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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2-07-30 11:26:08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專班。

  組長:袁虹

  組員:許祖國、魏斌、楊麗文、張新華。

  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安運部。

  二、任務

  負責營運車輛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輕傷2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及車輛嚴重損毀等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三、處置程序

  1、接報告后,工作專班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上報公司總經辦發出應急處置指令。同時,專班成員迅速赴現場,組織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廠派發搶修車(按規定配備搶救工具、材料及搶險人員6人)趕赴事故現場施救。

  3、及時與交管、醫療等部門取得聯系,協調受傷人員的送醫院治療。

  4、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交管部門疏導車輛,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證明人,了解事故詳細經過,并做好記錄。

  6、組織清理現場,迅速轉移事故車輛,恢復交通。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受害都親屬安撫工作。

  8、組織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善后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學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學校財產以及師生生命安全,以及學校的穩定、發展等。因此,我校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明確防地質災害工作的意義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它關系到一方的穩定,社會的進步,特別是學校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重大問題。為此。每一位教職員工,特別是學校行政,應時時刻刻裝著防地質災害工作,具有強烈的防地質災害意識,將防地質災害工作納入學校的議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做到長抓不懈,一抓到底。樹立起防地質災害責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質災害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

  二、加強領導,成立各應急小組

  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通力合作,將防地質災害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防地質災害指揮小組:

  由x組長,xx為成員。負責整個防地質災害災害的搶險工作,并迅速向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搶險疏散小組:

  由xx任組長,xx為成員。具體負責發生暴風雨等防地質災害時的人員疏散,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等工作,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地為火車站前的空曠地帶。

  3、后勤保障小組:

  由x組長,xx為成員。具體負責整個搶險工作的物資經費的準備工作,從物資和經濟上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增強意思、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學校發生防地質災害將會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到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因此,全體教職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必須樹立防地質災害工作責任重大的意識。

  1、定期檢查:

  學校應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間的每個月特別是暴風雨季節對學校內的房屋、校舍、圍墻、用點設備設施、排洪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消除防地質災害可能帶來得隱患。

  2、積極搶險: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各小組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迅速趕到學校,隱的時間上的主動在搶險中,首先搶險小組應及時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險的人員,特別是學生。同時,在保證搶險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禁令減少財產損失。

  3、及時上報: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匯報,爭取得到他們的大力支持。

  總之,在防地質災害,在防地質災害工作中,全體教職工不能有絲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樹立責任重與泰山的意識,增強防地質災害意識,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附:20xx年防地質災害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在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和搶險工作,最大限度縮短事故處理時間、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確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

  1.3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生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與總體預案相同,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 應急聯絡方式

  應急聯絡方式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圖2?。

  4 應急準備

  4.1 各有車單位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項目部備案。

  4.2 各有車單位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4.2.1 本單位基本情況;

  4.2.2 本單位可能突發的交通事故預測;

  4.2.3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4.2.4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4.2.5 外部依托;

  4.2.6 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

  4.2.7 應急救援的實施。

  4.3 加強全員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提高職工預防突發交通事故意識和應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 應急行動

  5.1 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或乘車人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保護現場。

  5.2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單位報案后,應立即向項目部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派人員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

  5.3 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5.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5.3.2 事故的詳細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

  5.3.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3.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3.5 救援事項等。

  5.4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配合當地政府組織、醫療等部門協調救援工作,保證受傷人員的及時救治。

  5.5 項目部其他有關單位或部門接到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后,應迅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6 應急終止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終止指令,由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通知有關單位和地方相關方。

  ① 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② 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6.1 救援行動結束后,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派專人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6.1.1 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6.1.2 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6.1.3 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措施;

  6.1.4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1.5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 附則

  本預案是針對突發特大交通事件,組織應急處理和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檢查損害情況,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并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范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并請周圍群眾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后,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后,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后,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后事宜,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啟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三、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當保護現場。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實的證據。

  四、如有火情發生,按“火情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發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后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并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盡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并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了解人員傷害情況,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并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2.2.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3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發布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啟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報告

  4.2.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x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交通應急預案4篇、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

  縣西片(包括xx國道)

  指揮: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

  指揮:

  城區:、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群眾,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應配制必要防護用品,并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為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時采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并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設備或防護設備,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為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運行監督管理,防范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于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并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濕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后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后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了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系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后,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用于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后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布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尸體保存、認領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匯報后,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后,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準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后,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盡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著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匯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尸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并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群眾,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

  為規范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胡文濤組員:后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盡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李亞鵬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韓月娟組員:楊麗花、袁先雪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楊麗花

  組員:吳小雪、申文麗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并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三、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37x5xx87

  ③打開大門(當班門衛)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

  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并加以引導。

  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后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于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四、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后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并向指揮教師匯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系,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后,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1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2

  1、組織機構(包括交通事故工作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疏散引導組)

  (1)交通事故工作組組長:******

  組員:************

  (2)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

  組員:************

  (3)疏散引導組組長:******

  組員:************

  2、交通事故工作組接警組織程序:本市場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工作組統一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組應迅速趕赴現場聽取說明,調查原因,同時向交通事故委員會委員咨詢對策,盡量避免駕駛者和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在事故現場,事故責任者與對方交涉,如賠償在100元以內可由當事人自行處理,但事后須提交相關報告。所有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果,都要由當事人簽名。

  3、安全防護組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組應迅速趕赴現場,查看是否有人員傷亡,如果有嚴重受傷者,應立即與附近的醫院進行聯系,并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現場救護,救護時必須謹慎、小心,以防因救護不當加重對受傷者的`創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制止任何人對受傷者進行不正確的救護,并繪制現場圖及攝影(肇事車輛長、寬及其輪位與路面各點、線邊和剎車痕長度同遺落在現場的各種碎片和塵土及血跡物等正確的位置與距離)。

  4、疏散引導組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組應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圍觀,疏散交通,保護現場。并監護事故雙方人員,記錄下雙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雙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和出生年月,以用于事后聯系,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住址、姓名、聯系電話。

  5、交通事故預警方案。每月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練時應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3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堿、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復雜。

  3 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范人員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4

  1、所有司機須在上班前向酒店遞交相應車輛安全保證金;

  2、負全部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經濟損失總和的10%責任;

  3、負主要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總和的7%責任;

  4、負同等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總和的'3%責任;

  5、負次要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總和的3%責任;

  6、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車輛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

  7、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車輛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及事故經濟處罰由司機全額承擔。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園制定了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留園處理)

  副組長:x(現場處理)

  成員:各班班主任

  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凈園后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幼及家長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鎮教辦報告。

  四、應急工作分工。

  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鎮教辦報告);留園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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