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值班電話: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部人員按每3個月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3個月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并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3、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衛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以保持良好狀態。
二、應急響應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志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系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第一發現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圍顯著標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1)發生火情后,第一發現人負責斷電,楊仁俊負責水源,戴柏春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于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楊仁俊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后蒙在搶救人員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后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凈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沖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3)火災事故后,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4)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發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火災均屬礦井火災。礦井火災按起因的不同可分為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兩大類。外因火災:如井下明火,放炮、電火或電弧,機械摩擦發熱著火,火災或煤塵爆炸引起的火災。
內因火災:為自然火災,是煤破碎后與空氣中的氧接觸,氧化生熱,熱量積聚導致煤層引起火災。
礦井火災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產生大量的高溫火焰及有害氣體,造成人員傷亡。
(2)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3)火災燒毀設備和煤炭資源。
(4)火災使井下風流逆轉,導致災情擴大。
發生火災事故主要與以下幾種因素相關:
(1)一定溫度和足夠熱量的熱源。
(2)一定數量的可燃物。
(3)足夠的氧氣。
(4)開拓、開采選擇不正確、不合理。
(5)缺乏自然發火的早期識別和預報。
(6)管理上的缺陷。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礦井發生火災事故后,應急救援工作應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工協作,以人為本的原則,結合礦井消防物資的配備,合理運用滅火戰術,把職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職工生命或礦井生產設施的安全,將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積極滅火,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水和砂土進行滅火。
(2)迅速撤離,如果不能使用滅火器或采取直接滅火無效時,組織人員應迅速撤離災區。
(3)煙霧巷道撤退時,應盡量躬著腰,低著頭前進。
(4)遇有爆炸征兆時,應立即避開正面巷道,進入躲避硐室內。迅速佩戴自救器。應背向爆源,俯臥向外爬行。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主要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及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主要由通風,機電,安監等部分的人員以及總工程師組成。
3.2指揮機構以及職責。
3.2.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煤礦發生火災事故時,應參照綜合預案的.指揮機構設置,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煤礦發生火災事故后,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3.2.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礦井調度室總指揮由礦長兼任或由總工程師兼任,副指揮由相關的副礦長及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系,傳達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
(3)調度礦山應急救援力量,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及信息。
(6)火災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3.2.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結合火災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設五個救災小組:
(1)通信供電主扇組。
①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并需時切斷火災事故地點的電源。
②確保井下通信暢通,一旦發生火災時,能保持正常聯系。
③根據礦長命令,必要時對主扇進行反風。
(2)通風組
①負責正常的通風系統管理,確保通風系統的合理,穩定可靠。
②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人員對火區封閉,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3)安全撤退組
①負責接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匯總人數等工作,并且主時匯報。
②要求各單位撤退前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找到零位并閉鎖,同時關閉供水閥門。
(4)后勤保障組
①供應所需物資,設備并且保質保量到位。
②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衛組
①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行完成,發生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聽取指令。
②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保證井口附近無火源。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1)生產礦井都必須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每隔一定距離設消防水龍頭。
(2)禁止一切人員攜帶煙草及點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油。
(4)加強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藥,禁止違章放炮。避免放炮產生火焰。
(5)井口房、進風巷、回風巷、平峒主要巷道連接處,峒室,變電所都應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6)進風井口設防火門,防止井口火災波及井下。
(7)井口附近100米以內,設置消防材料庫,主要運輸大巷也要設置消防材料庫,儲備消防器材、滅火材料和工具,必須滿足礦井滅火時的需要,平時不準挪作他用。
(8)正確選擇開拓、開采方法,隔絕采空區,減少向采空區漏風。
(9)加強自燃發火的早期識別和預報。
4.2預警行動
煤礦火災事故的危險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溫度的熱源,火災必需的條件有:
外因火災,形成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①一定溫度和足夠熱量的熱源。
②一定數量的可燃物。
③足夠的氧氣。
要預防外因火災的發生,只要破壞其中一個或兩個基本條件既可。
內因火災,形成具有三個因素。
(1)煤塵本身有自燃傾向性。
(2)不斷適量供應的氧氣。
(3)有散熱不良使熱量得以積聚。
要預防內因火災的發生,除第一條因素外,后兩個因素是可以人為控制的。
在一般情況下,氧氣濃度是滿足的,只要有熱源和可燃物隨時會引發火災,因此,礦井必須加強對高溫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經常檢查消防系統和滅火器材,減少各種發生隱患,一旦發現超標,就發布事故預警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5、信息報告程序
礦井調度室接到火災事故匯報后,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匯報,并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山救護隊,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匯報。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火災事故匯報后,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根據具體情況,通知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時,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死亡,為Ⅲ級響應。
(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時,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死亡,為Ⅳ級響應。
6.2礦井發生火災事故后,礦井調度室為發出預警,通報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事礦的匯報后,立即控制火勢,必要時進行礦井反風,火勢嚴重時,立即撤出災區人員。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有關人員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召集礦山救護大隊,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救護隊員進入災區偵察災情救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入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6.3處置措施
發生火災事故后,煤礦企業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發生火災時有關人員的行動原則
①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根據火災的性質、范圍,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并迅速報告調度室。
②井下發生火災時,為保證有效的滅火,必須嚴守紀律,服從命令,切不可驚慌失措,擅自行動。
③礦調度接到火災報告后,值班礦長通知礦山救護隊搶險,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災威脅人員撤離災區。
④搶救人員,滅火及封閉火區工作時,要指定專人檢查各種氣體及煤塵和風流的變化并嚴密注意頂板變化防止因燃燒或頂板冒落傷人。
⑤設置一氧化碳火災監測傳感器,煙霧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及時發現火災。
(2)直接滅火方法
①用水滅火,要有充足的供水,應從火源的外圍開始滅火,防止大量蒸氣傷人。
②隨檢查火區附近的瓦斯濃度和一氧化碳濃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電氣設備著火后,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用水滅火。
④滅火人員應站在進風側,不準站在回風側,防止高溫煙流或水蒸氣傷人。
⑤用砂子或巖粉滅火,通常用于撲滅油料和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⑥用化學滅火器滅火,可適用人員可接近,火勢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員可達地點,火源范圍不大,火區無瓦斯積聚,無煤塵積存的情況下,將煤炭挖出撲滅。
(3)隔絕滅火法
當井下火災不能用直接滅火法撲滅火時,必須迅速將火區封閉,在通向火區的所有巷道中構筑防火墻,切斷風流,切斷
氧氣供給,給過一定時間以后,氧氣消耗殆盡,火災不能維持自然熄火。
(4)綜合滅火法
綜合滅火法當火源范圍大,利用直接滅火隔絕滅火法難以撲滅時,可先用防火墻將火區封閉,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閉內灌水注漿,注入惰性氣體,調節風壓等。使火區內的火加速熄滅。
7、應急保障
7.1應急物資保障
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進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局部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災裝備,物資等。
7.2應急裝備保障
礦山救護和醫療救護裝備配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請求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產。同時,企業應建立有線、無線相結合的基礎應急通信系統并提供相應的通信設備。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調度救援力量,正確采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臺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范程序,科學施救。規范救援程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1.5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戶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區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臺、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組織指揮體系
2.1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黃巖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巖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衛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匯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著火建筑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筑物安全情況提供鑒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后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后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并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參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鑒定。
(1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協調環衛等部門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協助黃巖公安分局維護火災事故周邊區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管轄的燃氣公司、燃氣站等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燃氣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因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會同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調查處置;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督促物業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稅)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辟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巖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水源充足。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采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并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并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并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并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預警預防
3.1風險評估
我區是臺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戶,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愿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扎在主城區,對于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隱患消除
黃巖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巖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巖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巖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并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盡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巖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在迅速調度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分級響應
4.2.1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及預計可能發展成一般(Ⅳ級)火災事故的,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應急響應措施:
(1)滅火搶險: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巖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巖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衛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辟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巖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并組織實施污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危化品火災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鑒別和應急處置,及時調用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巖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衛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新聞記者的采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巖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持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
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范圍,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周邊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信息報送
(1)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信息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采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采用專用信息網絡、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信息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了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閱,并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信息。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群眾盡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巖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盡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復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設備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先期處置。
7、宣傳與演練
7.1消防宣傳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組織培訓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預案演練
黃巖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附則
8.1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巖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4
為了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發生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實施有力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按照縣政府在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上的會議精神,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縣政府在預防秋冬季火災工作的會議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生命無價”的原則,防范我鎮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以便增強各單位、各村屯防控各類火災的整體工作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平安”創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二、組織機構
為預防火災的發生,我鎮特成立防火預案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郭永恒擔任,副組長由副書記孫志國、副鎮長任奎、曹維國、武裝部長曹清宇擔任,成員單位有派出所、林業站、城建、醫院及各村村委會主任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長錢通華擔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長曹中國擔任,成員派出所全體。辦公室主要負責整治防火隱患工作的督辦工作。各單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對本單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隱患工作進行自檢、自查,以便徹底消除火災隱患。自檢、自查時間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預案適用于鎮發生火災的應急工作。
1、在鎮黨委、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單位、各村屯要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各單位、各村屯應根據本部門在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火災時做出快速應急反應。
3、把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力爭把火災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4、在火災撲救時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到達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不到現場,并且要保持通訊的'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或不接聽電話。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會主任手機24小時開機,或關機時有其他方式聯絡到)
四、火災撲救
1、撲救火災時在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未到達時由各單位、各村屯責任人統一指揮,參加撲火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指揮,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到達后由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統一指揮。
2、在撲火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重要公共設施的安全。
3、在撲火力量上,堅持以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本部門的撲火隊為輔的原則。
4、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如遇火勢大難以控制威脅到其他居民財產安全時,應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以便確保其他居民的財產安全。
五、醫療救護
因火災造成人員的傷亡是,各單位、各村屯要積極開展醫療自救,能在當場治療的要當場采取措施救護,以便抓住治療最佳時期。各單位、各村屯要組織有醫療救護的專業人員到現場參加救護工作,有條件的應備有醫療急救包。以保證傷員及時得到救護。
注: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5
為了加強防火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對各社區居民帶來的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區穩定,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各社區應急領導小組是社區火災應急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決定和部署社區消防應急工作,小組組長為各社區居委會主任,成員由各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二、預防預警
A社區內火災事故應急小組對社區域內單位和社區居民設施設備及房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不定期排查,對消防管線、供水、消防栓、滅火器和逃生器材進行檢查,做到詳細登記。對潛在的火災隱患要及時向社區內火災事故應急小組報告。
B通過廣播、宣傳欄、入戶等方式對社區內單位和社區居民宣傳防火知識,提高社區居民在火災發生時的自救能力。同時加強社區應急隊伍的`消防技能演練工作。
三、信息報送
社區居民以及轄區內有關人員對社區內發生火災時,作為第一發現人要迅速撥打119電話進行救助,并及時報告社區應急小組,社區值班人員迅速報告給火災應急小組組長,組長在10分鐘內報告街應急辦。
四、應急處置
社區火災應急小組通知各成員迅速趕往火災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A掌握事故現場人員數,為現場施救和消防隊提供依據;利用喇叭與被困者自救,切記慌亂,判斷火勢來源,采取與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并對傷員做好安撫工作。
B應急隊要第一時間開往現場,實施救援。根據火情,由火災應急小組組長聯系119和120,申請專業力量進行救助。
C社區衛生站負責對傷員進行初步救治,視情將傷員送醫療機構救治,向社區應急小組組長報告火災造成的傷亡信息;協助社區居民現場救助;物業技術人員負責電源切斷等技術類現場指導。
五、應急保障
A定期組織培訓社區火災應急小組傊和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模擬演練,鍛煉隊伍的實際處置能力和水平。
B根據社區實際,配備火災應急所需的消防器材、車輛、急救藥品和器械、緊急搶險物資和裝備,并對應急物資和裝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
C火災發生時,社區應急避難場所要及時啟動,并安排專人引導社區居民疏散到避難場所,合理安排避難場所的使用。
六、災后恢復
火災發生后,社區應急領導小組要制定社區居民生活保障措施,保證受災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需要上級支援的,有及時向上級申請。
本預案自20xx年9月1日修訂發布實施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6
一、適用范圍
高層民用建筑就是指10層和10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少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層工業建筑就是指2層及2層以上、建筑高度少于24米的廠房或庫房。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各類高層建筑,發生重、特大火災,撲救難度較大,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易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原則。高層建筑發生火災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火災事故,必須在高新區管委會、稽山派出所、越城區消防大隊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行動,保證滅火救援工作協調有序地開展。
(二)強化第一增派原則。滅火高層建筑的火災應當調集足夠多的消防警力,就可以有效地掌控火勢和救治人命,從而把握住火場的主動權。同時更必須強化高高消防車和專勤消防車的調集,以充分發揮裝備的優勢,提升救火救援效能。
(三)堅持“救人第一”原則。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積極搶救人命為首要任務。正確處理救人和其他滅火救援行動的關系。一般情況下,救人應與滅火同步實施,即采用水槍射流撲滅被困人員周圍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勢,驅散煙霧,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秉持“以遏居多,固移融合”原則。滅火高層建筑火災,充分利用緊固救火設施,立足打火,適應環境立體登陸作戰,強化第一增派,秉持“以緊固救火設施居多,緊固救火設施和移動消防裝備結合”的原則,積極主動撤離救治人員、有效率掌控火勢,殲滅火災。
(五)協同作戰、統一行動原則。整個滅火救援現場一盤棋,各種參戰力量都要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統一行動,相互之間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三、非政府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適時成立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領導下,根據災情和現場救火救援的須要,盡早設立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負責管理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命令、命令,及時向上級匯報現場情況;統一指揮救火救援警力,協同社會各倒戈力量;決策有關救火救援行動中的關鍵性事項;轉派各種救火救援確保物資和交通工具;公布現場信息;保護災情出現地區的社會秩序;協同有關善后工作。其辦公地點設于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領導
副總指揮:指揮部領導、消防支隊領導
成員單位:指揮部、消防支隊、交警支隊、刑警支隊、屬地公安分局、裝備財務處、科技通信處等相關參與部門以及安監、醫療、供水、供電、燃氣、建筑、氣象等參戰的`市屬、區屬政府單位。
(二)及時設立救火救援現場指揮部
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命令,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提出對策和行動方案,聽取指示,指揮現場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員:消防支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守統一指揮短;
成員: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消防支隊各參戰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長;消防支隊各參戰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及參戰各中隊值班指揮員;市公安局現場各參戰部門領導;現場各參戰政府部門、社會力量領導;受災單位相關技術、管理人員;
現場指揮部內設十個工作組:
1、滅火救援行動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戰訓科值班人員),各參戰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組值班指揮長及負責戰訓值班指揮助理,參戰中隊指揮員組成。負責組織指揮消防力量,積極疏散、營救被困人員,搶救財產,控制、撲救火災。
2、后勤保障組:由消防支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守統一指揮助理(裝備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員)、各大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組有關統一指揮助理及黃貝嶺特勤大隊維修中隊人員共同組成。負責管理搞好支隊倒戈救援力量的飲食、飲用水等確保工作;確保救火救援行動所須要器材裝備、油料、滅火劑和特種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非政府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展開維修保養,防止因車輛、裝備故障損毀而影響救火救援行動。必要時,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市物資部門統一轉派救火救援所需的物資。
3、通信聯絡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指揮科及科技辦值班人員)和相關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保證指揮體系和現場通信聯絡暢通;事故現場有線、無線通信及與各級組織之間信息的傳遞;現場信息的記錄;必要時,可由相關技術部門進行現場通信組網,增強火災現場通信頻率覆蓋的強度。
4、救火救援專家組:由消防支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專家組成員;防雷、建審有關技術人員,災情建筑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建筑、氣象等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共同組成。負責管理提供更多有關的技術支持,化解救火救援中的技術性問題,對救火救援行動方案展開可行性分析,明確提出意見或建議。
5、政工宣傳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政秘處政工監察科、防火處宣傳科值班人員)及參戰大、中隊政委、教導員組成。負責深入滅火救援的第一線,開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氣,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聞報道稿,進行火場攝像及現場的督察工作。
6、醫療急救組:由現場醫療單位人員共同組成。負責管理搞好現場搶救和傷病員中轉。
7、工程搶險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建審處聯絡員、各大隊技術人員,受災建筑相關技術人員和現場供水、供氣、供電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建筑內固定消防設施的充分利用;根據現場指揮部的命令,加強對事故區域的供水;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等。
8、現場掌控警戒組:由屬地公安分局人員(或地鐵治安大隊人員)共同組成。負責管理保護現場秩序,幫助非政府人員展開撤離;根據現場指揮部劃設的警戒范圍對現場外圍展開警戒;維護救火救援物資和現場關鍵物資的安全,避免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層建筑內部受到火勢威脅的人員撤離和內部的警戒由消防支隊負責管理。
9、交通管制組:由交警支隊人員組成。負責對事故現場的警戒區、控制區進行交通管制,并開辟綠色通道保障滅火救援等車輛順利進出事故現場;
10、火災調查組:由消防支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守統一指揮助理(防雷處值班人員)、轄區大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組值守統一指揮助理(防雷科或其他值班人員)和刑警支隊有關人員共同組成。負責管理對火災現場展開勘查,緊固現場證據,調查火災原因,證實火災責任。刑警支隊負責管理繼續執行調查取證、偵破、追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務。
四、力量調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119指揮中心收到火災事故報警后,快速按類型級別分類處理,實行就近原則,調集6—12臺消防車到場。同時,通告轄區大隊全勤指揮組到場,必要時調集特勤大隊、周邊小、中隊做為為撤退力量,轄區大隊全勤指揮組統一指揮短,應當不間斷地向消防指揮中心意見反饋現場情況,消防指揮中心可以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統一指揮短的命令,調集支隊救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及通告醫療急救、建筑、供水、供電、燃氣等有關部門到場幫助。同時,向其他支隊領導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情況,命令調集有關警種幫助救火救援。
五、滅火戰術及處置措施
(一)救火戰術要點
1、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和其他滅火救援行動的關系。
2、確認反攻起點層。反攻起點層通常挑選在起火層下一層或之下二層。反攻起點層既是反攻起點,又就是前沿指揮所,還是人員、器材的調集處。
3、內攻為主,內外夾攻,上下合擊,堵截火勢。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設施實施內攻;其次用消防車載水炮、舉高消防車等出水,堵截控制從外部窗戶、陽臺竄出的火焰及飛火。力量部署順序是先著火層,其次著火層上層,后是著火層下層。力量部署數量應是著火層大于著火層上層,著火層上層大于著火層下層。水槍陣地要依托防火、防煙分區,且靠近火點或各種豎向管井的開口部位。
(二)救火救援措施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滅火救援行動組指揮到場的滅火警力采取的處置措施為:
1、非政府火情情報搜集
第一到場的消防中隊要迅速組織火情偵察,及時反饋情況;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火情偵察由消防支隊、大隊、中隊各級偵察小組分別組織,確保在火災撲救的各階段,前線第一手信息的及時傳遞,為調整滅火作戰行動提供依據。具體方法有:
(1)外部觀測和查問知情人。快速介紹著火的樓層、獲救人員情況;
有沒有易燃、易爆及貴重物品;著火建筑職工的此戰情況。
(2)轄區消防大、中隊到場后迅速占領著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災報警、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疏散指令情況;
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通風、空調系統的運作情況;非消防用電是否切斷及消防電源和消防電梯的運行情況;燃氣管道關閉情況;消防控制中心對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的情況;通過屏幕顯示,明確起火部位、火災范圍、火災發展蔓延趨勢、人員受煙和火勢威脅程度,并根據救人、滅火的需要,指導消防控制中心人員發出相關指令。
(3)非政府內部情報搜集。消防員配戴不好空氣呼吸器和通迅的、照明設備器材深入細致建筑內部展開情報搜集,介紹:獲救人員數量、邊線和撤離路線、方式;
冷卻的物質、范圍、火勢擴散的方向及反攻路線和截住陣地設置的邊線;消防排灌系統與否正常運轉。
2、組織疏散和搶救人員
(1)利用應急廣播系統,平衡獲救人員的情緒,非政府鼓勵獲救人員存有秩序的撤離,避免驚恐、擠迫和自殺;
(2)疏散和搶救人員的基本順序。首先是著火層,其次是著火層上層,爾后是著火層下層。在力量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能同時進行。
(3)撤離和救治人員的途徑。從撤離地下通道(走廊)、出口,經消防電梯、防煙樓梯、半封閉樓梯或室外疏散樓梯,輕易下至地面建筑外、步入避難層(間)或著火層的之下一層。同時利用云梯消防車、緩降器、其他潛水器材(潛水網、袋、氣墊、繩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設施登高進攻
(1)內部反攻。利用樓梯(防煙、半封閉)、消防電梯反攻;
(2)外部進攻。利用登高裝備進攻(室外樓梯、建筑平臺、舉高消防車、消防梯等)
(3)內外融合反攻。
4、利用高層建筑固定給水系統進行火場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內部消防水泵向豎管供水;
(3)利用水泵融合器向室內管網補足供水;
(4)利用登高裝置供水;
(5)消防車輕易供水。當室內緊固排灌設施以及水泵融合器無法滿足用戶火場供水的市場需求時,可以通過消防車或消防水泵輕易耦合串聯,沿樓層橫向鋪設水帶供水。
5、火場排煙
利用機械排煙系統(均為緊固嚴防、排煙系統)冷卻系統,冷卻系統塔、排煙豎井、冷卻系統窗、自然排煙口冷卻系統以及噴霧水、低倍數泡沫、移動冷卻系統裝備和切割機冷卻系統等。
六、處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確保
處置高層建筑火災應加強轄區大、中隊第一出動力量,消防特勤大隊和鄰近大、中隊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無法滿足滅火救援需要時,消防支隊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證投入滅火救援力量的補充和輪換。
(二)裝備確保
消防支隊應加強對舉高、專勤消防車和特種裝備器材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保證隨時拉得出,用得上。現場維修技術人員要及時排除裝備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隊強化救火救援耗材和滅火劑的日常儲備。盡早啟動物資應急轉派機制,向消防部門戰備倉庫、生產廠家和消防設備公司,市公安局裝財處為、市物資部門提出申請轉派。
(三)后勤保障
搞好一線救火救援人員飲水、飲食和歇息輪休等確保。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隊統一指揮處統一指揮科、科技籌辦日常強化對講機基地點臺和拿著對講機展開檢查、保護,確保對講機的通訊聯絡通暢。謀求在基層消防中隊搭載一定數量的插孔電話;戰時保證救火登陸作戰統一指揮快速、精確、保密、不間斷。市局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之間通信聯絡確保由科通處為負責管理。
(五)技術保障
消防支隊防雷、建審技術人員,災情建筑的工程技術人員,市建筑、氣象、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為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決策提供更多技術支持。
(六)訓練保障
消防支隊強化對全市高層建筑的“六熟識”工作,健全各重點高層建筑救火登陸作戰預案的制訂;強化對高層建筑火災滅火理論和高層建筑內消防系統的自學;強化對車輛裝備、特種器材的熟識采用;強化針對高層建筑救火戰術、戰法的演練。
七、滅火行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所有倒戈人員應當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佩戴不好個人防水裝備,隨身攜帶器材和工具,方能夠資金投入戰斗。
(二)進入消防控制室,應向值班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了解情況,由他們操作設備。
(三)覽勝和撤離、救治人員時,應當首先采用消防電梯和消防樓梯。非政府撤離和救治人員時應特別注意選不好疏散出口和地下通道,做好人員分流。
(四)開通廣播系統時,應先通知著火樓層和受煙、火威脅的上層人員,以免整個大廈人員驚慌,造成擁擠,影響疏散。
(五)采用水泵融合器向室內管網供水時,一定必須厘清該水泵融合器的供給范圍,避免誤接。并使消防車水泵出水口壓力與緊固消防設施出口壓力基本相匹配。在水泵融合器出現故障時,可以采用底層室內消火栓向豎管供水。
(六)在進行排煙前,要關閉通風、空調系統;在煙霧流經部位和出口應相應做好射水準備;對密閉房間排煙時,應逐漸開啟排煙口,并用噴霧或開花水槍掩護,防止發生爆燃。
(七)避免玻璃幕墻在火焰、高溫和水沖擊的促進作用下著火,墜落在傷人。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
為維護學生宿舍區學習、生活秩序,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紀法規的'要求,結合學生宿舍樓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注重事前教育、事前防范,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
二、日常規范
⑴宿管員堅守工作崗位,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每天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
⑵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等違章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⑶禁止在宿舍、樓道內、廁所里焚燒任何物品。
⑷禁止在宿舍、樓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⑸禁止在走廊、樓道內堆放雜物。
⑹滅火器材專人保管(宿管員),嚴禁其他人員移動或挪用。
⑺熟悉樓內電閘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應急預案
火災無情,瞬間會對人的生命及財產造成重大的危害和損失。一旦有火情發生時,宿管員要沉著冷靜、臨危不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火情:宿管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打開消防門和安全通道。
(二)自救:當火情較小時,宿管員應迅速使用滅火器撲救。滅火時應站在火源的上風處滅火,并注意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使用濕毛巾、濕被子、濕衣服、沙土等。
(三)報警:當火情有蔓延趨勢時,宿管員應立即報告學校保安科和有關部門,要講清地址、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和報警人姓名。學校保安科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滅火工作。
(四)撤離:當火情快速蔓延,宿管員要組織指揮同學,根據火情就近用電話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從各安全通道迅速撤離火場。
(五)疏散:
⑴危急時刻,不要顧及財物,逃生第一。
⑵在深夜同學間要相互叫醒,相互幫助。
⑶當樓道煙霧過多時,要用濕毛巾捂口鼻處匍匐前行。
⑷不要盲目跳樓,情況緊急非跳不可時,可用被罩床單等物制成繩索,固定在物體上滑向樓下。
⑸當樓道、大門等出口被大火封堵時應退守房間,用電話等通訊工具報警求救。
⑹萬一身上衣物著火切勿驚跑,要就地滾動壓滅身上之火。
四、警鐘長鳴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使同學們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憂患意識,防患于未燃。
⑴消防安全、人人有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⑵遵紀守法,互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⑶珍愛生命,關愛他人及學校財產安全。
⑷遭遇突發不可抗拒的事件,要沉著冷靜、臨危不亂、聽從指揮,緊張而有秩序的組織撤離、疏散、搶險、救助。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8
一、指導思想
以《消防法》、《北京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特大火災事故,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宗旨,切實做好霄云國際大廈的防火、滅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二、大廈基本狀況
1、大廈位于朝陽區霄云路28號,總建筑面積57481·59平方米。分為A、B座,每座樓辦公人數在2000人左右,大廈主樓高在97·05米。
2、消防設施有消防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自動噴灑系統、防火卷簾系統、自動報警系統、消防廣播系統。
3、消防設備有干粉滅火器446具,分布情況見附;滅火器位置圖。
4、外圍水源位置在大廈外3個消防用井,消防水泵接合器在A座、B座綠地內。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地點:在消防監控室
2、設備管理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義務消防隊三組成員職責:保證消防用電的電力供應,將所有電梯回歸基站。切斷危險電源。對設施設備進行監護,出現故障立即報告組長并進行搶修。并責令一人到大廈路口引導消防車迅速進入火災地點,并指引水源位置。
3、疏散救援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成員職責:走樓梯先趕往火災層及上下層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負責通知、組織、護送人員有秩序的從樓梯安全離開,注意關好防火門。
4、滅火行動組組長:成員:義務消防隊一組成員職責:攜帶滅火器等消防工具趕到火災現場,進行火災撲救
工作。
5、警戒后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成員職責:負責大樓秩序,防止壞人趁火打劫。處理好曾疏散下來的人員。
四、預案具體步驟
1、中控室接到火災報警,首先明確火災事故方位、地點、火情及周邊情況。
2、經確認后,報請公司領導后立即撥打119報警并通知保安,同時啟動消防主機聯動,通知指揮部總指揮及各成員組組長,[打開廣播],告知火災層及安全通道。
3、各崗位人員聽到廣播,或通過其他方式[對講機、電話]通知后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展開滅火救人工作。
4、中控員要隨時與火災現場保持通訊暢通,詢問情況,掌握火災現場情況。
5、設備管理組組長通知本組人員到達現場,一人負責切斷火災層電源,根據火災情況逐步切斷各層電源,一人負責將所有電梯回歸基站,如需使用消防專用梯經請示指揮部同意由組長負責安排。其他人對所負責范圍的設施設備進行監護,出現故障立即報告組長并進行搶修。責令一人負責指引消防車進入現場,并指引水源。
6、疏散救援組組長通知本組成員或聽到廣播立即到達火災層或相鄰上下層,忙而不亂的組織引導人員快速撤離火災現場,在疏散過程中,要逐戶敲門檢查有無遺漏人員,確定無人后再到其他層疏散。若火災層樓梯被火封住,致使上樓層人員無法疏散,可先將人員疏散到樓頂平臺,然后再設法往地面疏散。
7、滅火行動組組長通知本組成員到達火災現場,并使用就近滅火器材,設備進行火災撲救,將燃燒點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并關閉火災現場有關閥門。初期火災可用滅火器滅火,火勢一大可用消防栓滅火。現場無法自救,無法撲滅初期火災時,應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撤離現場。投入疏散救援組做好疏散工作。
8、警戒防衛后勤保障組組長通知成員到達大堂,維持疏散下來人員的秩序,防止壞人趁火打劫,做好人員安撫、接待工作,保管好搶救下來的物資并做好登記。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9
一、前言
隨著我國公路建設的發展,短隧道及特長隧道不斷激增,隧道自身的結構特點和隧道安全管理已淪為代萊研究課題。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事業步入了一個歷史上空前發展的時期,隨著已建好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斷減少,我國公路建設的發展,短隧道及特長隧道不斷激增,如何安全管理不好高速公路隧道,充分發揮高速公路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這一問題已顯著的擺到了高速公路營運管理者面前。隧道就是高速公路的中心樞紐,隧道安全管理,重點就是遏止隧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止隧道內二次事故出現,就是確保高速公路安全,確保過往司乘人員的生命安全,增加國家財產損失的關鍵措施。
在我國,隧道大多位處山脈縱橫、丘陵溝壑的區域,高速公路相對平坦的特點決定了多數隧道較長距離的空間近似封閉。在相對狹窄的空間,高速公路交通量、車型、車載可燃物等因素決定了高速公路隧道發生消防安全、交通事故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可以說,高速公路隧道越長,交通量越多,隧道內發生交通意外、消防意外的可能性就越多、越大。
二、隧道火災概率及特點
據國外20世紀90年代的統計資料顯示,隧道火災發生的概率是10次(億車xkm)~17次(億車xkm)。由于較長隧道近似封閉空間,火災發生較之于正常界面,具有明顯的特點。
1、擴散慢,不易控制。隧道因車輛事故,汽車追尾等引發火災后,除本身隨身攜帶一定數量的燃油外,有時還載運相當數量的易燃Fanjeaux、化學品、危險品,火勢擴散慢,很難加以控制。
2、通道易堵塞,隧道縱深距離窄長,發生火災時,隧道內大量車輛難以疏散,極易造成堵塞,火勢順著車輛蔓延,擴大損失。
3、濃煙高溫,滅火因容易。出現火災后,煙霧快速向四周蔓延,雖存有通風設備,也難以及時排泄煙霧。當隧道內因車輛相撞等事故引發大火時,油料冷卻,溫度很高,往往并使救火人員無法緊鄰,以致縮短救火時間,加之出口太少,環境惡劣受到空間管制,通信聯絡因容易。隧道大多靠近城市,缺少可信的水源,隧道救火條件非常有限。雙向交通隧道、特長隧道內難產生救火救援路線與撤離路線、煙氣流動路線的.交叉,救援面和救援途徑非常有限,火災滅火難度很大。
4、供電中斷,疏散因難,著火后,可能損毀供電系統,造成供電停止,會給撲救工作帶來極大的因難。隧道內通道狹長、照明條件差,著火后能見度低,人員難以及時疏散,易引起人員驚慌,從而造成更大的慘禍。
5、高溫有害煙霧蓄積,難于排泄。隧道密封環境,一旦出現火災,隧道內煙霧小、能見度高、散熱器快、溫度較低、火災產生的高溫、有害濃煙快速蓄積,難于排泄。這不僅輕微危險被因人員的生命,而且并使消防隊員也難以及時救人。
6、起火點附近的隧道承重混凝土容易崩落。由于山區高速公路隧道襯層內含有水分,當火災發生時,襯層中的水變成蒸汽,在襯層內快速膨脹,從而產生巨大的壓力。國外隧道襯層火災試驗研究表明,混凝土表面溫度達到200攝氏度時,10~15分鐘內混凝土襯層就會發生爆裂、崩落。
因此,隧道火災可能將只導致一輛車的損失,也有可能導致群死群傷,隧道坍塌、交通中斷的輕、空難事件惡性火災。
三、隧道火災處置的戰術要點,滅火措施和行動要求
(1)隧道出現火災時,隧道管理部門必須秉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與救火的關系,通常情況下,救人與救火同步實行。積極主動撤離,救治獲救人員,隔絕或封洞救火,有效地掌控火勢,殲滅火災。
(2)火情偵察。率先抵達現場的人員,要查明火勢發展情況及其危害程度,調查起火燃燒的物質、性質,起火部位,是車輛起火還是貨物或油箱燃燒,有無爆炸可能。
(3)救火措施。查明救火路線方向和截住陣地后,滅火人員必須實行相同措施展開滅火。
(4)直接滅火法。當隧道內失事汽車火勢較小或處于陰燃狀態,且隧道內無爆炸,倒塌危險時,滅火人員可在做好個人防護、照明、通信聯絡等各項準備工作后,攜帶滅火器材深入隧道內滅火。
(5)遷移處置法。當墜毀車輛坐落于隧道深處,救火救援行動無法積極開展,且存有核爆、坍塌危險時,必須使用機車、拖車等將正在冷卻或外泄的車輛除雪出來洞,放在安全地帶而后實行救火防腐等措施。
(6)封洞窒息法。當隧道內發生火災時,內部人員已全部撤出,且無法采取進洞或牽引至洞外滅火時,即可采取封堵隧道進出口及其它相關孔洞,斷絕空氣,窒息滅火。
(7)火場冷卻系統
(8)利用隧道內的固定排煙設施排煙。
(9)利用公安消防隊的冷卻系統裝備冷卻系統。
(10)利用噴霧水槍排煙。
(11)積極主動救治人員
(12)搶救的途徑是隧道右側的人行道。
(13)救治的重點就是已經中毒或傷勢的人員,對其他人員,應當鼓勵撤離至應急暫避場所或安全地點。
(14)如果是載客車輛,要立即打開車門疏散乘客,在緊急情況下,打碎玻璃,從窗口疏散。
(15)隧道坍塌,存有人員被因,可選擇距獲救人員最近,構筑物較為脆弱的部位,打洞或切割機救人;如果隧道坍塌輕微,一時難以切斷,應當設法先向隧道運送空氣。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0
一、總則
1.目的:本預案要點制定的目的在于大廈有關消防設備未投入自動運行時,制定在火災狀態下的應急操作要點,以備有關人員熟悉、掌握。
2.本運轉要點亦為今后工程部人員在工作巡查中,對設備確保重點的參照。
3.當火災發生時,全體員工要保持清醒、冷靜,安排指導人員有秩序的疏散,盡到本崗位應盡的職責與義務。
二、消防中控室職責
1.消防中控室在確認火災發生后,除按有關規程執行外,迅速在操作臺上操作有關消防設備,同時與工程部聯系,報告火災發生地點、位置、火情,要求工程部迅速開啟相關消防設備。
2.在中控室手動操作方式大廈全部電梯降落,并觀測反信指示燈與否暗興。
3.電話通知總配電室(內線7304),要求在保證大廈供電(尤其是應急供電系統)的同時切除空調系統的供電,即關掉112號低壓柜的供電開關。
4.關上消防事故廣播系統,通告有關樓層人員撤離。
5.迎接相關領導和專業人員參加消防指揮,同時介紹的關情況。
6.為消-嚴防-隊員準備好3#、4#消防電梯的鑰匙。
7.負責維護中控室及周邊地帶。
三、工程部職責
1.當火災發生時,工程部全體人員立即放下其它工作,全體投入火災救險工作,同時關掉自己近旁與消防系統無關的用電設備,提高供電系統的可靠性。
2.工程部經理和弱電工程師快速抵達消防中控室,參予消防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參謀長。
3.工程部人員在到達指定位置時,應帶好通訊設備,包括對講機、消防電話或普通電話。
4.工程部經理負責管理精心安排并證實工程部消防崗位的妥當情況。
5.弱電工程師負責確認電梯的消防狀態,消防泵、噴淋泵的開啟,空調電源及相關風機等設備的運行狀態。
6.弱電工程師率領一名運轉電工盡量抵達b3f總變電站,等候命令,負責管理統一指揮有關停在供電操作方式,確認空調電源切除術,并按照工程部經理命令非政府所有各層地下室人員撤走。
7.強電工程主任帶領一名電工盡量到達火災相關分配電室,等候工程師或工程經理的命令,執行有關停送電操作,并按照工程經理命令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8.弱電修理領班率領一名電工盡量抵達27f水泵房,與消防中心取得聯系,根據消防中心命令建議確保消火栓泵、噴淋泵、40f水箱遷調水泵的正常工作,必要時應急搶險,或視情況啟動40f水箱遷調水泵、消火栓泵、噴淋泵(高區20f以上火災時啟動消火栓泵,聽見27f噴淋系統水鐘報警時,證實高區噴淋系統走水時,打開噴淋泵。)。按消防中心統一指揮非政府人員撤走,撤走前將消火栓泵、噴淋泵轉至自動狀態,并與消防中心證實離往下壓工作狀態。
9.弱電領班帶領程控交換機機務人員到達總機機房,負責保證電話系統暢通,根據消防中心指示組織人員撤離。
10.給排水專業工程師負責管理消防用水系統的可信工作,確保b3f、13f、27f的水箱供水,盡量確保水箱的高水位和各層可供水泵的正常運轉,并與消防中心保持聯系,根據消防中心命令非政府人員撤走,撤走前將各水泵轉至自動,盡可能確保自動工作有效率。
水專業工程主任帶領一名水工到達b3f水箱間,全部開啟水箱入口水閥,手動開啟向13f水箱供水水泵,同時監視水箱水位、供水情況,同消防中心取得聯系,聽從消防中心指揮。
水專業工程師率領一名水工抵達13f水箱間,手動打開向27f水箱供水的'供水泵,同時監控水箱水位供水情況,并快速與消防中心聯系,報告情況,遵從消防中心握。
水專業一名領班帶領一名水工盡快到達27f水箱間,監視水箱水位情況,與消防中心取得聯系,報告情況并聽從消防中心指揮。
水專業另一名領班負責管理恰當提示窶-嚴防-隊員在院內的消火栓USB、消防水池取水口,13f水箱水泵切割器的邊線,并協調窶-嚴防-隊工作。
11.空調設備維修工程師負責指揮本專業人員關斷煤氣入口閥,火災相關區域的排煙風機、正壓送風機及相應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的正確工作,組織相關人員撤離,并與消防中心保持聯系。(風機操作點分散,相對復雜,人員地點安排請專業工程師提出)
四、關于通訊
1.在火災發生時,任何人有責任盡可能保證通訊系統和指揮系統的通暢,與救火無關的事情不得占用通訊及信道。
2.在采用通訊設備時,講話力求樸素、明晰,太少擠占通訊時間。
3.使用對講機時請注意,在信道無空閑時,不要按發射按鈕講話,講完話后立即放開發射按鈕。
4.采用消防專用電話時請注意,在與消防中心聽完話后,一定必須擺不好電話,否則其他人無法與消防中心通話。
5.目前b3f、13f、27f設備層的水箱間、空調機房內的電話插孔已調好線,插入普通電話后即可為內線電話,可直接撥叫消防中心。如要證實本機號碼,請撥叫總機詢問。
為建立健全高新區出現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機制,提升滅火高層建筑火災的能力,從思想上、非政府上、物質上搞好有效率處理高新區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的充分準備,最大限度的增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低火災導致的社會影響,融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為提高倉庫員工的防火意識,確保公司物資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定期檢驗倉庫消防設施的功能,增強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的應變能力,自我防護能力、防止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各倉庫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本部的防火工作。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時,各部門要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一致,共同努力將突發事件妥善處理
二、組織機構
1.總指揮:總經理
2.副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
3.滅火行動組長:保安隊長
4.報警組長:財務副總經理
5.組員:庫管員、動力配電人員、義務消防員(保安隊)
三、行動組組成(共計15人)
1、滅火行動組:
注:所有人員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準備滅火器材,展開滅火戰斗。
2、報警組:倉庫管理人員
注:負責防火報警及呼叫救護中心,觀察記錄現場情況并及時向總指揮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四、撲救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庫管員或組員發現火情后立即報告滅火組長,滅火組長動作如下:
(1)用電話機或對講機呼叫滅火行動組所有成員,令其迅速趕赴火場,負責現場觀察及報警,隨時向總指揮報告火情,必要時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
(2)通知呼叫滅火行動組成員迅速向火災現場集合,根據火災現場,視情況:
A、命令配電房切斷發生火災庫房或整個倉庫的非消防電源。
B、火情在滅火組配備能力范圍內的,立即帶領組織滅火組實施撲救;若火勢較大,滅火組員應先設法阻止火勢蔓延。
C、消防車到位后,配合消防部隊撲救工作。
(3)參與協調善后、總結工作。
2、報警組長接到火情報告后,動作如下:
(1)立即赴趕火情現場,密切觀注火情動態,根據火情及滅火組長的意見,
必要時立即拔打火警119,報警時要明確火災詳細地點、火情狀況、報警人、聯系電話,安排迎接消防車。
(2)跟進火情動態,即時向總指揮報告火情。
(3)根據火情,組織疏散人員和圍觀人群。
(4)參與協調善后、總結工作。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2
為了應付試運過程中的突發事故,快速組織調動人力、物力,實施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試運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一、項目部成立試運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試運小組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由試運人員組成,負責全面協調處理突發事故。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項目工程部。
二、試運突發事故指:
火災事故、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三、通訊聯絡方式: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電話
火災報警電話:119
電廠火災報警電話:內部撥打:6119、直撥電話:
緊急救護電話:120
四、應急設施
1、消防類:水槍1支、分水器1付、水帶80米、消防扳手2把、消防釜1把、消防鍬2把、消防桶4個、安全帽10頂、干粉滅火器4公斤10具、泡沫滅火器5具。
2、救護類:擔架2付、急救箱4個、急救包2個。
3、應急車輛:客貨兩用車一部、卡車一輛
五、事故處置預案
〈一〉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
1、發生火災時,試運負責人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撲救,迅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消防系統應投入使用,發現險情應立即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或啟用電廠消防系統。
視火情大小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直接撥打119或廣電消防隊電話(直撥電話:、內部撥打6119)報警,如火情無法控制報警時應講清楚火災的具體地點、部位;火勢情況,燃燒物的性質和大約數量;報警人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并派人到路口接警。報警應沉著冷靜,切莫慌張。
3、應急分隊迅速轉移現場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等,搶救貴重物資。
4、滅火后,保衛人員應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二〉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
1、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試運負責人應立即報告項目部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部門。
2、由試運負責人組織應急分隊、醫務人員、安監人員趕赴現場搶救傷亡人員,程度輕微的.由現場救護醫生做就地救護處理,程度重的通知120急救中心將受傷人員送至代市醫院搶救治療;代市醫院無法救治的應立即送往廣安市人民醫院搶救治療。急救中心車輛不能及時到達時,動用應急車輛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3、由保衛人員封鎖事故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4、安監部門立即進行現場踏勘取證,進行事故調查。
〈三〉試運過程發生設備故障或事故時
設備故障是指設備溫度、振動超標,運行聲音異常,電流過載或其他不明原因導致保護動作、蒸汽、燃油、煤粉泄露等。
1、當軸承及轉動部分有異常,風機或電機有劇烈振動及撞擊聲,軸承工作溫度不穩定,軸承溫升超過周圍環境溫度40℃(風機本體軸承溫度高于70℃)時應立即通知試運負責人,試運負責人發出指令聯系控制室采取立即停機的措施。
2、當機械各部件的溫度、振動及電流表指示超過規定,運轉聲音不正常,應立即匯報試運負責人并檢查分析故障原因,如原因不明應立即停機。
3、風門不能正常動作,防爆門損壞,風機流量過小外殼發熱嚴重,電流過載或其他不明原因導致保護動作時,應立即通知試運負責人,立即查看試運記錄和設備狀態,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4、嚴密監視爐膛壓力,操作風機進出口風門時應緩慢。
5、汽機應啟動盤車裝置緩慢盤車、同時嚴防蒸汽漏如主汽門汽機側,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通知值班室停止吹洗。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3
學校防火工作是直接關系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管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重點部位及學生宿舍的管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了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于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仍煙蒂等誘發原因。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①火災時,由于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②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圍在身上從煙火中沖出去。
③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采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標志,盡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并用水澆濕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④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盡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或擴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資是愛護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是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
②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檔案資料、高級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迅速調集單位治安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等,集中單位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盡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后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并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繃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系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