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二)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三)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復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我區對xx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xx個,其他項目xx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xx%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三)規范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采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范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四)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xx%。
(五)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xx%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六)加大宣傳力度,暢通維權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動為契機,廣泛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理了欠薪案件xx余起,解答咨詢群眾xx余人次,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高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監察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舉報投訴事宜,設立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健全農民工維權公示牌制度,切實發揮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不夠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不夠完善、用工不規范。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差,平時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發生欠薪投訴甚至不能提供相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工資結算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結算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三)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發放。
(二)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導和規范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完善工程項目宏觀治理基礎環境;加大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升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三)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按月排查掌握項目和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強化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線索要及時預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我區應急聯動辦案機制建設,核實涉及人數,查明真實訴求對確屬欠薪的,要依法從速妥善處理;對不屬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導、溫控工作,確保相關問題早發現、早通氣、早核實、早處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錄、傳送、報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門核實口徑,據實上報或登錄、傳送、報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持續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4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xx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5
今年以來,市委、政府高度重視牧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做出專門部署。與住建、信訪、公安、法院、工會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有序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努力處理信訪投訴,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清欠工作總體形勢保持平穩。
一、基本情況
全市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主要發生在建筑領域,截止12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共281個,已清欠項目160個,涉及農民工人數24917人,金額29508.28萬元,尚未清欠項目71個,涉及農民工人數11346人,金額14150.96萬元。受理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559件,已結案552件,舉報投訴結案率為98%,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309份。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案件3件,法院審理6件。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強化領導,完善措施。3月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聯合市信訪、住建等部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義下發了我市建設領域防范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辦法,與市住建委制定了市管工程復工管理辦法,積極有序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有力推動了清欠工作的開展。二是精簡建筑領域審批程序,完善日常監察工作。4月初,與住建委聯合做好20xx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復工管理工作,凡手續齊全的,即使辦理,加快審批速度,提高了服務群眾的質量和效率。同時要求建筑企業在開工前,在項目部門口將上一年度工資支付情況、勞資專管員個人信息情況、農民工投訴舉報維權告示牌的張貼在公告欄。施工總承包企業要詳細登記務工人員身份證等信息,同時在項目部設立影像識別或考勤機等考勤設備,以確保用工人員考勤的真實性。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建立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聯合處置機制,設立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市住建委、法院、公安局、法院、工會與人社局等部門都入駐市信訪聯合接訪中心,共同處置農民工討薪上訪事件。各旗縣也都比照了市里的做法,成立了清欠小組,聯合辦公。同時建立了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主要用來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目前,全市已動用1900萬應急周轉金,用以支付農民工工資。四是廣泛宣傳。全市防范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都積極采用發放宣傳單、掛橫幅、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以便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五是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多部門聯手,將執法檢查工作貫穿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關口前移,早安排、早動手。在10月初,市委召開了全市清欠工作會議,并對全市清欠工作開展了督查。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每個月要對市管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勞動用工檢查,并在今年的6月、9月開展了全市的勞動用工及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的.專項檢查。六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涉及惡意欠薪的案件,通過移交公安和提供法律援助進行司法訴訟等手段,維護農民工權益。截止11月底,全市將八起涉嫌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移交公安,同時抄送檢察院。七是建立建筑領域分片區、領導包案、多部門聯合辦案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責任。各旗縣區市直有關部門領導都要包聯項目,對拖欠的建設項目,由各地領導包案負責,明確責任,制定方案,限期解決。
三、工作成效
一是全市各級人社部門對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動手早行動快,做到對各個施工項目底數清,能及早發現問題、排除隱患、化解矛盾,避免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出現大規模、群體性上訪事件。
二是全市普遍設立了應急周轉金制度,并已經啟動,妥善解決了一批疑難案件,使農民工及時返鄉。
三是與各部門協作建立了領導包案專項清欠工作小組,加大了農民工工資案件的處理力度。
四是與司法部門密切配合,提高了涉及拖欠工資案件的辦理效率。目前,全市清欠工作有效推進,總體平穩。待年底國家下達給我市棚改資金到位后,預計清欠工作可如期完成。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建筑市場不景氣、房地產銷售低迷、開發企業貸款、融資困難、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
二是部分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不規范,未能全面落實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致使少數承包人故意不結清農民工工資,借機集訪討要工程款。
三是人社部門在案件處理上,辦案實效長與農民工討薪急的矛盾十分突出,使部分農民工不愿意立案處理,而通過集訪形式尋求解決。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別是一把手要親自上手分析研究解決,采取強有力措施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是強化責任主體。認真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建筑領域防范治理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辦法文件精神,對部分矛盾突出的施工項目,各清欠小組采取強制資產變現或啟動各地政府的應急資金等手段籌措資金,優先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
三是進一步強化聯合執法在清欠工作工職能優勢。落實全市建筑領域“黑名單”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組織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利益受到較大損害、引發群體性的,嚴肅追究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6
20xx年以來,丹西街道以“接軌、轉型、提升、跨越”為主線,實施“三二一”計劃,全面對接“千百十”工程,積極開展“企業服務年”、“政企聯動、解圍突困”等系列活動,丹西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實現了長足發展。同時,也存在著企業欠(逃)薪等發展中問題。為此,街道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努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注重經濟發展與促進社會和諧相結合,注重企業發展和保障職工權益相結合,企業欠(逃)薪等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有效推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下面,我就本次督查的“如何解決企業欠(逃)薪問題”作一下簡要的匯報。
一、丹西街道企業欠(逃)薪情況回顧
丹西街道共有企業700多家,其中500萬以上規模企業140家,2000萬以上企業39家,億元企業8家。1—11月份,全街道社會工業總產值59.2億元,同比增長36.57%。20xx年以來,全街道共發生鑫葉制衣、威豐泰等企業欠(逃)薪案件10余起,欠(逃)薪總額103萬元,其中街道墊付22萬元,通過設備處置、催討應收款追討回50萬元,督促償還欠薪31萬元,未討回13萬元。街道企業欠(逃)薪情況主要分為三大類:
1、惡意欠薪案件。此類案件帶有惡意拖欠,企業主逃逸等特性,社會負面影響較大,易引起群體騷亂及公共安全危機,如鑫葉制衣、資源針織、威豐泰等公司欠薪案件。20xx年7月旬,鑫葉制衣廠拖欠88位員工工資22萬元,法人代表黃某攜妻子潛逃云南,引發該廠職工集體上訪。
2、一般欠薪案件。此類案件欠薪數額較小,企業主外逃較少,社會負面影響較小。如20xx年10月下旬,榮威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拖欠5位員工工資3萬余元。11月中旬,萬象針織廠、誼順針織廠的欠薪案件等。
3、勞資糾紛案件。此類案件個體性強,多為若干員工與企業的勞資糾紛問題。如20xx年11月下旬的張藝針織廠勞資糾紛案和12月18日的寧波恒輝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勞資糾紛案等。
二、主要做法
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十分重視企業欠(逃)薪現象,多次召開班子會議進行專題研究,采取分類對待方式,做到保障職工權益和推進企業發展雙兼顧。對生產經營潛力較大暫時出現資金困難的企業,加大調解力度,促使企業和勞動者互相體諒,共渡難關;對生產經營正常,卻又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的企業,指導雙方加強溝通和協商,確保職工工資權益正常維護;對于惡意拖欠職工工資的企業,快協調、快處理,盡可能地維護職工權益。
1、網格式排查,“覺察”在先。實施網格式管理,采取“實地走訪”、“電話溝通”等方式,第一時間掌握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經營動態、資產狀況。對租賃企業及大規模勞動密集型企業進行動態監管,通過頻繁的不定期實地走訪,控制其欠薪風險;對工資支付不及時的企業,實行工資月報和工資核查制度;對一般企業,通過定期走訪和電話詢問等方式進行監管。
2、人性化追討,“教育”在先。堅持“挽救教育在先”原則,通過“發送償還欠薪通知書—上門溝通—勞動仲裁—提起訴訟—通緝追討”的人性化追討模式,最大限度地做到既保障職工權益,又避免企業主深陷欠(逃)薪的泥沼。如鑫葉制衣法人逃薪案件,街道得知法人潛逃后,反復上門做其大哥的思想工作,討回欠薪11.5萬元,其妻在《償還欠薪承諾書》上簽字,承諾償還余款,并由其所在村擔保到位。
3、保障性處置,“穩定”在先。企業主欠(逃)薪往往引發職工集體上訪,造成較大的社會負面影響。為切實保障職工權益,推進和諧丹西建設,街道堅持“保穩在先”原則,實行工資墊付制度。1—11月份,街道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先后墊付了22萬元職工工資,有效避免了職工越級上訪、采取不正常手段討薪等問題。
三、下步打算
通過對欠薪企業分類對待,將企業“危機型”、“資金周轉困難型”、“良性經營性”等類別,立足防范,加強處置,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監控、事后處置、救濟幫扶“四位一體”的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體系。
1、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做好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和處置。結合街道實際,積極配合縣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局通過組織開展職工工資支付、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情況監督檢查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等一系列專項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全街道企業基本情況,特別是工資情況,以有效防范各種勞資糾紛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或欠薪苗頭的企業,實行跟蹤調處,力爭把矛盾解決在企業內部。
2、全面實施租賃企業欠薪保證金制度,建立預防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的長效機制。針對企業業主欠薪逃匿引發群體性的事件逐年增加的情況,制訂《丹西街道企業實行欠薪保證金制度實施意見》,對企業實行欠薪保證金制度,確保發生企業主逃匿事件后最大程度地保護職工的利益。
3、創新企業欠薪監管方式,實施企業工資發放監管工作規范化管理。積極開展以網格化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勞動保障監察規范化管理工作,全面建立街道、村(社區)三級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網格,以創新的工作方式,變被動監察為主動監察、有限監察為全面監察、靜態監察為動態監察,逐步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動態、全過程”的管理機制,及時、全面了解企業動態,以有效防止欠薪逃匿群體性的事件的形成和發生。
4、建立和完善欠薪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妥善處置突發性群體的事件。為及時、妥善處置因企業關停,業主欠薪逃匿而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建立《丹西街道欠薪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切實加強欠薪逃匿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機構、部門聯動,切實加強企業欠薪情況的動態監控和應急處置,密切配合,及時、高效、妥善地開展欠薪逃匿突發性群體的事件的處置工作。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7
根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相關單位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檢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全鎮性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工作。成立了以鎮人民政府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為成員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聯席會議辦公室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統籌協調。定期主持召開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聯席會議,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解決,推動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大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一是堅持把勞動法律法規的政策宣傳、輿論引導作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過各村“大喇叭”滾動播放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從貼近百姓、關注民生、面向農民工、服務全社會的角度,向廣大人民群眾傳遞最新勞動保障資訊,解讀勞動保障政策法規。二是組織安監、工商、司法、住建等單位利用集鎮趕集日開展宣傳,發放宣傳資料2000份。三是舉辦農民工工資支付現場會,對建筑施工負責人、勞資專管員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勞務用工、臺賬管理等進行培訓,引導樹立正確的勞資理念,進一步營造了誠信用工、依法償付薪資的良好氛圍。
(三)開展摸底排查,督促整改落實。鎮黨委、政府的先后組織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由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社保)牽頭,各成員單位參與,對轄區內7家石廠、1家鉛鋅礦、7家建筑公司開展排查,發現建筑公司欠薪問題和隱患存在19例,涉及農民工71人,涉及資金126.45萬元,施工現場信息“雙公示”制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及繳存金額、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存在未落實情況。以上問題現已交由相關行業監管單位督促限期整改。
二、存在問題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鎮黨委、政府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仍然存在部門困難和問題。一是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違法成本太低,導致企業經常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工傷保險等現象。二是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不懂得如何維權,遇到事情企業說了算,導致企業與職工情緒緊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鎮黨委、政府將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督促相關單位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行業監管單位落實監管責任,全力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整合資源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杜絕事態嚴重化。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公司誠信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公司,一律拉入黑名單,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招投標的資格。三是重處重罰違法企業,加大企業違法成本,使企業不敢違法,不想違法,營造優良的勞動關系。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8
根據xx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自查的要求和部署,為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我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結合我鎮實際,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額收取保證金。我單位對立項項目按照規定和程序足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而從源頭上控制和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建立實名登記制度。在建筑企業項目中,要求項目負責人在農民工進駐工地時進行實名登記,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資表,避免發生勞務用工糾紛。
(三)加強巡查力度。加大對各建筑施工餐飲服務等勞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追討,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防止事態惡化。
(四)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對于有些單位法定代表人隱匿、逃匿,致使農民工拿不到工資而有可能引發群事件的,動用欠薪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農民工生活費,防止群事件發生。
(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及時掌握用工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勞動合同簽訂等情況,另外,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自查,我鎮政府投資項目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農民工理性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夠。部分民工投訴不按程序來,怨氣很大,在時有過激行為,也有越級上訪,還有在媒體上發表有關言論,給解決實際問題帶來很大的`困難;還有部分工人與工頭串通一氣以討要工資為名而討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決農民工工資的處理難度。
(二)勞資關系不斷復雜化,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部分建筑企業將工程層層分包,他們層級之間通過承包協議確定關系,最低層的包工頭向工人支付工資。包工頭人間蒸發或挪款他用和包工頭管理不善,導致民工拿不到工資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確各部門、各村的工作職責,把好職責關,監督好本村內涉及工程用工的項目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鎮、村及各分管領導之間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案件。
(三)加強和落實專人檢查制度,定期對施工單位進行巡查,及早發現問題,對各種理由引起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執法力度,從源頭上防止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四)新建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積極配合住建部門督促施工單位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繳納保證金的項目一律不準進場施工。
(五)嚴格把關全鎮施工企業工程進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業提供上一期農民工工資支付證明后才支付其工程進度卷,同時加強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9
根據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回頭看”有關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切實做好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主要情況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清欠工作落實情況。
一是高度重視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親自抓,研究部署對清理拖欠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統一,提高站位,充分認識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迅速開展清查、清欠行動,務求取得實效,為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二是制定工作。街道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制定了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明確工作原則、工作機制、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完成時限等,穩步推進清欠工作。三是全面開展排查。按照,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目前,我街道沒有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等問題。
(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積極采取措施,確保清欠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按期償還相關欠款。由于重視、上下聯動、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問題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實情況。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對拖欠賬款問題一直列為街道工委一項大事來抓,嚴格政策落實。截至目前,我街道沒有發現有新增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企業投訴問題等情況。
二、下一步
(一)繼續排查梳理,防止瞞報漏報。街道將繼續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積極推進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進行排查梳理,查漏補缺,防止出現瞞報漏報等情況。
(二)嚴格項目審查,防止新增拖欠賬款。對政府投資類項目,要嚴格條件審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一律不得審批,一律不得開工建設,遏止新增欠款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強化監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強化督查考核。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10
12月9日至18日,州政府從州委辦、州人大辦、州政府辦、州經信局等單位抽調12名人員,組成4個督查組分赴八縣市,通過抽查核實、查閱資料、會議督辦、情況反饋等方式,對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以下簡稱“清欠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進展情況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州政府部門及所屬機構、大型國企拖欠總額為115834.1萬元,已償還88292.54萬元,償還比例為76.22%,低于全省7個百分點。從完成償還比例情況看,8縣市排名依次為:咸豐縣93.28%,來鳳縣88.39%,鶴峰縣78.3%,利川市66.71%,恩施市62.31%,建始縣41.65%,巴東縣31.81%,宣恩縣為0。
二、存在的問題
(一)“零清償”問題比較突出。全州仍有28個“零清償”主體,其中,恩施市5個、利川市15個、建始縣2個、巴東縣3個、宣恩縣2個、鶴峰縣1個。
(二)10萬元以下小額債務償還力度不大。全州10萬元以下的拖欠賬款主體仍有7個,其中,恩施市1個、利川市2個、建始縣2個、巴東縣1個、鶴峰縣1個。
(三)清償工作總體進度較為滯后。全州8個縣市中有6個縣市清償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別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鶴峰縣。
三、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重視程度不夠。恩施市、利川市、巴東縣未將清欠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未專題研究,對履行清欠責任不力的單位未開展督辦。部分縣市財政部門在推進部門清欠工作、落實財政政策上慢作為,對推動縣市清欠工作使用財政手段督辦不到位、在償還債務、籌措資金上無明確計劃,財政資金撥付滯后。
(二)政策研究不透。宣恩縣、建始縣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人員更替頻繁,工作銜接不到位,對清欠政策研究不夠,對縣市直部門的臺賬數據工作指導不夠,向縣市政府匯報不夠。部分屬于市場行為發生的.正常債務也作為拖欠賬款上報,如各縣市衛生醫療機構欠款問題。部分縣市直部門對清欠政策理解有偏差,認為國家可能會安排無償資金化解債務,在摸底上報賬款時,將未逾期項目、在建項目和未完成結算審計項目的資金納入清欠范圍預估上報,導致臺賬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如來鳳縣原水利局水電建設項目及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路橋工程項目,咸豐縣高樂山鎮道路工程項目等。
(三)臺賬數據不精準。臺賬上顯示已完成清償的項目與提供合同、付款憑證數據不一致,如咸豐縣朝陽寺鎮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和來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建始縣、來鳳縣臺賬上欠款數據與審計數據有出入,漏報拖欠賬款問題突出。
(四)遺留問題研究解決不夠。部分縣市的歷史遺留問題掛在臺賬上未作備注說明;部分拖欠賬款項目無法審計,縣市直部門在統計時預報數據且臺賬上報后也不積極協調解決,如來鳳縣漫水鄉民族衛生院和巴東縣清太坪鎮人社中心項目。同時,還存在部分縣市的爭議欠款在臺賬中更新不及時、不明確的現象。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市政府、州直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于清欠工作的部署要求,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落實,加強研究部署,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清欠工作。各縣市要加強監督問責,對落實清欠工作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要按程序追責問責。
(二)確保硬賬硬結。全州所有賬款必須制定明確的清償計劃和明確的還款時間節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鶴峰縣要認真研究解決“零清償”問題,確保“零清償”主體在20xx年12月31日前“破零”。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鶴峰縣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10萬元以下的拖欠賬款清償任務。
(三)做實基礎工作。一方面要確保臺賬數據精準,加強清欠政策研究,做到應統盡統,前期審計發現漏統的數據要盡快納入臺賬。另一方面要強化分類處置,對部分正常債務往來、不屬于拖欠賬款的,要進一步核實核減;對有分歧的賬款、進入司法程序的賬款,要在臺賬表中備注說明并填報精準;對歷史遺留問題,要主動作為,積極協商解決。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11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北海市進一步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要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審計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北審報〔20xx〕38號),結合市國資委實際,扎實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現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自開展清欠工作以來,市國資委作為市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非常重視,認真開展相關工作。
1、按市政府工作部署,專門召開了領導班子擴大會,商討如何督促企業加快清償欠款,組織清欠小組下到企業,逐一了解各個企業的欠賬情況。
2、及時轉發了自治區、北海市做好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先后印發了《北海市國資委關于貫徹落實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有關要求的通知》和《北海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監管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清理拖欠工作,確保將市拖欠辦部署落到實處。
3、組織各監管企業及時報送拖欠賬款情況和臺賬資料。
4、積極配合市審計局開展專項檢查,組織各監管企業對拖欠賬款情況進行再梳理、再細化摸排,查漏補缺,建立起完善的.清欠臺賬。
5、督促涉欠企業結合實際,合理制定還款計劃,明確還款時限和措施,確保盡快“清零”,并要求監管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到應付盡付,賬款清楚。
二、拖欠賬款和還款情況
根據監管企業排查摸底情況,結合市審計局專項檢查進行梳理統計,北海市國資委監管國有企業涉及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共5戶,拖欠金額共計9675.16萬元。經過努力,截至20xx年10月12日,已還賬款6705.32萬元,剩余欠款2970.30萬元。其中已全部清償欠款的企業有城投公司,旅游集團,國儲糧3戶。仍存在拖欠賬款的企業還有銀投公司和市場中心(集團)兩戶,剩余欠款擬于20xx年清償完畢。
特此報告。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12
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根據國省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8號〈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文件精神,緊緊圍繞中央、省、市、區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既定目標,增添措施、明確任務、細化方案、強化落實,目前各項工作穩中推進,現將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加強領導,完善組織,我司各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時支付建設工程款給各中小企業。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單位項目部
根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依法與分包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按時足額支付進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單位款項的情況。
三、對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預案和處理討薪事件的`應急措施:
(1)派人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臺賬管理,并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2)我司定期安排人員到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并安排投票選舉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關人員進行匯報,杜絕包工頭變相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四、我司多次組織相關部門及各子公司
集體學習相關文件、傳達會議精神,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對所建項目逐一排查,特別是對中小企業款項支付的到位情況進行廣泛溝通。建立了關于支付情況的動態反饋機制,各級責任均落實到位,做好了信訪及輿情預案。
為確保項目的安全穩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將對在建項目進行持續監管,杜絕出現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的現象發生,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拖欠款項的現象,切實保障廣大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有效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項目的順利建設。
欠薪問題排查的情況匯報材料 13
為進一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96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晉政辦發〔20xx〕19號)和《運城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運治欠組發〔20xx〕1號)、永治欠組發〔20xx〕8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我鎮立即開展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領導
按照永濟市治欠領導小組的安排,我鎮立即成立開張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檢查領導機構,由書記楊戰波同志擔任組長,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鎮勞動保障所,主任由尚國棟兼任;同時制定我鎮此項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村委主任為各村網格長,負責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涉及用工的單位,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制定我鎮欠薪突發群體 性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督查和問責制度,此外還要求鎮勞動保障所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在各村上報的基礎上,加大勞動用工的監管。
二、宣傳得力,營造氛圍,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我鎮組織人員深入用工單位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并結合各項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暫行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鎮要求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傷保險、預存工資保證金、設立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按月支付工資和設立維權公示牌等六項制度。
三、存在的`問題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法治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單位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農民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
2、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部分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3、我鎮不存在在建項目,政府工程項目為機關“五小”建設(目前已經正常使用),在自查過程中,我鎮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項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樓房屋市場價抵給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價為20萬元,共21套,總計為420萬元,已超出原決算工程款。協議約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發生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所以開發商甲方不存在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屬于乙方與發包方個人經濟糾紛,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聯,開張鎮政府經多次與其聯系后無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經濟債務問題,我鎮建議農民工走司法程序維護正常權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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