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头挺立呻吟高潮av全片,成人试看120秒体验区,性欧美极品v,A片高潮抽搐揉捏奶头视频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19 15:35:03 飛宇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一)臨時用電應急處置程序

  1、脫離電源

  當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或拔出插頭,若一時無法找到并斷開電源開關時,可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棒、竹竿、手套〉將電線移開,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切斷電源,如果觸電者在高處,要采取防摔措施,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摔傷。

  1、呼救并撥打報警電話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大聲呼救并撥打報警電話120和110,同時報告上級主管或應急指揮部門。

  2、緊急救護

  根據觸電者情況進行簡單的診斷,并分別處理。

  (1)病人神志清醒,單感乏力、頭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惡心或嘔吐,此類病人應使其就地安靜休息,減輕心臟負擔,加。陜恢復,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小心送往醫療部門檢查治療。

  (2)病人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志昏迷,此時應將病人仰臥,周圍空氣要流通,并注意保暖,除了要嚴密觀察外,還要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的準備工作。

  (3)如經檢查發現病人處于休克狀態,則應立即針對不同類型的休克進行對癥處理,如呼吸停止,應用口對口的人工呼吸法來維持氣體交換,如心臟停止跳動,應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法來維持血液循環。

  (二)挖掘應急處置程序

  1、緊急求救

  第一時間緊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醫生前來救治,并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傷勢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醫生。

  2、緊急救護

  (1)應盡快迅速挖掘被掩埋傷員,解除重物壓迫,并轉移至安全地方口。

  (2)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進行簡易包扎、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對呼、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蘇,消除傷員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以防窒息。組織人員盡快解除重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癥發生,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3)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應急搶險指揮部。盡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三)動火應急處置程序

  1、及時報警組織撲救

  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及報告主管部門領導及應急指揮部,并盡快組織人員撲滅火災,特別在火災發生初期要把握好撲救的最佳時機,迅速在火源起點部位采取有效方式進行撲滅。

  2、集中力量控制火勢

  對于不可能立即撲滅的火災,應先控制,后滅火,首先利用滅火器材集中力量,在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進行補救,以控制火勢蔓延,然后具備滅火條件時,再展開全面撲救,一舉消滅之。

  3、疏散撤離火場可燃物,阻止火勢蔓延擴大。

  組織安排人力和設備將受到火勢威脅的可燃物質轉移堆放在上風向的安全地帶,以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在進行物質疏散撤離時,應首先疏散通道,然后利用通道迅速救援被困人員及疏散撤離物質,其物質不得堵塞通道。

  4、搶救被困人員

  (1)救人重于救火,應盡快安排人力、物力,在人員集中的場所發生火災,要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撤離危險區域,安排熟悉情況的人做向導,積極尋找和搶救被困的人員,使被困人員得到及時救援。

  (2)人員撤離火場途中被濃煙圍困時,應采用低姿勢行走或匍匍穿過濃煙,有條件時可用濕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順利撤出煙霧區:如無法進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拋出小物件,發出救人信號引起注意。

  5、施救傷員

  如果發生員工傷亡時,要馬上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撥打“120”進行電話求救,如傷勢較重時,應盡快轉送醫院救治。

  (四)受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程序

  1、發生事故后要馬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搶救被困人員。

  2、及時用梯子或其他工具將被困人員施救出罐池,并及時進行救治。

  3、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五)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置程序

  1、高處墜落事故

  (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情,不要隨意搬運搖晃以免引起二次傷害。

  (2)立即呼叫“120”急救醫生來救治。

  (3)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

  (4)注意固定頸部斗胸、腰部脊椎、搬遷時保持運作一致,手穩。避免脊椎彎曲,震動,錯位等加重傷情。

  2、遇創傷事故

  (1)遇創傷時,原則是先搶救后固定再送醫院。

  (2)當傷員身體有外傷或出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感染,外部出血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傷口加壓法、手壓止血法、止血帶法等〉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

  (3)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堵塞任何東西或隨便用藥。

  (六)機械傷害應急處置程序

  1、機械傷害造成的受傷部位有手部、頭部、頸部、胸部、脊椎、四肢等。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對受傷人員進行檢查。急救檢查應先看神志、呼吸,接著摸脈搏,聽心跳,在查瞌孔,測血壓。檢查局部泊污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扎、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3、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求助醫生前來救治。在電話中應向醫生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聯系方式、行駛路線、傷員傷勢癥狀情況等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救護人員。

  4、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則,有限處理顱腦傷、胸傷、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內臟傷,然后處理股體出血、骨折等傷。

  5、如果呼吸已經停止,立即實施人工呼吸。

  6、檢查傷者呼吸道是否被舌頭、分泌物或其它異物堵塞。

  7、如果脈搏不存在就,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8、如果傷者出血,進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9、大多數傷員可以平穩的抬送到醫院救治,單對于頸部、背部嚴重受損者要慎重,以防止其進一步受傷。

  10、讓患者平臥并保持安靜,如有嘔吐同時有頸部骨折時,應將其頭部側向一邊以防止噎塞而產生窒息。

  11、動作輕緩地檢查患者,必要時剪開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動增加患者痛苦。

  12、不要給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止液體進入呼吸道而導致窒息,也不要用拍擊或搖動的方式試圖喚醒昏迷者。

  13、機械手外傷的急救措施。

  (1)發生斷手、斷指等嚴重情況時,對傷者傷口要進行包扎止血、止痛,進行半握拳狀的功能固定。

  (2)對斷手、斷指應用消毒或清潔布料包好,切忌將斷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止細胞變質。將包好的斷手、斷指放在無泄漏的塑料袋內,扎緊袋口,在袋周圍放些冰塊,或用冰棍代替,速隨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14、發生頭皮撕裂傷急救措施

  (1)必須及時對傷者進行搶救,采取止痛及其它對癥措施。

  (2)用生理鹽水沖洗有傷部位,涂紅京后用消毒大紗布塊、消毒棉花緊緊包扎,壓迫止血。

  (3)使用抗菌素,注射抗破傷風血清,預防感染。

  (4)送醫院進一步治療。

  (七)高處作業應急處置程序

  (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惰,不要隨意搬運搖晃。

  (2)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求助醫生前來救治。在電話中應向醫生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聯系方式、行駛路線、傷員傷勢癥狀情況等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救護人員。

  (3)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

  (4)注意固定頸部、胸、腰部脊椎、搬遷時保持運作一致,手穩。避免脊椎彎曲,震動加重傷情。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一、總體原則

  按照學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以人為本,對學生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各類責任人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局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

  成員:

  三、職責要求

  1、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學校與施工方均應告誡學生不得靠近施工場地。施工方應在工作場所拉好圍網。

  2、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標語等。

  3、發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質量事故、樓房倒塌事故及校建傷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領導小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摸清基本情況后,由學校領導或領導授意其他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上一級學校領導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學校領導(副組長)代行職責。

  5、學校領導、中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6、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7、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征用教師車輛。

  8、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9、相關部門平時要加強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

  10、各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后,應作出快速反應,分工合作,迅速組織人員和設備、器材,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集結待命,開展工作。同時與通訊聯絡組保持不間斷的通信聯絡。

  11、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清責任。對事故中受傷的師生員工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事故處理完畢,迅速向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12、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 長:

  成 員: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并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

  一、應急處理原則

  1、項目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并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2、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后,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于原始狀態,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并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1施工現場安全救護組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2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2.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1.2.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1.2.3培訓演練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根據工程項目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②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項目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各種應急反應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應急反應技能的演練;

  ③協助組織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各項應急反應機制;

  ④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反應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項目經理部的項目應急反應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應急反應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信息,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反應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1.2.4危險源評估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1.2.5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1.2.7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1.2.8后勤供應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1.2.9應急人力管理部

  ①協助各項目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②按已制定的項目施工場區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項目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反應救援小組;

  ③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作好人力資源的數據儲備;

  ⑤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其它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反應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二、危險源的確定

  2.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

  2.3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火災)。

  2.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

  1、工程概況:

  1)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縣冶峪中學校園內,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4333.8?,建筑總高度25.5m,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40塔吊設立一臺,按照總高度30米,大臂長度48米選用,在開工以后即進行安裝。沖擊式打夯機、蛙式打夯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對焊機、鋼筋調直機、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電焊機、電鋸、電刨、柴油發電機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產管理方針、目標:

  (1)、管理方針:在施工中,我項目部將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建設部及陜西省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以下目標:①杜絕重大傷亡事故;②控制輕傷事故在3‰以內。

  3、組織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見下頁圖所示。

  (2)、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建立與項目安全組織系統相配套的各專業、部門、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如下圖所示

  項目安全組織及責任人名單

  姓名

  職務

  職責

  組長

  總負責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生產中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員和施工班組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保證一定安全投放,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事故隱患,制定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安全員:

  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勞動保護法,組織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嚴重危險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報告領導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各作業隊伍及班組負責人

  電工

  機械管理員

  保衛員

  材料員

  安全員

  質量員

  施工員

  財務組

  行政組

  技術質量組

  材料、設備組

  生產安全組

  施工項目安全責任體系圖

  項目經理

  電工

  其它有關部門負責人

  材料員

  消防管理負責人

  機械管理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生產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1、保證現場臨時供電安全。

  2、提供夜間施工必須的光照度。

  3、經常檢查宿舍、辦公室的用電器具,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備。

  1、監督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

  2、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障礙。

  3、安全員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

  1、制定項目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

  2、負責安全技術交底。

  3、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1、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

  2、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遵章作業。

  3、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

  1、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

  2、消除火災隱患。

  1、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按規定進行隔離,做出明顯標識。

  2、控制各類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庫房的采光、通風和庫房安全

  1、財務部門保證安全措施的經費。

  2、后勤部門應提供必須的勞動用品、保證質量

  班前安全

  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具體操作者

  消防措施

  電氣絕緣

  保護設防

  機具設防

  勞保機具

  操作規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為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知識教育:我項目部對全體職工進入工地后進行入場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種工種結合培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外來工務人員和新工人要進行上崗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安全教育每周對工人至少進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見下表:

  類別

  重要性內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的思想教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與生產辨證關系教育、三熱愛教育、共產主義協作風格教育、職業道德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的重點內容

  施工生產一般流程、環境、區域概括介紹、安全生產一般注意事項、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案例簡介與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知識

  安全技術教育

  安全生產的必備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產法規和責任制度、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摘要介紹處分的先例

  安全紀律教育

  安全生產保障

  廠規廠紀、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5、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組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根據檢查情況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內容檢查評比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安全生產組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批準后方可施工。

  6、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

  (1)、定期的例行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組實施,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組合“安全活動日”將檢查結果進行安全生產評講。每周進行安全活動,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實施,檢查結果在班組長會議上進行評講。每個作業班組結合上崗安全交底,每天開展安全上崗檢查,保證操作機具及作業環境安全。

  (2)、不定期的專業檢查:是按工程進展需要確定,由安全生產部按安全制度規定的項目,組織專人實施,也可由工程項目經理從安全生產的宏觀考慮時組織專門檢查。

  7、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一次下達任務時對工人班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上班對全班工人要進行上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班組長每班上崗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本作業范圍內存在的危險和防護措施進行針對性交底,提供必須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8、本企業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項目經理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b)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

  d)建立并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e)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檢查,根據檢查情況按“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

  施工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評分打分,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的違章現象,開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各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部主管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f)建立機械設備、用電設施等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g)行為控制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帶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復印件報項目經理部安全組備案。

  嚴禁在施工現場酗酒、賭博。

  9、安全臨時用電方案: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設,架空線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設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涂色,并按規定設置圍欄的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結,采用外插聯結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混凝土墻板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定裝設施工照明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小于5米,二次接線長度小于30米。接線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曬。

  10、施工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1)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每一層腳手板處設踢腳板,鋼管、踢腳板表面涂黃黑相間的警戒色.

  (2)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3)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4)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并及時清理。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5)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11、臨邊洞口的防護

  (1)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基坑邊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況必須采用有效技術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邊立1.2米高的防護欄桿,刷成紅白相間的警戒色,防止人員靠近防護欄,必須按規定制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立掛安全網封閉。

  (4)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吊重新安裝之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執體妥善連接。

  (6)、塔吊基礎不得有下沉現象。

  (7)、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工作完畢,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塔吊應將吊鉤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應轉至平行于軌道的方向。動臂變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轉半徑處,小車變幅式塔吊的'小車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下電源總開關。

  (9)、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并將塔身螺絲緊固。

  (10)、爬升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須有專職安全監護。

  (11)、附著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垂直偏差須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內。

  (12)、每次附著升節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理》,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規,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防火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盡量減少冒煙事故的發生。

  (2)建立防火責任制,項目部主要人員均負責一定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下發通知單,并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并根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度,制定出分階段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對發生火災后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搶運物資、搶救傷員等項工作,應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使滅火工作忙而不亂,有序有效,把損失減少到最底程度。

  (4)現場要設立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

  (5)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陷部位,應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干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換干粉。

  (6)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在寒冷季節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7)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別進入裝修階段后動用明火,須經項目經理部開具用火證后方可動火。消防人員必須對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門、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對用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施工現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0)施工現場內和辦公區,未經消防部門批準嚴禁使用電爐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現場施工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針對性。

  (12)冬施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進行冬施保溫。

  14、施工機械管理

  (1)固定機械設備應搭防曬、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完全可靠。從攪拌機停止使用到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專人監護。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據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提前編制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后及時落實,確保以先進的措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質量目標及整體施工部署的實現。

  (2)根據該工程特點,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資準備工作,冬季防寒勞保用品、防護用品應及時發放。

  (3)冬季、雨季應根據天氣變化,氣溫情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及作息時間。環境溫度達到-50C時即為“低溫焊接”應嚴格執行低溫焊接工藝。嚴禁焊接過程直接接觸到冰雪、風雨雪天氣時,必須對操作部位進行封閉圍擋,使焊接部位緩慢冷卻。

  (4)雨季施工應注意機具、材料的防雨保護工作。雨中配合電焊機等其他電動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電造成安全事故,預埋管預留時應主意防護管口及預留套管口,防止雨水進入管內銹蝕管道,冬季施工應有防凍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員摔傷凍傷。

  (5)冬雨季中搬運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試水應在00C以上的環境中連續進行,并且要有防凍措施,完畢后應及時將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對倉庫、室外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做相應的保養和防凍保護。車輛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車規定執行;現場或生活區的用水管道要有過凍保護措施。

  (7)冬雨季施工應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強職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責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倉庫及生活區應配備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檢查。

  (8)加強現場工程防護工作,確保已安裝的設備、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現砸傷、碰傷、凍裂現象。

  (9)加強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對施工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

  (10)安全警示標志布置方案:在危險地段、部位、臨邊四口等部位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及時、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1)適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

  成立雙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主管副市長,副組長為水務局局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水利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布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后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安全領導小組下設8個工作組,具體包括:

  (1)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

  (3)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市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落實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7)善后處理組。具體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對死亡人員遺體的火化事宜。

  (8)基本應急救援隊伍、預備應急救援隊伍。主要職責是執行安全領導小組命令,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搶險救援意見,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2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工作組,由各方面專家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事故分級

  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水利工程事故分為一級重大事故(Ⅰ級)、二級重大事故(Ⅱ級)、三級重大事故(Ⅲ級)、四級重大事故(Ⅳ級)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4、預警與預防機制

  水務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Ⅳ級重大事故由市水務局組織救援,必要時請市政府相關部門協助。Ⅲ級以上重大事故視具體情況啟動市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

  5.2響應程序

  首先由事故現場項目經理利用施工現場力量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擴大,同時向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與緊急報警電話110、火警119、急救中心電話120聯系,請求援助。

  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后,對事故級別進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報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并提出起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通知指揮部相關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5.3先期處置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政府領導下,當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4)事態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5.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6應急結束

  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相應的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急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并向上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事故書面總結和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充分發揮專家組的作用,科學、迅速、準確決策,為指揮系統提供技術支持。

  6.2設施、設備及物資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所需應急設備、工具等儲存在應急搶險隊伍中,發生事故后,由指揮部統一調度使用。

  6.3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領導小組應組織一支基本救援隊伍和二支預備救援隊伍,三支救援隊伍由施工、技術力量較強的水利施工企業組成,啟動預案后,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動和指揮下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6.5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事故現場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搶險救援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6.7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市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6.8裝備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裝備供給,安排梯次,儲備好搶險設備設施。用于搶險的工程車輛、機械設備狀態良好,物資器材充足,確保搶險指令下達后,隨時能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

  7、宣傳、培訓與演練

  7.1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

  7.2培訓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領導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7.3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7.4獎勵與責任

  市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制定,**市人民政府批準。

  **市水務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各水利施工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本企業內突發水利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

  為廣泛深入地開展應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安全高效生產,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對社會危害,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訂立本預案。

  一、本廠的基本情況

  本廠總面積1500平方米,共有生產車間1間,功能間加儲物間共10間,辦公區,職工16人,烤漆房2個,校正器1臺,修復機等具備2類生產需求的生產設備及工具。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1)對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及時合理配備,經常維修、保養,并按照有關要求,對滅火器具及時采取檢驗、報廢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本廠由廠長鄒雄彬擔任總指揮,劉立為安全督導員,黃海橋為滅火行動組長,鐘為龍為疏散行動組長,周才能為救護行動組長,張水鳳為報警行動組長。主要職責是:一旦發生事故和自然災害負責全廠應急救援的組織和指揮,并落實各班組職責。

  四、落實可能發生的`情況及處置方案

  1.自然災害

  (1)萬一發生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立即由安全督導員組織人員排除、救護和疏散現場人員,由張水鳳撥打119、120報警,并向到現場救援力量報告本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

  (2)處置程序

  由滅火行動組負責切斷火源、電源。

  由疏散行動組負責保護和疏散現場人員,報警行動組向市119、120報警

  由救護行動組實施搶救

  救援裝備:4公斤滅火器22個、30公斤滅火器2個,消防沙池2處、消防鏟4把、消防桶5個,消防栓2個,滅火毯9張。

  2.安全事故

  (1)設備事故

  如發生設備事故且有人傷,先斷電同時組織人員將傷員救至安全區域,且由救護行動組進行簡單包扎。救人的同時由報警行動組撥打120,110報警,撥打設備技術員謝師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電、化學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圍內的情況下可以先救人,同時上報。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無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圍,可先斷電(切斷事故原頭),再上報相關人員。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學品泄漏:

  如有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圍內的情況下可以先救人(將傷員轉移安全區域內)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無人傷:化學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視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報,侍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如不能自主處理,定須及時上報針對化學品泄漏專家處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員工必須提高認識,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切實做好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要在能確保人生安全情況下進行搶救財產.

  (3)各員工熟悉方案,積極參加演練,明確任務要求與處置措施。

  (4)隨時做好臨戰準備,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執行任務,不能耽誤救援時機。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維護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教學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結合我院實驗室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置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中心成立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我院陳濤院長任小組組長,主管實驗室建設的副院長和實驗室管理人員為成員組成。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我院實驗室的具體情況,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實驗室安全知識作為實驗室工作人員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好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路設施的檢修、改造。

  4.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啟動應急預案,具體實施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5.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的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中心負責人、教研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實驗室安全行為、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5.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6.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由學院進行獎勵。

  7.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等。

  三、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1.切斷電源總開關。

  2.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3.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4.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5.盡快聯系醫院救治。

  (二)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規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火災發生后,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立即趕到火情發生現場,協助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3.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依次按順序緊急疏散。同時,向學院領導報告。有人員受傷時,立即撥打120請求支援。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后,實驗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學生干部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四、善后處理工作

  (一)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

  (二)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后處理并恢復其正常狀態。

  (三)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為鑒,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

  1.1.1目的

  為確保高速鐵路四電集成項目生產安全事故(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快速、有序地進行,提高員工應急反應意識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和經濟損失,保障國家、企業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1.2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規范有序、高效運轉。

  1.1.3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國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電安[2007]73號)及《生產安全事故(事件)應急響應預案》(電安[2008]61號),高速鐵路四電集成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辦法》。

  1.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高速鐵路四電系統集成第五工區施工項目部施工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鐵路行車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特種設備機械事故;火災事故;其他事故(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

  1.1.5等級界定

  人員傷亡事故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5)集體急性職業中毒、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一次超過10人及以上事故。(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進行認定)。

  鐵路交通事故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較大事故;(按《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章認定);

  (4)一般事故按《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等級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級: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1.6各級應急救援體系職責

  應急救援體系見12.9.9“應急救援體系圖”。

  1.1.6.1應急總指揮

  (1)對項目經理部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并批準實施。

  (2)接到事故報告后,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事故(緊急事件)級別,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啟動、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

  (4)下達應采取的措施,批準請求外部救援的命令。

  1.1.6.2應急常務副指揮

  (1)組織對工區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檢查,對培訓演練進行監督。

  (2)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視情趕到現場指揮。

  (3)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應采取措施和減緩事故后果的行動和建議。

  (4)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他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5)負責與總指揮的聯絡及對外聯絡。

  (6)在總指揮因故不在時,履行總指揮的職責。

  1.1.6.3應急副指揮

  (1)對本項目部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并批準實施。

  (2)控制現場緊急情況,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接到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積極響應,快速反應組織搶險救援隊伍、物質、機械,按照預案分工、分頭組織實施。

  (4)直接監察應急人員的行動和措施可靠,保證現場內外人員安全。

  (5)進行現場事故評估;識別事故發展動態,向指揮部請求外部救援。

  (6)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況(因故不在現場或在指揮中受傷)下履行其職責。

  1.1.6.4應急安全保證部

  由項目經理部安全質量環保部具體負責,根據集團公

  (1)司、業主要求和四電集成項目實際,組織工區項目部編制專項事故(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2)在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配合下,對工區項目部組織建立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如事故搶險組、后勤保障組、調度聯絡組、傷員救護組、警戒保衛組等進行審查,并監督和組織應急培訓、演練。協助應急總指揮、副指揮的工作。

  (3)督促、監察工區項目部應急救援工作。

  (4)提出應急操作建議。組織應急救援后的總結與評價,并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1.1.6.5現場后勤保障組

  (1)由工區項目部組織,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派員參加。

  (2)負責事故救援指揮人員、各小組人員臨時辦公場所、通信設施等的安排。

  (3)負責事故救援期間搶險人員的食宿安排。

  1.1.6.6調度聯絡組

  (1)應急指揮部和現場項目部分別成立,對口聯絡,各自履行職責。

  (2)負責調度人員、車輛和其他資源,協調各小組的工作。

  (3)負責與指揮、副指揮、各小組和外部(公安、消防、急救中心、鐵路等)的聯絡工作。

  1.1.6.7傷員救護組

  (1)由工區項目部在應急預案中確定。

  (2)負責事故現場的前期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工作。

  (3)負責傷員的現場轉移和安全轉運,協助醫院的急救工作。

  1.1.6.8事故搶險組

  (1)由工區項目部各專業作業隊組成,平時組織演練,事發后就近召集。

  (2)負責事故現場的前期搶險和事故控制工作。

  (3)熟練各項應急專項處置預案和救援器材、設備的準備情況。

  (4)配合外部救援隊伍,發揮專業特長,采用可行可靠的技術措施,將事故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小。

  (5)負責重要設備和重要檔案資料的搶救轉移。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

  為防范實驗室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保障實驗室安全和正常運轉,依照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析

  (一)火災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二)爆炸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四)機械傷害

  1.實驗人員被局部卷入或夾入機床旋轉部件或運動部件所造成的傷害;

  2.實驗人員被切削工具割傷;

  3.實驗人員被機械設備等燙傷、砸傷、碰傷等。

  二、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學院黨政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

  中心實驗室成立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各實驗分室落實安全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實驗室管理人員組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應,選擇、決定應急處置程序,指揮教職工實施應急安全處置工作;

  2)在危急情況下,有權立即組織師生有序撤離事故現場、組織人員和車輛迅速將嚴重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3)第一時間與二級學院、學校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狀況,落實學院和學校的應急處置指令;

  4)配合學校做好事故調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領導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突發事故處置的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按照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的同時,均需于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上報學院領導。

  2.一般安全事故: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到現場,由學院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學校有關部門備案。

  3.嚴重安全事故: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實驗室現場人員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立即上報學校主管領導和二級學院、教務處、保衛處領導。涉及火災和人身安全,同時報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時報警110。

  4.如有在突發事故中受傷的學生,實驗室現場人員應第一時間告知輔導員,并協助送醫救治,學院領導視情況決定是否聯系學生家長。

  5.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

  ②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

  ③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分室安全負責人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⑴切斷電源開關;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⑶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5.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四)實驗室機械傷害應急處理預案

  1.立即關閉機械設備,停止現場作業活動,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如遇人員被機械、墻壁等設備設施卡住的情況,可直接撥打119火警,有消防隊來實施解救行動。

  3.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現場緊急救護。輕傷員(軟組織傷、擦傷、裂傷和一般性挫傷等)送醫務室治療處理后再送醫院檢查;重傷員(骨折及脫位、嚴重擠壓傷、大面積軟組織挫傷、內臟損傷等)和危重傷員(外傷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驟停、呼吸困難、深度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等)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調度車輛送醫院搶救。若出現斷肢、斷指等,應立即用冰塊等封存,與傷者一起送至醫院。

  4.做好現場安全警戒,穩定現場師生的情緒,查看周邊其他設施防止因機械破壞造成的漏電、高空跌落、爆炸等現象,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5.做好現場攝影、攝像以及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6.必要時保護現場以便警方取證等。

  (五)治安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實驗場所,或有行兇、行竊、斗毆等其它治安情況發生時,現場實驗指導教師應首先安撫、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時應中斷實驗,關停機器。

  2.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將信息通報保衛處、校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緊急情況下,應撥打“110”,請求救援。

  3.保護事發現場,以便事后調查。

  五、預防措施

  1.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每年定期組織中心實驗室全體人員學習“各類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并組織進行預案演練,使全體人員掌握應急救援技能,提高處理事故的能力。

  2.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都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在每次實驗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人身安全,養成良好習慣。

  3.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對學生嚴重違反操作規程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于不聽勸告的學生,應立即停止其實習,并報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處理,在實驗過程中,要留意狀態不佳的生病學生,以免發生意外。

  4.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要加強實驗前設備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5.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要加強現場的巡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油氣泄漏、冒煙、明火等異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以免問題擴大導致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2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3

  目的:

  本預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著救援與生產相結合的原則,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護、自我生存為基點,在非常情況下實施有效的救援。

  關鍵詞:

  通信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防范措施;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①.項目部負責人對本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負有全面領導責任。主持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②.認真貫徹、執行、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任務,要求和規定。

  ③.進行本部門員工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培訓的監督、管理,經常組織本部門的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行為。

  ④.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具體分工如下:

  ①.項目部負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向安全監督站或勞動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②.項目經理負責向通信工程部匯報,說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書面簽發停工通知單,積極協助事故發生單位組織搶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③.成員(安全員)負責安全資料準備,形成書面事故情況匯報材料,配合上級部門的調查。

  ④.成員(技術員)應協助施工單位保護事故現場,督促其防止事故擴大。如實提供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與事故有關的工程質量和安全記錄、監理指令等.為事故調查提供真實證據。協助施工隊伍保護河道水域,督促其河流湖泊水域。

  ⑤.安全事故發生,現場施工人員員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事故報告內容(如左備注)并配合做好保護現場、配合調查和舉證工作。

  二.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2.通信工程部應立即啟動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應急預案實施指揮部的組長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4.總工程師書面簽發停工通知單。

  5.協助施工隊伍保護河道水域,督促施工隊按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尤其是對受傷人員的`救援措施。

  6.在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補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在確保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恢復正常施工準備。

  7.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8.項目經理應書面事故報告提交公司,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4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能及時、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地方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包括新建、擴建、拆除等活動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適用于我縣已建水利工程因質量原因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影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水利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成立峽江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主管副縣長,副組長為水利局局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水利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布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上級各機關及縣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后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政府各相關機構、各鄉鎮、公安、衛生、武警、電視臺均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旦事故發生則成立相應的工作組,完成各項救援工作。依實際情況,工作組可設定如下:

  (1)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

  (3)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落實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7)善后處理組。具體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對死亡人員遺體的火化事宜。

  (8)基本應急救援隊伍、預備應急救援隊伍。主要職責是執行安全領導小組命令,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搶險救援意見,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水利局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由各方面專家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水利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定期巡查全縣水利工程運行情況,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應急響應

  4.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后,水利局專家組成員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整理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匯報,由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用應急預案。

  4.2響應程序

  首先由事故現場施工方或相關管理單位利用現場力量組織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根據實際情況,與緊急報警報警電話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聯系,請求援助。

  水利局專家組及時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判定,報縣安全領導小組,并提出相應處理建議,同時通知相關單位趕赴事故現場救援。

  4.3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政府領導下,當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報告

  事故得到穩定后,水利局專家組及當地政府需向安全領導小組提交事故報告,報告需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4)事態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政府,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水利局專家組成員跟進監測,確保事故無留下隱患。

  4.6應急結束

  由縣安全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并向上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事故書面總結和評估報告。

  五、應急保障

  5.1 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充分發揮專家組的作用,科學、迅速、準確決策,為指揮系統提供技術支持。

  5.2設施、設備及物資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所需應急設備、工具等儲存在應急搶險隊伍中,發生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鄉鎮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資儲備,發生事故后,由指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5.3應急隊伍保障

  縣水利局及各鄉鎮政府需成立相應應急救援隊伍,各地能保證聯系一支技術力量較強的水利施工企業,啟動預案后,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動和指揮下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5.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縣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負責維持事故現場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搶險救援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5.7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8裝備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裝備供給,安排梯次,儲備好搶險設備設施。用于搶險的工程車輛、機械設備狀態良好,物資器材充足,確保搶險指令下達后,隨時能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

  六、宣傳、培訓與演練

  6.1 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

  6.2 培訓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安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領導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6.3 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6.4 獎勵與責任

  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本預案由峽江縣水利局制定。

  峽江縣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各水利施工企業、各鄉鎮可結合實際,制訂鄉鎮內突發水利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大余縣防洪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四級。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利局統一領導和指揮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

  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利局統一領導下,局相關部門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縣水利局局長擔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副局長(副主任科員)擔任副指揮長,負責對水利系統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揮部成員包括機關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縣水利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行動

  縣水利局突發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局屬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縣水利局安全生產辦公室。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縣水利局(值班電話:0797---8722240,傳真:0797-8729765)報告。

  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縣應急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1.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6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編制《起重、吊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以指導和提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施工操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質,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解決施工項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隱患問題,實現安全生產工作“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過程控制,消除和減少施工全過程的事故隱患,保障員工的安全。

  二、適用范圍

  凡在企業范圍內從事建筑起重、吊裝施工生產和管理的有關活動,并對建設工程實施安全管理的單位或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三、總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與監督檢查。

  3.3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3.5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6每日作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加強檢查,隨時發現隱患行為,并解決新的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設備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燈是否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3.7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 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證,方可進行特種作業。嚴禁無證作業。

  3.8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工程起重吊裝作業。

  3.9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3.10施工現場用火,應按照規定申請批準。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動用煙火。配備的防火設施和設備,應保證其有效性。

  3.11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3.12電動機械的用電箱必須按照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箱門過錯整并上鎖,由專人負責。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的.軟線或電纜應保證外皮和接頭等處的完整,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3.13機械的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的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或防護板。操作機械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長發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臺面的殘屑,不得在機械運轉時,清理或維修。

  3.14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3.15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3.16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護。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必須作業時,須滿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離。

  3.17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3.18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3.19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3-23

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4-03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篇03-23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篇)03-23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5篇)05-12

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3篇)03-23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24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1-14

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8-22

主站蜘蛛池模板: 灵山县| 若尔盖县| 泉州市| 连平县| 桐城市| 易门县| 尉氏县| 昭觉县| 靖西县| 边坝县| 蓬溪县| 青海省| 东丽区| 延寿县| 云霄县| 奉新县| 甘德县| 荃湾区| 西青区| 布拖县| 景德镇市| 南平市| 寿阳县| 阿巴嘎旗| 肇东市| 和龙市| 大方县| 华宁县| 武宁县| 临沭县| 巢湖市| 凤阳县| 乌什县| 普安县| 洞头县| 临汾市| 荃湾区| 日照市| 珲春市| 巫溪县| 义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