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停車場整治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停車場整治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停車場整治方案1
為進一步做好浦東新區全國文明城區復評工作,持續保持良好的校園環境和秩序,提升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經研究成立由紀委辦監察處、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宣傳部、團委組成的“三亂”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專項治理工作小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校內出現的“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現象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內容
目前校園范圍內,尤其在公共區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的'現象。其中,“亂停車”主要表現在:未在學校劃定停車位區域停放車輛,未按照學校保衛部門要求進出學校等現象。“亂擺放”主要表現在:校內活動所臨時搭建的宣傳廣告展板、展臺及附屬衍生設施等擺放且事后未及時清理,工程建設垃圾未及時清理等現象。“亂張貼”主要表現在:在學校規定地點以外隨意張貼各類張貼物、懸掛各類橫幅,未經負責部門審批同意進行張貼和懸掛,張貼物、橫幅內容過期不清除等現象。
二、治理要求
(一)針對“亂停車”問題
1、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一律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不得影響交通。
2、車輛在校內行駛要遵從保衛部門的指示和引導,不能任意行駛。
3、嚴禁共享單車進入校園。
鄉鎮停車場整治方案2
為進一步提升新時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進和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構建我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組織、協調等管理工作均實行轄區負責制,縣級負總責,鄉(鎮)級主責主抓。
堅持部門聯動。部門嚴格履行自身職能職責,積極協調聯動,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各個環節綜合施治。
堅持社會共治。動員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形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化“路長制”工作,消除農村道路安全重大隱患,整合應用各類信息系統平臺,大幅提升農村地區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素質,有效遏制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確保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穩中有降,確保不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點工作
(一)健全完善農村交管機制。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責任制。縣、鄉(鎮)兩級建立本級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清單,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確保層級、部門、崗位職責清楚。鄉鎮交管辦(路長辦)牽頭,承擔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應急等職責的部門(單位)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參與,村、社基層組織全面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群眾自治,轄區內單位、企業、學校等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農村道路交通事故聯勤聯調等機制;建立縣級領導包鄉鎮(見附件:縣級領導聯系指導鄉鎮安排表縣級領導如有人事調整或者分工調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鄉鎮干部包村、包農村公路,路管員包車輛、包路段、包駕駛人的責任機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隱患。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加強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鄉鎮交管辦(路長辦)每月組織開展一次轄區道路隱患排查,汛期內要經常性開展道路隱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點路段和點位,對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造冊、上報分流。并及時開展隱患治理。縣、鄉、村道與國、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點位要設置交通警示標志,事故多發點特別是交叉路口〔三年內距交叉路口中心點250米(含)范圍內,發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發生10起(含)以上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發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裝減速帶(壟)等安全設施。進一步規范、完善農村旅游道路交通標志標識,方便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對穿過場鎮和城鄉結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能職責,加強交通信號、標志標線等道路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三)強化安保工程建設。縣政府承擔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設施建設、管理、養護的主體責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鄉鎮人民政府明確相應的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轄區鄉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設施的建設、養護等工作;村民委員會在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指導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決策原則,組織村民做好轄區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設施的日常養護工作。積極推進全縣通車村道的安保工程(路側護欄)建設。新建、改建縣道、鄉道和通客運的村道交通安全設施等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已建成的縣道、鄉道和通客車的村道應當逐步完善;對已建成縣、鄉道和通客車的村道安保工程(路側護欄)損毀的,應及時進行修補、維護。新建、改建農村脫貧公路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技術標準,建成人民群眾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發展。積極發展農村小型客運,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將客運站、招呼站等與農村公路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維護。優化農村客運站點布局和客車班次配置,配置符合農村實際情況的客運車輛特別是9座以下小型客運車,加強車輛技術狀況管理,滿足農村居民長短途出行需求,進一步提高農村客運服務水平。有條件的農村地區要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
(五)加強重點車輛管理。加強農村面包車管理,組織鄉鎮交管員、路管員進村入戶,對轄區面包車車主逐一簽訂安全承諾書和責任書,進行宣傳提示教育,確保每輛面包車都有專人對口負責管理。加強農村摩托車管理,突出加大對無證駕駛、駕乘人員不帶頭盔、超員等違法行為的宣傳勸導,及時上報公安交警查處。加強農村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管理,縣級相關部門要依據自身職能職責,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維修市場主體的監管,從源頭管住超標、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大力開展交通事故責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產銷售企業連帶賠償責任。加強變型拖拉機監管,在堅決杜絕增量的同時,建立退出機制,逐步消減存量;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維修等監管,堅決打擊機動車懸掛套用、假冒拖拉機號牌等違法行為,加大變型拖拉機路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頭監管。縣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單位)每月至少開展1次轄區客、貨運源頭聯合巡查,對轄區客運場站等旅客集中地,礦山、砂石等貨物運輸重點源頭企業開展綜合治理。源頭企業要設置安全監管員或勸導員,建立交通違法源頭消除、安全監管上路等制度,杜絕超員、超限超載車輛出廠(場、站)上路行駛。各地針對群眾性餐飲聚會等活動,落實組織者責任制,負責勸阻酒后駕駛、超員等違法行為發生;督促農村地區幼兒園、學校建立幼兒、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制度,采取學校保安、派出所駐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監管員或勸導員的方式,在校門口制止糾正超員、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
(七)加強路面巡查勸導。結合轄區實際,制訂落實路面勤務制度。重點開展雙休及節假日、趕集日、學生上學放學、紅白喜事、民俗活動、惡劣天氣等“六個時段”的巡查勸導,嚴查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將交通違法處罰標準在勸導點、趕集場鎮出入口向社會公示。鄉鎮派出所(交警中隊)、鄉鎮安辦安全管理員、鄉鎮交管辦(路長辦)、路管員四支農村交管工作力量組成的聯合執法小分隊每月至少開展1次下鄉進村聯合執勤執法行動;路管員每月上路開展路長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鄉鎮交管辦(路長辦)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轄區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長制工作,每半年集中開展一次路長制工作全面督查,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督查后并進行情況通報。村支書、村主任等要帶頭上路開展宣傳教育和違法勸導。路管員發現超員、超載、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要立即宣傳勸導;對不服從勸導和多次違法的,要通知轄區交警中隊,依法嚴厲查處。
(八)構建信用體系。縣、鄉(鎮)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體系,從社會綜合治理的角度約束交通違法行為人,形成社會共治。公布舉報電話,暢通網絡、手機等舉報渠道,依靠社會力量共防共治,大力營造全民監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圍。
(九)推進科技信息應用。全面應用路長制信息系統、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臺、四川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網,通過系統、平臺匯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信息和工作動態信息,實施線上工作部署、統計、監督、考核。積極推進智能交通系統、“雪亮”工程、“天網”系統、重點車輛動態監控系統、農村地區自建監控等視頻數據采集系統融合共享。城鎮出入口、重要交通節點未建監控點的,要補充建設視頻監控設施。建設集違法智能抓拍、視頻監控、道路情況提示、執法取證、事故監測等功能于一體的縣級智能交通指揮中心
(十)開展事故快處快賠。探索建立警保聯動相結合的`快處快賠模式,利用移動終端和互聯網技術,大力推廣應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聯網在線快速處理平臺。對僅造成車輛損失的事故,通過互聯網在線平臺采集上傳信息、推送事故電子文書;對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處理、調解一體化模式。創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線定損、在線理賠服務,推動實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務。
(十一)廣泛宣傳教育。鄉鎮政府和道安委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依托廣播、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體,以公益廣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公安、交通運輸、教育、司法等部門,共同做好幼兒、小學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鄉鎮政府要結合村民日常出行和農村生產生活實際,利用農村“大嗽叭”、墻體、巖體等陣地,以“小手拉大手”、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學生廣泛宣傳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傳展板積極開展陣地宣傳。各鄉鎮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開展文明交通安全鄉村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三、強化組織領導
(一)確保工作經費。縣財政要足額保障本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經費。舉報獎勵、縣路長辦工作經費及路管員的個人補貼等工作經費統籌給予保障。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符合本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的基本工作經費和補貼動態調整機制。
(二)強化責任分工。加強鄉鎮派出所(交警中隊)、鄉鎮安辦、鄉鎮交管辦(路長辦)、村路管員等四支力量建設,整合、動員基層多種力量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鄉鎮派出所(交警中隊)主要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違法查處、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等;鄉鎮安辦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宣傳勸導、隱患治理等;鄉鎮交管員、村路管員主要負責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宣傳、交通違法勸導、隱患排查、農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報告等工作。各鄉鎮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定期組織鄉鎮交管員、各級路長、村路管員隊伍開展交管培訓,鄉鎮交管辦(路長辦)具體承辦;在開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動、活動或階段性工作前,要適時組織培訓。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探索擴充路管員在車駕管業務代辦、快處快陪代辦、保險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職責。
(三)建強設施設備。各地要根據鄉村分布和路網結構特點,在進入國省縣道、通客運道路的鄉鎮村口(道口)、趕集地出入口、多條鄉村道路交匯路口合理規劃勸導站;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機動車集中路口、鄉鎮要整合力量集中設置重要路口勸導站;在農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鎮口等重要地點安裝交通安全宣傳提示大喇叭。鄉鎮人民政府要為鄉鎮交管辦(路長辦)配置辦公設備、裝備;為執法小分隊、鄉鎮交管辦(路長辦)和農村勸導員提供日常辦公、路面勸導和執勤執法保障;各相關部門要為本部門的農村交管力量配備必要的專業工作裝備。各地勸導站至少要設置“四個一”(一塊勸導站的標牌、一個亭子或一把遮陽傘、一本檢查登記簿、一套桌椅)。有條件的鄉鎮可建設固定崗亭或活動板房,設置職責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違法曝光牌、自動升降桿、視頻監控等。勸導員配備“六個一”(一件反光背心、一個紅袖標、一頂帽子、一個停車指示牌、一個隨身工作包、一個肩閃燈),有條件的地方可配備喊話器、照相機等。
(四)加強應急處置。鄉鎮交管員、農村路管員同時要負責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報,對轄區發生人員傷亡道路交通事故或嚴重交通擁堵的,要及時將信息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等,同時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揮下,協助開展處置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要制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對節假日期間車輛發生嚴重擁堵超過2公里或時間超過1個小時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工作人員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緩堵保暢工作。
(五)嚴格考核問責。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標考核,強化結果運用,嚴格逗硬獎懲。健全責任倒查制度,對工作不重視、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逗硬問責;
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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