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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緊急通知》和市、區、辦事處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領導指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局部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局部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于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程度加深。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信號,認真做好事故后期處理。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后,組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和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
教師應在最后離開危險區域;
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三乙,西為三甲、四甲)——三樓(東為六乙、六甲,西為四甲、五甲、五乙),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家屬樓通道為中間樓梯間,女人、老人、小孩優先疏散;
5、協助疏散: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衛應及時打開校門;
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后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救助:發生事故后,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一般傷病為三醫院,重大傷病為一醫院,萬樂老師負責組織人員);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傷病人員臨時聚集點為漁光居委會,臨時救助人員由校醫生負責;
事故發生后,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后期事項;
7、聯系電話:醫警:120火警:119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2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確保正常德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依據教科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發生突發事件后,應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各部門應當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要做到報告及時,處理果斷,學校校長是維護穩定的第一責任人。
3、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領導精力、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應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決策指揮機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學校統籌安排下,研究、決定和部署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在預測學校將要發生和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理工作;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過程中,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系,當突發事件超過學校處理能力時,依程序向縣教科局匯報,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
(二)工作機構: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政務處、總務處共同負責,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送及工作協調,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及時收集、分析、掌握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意見和應急措施,為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決策依據;督導、協調各處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等。
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置:
⑴通訊聯絡小組負責人
⑵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
⑶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
⑷警戒保衛小組負責人
⑸排險搶修小組負責人
⑹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人
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深入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及時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應急處置措施如下
四、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后勤總務人員做好校舍檢查和記錄,發現有不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學校。
2、校舍有危險狀況要及時排除,確保校舍安全和師生平安。
3、做好防建筑物倒塌檢查。檢查圍墻、建筑物及鄰近設施有無坍塌、傾斜危險,并及時疏散附近閑雜人員,做好危險提醒標識,并加強防護,及時修繕,做好防范。
4、如有建筑物倒塌征兆,要立即采取行動:及時疏散師生,使之離開危險地帶,設置危險隔離帶。積極做好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5、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遇有學生、教工受傷,應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6、迅速采取切斷現場電源、煤氣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7、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8、疏散周圍建筑物內的人員、重要財產。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3
一、指導思想
為了迅速、有序有效處理好校內重、特大安全事故,立足于事故發生后及時消除連帶隱患,立足于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立足于在第一時間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搶險救助,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學校校舍倒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一)校舍倒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校委會成員和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本校校舍倒塌應急工作,進行救助、疏散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單位應急意識和抵御校舍倒塌災害的能力。
2、對本校校舍倒塌防災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各應急專業工作組:
(一)應急疏散組組長:政教處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
(二)宣傳組組長:教導處主任
成員:教導處有關人員
(三)后勤保障組組長:總務主任
(四)綜合協調及醫療救護組組長:
組員:生活老師
各應急專業組臨場工作職責
(一)應急疏散組工作職責:
1、校舍倒塌發生后,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2、以方便疏散為原則,將各樓層、各教學區劃為幾個區域,劃定疏散路線、順序,設置標志。
(二)宣傳組工作職責:
由教導處牽頭,平時在防倒塌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在師生中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工作;及時、有效、適度的宣傳,鼓勵廣大師生積極進行倒塌后清理工作。
(三)后勤保障組工作職責:
1、保障應急指揮方面所需的交通、通迅工具,設置明顯疏散路線標志和照明設施等。
2、后勤部門要準備足夠的防寒、防雨物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等。
3、對學校各建筑物進行校舍安全檢查,并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
4、負責組織對被困人員進行救助,并轉送至安全地帶。
(四)綜合及醫療救護組
1、做好各部門的工作協調及搶險人員調配。
2、醫護人員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急救藥品和器材,并做好臨時搶救所需的藥品、器材、場地、人員的準備工作,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負責事故的調查統計和上報。
4、校舍倒塌發生后,負責重要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避免哄搶和人為破壞。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4
主要是指地震、臺風、工程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建筑物倒塌,在發生這類事故時,為了使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辦公室
醫療救護組:教務科、學生科、校醫
警戒維護組:校園管理組成員
后勤器材組:教務科、辦公室
現場搶救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職工
三、各部門職能
(一)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救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救援行動。
(二)現場處置機構
1、信息聯絡組:及時把事故發展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2、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搶救和向臨近醫院疏散救治工作。
3、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4、后勤器材組:提供搶救用具、車輛等。
5、現場搶救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職工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進行現場搶救。
四、建筑物倒塌后應急措施
1、事發現場的教師、學生第一時間內報領導小組。在場教職工為現場指揮員,現場指揮疏散、搶救工作。
2、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內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先將重傷人員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保障救護通道。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救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確保學生安全撤離。
8、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學生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疏散,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籃球嘗操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9、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匯報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匯報人姓名。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5
一、指導思想
針對福州市區可能發生的因震災、爆炸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建筑物倒塌事故,立足于“打大仗,打惡戰”,提高支隊在處置各類建筑物倒塌災害搶險中的戰斗力。從支隊現有的實力、器材裝備和災害事故發生的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置預案,以使險情發生時能迅速有效予以處置,最大限度地搶救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特點
1、突發性強,多伴隨人員傷亡,社會影響大。
2、危險性大,救援時間長,救援難度大。
3、處置不當易造成二次坍塌或人員傷亡。
三、災情設定
福州市某多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廠房因底層存放易燃物品爆炸,引起廠房倒塌,周邊建筑不同程度倒塌或損壞,廠房區域著火,多名人員被埋。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秩序維護分隊:由市公安局負責
3、救護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衛生隊及市120急救中心負責
4、交通管制分隊:由市交巡警支隊負責
5、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6、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后勤處負責
7、專家分隊:由消防、人防、化工、防化部隊和有關方面的專家及工程技術人員組成。職責是負責對搶險救援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及時解決處理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當指揮部決定下決心和實現決心提供科學依據。
(二)消防力量調集程序:
1、第一出動
轄區中隊力量:水罐車3輛、搶險救援車1輛
特勤大隊:登高車2部、搶險救援車2輛,防化車1部、洗消車1部、照明車1輛,后援車1輛,水罐車4部、挖掘機2部、機器人1個、地震救援器材。
2、第二出動
支隊增援力量: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根據現場態勢調集轄區所屬力量到場。
五、撲救對策
1、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啟動建筑物倒塌事故處置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及特勤力量出警;
(2)通知鄰近醫療機構和110;
(3)立即通知當日指揮長帶領值班人員前往現場;
(4)群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5)根據現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6)根據火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火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后勤處、監督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后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1)滅火救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受災單位負責人。
成員:市、區政府、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建設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于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
(一)了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斗區段,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并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后勤處長、監督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戰訓科長、調度指揮中心主任、秘書科長、警務科長、監督處副處長、監督處建審科長、指導科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后勤保障組:后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車輛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救援措施,確立現場救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救援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受災單位相關工作人員
地址:倒塌建筑前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斗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滅火救援力量采取機動措施有效進行滅火救援。
3、處置程序和措施
1、現場詢情:由第一到場中隊或特勤大隊指揮人員負責消防人員到場后詳細詢問倒塌建筑的'高度、層數、面積、平面布局、使用性質;建筑內人員數量、在位率;事故埋壓人員的數量、大致位置等情況。
2、偵察檢測:由特勤大隊偵檢組負責利用生命探測器等工具,立即搜尋遇險和被困人員;利用檢測儀器檢測事故現場可燃氣體的濃度等。
3、設立警戒:由到場常規中隊警戒組負責封鎖事故路段的交通,隔離圍觀群眾,嚴禁無關車輛及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若事故造成化學危險品外泄,現場警戒的范圍需根據偵檢情況確定。
4、救生排險:由特勤大隊救援組、滅火組負責,常規中隊協助。
(1)迅速在現場清除障礙,開辟出一塊空闊地和進出通道,確保現場擁有一個急救平臺和一條供救援車進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建筑結構受到影響、并可能倒塌的建筑內部的人員。
(3)協助供水、供電、供氣部門切斷倒塌建筑的水、電、氣供應;使用開花或噴霧水撲滅事故次生的火災。
(4)救援初期,使用擴張、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礙,全力搜尋遇險和被埋人員,并組織營救和疏散;對發現但一時無法解救的幸存者,應提供飲食和藥品。
(5)被埋人員清理結束后,請求指揮部聯系大型鏟車、吊車、推土機等施工機械車輛清除建筑廢墟。
5、現場急救:由支隊衛生隊急救小組負責協助120救護人員對事故現場搶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傷員,應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初步處理后,利用救護車或現場車輛迅速轉送醫院救治。
6、清點人員和裝備,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六、戰斗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為主:
現場指揮部——通信指揮車一部,車載通信器材(指揮員電腦一臺、手持臺五部)。
中隊指揮員――每人手持臺一部
班長――每人手持臺一部
到達滅火救援行動區域時統一使用一級無線通信組網,與現場指揮部進行現場通信指揮聯絡。
福州支隊現場指揮部與總指揮、前沿指揮部、指揮中心、市局指揮中心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2頻點聯絡,參戰單位按照各自頻點進行聯絡。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調集備齊;在搶險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后勤保障組保證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組積極相關單位聯系,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七、注意事項
1、各參戰力量應加強同公安、醫療救護、水、電、燃氣、交通、民政等部門合作,共同實施救援行動。
2、救援人員要加強行動安全,不應進入建筑結構已經明顯松動的建筑內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陽臺、樓板、屋頂等部位;不準冒險鉆入非穩固支撐的建筑廢墟下面。
3、加強倒塌現場的監護工作,設立監護哨嚴防倒塌事故的再次發生。
4、為盡可能搶救遇險人員的生命,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鏟車、吊車、推土機等施工機械車輛清除現場。
5、處置建筑倒塌事故,一般作戰時間都比較長,應組織參戰人員輪換,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按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護西安市臨潼區(以下簡稱本區)建筑工地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在發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依法規范,職責明確。反應及時,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西安臨潼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轄區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各類突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類分級
根據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事故等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Ⅱ級)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Ⅲ級)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Ⅳ級)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
在臨潼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由區建設局副局長主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總指揮: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區建設局、區委外宣辦、區安監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人事局、區發改委、區監察局、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電信局、區氣象局、公安臨潼分局、技監臨潼分局、質監臨潼分局、環保臨潼分局、藥監臨潼分局、供電臨潼分局等
應急職責
應急指揮部
制定本區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指揮協調與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的應急聯動行動;向應急領導小組、區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應急救援情況。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監控和預防工作;負責與上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聯系工作,及時上報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協調和調動相關成員單位應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相應應急工作。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建設局
負責收集分析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參與組織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行動。
區外宣辦
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區安監局
指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組織建筑工地的定期檢查;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傳教育。
區交通局
負責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現場區域交通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搶險救援車輛有序通行并協助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組織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搶險物資、器材的運輸。
區衛生局
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治、救護,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區財政局
負責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及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區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善后處置有關工作。負責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獎懲工作。
區發改委
負責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資金。
區監察局
監督檢查處置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各單位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及工作效能等情況,依法追究對事故的防范、發生、處置有失職、瀆職等情形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
區民政局
協調有關部門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災施工人員及周圍群眾開展臨時性生活救助,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組織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中受傷人員保險理賠相關工作。
區電信局
負責協調相關通信部門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暢通;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通訊設施,及時恢復通信暢通。
區氣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災情預報;為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決策保障。
公安臨潼分局
負責組織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查處工作;參與本區建筑工地突發事故的救援搶險行動。
技監臨潼分局
負責協調處置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
質監臨潼分局
負責組織協調建筑工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工作;定期檢查建筑工地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環保臨潼分局
負責建筑施工工地及周邊環境污染的監測和實時報告;組織污染源的排查,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物等有害物質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供電臨潼分局
負責協調相關電力部門保證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電力供應;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藥監臨潼分局
組織協調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負責收集、處理建筑工地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信息監測與報告
預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主要發布途徑有電視臺、廣播、各類公共顯示屏、短信息、互聯網、內部有線和無線通信手段等。
預警級別
根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將事故預警信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來表示。
預警發布和解除
預警信息由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布和解除,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4、應急響應
分級響應程序
Ⅳ級響應行動
一般(Ⅳ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范圍內發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接到報告后,應迅速指派相關管理人員前往事發現場調查,并報告區應急辦。建設局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分析研判,認為必要時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領導小組依據建設局報告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啟動本預案時,由建設局牽頭,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Ⅲ響應行動
較大(Ⅲ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組織應急處置工作。與此同時臨潼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臨潼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Ⅱ級響應行動
重大(Ⅱ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和省應急辦,請求啟動省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Ⅰ級響應行動
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應急響應:本區或鄰近區域發生特別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首先報告建設局,并按照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建設局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省應急辦及國務院應急辦,請求啟動國家級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建設局牽頭,成立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參與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事發單位
(1)事發單位要在第一時間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組織搶救受傷或被困的人員。
(2)事發單位要隨時將事故處置情況報告區應急辦和建設局。
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以下應急工作小組:
搶險救援組
由事發單位和建設局有關人員組成。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安全警戒組
由公安臨潼分局和區交通局等部門組成。組織人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專家咨詢組
由建設局邀請有關專家根據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情況對事故應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措施,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建筑工地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信息發布組
由區委外宣辦負責組織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以新聞發布會和聽證會的形式對外發布信息。
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關人員組成。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送入就近醫院進行治療。
事故調查組
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市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善后處理組
由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等項善后處置工作。
安全防護
(1)搶救方案可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搶險及搶救傷員行動,并及時調查現場情況,如有施工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圍觀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及時與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中,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擴大應急
根據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態發展,若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區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區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應急處置時,區應急辦應立即向市應急辦或鄰近區縣應急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緊急支援。
新聞發布
區委外宣辦負責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應急結束
當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業已完成,傷員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現場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已經消除,由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結束的指令。
5、后期處置
應急恢復
現場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單位人員進行建筑工地事故現場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裝置和人員,為恢復生產和施工做好準備。
善后處置
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物價局等單位會同事故單位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應盡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傷人員及其親屬,維護本區社會秩序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
保險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結束后,區財政局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相關保險機構及時受理受災企業和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調查總結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區安監局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顧問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將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區應急辦。評估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結果;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責任認定等結論性意見;事故處理結果或初步處理意見;事故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應對措施等內容。
6、應急保障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區應急通信網,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確保通信暢通。確保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應急隊伍成員通訊暢通,確保與省、市應急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通訊聯絡。
資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按期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存儲;必須按照要求提取安全專項措施費用;必須依法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保證救援資金和對傷亡人員的經濟補償。
醫療保障
由區衛生局牽頭,本區各主要醫院配合,對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提供醫療救護的相關醫療人員、醫療設備、藥品和醫療設備等。
交通運輸保障
由公安臨潼分局和區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宣傳、培訓和演習
區建設局、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應組織加強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不斷提高本區建筑施工人員的應急自救、互救能力。
臨潼區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建設局應組織各成員單位通過桌面(模擬)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形式,及時發現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附則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獎勵與責任
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本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7
1、目的
為及時、有效的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惡化,減少損失,制定本預案。
2、組織網絡及職責
由項目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電工等成立應急小組。項目負責人同志任應急小組組長。
組員:
具體分工如下:
負責現場,掌握了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負責聯絡,根據應急指揮小組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等單位的溝通;
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
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負責保持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
3、應急措施
事故發生后在現場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
組織人員搶救傷員盡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擠壓力綜合癥的發生,并轉移至安全地方。
若擠壓部位有開放創傷及出血者,應及時止血。
若有骨折(傷肢等)應及時的`用夾板等簡單的固定期。
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講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迅速轉往醫院。
及時撥打現場值班電話和通知有關負責人員。
4、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5、通訊聯絡
醫院救護中心:120
報警:110
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聯系電話: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技術負責人:
6、注意事項
事故發生時應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馬上通知有關負責人。
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便于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對傷肢不應抬高、按摩或熱敷。
止血時應避免加壓除有大血管裂外不用止血帶。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8
一、目的
為有效防止事故擴大,降低員工生命危險,最大限度減小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xxx
成員:xxx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
2、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塌方處理。
3、負責立即同醫院、勞動等部門的聯系,說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負責現場物資、車輛的調度。
三、坍塌倒塌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搶險指揮部。
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
清除傷員口、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預計窒息。
進行簡易包扎、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
對呼吸、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蘇。
盡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說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組織人員盡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癥的.發生,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若有骨折時應及時用夾板等簡易固定后立即送醫院。
基坑:
加強排水、降水措施;
加強支護和支持加樁板等,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
迅速運走坡邊棄土、材料、機械設備等重物;
消去部分坡體,減緩邊坡坡度。
在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現場負責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補救措施,在確保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現場安全員應對腳手加要、井架、塔吊等施工設備倒塌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認真填寫傷亡事故報告表、事故調查等有關,并上報集團應急搶險領導小組。
四、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五、通訊聯絡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xxx
有關負責人電話:xx
項目負責人:xxx;手機:xx
安全員:xxx;手機:xxx
技術負責人:xxx;手機:xxx
六、注意事項
1、應立即停止施工。
2、注意觀察基坑周邊建筑物或設備。
3、人工胸外心臟擠壓、人工呼吸不能輕易放棄,必須堅持到底。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9
一、處置事件的組織
學校干部,安全干事、值周教師,班主任、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四川傳媒學院
3、教育局。
三、處置措施
1、發現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學校校長,應急小分隊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學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學生點名清人,發現有缺席學生要逐一將缺席學生的去向了解核實清楚。
3、學校立即報告四川傳媒學院、教育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并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學校總務處要保證搶救傷者的費用到位、死者善后處理的費用到位。
6、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7、安撫學生情緒,解除學生的恐怖心理,維護好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8、做好傷、亡學生父母及親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釋工作。
四、注意思想及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后,校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應急小分隊隊長和成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求助。
4.人員疏散: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各下班教師應在最后離開危險區域;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按照疏散的順序進行疏散,疏散時,無險情的樓層要讓有險情的樓層先疏散。各年級負責老師要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5.協助疏散:確保樓梯口的暢通。
學生應及時到達籃球場或其他安全地帶,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各班班主任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求助:發生事故后,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傷病人員臨時聚焦點為籃球場。
7.如有媒體采訪,必須請示學校和教育局同意,未經同意,任何教職工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到失實。
建筑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0
西湖小學地震暨房屋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快速處置突發地震暨房屋倒塌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瓜州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及周邊發生地震暨可能造成師生人員傷亡和學校財產損失的`校舍倒塌事故。
校舍倒塌事故是指學校因火災、地震、洪水、暴風雨、雷擊等外力作用,引起的校舍局部垮塌、整體倒塌或坍塌的事故。
二、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一則,做到“生命第一,學生優先”,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生命安全。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的原則,每一位學校領導、各組組長在事故發生時,都要親臨一線,靠前指揮。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 長:xx
職責:全面負責發生地震暨校舍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副組長:xx
預案
職責:經常對校舍及周邊進行觀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負責事故現場緊急救援;搜尋受傷人賞擴保護轉移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警戒,設置警戒標志,收集有關重要物證;搶修供電、供水設施。
成員:各班主任
職責: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確保學生安全轉移有序,清查學生人數,做好學生思想穩定工作。
四、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局部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地震發生或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局部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五、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于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
地震及重大事故發生時, 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信號,認真做好事故后期處理。
六、其他事宜:
1、 地震或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地震或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后,組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和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 教師應在最后離開危險區域;
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內大操場空曠安全地方,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5、協助疏散:
確保教室門口的暢通;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后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值班人員應及時打開校門。
6、傷病救助:
發生事故后,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由副組長總負責。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事故發生后,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后期事項。
7、聯系電話: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救護中心: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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