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協議書范文匯總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療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療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執法辦案安全,切實防止和妥善處置執法辦案過程中涉案人員出現的突發疾病等意外情況,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與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簽訂醫療救助“綠色通道”協議。
一、縣人民醫院保證救護車和救護人員全天24小時的待診,確保檢察院在辦案期間啟動“綠色醫療救助”第一時間得到優先、及時救助。
二、縣人民醫院指定業務副院長或醫務科長為聯系人,在接到“綠色醫療救助”電話后,根據情況指派相關專業高年資醫生第一時間到達開展救助;
三、對于年老體弱、身體患有疾病(特別是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及自傷殘)的涉案人員,在訊(詢)問前,檢察院應聯系“綠色通道”醫生,對涉案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并將病人情況及時如實反饋給辦案人員,提出診治方案;如需要住院救治的,要及時將病人移送醫院治療;
四、對于案情重大、年齡偏大、身體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員,縣人民醫院可指派醫務人員在檢察院辦案工作區值班,隨時進行監測生命體征及救治;
五、犯罪嫌疑人在人民醫院治療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由檢察院司法警察負責;
六、檢察院辦案工作區設待診室,并按照規定配備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等常用醫療設備和必須的急救藥品。
七、人民醫院要加強醫護人員保密紀律教育,嚴格遵守辦案紀律和履行保守秘密的義務,如發生泄密事件,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八、人民醫院對檢察院辦案人員不定期開展醫療和緊急救助知識培訓;
九、在就診完后檢察院及時支付救助費用,針對每次出診情況,按醫院規定支付出診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乙方:
醫療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為律師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時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減少律師的后顧之憂,甲乙雙方就參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師醫療互助金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協議如下: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上海市律師醫療互助金,時間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每人每年交納人民幣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繳清。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在互助有效期內發生以下情況,乙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具體標準如下
意外身亡給付人民幣50,000元;(因斗毆、酒后駕車、自身傷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給付人民幣10,000元
患惡性腫瘤、尿毒癥、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癱瘓、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重度腦中風、心肌梗塞等七種重大疾病之一的,
(1)經確診后給付人民幣50,000元。(其中嚴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腦中風是指有嚴重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給付人民幣40元,每人每年累計不超過60天。
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在互助的有效期內發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甲方人員報銷部分醫藥費:
一般門急診醫療費用:
帳戶段費用乙方不予承擔,由甲方人員自負;但其中甲方人員去藥房購買藥品或去醫院看病發生的乙類藥品10%部分,乙方予以報銷80%。
自負段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
(3)共負段費用,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90%;
住院或急診室留院觀察醫療費用:
乙方按甲方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10%乙類藥品自負部分由個人自理)
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的醫療費用:
乙方按參加人員實際自負部分承擔80%;
以上一般門急診醫療費用,乙方為甲方人員每人每年累計承擔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0,000元,住院或急診室留院觀察的醫療費用,乙方為甲方參加人員合并累計承擔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其中手術費限額為5000元,醫療醫藥費15000元)。
(2)報銷請帶好醫藥費發票和病歷卡,由事務所指定專人辦理。
本互助金只限參加人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冒名頂替,一經發現,取消其報銷資格。
1、甲方參加互助金必須以全體專職律師和全體專職行政人員整所參加。專職律師或專職行政人員是指勞動人事關系在甲方單位或從甲方退休的原專職人員,不包括兼職律師以及從其他單位退休后從事專職律師的工作人員。
2、甲方參加互助金人員應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稱社會醫保)甲方參加人員患病必須在全市醫保規定的醫院就診。
3、甲方申領互助金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提供的醫療費用憑證必須是社會醫保的專用憑證,接受治療的內容應在社會醫保允許的范圍內),且應在相關事件或醫療費發生日60天內申領,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七種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內由醫院確診的,如在參加醫療互助之前發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給付的待遇。為體現醫療互助金互助共濟的精神,意外身亡給付50,000元和大病給付50,000元,乙方參加人員終生只能合計享受一次,不能重復或是迭加享受。
計劃生育、分娩發生的費用由社會醫保統一報銷、發放補貼,本互助金不再予以報銷。
(3)在互助有效期內,甲方參加人員如因發生轉所等原因離開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
如繼續在本市律師行業,其互助待遇可繼續享受至本協議期滿;
如離開本市律師行業,其互助待遇自辦妥離開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異議,由雙方參照社會醫保的有關規定及律師醫療互助共濟的特性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繳清全年參加人員互助金后生效。本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以后如此類推。但甲方需在順延期的第一個月內繳清相關的'互助金。否則,視為協議終止。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醫療協議書 篇3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新區分院(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發事件的醫療保障工作;乙方作為一所二級綜合性醫院,設備先進、服務周到
為解除企業的醫療后顧之憂,竭誠提供醫療綠色通道優質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相關協議如下:
第一條:醫療綠色通道主要包括:
1、甲方員工所發生的工傷事件
2、甲方員工醫療就診
3、甲方員工體檢(招工體檢和年度健康體檢)
第二條:乙方承諾
1、急診:由急診中心承擔,保證在接到甲方急診任務后5—10分鐘內急救隊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實現迅捷優質的醫療服務。
(急診科24小時電話:0511-86019515)
2、門診:由專家門診、普通門診承擔,事先聯系、優先診療。根據病情安排相關治療(包括住院)。
3、對高層管理人員就診,將有專人陪同,提供“優質、高效”醫療服務。(客戶服務中心:0511-86019600)
4、組織、安排甲方員工的入職體檢和年度健康體檢。
5、對住院人員所發生的相關門診費用可轉入住院費用。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先記帳、后結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對甲方員工進行醫療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識宣教。
第三條:甲方承諾
1、工傷事件、員工就醫及體檢委托乙方辦理。
2、甲方與乙方配合,為醫療綠色通道協助做好聯系、登記、結算等工作。
第四條:費用結算乙方做好醫療綠色通道甲方病員的費用明細帳目登記、統計,由甲方與乙方進行費用結算,如有保險賠付的費用由乙方及時結算開單。
第五條:組織領導雙方成立醫療綠色通道領導小組,及時溝通解決雙方合作的有關事宜。
第六條:合約期限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兩年,如雙方無異議,協議繼續有效,也可以根據形勢的發展對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司 乙方: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新區分院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電話: 電話:
蓋章處: 蓋章處:
日期: 日期:
醫療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促進醫療事業的發展,運用現代高科技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形成醫院技術優勢,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更好地為廣大患者服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聯合經營結石專科,達成如下協議:
一、 聯合經營時限:
聯合經營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滿后,只要國家政策許可,雙方繼續進行第二期合作)。
二、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提供門診部 1 間房屋供乙方業務開展使用。
2 負責科室水電暖的供應。
3 負責提供辦公桌椅、處方及所需的各種醫用表格。
4 負責科室的藥品保管發放。
5 負責協調做好醫院行政部門、醫療輔助科室、后勤保障等部門配合工作。
6 負責科室醫護人員政治思想、醫德醫風、醫療安全的教育管理,協助乙方招聘醫護人員。
7 合同期間,不得重復開設乙方所開設科室。
8 合作科室享有院方其他門診科室同等醫療醫保新農合政策。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的經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嚴格執行甲方各項醫療的規章制度。
2 負責定期安排業內專家來院指導科室技術業務,費用由乙方承當。
3 負責聘用科室需要的其他醫護人員,所聘人員必須具有行醫資格。
4 負責科室醫療器械設備的投入及維護。
5 負責科室所需藥品的采購,所購藥品必須證件齊全。
6 負責科室的宣傳工作,宣傳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所有宣傳費由乙方承擔。
四、雙方責任與義務
1 聯合經營期間,甲乙雙方應密切合作,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抵毀,影響雙方的聲譽。
2 聯合經營期間,如出現衛生、物價及其他行政部檢查等,甲方應積極出面協商調解,不得推諉。
3乙方收入為結石治療費、乙方所購藥品費零售價 %。如乙方為業務需要使用甲方醫療設備輔助檢查CT、化驗、住院護理費、床位費、觀察費、甲方藥品等收入 %歸甲方所有 %歸乙方所有
4 甲方負責聯合科室的收費。
5 若國家政策調整,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回購乙方所購置的醫療設備,按國家醫療設備折舊規定,遞減實際投入使用年或月份折舊費后付款。
五、 聯合經營目標
1 科室綜合實力提高
2 醫院總體醫療水平和品牌、知名度擴大
3 經濟目標:乙方每年交給甲方管理費 元,每季度一交。
六、 本協議及其附件,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需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是對本協議的補充和修訂,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醫療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和有利于醫患雙方救治,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綠色通道醫療協議。
一、協議名稱:綠色通道醫療
二、醫療費用:甲方送往乙方醫療救治的傷病員所需的一切醫治療費用,由甲方負責向乙方結算并按時支付。
三、綠色通道醫療內容:
1.老年人通過配備的專用終端或通用的電話終端,按指定鍵或者撥打指定的平臺電話,系統會自動進入緊急救援服務狀態。
2.遇緊急情況,乙方必須建立綠色通道盡全力搶救甲方傷員,優先滿足甲方救助需求;甲方保證按規定付款。
3.甲方送往乙方醫療救治的傷病員,需x光、采血化驗、b超等輔助診斷時,乙方應優先予以安排。
4.甲方送往乙方醫療救治的傷病員,需入院或手術醫治療的,乙方應優先予以安排。
5.如果乙方不具備救治甲方病員的醫療技術條件,要負責甲方病員的轉院和護送工作,期間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6、如發生“非典”、“禽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甲方要求,乙方負責對甲方的工作地點進行定期消毒,消毒藥品費用由甲方承擔。
7、遇緊急情況(洪水、地震、硫化氫氣體中毒等),乙方必須盡全力參加搶險。如需乙方到達施工現場急救的,必須盡快派出醫療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救助。(車輛由甲方優先安排)
四、協議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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