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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歡迎大家分享。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指導和規范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和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人民財產損失,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一、預測預警
二、應急響應處置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事發地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響應原則,迅速啟動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按要求做好有關信息的報告;要根據實際情況及事故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級別,有效控制事故,減少危害和影響。同時,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要做好現場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并防止可能發生的爆炸事故,應根據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規模、程度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保證必要的技術和物資支持。
各級應急處理相關專業部門要按照預案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按照邊搶救、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原則,具體負責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取證、控制和查處,實施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病人醫療救治、職業衛生學調查、中毒原因確定等工作,并隨時向同級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三、現場調查處理程序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調查、確認、處理和綜合評估工作;組織相關單位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負責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負責組織事故專家組。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援;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事故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和預防,調查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已造成的人群健康危害狀況,為事故的調查處理提供科學依據。
消防呼蘭大隊負責火災現場救援、存在或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質的職業場所的救援和預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事故現場救援、急性職業病危害源的排除工作。
區氣象局及時提供當時的氣象資料。
區環保分局負責根據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測定情況結合氣象條件確定危害因素污染區范圍。
區公安分局負責對引發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實施監控;對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予以嚴厲打擊;負責實施警戒、疏散、隔離等的現場控制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善后處理
資料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環保、衛生、質監等相關部門出據的相關數據材料進行事故綜合分析。
后期評估
職業病危害事故結束后,在區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人員對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故概況、病人救治情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所采取措施、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防范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改進措施和意見。
責任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用人單位所造成事故危害程度提出相應的經濟、行政、黨紀處罰,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亡人員善后救助
因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善后救助由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區財政金融局負責處置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財政和審計部門加強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財政應急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信息發布
區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五、保障措施
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防控體系保障
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多部門協調、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高效的急性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防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事故報告信息網絡;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建立急性職業病危害救治基地和救治體系;明確職能,落實責任,完善執法監督;改善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基礎設施和儀器設備;加強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監督檢查、醫療救治、職業衛生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理演練,提高防治急性職業病危害的應急能力。
通訊與信息保障
應建立健全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和醫療救治信息網絡,保障和維護信息通訊的通暢,保證事件應急處理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
物資保障
各級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及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建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的各類物資儲備(包括個體防護裝備、通訊工具、現場快速檢設備、及中毒現場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裝備等)。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應急儲備物資,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應得到及時補充,以確保應急供應。
經費保障
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經費,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保證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預警、醫療救治、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物資儲備、實驗檢測等應急處理各項經費。
法律保障
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防控知識普及教育,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時的心理承受能力。
認真落實用人單位及人員的職業病危害應急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工作,預防和減少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第一部分 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我區經濟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平戰結合,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自我防護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隨時做好應急救援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建立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體系,加強日常監督工作,提高全區公眾對職業病的認識,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及時采取有效應急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的擴大。
(二)依法管理,快速反應。完善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對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地開展現場調查、取證、監測、救治、控制、報告和處理工作。
(三)統一領導,明確責任。順慶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區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與應急處置工作,堅持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和條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應急響應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四)依靠科學,加強合作。貫徹依靠科學技術應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方針,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的作用,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庫的建設,加強臨床救治方案的研究及職業衛生學調查研究,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職責與權限,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理工作反應靈敏、快速有效。
三、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級
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職業病危害事故劃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三個級別。
(一)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
(二)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
(三)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
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第二部分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
成立順慶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
組長: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安監局局長、區衛生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公安分局、區環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外宣辦,及有關鄉鎮街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由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順慶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理中應當承擔以下職責:
(一)區安監局
1、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監督落實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時的各項具體工作。
2、召集專家組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進行評估,形成事故應急救援方案。
3、負責全區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控制及查處工作。
4、負責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肇事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安全控制措施。
(二)區衛生局
1、指揮、領導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醫療救護、調查、診斷和控制工作;
2、組建有豐富現場工作經驗的醫療救援隊伍,對專業醫護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技術支持體系,做好必要的物資、設施和設備的儲備,保證可隨時投入正常使用。
3、設立特殊職業病危害事故定點救治醫院。
(三)區公安分局
1、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負責對有關部門移交的需追究刑事責任案件的查處工作。
3、負責與職業病危害事故有關的社會治安秩序的維護,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政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四)區環保局
1、協同相關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故現場。
2、開展事故現場應急監測,協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跟蹤污染動態情況,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
(五)區民政局
1、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和分配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的發放工作。
(六)區財政局
1、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職業病危害事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設備、器材、檢驗試劑等物資經費。
2、將日常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七)區外宣辦
1、負責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新聞報道,對職業病危害事故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穩定社會秩序。
2、負責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公告,及時、準確報道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第三部分 應急響應
一、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區及相關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順慶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并啟動突發事件三級應急響應。
(一)特別重大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I級)由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報請區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區委書記、區長或分管區領導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
(二)重大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II級)由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并向區主要領導報告。分管區領導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
(三)一般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111級)由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
二、應急處理措施
(一)現場調查
調查人員趕赴現場聽取病情介紹后,首先應積極參與、組織搶救病人。及時對現場情況進行分析,確定引起職業病的發生的原因。
(二)現場控制
1、在經過初步調查懷疑為職業中毒時,調查人員應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以防續發。
(1)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
(2)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
(3)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4)組織醫療衛生機構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
(三)積極救治病人
積極組織對職業中毒者進行救治。按就近原則將病人送往有條件的醫院進行救治,化學性等特殊中毒病人,需要特殊治療的送往定點醫院。
第四部分應急結束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突發事件經應急響應,在完成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分析并有效控制后,沒有續發職業中毒患者,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二、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發布啟動預案的現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重大、特大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發布啟動預案的區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三、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科學、規范、有序、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做好對受害人的救治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快速反應,科學分析、措施果斷,單位自救、現場急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
1、依法管理、預防為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加強預防職業病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政府負責領導全區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處置工作,統一指揮。江岸區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的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并做好應急處置保障工作。
3、屬地管理、快速反應。發生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時必須堅持現場控制、快速反應和屬地管理,充分整合調配現有資源,組織緊急醫學救援和社會救援機構做好搶救工作。
4、科學分析、措施果斷。對造成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毒物來源、種類、危險度進行科學分析,全面評估。一旦發生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時,即可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
5、單位自救、現場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采取單位自救、現場急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形式,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武漢市江岸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
三、適用范圍
在江岸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用人單位及各級應急處置部門均應遵守本預案。
四、事件分類和預警分級
按一次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將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三個預警等級。
(1)一級預警(特大事件):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
(2)二級預警(重大事件):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3)三級預警(一般事件):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五、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決策領導機構。根據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等級,成立不同級別的指揮部,研究決定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
2、日常管理機構。區衛生健康局是轄區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全區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日常預防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負責事件報告、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
3、應急指揮和組織體系。按照事故預警等級,建立相應的指揮體系。分級設立指揮部,明確其組成和參加部門的職責與任務。事件發生時,指揮部負責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管理與協調指揮。
4、發生重大以上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時,區政府應當成立相應的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由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總指揮,負責領導、指揮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5、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單位及人員組成
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衛健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分局(交通大隊)、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江岸區分局、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民政局、區社保處和各街道辦事處等成員單位組成的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
6、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衛健局: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危害的勞動者組織進行救治、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進行毒物檢測與評價。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件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提出現場事件安全生產及工藝流程處置預案及應對處置工作。
(3)區公安分局(交通大隊):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件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4)區消防大隊:負責制定防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負責事件現場撲火滅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冷卻有關設備容器;事件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5)區生態環境江岸分局:負責制定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對周邊環境危害控制應急預案;負責測定事件現場周邊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件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調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
(6)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件應急預案;提出事件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負責有關急救藥品、解毒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及協調供應。
(7)區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制定搶險運輸預案;制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件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區民政局:負責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中有關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監督落實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優待等工作。
(9)區社保處:負責落實職業病和工傷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等。
(10)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7、應對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組織中,應急處置下設辦公室、現場控制組、安全保衛組、監督管理組、專家咨詢組、醫療救護組、流調監測組、信息管理組、后勤保障組、宣傳教育組等專業組,按照各自職責任務落實救援工作。
六、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程序
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件時,應立即上報,加強信息溝通與傳遞。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按程序開展具體的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控制毒物來源。防止事件的繼續擴展,及時、有效地采取措施,控制化學物質來源。
2、搶救中毒人員。有序、高效、迅速地進行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死亡率、減少事件損失。
3、指導和組織職工及群眾防護和撤離。組織職工及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自救和互救工作,并向上風方向迅速撤離出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地區域。
4、做好現場環境檢測評價與污染的清除,消除危害后果。
5、查找事件原因,估算危害程度。事件發生后應及時調查事件地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出危害事件地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信息報送責任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急性職業中毒病人或者疑似中毒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及相關單位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八、應急響應
1、三級響應及防控措施。成立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指揮部。
主要任務是發生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單位立即組織單位自救,并報告區應急處理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的專業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件損失,防止事件蔓延、擴大。
2、二級、一級響應及防控措施。提出二級、一級事故預警后,報請區政府決定,啟動二級、一級應急響應。各有關部門、各醫療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成立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現場控制組、安全保衛組、監督管理組、專家咨詢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管理組、后勤保障組、宣傳教育組等。立即組織開展應急工作,統一指揮協調各相關部門人員立即開展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救援。
九、結束響應
1、對于一般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經區衛健局報區政府批準,本次應急響應結束。
2、對于重大和特大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由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報告,提請區政府,市政府批準,本次應急響應結束。
十、善后處理
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控制后,由消防部門負責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洗消工作;由疾病控制和環保部門負責周邊大氣、土壤、水源污染危害控制效果的評價工作;衛生部門負責中毒和疑似中毒的職業病診斷與治療工作;民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妥善做好中毒職工和受害(包括工傷等)人員的善后補償保險工作;建設部門負責對被破壞的設施及建筑實施搶險救援工作等。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避免或減輕職業危害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埃塞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所屬各單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勞動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職業危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危險性分析
施工現場作業,施工人員可能會受到如下職業傷害:
①塵肺:料場開挖、碎石骨料生產,混凝土拌制,水泥裝卸等產生的粉塵可能引發矽肺病;電焊作業可能引發電焊工塵肺等;
②噪聲:碎石骨料生產、施工機械設備運轉等產生的噪聲可能引發噪聲聾病;
③高溫:夏季施工可能引發中暑;
3、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項目部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貫徹“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技、實事求是”的原則,快速、有效地對職業危害進行防治,防止事故擴大。
4、應急預案控制程序
4.1定點醫院檢查和救治
項目部聯系距離工地較近的城市醫院進行救治。
4.2檢測
根據職業危害事件危害因素的類別制定監測計劃,建立職業病危害事件的監測與預警系統,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職業危害事件,依照本預案規定的報告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4.3報告和存檔
1、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力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職業危害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應急領導小組及上級單位舉報,不得對職業危害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各單位發現職業危害事件,應在1小時內向項目部工程辦、綜合辦報告。工程辦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
4、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5、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各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4.4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職業危害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聯系方式;盡可能報告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進程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結案報告:職業危害事件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置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應急處置
職業危害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辦公室及時組織開展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置、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科學有序地進行,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5、保障措施
職業危害事件應急處理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加強職業危害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職業危害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大對職業危害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職業危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效控制和處理,根據上級職業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和本公司實際,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制定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
2、職業病危害的目標分布
根據本公司各車間崗位存在的噪聲及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以下 單位為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原料車間、動力車間、包裝車間。
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 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3、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分工
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生產部。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若總指揮不在公司,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① 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
a、組織制定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b、組建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演練;
c、檢查督促做好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器械、防護用品等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部:
a、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b、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c、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并向友鄰單位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d、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②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生產部長: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
企管部長: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保安室主任: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廠辦主任: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必要時代表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
車隊隊長:負責車輛調配及搶救物資的運輸、供應工作;
物流部長:負責搶險物資及防護用品的日常儲備和應急供應;
4、應急救援隊伍的組成和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車間和全體員工,都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應急救援隊伍是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是當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對被救援對象實施全方位的救援。
①治安隊:由保安室人員組成。
負責人:保安室主任。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員工疏散。
②消防隊:由各車間義務消防員組成。
負責人:保安室主任。擔負滅火、疏散可燃物料。
③搶險搶修隊:由公司各車間保養班組成。
負責人:各車間主任。擔負搶險搶修、現場清理工作。
④醫療救護隊:由各車間班組長組成。
負責人:總經辦經理。擔負現場搶救受傷的人員。
⑤物資供應、運輸隊:由公司車輛駕駛員及物資裝卸隊組成。
負責人:車隊隊長和物流部經理。保證救援物資和其他急運物資的運輸供應。
5、發生職業病時的處置
公司有可能發生的意外職業病危害事故有:
①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可因車間及崗位防護設施損壞、物料泄露、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人員位及時巡查及早發現,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而引發小范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
②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雖能及時發現,但職業病危害事故較難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可能發展為更大范圍或更嚴重的破壞及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救援措施:
a、 最早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部門及人員,應立即向生產部報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斷職業病危害事故源。
b、 生產部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快速查明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地點、范圍,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醫療救護隊伍和各專業隊伍迅速趕往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
c、指揮部成員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性質和規模,通知專業對口科室迅速向上級公安、勞動、保險、環保、衛生等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
d、 指揮部成員到達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后,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職業病危害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
e、 當職業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工作小組:
Ⅰ、在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的指揮下,組成由保衛、生產技術、人力資源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部門參加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小組,調查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Ⅱ、組成由維修班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部門參加的搶修小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并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復生產。
6、公司救援信號主要是用電話報警聯絡。
公司報警電話: 23456
消防火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中心:120
衛生局:66666666
7、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了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做到反應迅速、處置得當,公司內所有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部門和車間,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知識教育,每年組織一至二次專業分工的演練。保證救援物資及器材的完備和充足供應。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落實好日常值班制度、檢查制度、例會制度的同時,要針對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對本預案加以不斷提高、改進和完善.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6
在從事職業活動中,一旦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為了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展和擴大,使人員傷害降低到最大限度,遭遇危害人員得以及時救治。應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與現場急救注意事項。
一、 組織領導
1、 成立本企業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一旦發生職業危害事故,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等組織領導工作。
2、 下屬有職業危害因素的二級單位,成立相適應的領導小組,組長由一把手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擔任,組員由安技員、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組成,負責本單位一旦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3、 以就近 、盡快、時間就是生命為原則、協定應急救援醫療點,醫療點應做好應急救援所需的工具、藥品、器械,并安排救護司機、醫務人員24小時值班、堅守崗位、保證在接到救援電話后,第一時間內趕到出事現場。
二、 應急救援程序
1、 一旦發生職業危害事故后,現場人員或受到危害人員應設法盡快以口頭或電話向本單位應急救援小組人員報告,同時向協定醫療單位電話(號碼人人皆知)呼叫救護車和應急救援醫務人員。
2、 二級單位領導接到口頭報告或電話后,立即對現場救援人員進行明確的布置和分工,及時將受到危害人員離開現場,轉移到通風處,保持安靜,制止危害因素繼續發生和擴大;如電擊傷、迅速使傷員脫離電源、可用木棒、竹竿等物品挑開電源或立即關閉電源;又如毒物危害時,患者衣服、皮膚被污染時,須將衣服脫下,用溫水或肥皂水洗凈皮膚。同時盡快報告上級主管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和有關業務技術部門。
3、 急救人員立即展開現場急救。
(1) 現場急救的重要性,發生意外事件、如中毒、溺水、電擊傷、心臟疾患、呼吸道梗阻等原因所致心跳、呼吸突然停止,搶救及時、方法準確可使不少心跳、呼吸停止患者獲得再次新生,相反則失去寶貴的生命。為此全員熟悉掌握現場急救復蘇術有著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無論對他人對自己都有著百益無一害起死回生的作用。
(2) 現場急救的.診斷,一旦患者出現突然意識喪失、抽畜、皮膚蒼白或紫紺、瞳孔放大、呼吸停止、頸或股動脈搏動消失等典型的臨床表現,應即進行現場急救。心肺復蘇的主要目的是在于氧和血灌注腦與心肌、包括心臟按壓與人工呼吸,單行心臟按壓或人工呼吸只能爭取心臟恢復跳動、呼吸恢復自動節律;還必須心臟按壓配合人工呼吸,缺一不可。
(3) 急救的操作方法與注意事項:
人工呼吸復蘇術的方法,口對口呼吸,是最簡單方便而有效的急救方法。將病人平臥,置于硬板床或平地上,消除病員口、咽與呼吸通道的分泌物;術者一手將病人頭部托住使之后仰,口張開將下頜托起,另一手捏住病人鼻孔,以防氣體由鼻孔溢出;接著術者深吸一口氣對準病人的口用力吹氣。吹氣時以胸部可見較好的擴呼或呼到明顯肺泡呼吸音為有效標志。吹氣頻率以每分鐘16~20次為宜。
口對口人工呼吸應注意下列事項:
①術前應注意消除口腔內異物,以保持呼吸道暢通;
②口對口呼吸時,吹氣壓力太小則肺泡通氣不足,而用力太大則可能將氣體,吹入胃中而引起胃擴張。
③如果現場只有一個人,應于每做4—6次心臟按壓術后行口對口呼吸一次。
心臟復蘇術的方法:
①心前區拳擊術。臨床實踐證明在心跳停跳后1分30秒內,心臟的應激是增高的。用中等拳擊力拳擊心前區,連續拳擊3-5次,有時可使心臟復跳。無效著應立即行胸外心臟按壓術。
②心臟按壓術是心功能未恢復前人工維持循環的基本方法。病人仰臥于硬板床或平地上,術者以左手掌之根部置于病人胸骨下1/3處,右手掌交叉重疊于左手背上,以肘及臂力有節律地向脊柱方向垂直下壓,深度為3-5厘米,壓后迅速抬手,使胸骨復位,形成胸腔負壓,以利于增加回心血量及心室舒張。按壓頻率為80次/分,兒童可增至80-100次/分。
③按壓有效指標,在按壓過程中,應觀察按壓后是否達到有效的按壓指標,否則應及時尋找其原因并加以糾正。
三、 現場急救后
工業衛生醫師或主管衛生人員立即會同上級有關業務技術部門、展開危害因素的現場調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確危害因素性質、種類、來源及職業人群的接觸時間、劑量、危害程度等情況,進行調查和綜合分析、為受到職業危害人員的治療、診斷和愈后判定,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提供依據和對策。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危害事故發生時有效控制和處理事故,本著“反應迅速、處置得當”的原則,制定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
二、職業危害的目標分布。
根據公司生產特點,依據各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特點,確定以下地點為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車間工序車間儲槽環保車間(工段)廢水處理工序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一般職業危害、重大職業危害
三、職業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成人員及其分工
1、指揮機構公司成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人員由董事長、總經理及生產、技術、財務等部門領導組成。指揮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綜合部),日常工作由生產部經理兼任。事故發生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董事長任總指揮,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生產部備注:若董事長不在時,由總經理任總指揮。若都不在時,由生產部經理任總指揮。
2、職責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的制定、修訂。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指揮部: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向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指揮部成員:事務部經理: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生產部經理:負責處置事故發生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及區域內的消洗、監測工作。經營部經理: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后勤主管: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安環科科長: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維修工段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救的現場任務
四、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負有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
1、通訊聯絡隊:由事務部、生產部、設備車間組成。每部門出1人。通訊聯絡隊負責人:事務部經理。職責: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訊任務,確保信息暢通。
2、治安隊:由事務部負責組成。治安隊負責人:安全員。職責: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救援應急分隊:由生產部、事務部共同組成,共12人。應急分隊分隊長:職業衛生管理員。職責:查明物質性質,提出應對現場職業危害事故的補救措施;協助搶救傷員,指導群眾疏散。
4、搶險、搶修隊:由設備吃驚組成,共8人。包括電氣焊、電工、管工等。隊長:設備車間帶班長職責:擔負具體搶險、搶修組織工作。
5、醫療救護隊:由開發部、生產部共同組成,共8人。隊長:開發部經理職責:擔負搶救傷員、中毒人員工作。
6、物資供應隊:由經營部負責組成,共3人。隊長:經營部經理職責: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供應工作。
7、運輸隊:由事務部司機負責。職責:擔負物資運送任務。
五、職業危害事故的處置公司。
生產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硝酸、硫酸的大量泄漏而引發職業危害事故;員工誤食或過度吸入有毒有害氣體等會引發急性中毒等等。另外,強雷暴雨、火災等自然災害產生的次生災害有可能造成職業危害事故發生。
(一)一般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公司一般職業危害事故,可因車間或崗位衛生設施破壞、物料少量泄漏、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員工誤操作、員工崗位飲食誤食化學試劑等而引發,這方面的危害,可以由日常巡查或員工自檢等而發現,并得到迅速處置。
(二)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我公司重大職業危害可因非正常原因而導致,如自然災害導致硝酸儲槽毀損、傾覆從而造成酸霧的大量泄漏、火災事故造成可燃物燃燒而造成大面積有毒物質(次生危害)外泄而引發。
當發生以上事件時,應迅速啟動預案,控制危險源,避免產生更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
1、酸槽大量泄漏的處置
(1)最先發現人員應立即通過電話向總值班人員匯報。報告時,應向總值班人員說清具體的泄漏罐體、位置。
(2)總值班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及組織現場人員,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現場設置禁區,防止人員誤入危險區。
(3)總值班人員迅速通知消防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對事故進行搶救處理。搶險、搶修隊接到指令后,應穿戴好防化服,按照指令將故障槽化學品倒換至事故儲池,避免事故性排放。運輸隊到達現場后,按照指令及時將中和劑運送到指定地點待命,一旦無法實現完全倒換時進行中和處理,以杜絕事故性外泄排放。l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后,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受傷人員的處置,并立即將人員送往就近醫院。
(4)處置結束后,消防隊應做好現場清理工作,確保腐蝕物品不污染周邊環境,不影響建筑物安全。
2、火災事故的處置當發生火災時,應采取以下措施:最先發現人員,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并呼叫。最先發現人員迅速通知就近第二人迅速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應說明火災的具體地點、火災類型、行走路線等);報告總值班人員。l總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迅速下達應急救援的指令,同時發出報警,通知指揮部成員到場及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到現場。消防隊員到達現場后,應佩帶好相關器具(防毒、防火、滅火器),首先查明是否有中毒或被圍困人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受困人員脫離現場。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后,根據事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命令各應急分隊開展救援。?治安隊到達現場后,應做好專業消防隊入廠的一切迎接準備,并擔負治安和交通指揮、組織糾察任務?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后,與消防隊配合,應立即救護傷員或中毒人員,對傷員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重傷員送醫院搶救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指令,進行管道分割、堵漏及物資搶救工作,減少或削弱火災波及范圍后勤供應及運輸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任務,進行物資搶救及生活物資的供應工作,確保搶險、搶救物資的及時供應。當火災得到徹底消除,消防應急分隊應在總指揮的統領下進行現場清理,保護火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火災后,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救援程序運行總結等工作,以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質量。
六、信號規定。
公司救援信號規定:
電話聯系方式總值班電話:
消防火警電話:119
醫務急救電話:120
市衛生監督所電話:
七、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了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小事故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責任制和各項制度是必要的。
1、落實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救援人員。按照專業分工、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年中,應根據人員變化不斷進行組織調整和補充充實,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定期組織救援培訓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不少于2次,以提高指揮和救援能力。
3、對全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救援、自救等應急處理教育。
4、對各關鍵崗位進行強化培訓和考核,確保相關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應急處理措施并貫徹執行。
5、建立各項制度值班制度。公司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必須有1名總值班人員在崗,以確保發生事故時得到迅速響應。檢查制度。
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確保一旦危險發生時各方面能夠有效發揮作用。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救援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情況。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目的
預防和減少高處墜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寫依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化工建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所屬項目施工過程中高處墜落造成重大危害的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
1.4目標
及時開展自救、互救和救援,有效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對人員的傷害及對相關方的負面影響,避免措施不當而引發次生事故,避免和減少二次傷害,減少財產損失。
2、危害分析
從施工準備階段到化工投料試車,化工建筑安裝施工全過程都可能發生高處墜落,這一類生產安全事故對員工的傷害很大。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頻率很高。
3、應急準備
3.1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高處墜落傷害的應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要明確將高處墜落傷害的應急管理作為重要的管理職能。
3.2職責
各項目部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或應急領導小組,并根據業務分工組織通訊信息組、應急搶險隊、安全防護組、應急善后組、醫療救助組、物資設備組等,并一一規定職責。
3.3應急常用設施、物資
3.3.1應急報警通訊系統(對講機、應急燈、警報器和廣播播音器材)等。
3.3.2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雨帳篷等。
3.3.3擔架、急救箱、繃帶、急救包、止血帶、氧氣袋、夾板、無菌敷料及其他急救藥品。
3.3.4救護車、運輸車輛、吊車等。
3.3.5電工常用工具、小型金屬切割機、氣割工具、千斤頂、撬棍、架管、扣件等。
3.3.6應急安全通道等。
3.4應急物資的管理單位的應急物資、器材、設施為應急救援專用。非特殊情況不得動用或挪用。定期檢查,淘汰廢舊物資,并及時補充。
3.5預防措施
3.5.1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由施工人員和交底技術人員簽字確認。
3.5.2項目部必須向施工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工作鞋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安全檢查中確認。
3.5.3凡是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定期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3.5.4嚴格執行高處作業證制度。高處作業之前,對于不同等級的高處作業,有不同層級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安全措施逐項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具高處作業證。施工人員持證作業。嚴禁無證作業。
3.5.5嚴禁作業人員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及高跟鞋、拖鞋;嚴禁作業人員互相打鬧戲耍;嚴禁攀爬腳手架及跨越陽臺,以免失足發生高處墜落。
3.5.6各類安全警示標志,要按類別有針對性地、醒目地張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在洞口臨邊等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設置醒目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及標識;防護欄桿以黃黑或紅白相間條紋標示;蓋板及門以黃色或紅色標記標識。
3.5.7尚未完工的砼框架、鋼結構框架樓層周邊、屋面、陽臺、靜設備操作臺周邊、樓梯口、井架、人貨梯與建筑物、構筑物通道、跑道(斜道)兩側、卸料平臺外側邊、基坑周邊及直徑大于1.5米的各類洞口邊等,必須設置1.2米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的臨護欄、防護用密網(2000目)封閉。
3.5.8腳手架立桿與建筑物周邊之間,從首層開始張掛一道平網及密目網兜底,以后每隔10米張掛一道平網。所有空隙必須做全封閉。腳手架外側全部用密網(2000目)封閉,密目網必須可靠地固定在架體上。所有操作層均張掛一道安全平網。
3.5.9邊長或直徑大于250mm且小于1.5米的各類預留洞口,采用蓋板或鋼筋網(大于洞口邊長200mm)封閉,蓋板或鋼筋網周邊用砂漿封固。邊長或直徑大于1.5米的各類預留洞口,除用防護欄桿加密網的方式防護外,洞口下必須張掛安全平網。電梯井內每隔兩層或每隔10米,張掛一道安全平網。平網必須生根牢固。
3.5.10電梯口(包括垃圾口)鋼井架口必須設置規范化、標準化的'層間閘(柵)門,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用外電梯樓層門采用鋼絲網片或鐵皮封閉,使樓層內人員無法開啟門鎖。
3.5.11各種施工用架子、操作平臺搭好后,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架子工和使用人員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后,方能準許人員操作。使用時,特別是風暴雷雨后,要重新檢查架子和操作平臺是否穩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固。
3.5.12施工用的臨時梯子要牢固,踏步間隔距離約300-400 mm,與地面角度成60°-70°,梯腳要有防滑措施,頂端捆扎牢固或設專人扶梯。
3.5.13進行懸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點,佩戴雙背雙跨式安全帶,作業上方設置“生命線”,設置雙保險作業。
3.5.14必須堅持嚴格執行高處作業“五必有”。即:有邊必有欄(各類臨邊設置防護欄桿);有洞必有蓋(各類孔、洞、溝等鋪設蓋板);有欄無蓋必有網(不設蓋板的洞口和腳手架操作層下方,安裝安全平網);有電必有防護設施(三項五線制、一機一閘一漏電,與高低壓線隔離或保持安全距離);電梯必有門連鎖(電梯、載貨機升降過程中,門應鎖緊打不開)。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 Ⅰ級響應(特別重大、公司級)
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傷19人以上;或造成500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公司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4.1.2 Ⅱ級響應(重大、公司級)
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5人至19人;或造成100~500萬元的經濟損失。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
4.1.3 Ⅲ級響應(較大、項目部級)
造成了重傷5人以下,或造成100萬元以下的經濟損失。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各項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
4.2報警
施工現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上一級應急響應組織,并向現場員工通報。
Ⅰ級響應級別,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辦公室必須報告給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上報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Ⅱ級響應級別,公司除了報告集團公司外,還要向當地政府報告。
4.3現場指揮協調
4.3.1當施工現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時,目擊者應高聲呼救,并撥打應急電話通知現場應急辦公室或應急負責人,同時也要通知離出事地點最近的管理人員,該管理人員應迅速趕到出事地點,對事故情況迅速做出初步判斷,除臨時承擔指揮應急搶救工作外,應再一次電話通知現場應急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現場救護人員馬上趕到出事地點;電話通知時,應準確地說明事故地點、時間、受傷人數和受傷程度。
4.3.2現場應急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趕到現場或緊急授權應急指揮部其他領導負責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時間通知醫療救護組或醫務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救治;應急救援負責人應根據高處墜落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應急救援措施:
1)從腳手架上、樓面等的臨邊洞口中掉到泥土地面、混凝土地面或樓面,墜落高度超過3m以上的,傷勢一般是較嚴重的,第一時間應撥打120求救電話,并馬上派人到工地大門口等候120的到來,由引路者直接帶到出事地點,避免延誤時間。
指派應急搶險隊迅速對現場進行警戒、并維持秩序。掉落到地面的事故,出事地點20m周邊要停止作業,疏散人員,并不得有無關人員圍觀,特別是要防止腳手架上或臨邊的其他作業人員的圍觀,并要派專人對墜落口進行看護。
2)從腳手架上、樓面等的臨邊洞口中掉到架體內的防護層上、電梯井內的水平安全網上或其他水平安全防護層上的事故,應急負責人應迅速對掉落人員的受傷情況做出判斷,如有必要時第一時間撥打120求救電話,并馬上派人到工地大門口等候120的到來,由引路者直接帶到出事地點,避免延誤時間。
3)應急搶險隊迅速對現場進行警戒、維持秩序。掉落地點的同一層的所有作業要馬上停止,由相關的施工員帶相應的作業人員離開作業面,并安排專人對作業人員做一個簡要說明,以班組為單位有序地從樓梯或腳手架的安全通道上撤到地面,直接由各自的項目隊長帶回生活區,不得在現場圍觀或逗留;并由應急搶險人員或保衛人員對掉落者進行專人看護。
4.4現場臨時救治措施
高處墜落事故發生后,在120趕到前,救護人員要對當事者進行及時的必要治療。現場搶救的重點應放在對休克、骨折和出血等幾種情形上。120趕到后,要在120醫生指導下盡快把傷者抬到救護車上,再由120醫生在車上繼續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救治。
4.4.1首先由現場醫生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采取胸外心臟復蘇方法。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
4.4.2如高處墜落者出現顱腦外傷,如傷者神志清醒,則先想辦法止血;如處在昏迷狀態,則在止血的同時必須維持昏迷者的呼吸道通暢,要讓昏迷者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
4.4.3如高處墜落者出現骨折,比如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運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桿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無骨折的下肢縛在一起,然后再用硬板擔架搬運。如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4.4.4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硬板擔架上,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避免受傷者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或導致死亡。
4.4.5遇有創傷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
4.5避免二次傷害的措施
4.5.1發生高處墜落的傷者可能有骨折類傷害,搬運時要輕、穩、快,避免振蕩,并隨時注意傷者的病情變化。沒有擔架時,可利用門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簡單擔架運送。不要把刺出的斷骨送回傷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經。有腹部創傷及脊柱損傷者,應用仰臥位運送;胸部傷者一般取半臥位,顱腦損傷者一般取仰臥偏頭或側臥位子,以免嘔吐誤吸。
4.5.2如高處墜落者掉落時身體穿有鋼筋、鋼管、木刺等異物時,不得隨意撥出,避免體內大出血。
4.5.3高處墜落者落在不易救援的地方時,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之后才能接近進行救援,避免救援者或墜落者的二次墜落等事故。
4.5.4發生高處墜落處應立即封閉,禁止施工人員圍觀,避免人多擁擠造成無關人員的二次墜落或其他事故的發生。
4.5.5要特別防止墜落者的親屬和朋友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對傷者的搬動、摟抱、晃動等動作或其他不正確的救援方法,避免不合理的動作造成對傷者的二次傷害。
4.5.6及時對高處墜落點派專人進行看護或臨時進行防護,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應由熟悉現場環境的專職安全員帶路,前往現場調查取證,在取得充分證據,事故原因調查完畢后應及時對該位置和類似位置進行安全防護。防止人員從該位置再次發生高處墜落。
4.6心理引導
4.6.1在救援過程中,要對傷者的朋友和親屬進行心理撫慰,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救治措施和將要采取的措施向其做簡單明了的交待,并征求其還有什么意見和要求,合理的意見給予采納,合理的要求予以滿足,避免情緒激動影響救治人員的正常工作。
4.6.2對墜落在危險位置,一時不能對其進行有效救援且神志清醒的高處墜落者,除了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外,還要由救援負責人或醫生對墜落者進行心理安慰,告訴其應急救援小組正在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援,勸其平靜、不要亂動,也不要大喊大叫或大哭大鬧,避免其不當的動作造成二次墜落或由于情緒激動消耗體力加重傷勢。
4.6.3發生高處墜落后,人員往往受傷較重,特別是可能因傷致殘的受傷人員會覺得很悲觀,應由傷者的朋友或親屬在旁邊對其進行鼓勵;同時單位領導要派專人對其進行安慰,并保證會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使其恢復對生活的信心,從而配合醫護人員的治療,早日恢復。
5、善后處理
5.1救治傷員、撫恤親屬
與醫療機構協作溝通,妥善救治高處墜落事故中受傷人員。如有人員死亡,積極穩妥地做好死亡人員親屬的思想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死亡人員親屬一定的經濟補償和撫恤。
5.2查清原因、清除隱患
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本次高處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對事故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清除。采取舉一反三的方法,加強施工現場各處的防高處墜落的措施。追究事故的責任者和責任單位。
5.3教育員工、安定情緒
以此案例教育廣大員工。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學習高處作業知識。教育員工,既要重視高處作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高處墜落,又要破除畏難情緒,不敢高處作業,只要預防措施到位,預防設施到位是可以保證安全生產的。
5.4清理現場、準備復工
組織員工修復事故中受損害的施工機械,修復事故中受損害的水、電、氣、路,使之暢通。清理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和障礙物,為復工做好準備。
5.5事故評估、結案報告
按照有關規定,起草事故的原因、評估、處理的報告,報送到上級應急管理辦公室。
Ⅰ級響應級別的結案報告,由公司上報國家應急救援中心和國資委。
Ⅱ級響應級別的結案報告,公司還應報送到事故發生地市一級安全監管機構。
6、應急終止
經過應急處置后,經檢查,各類安全隱患已經清除,廣大員工情緒穩定,事故現場具備了復工條件,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終止;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單位工程恢復施工;補充已消耗的應急物資;組織有關人員對“高處墜落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7、附則
7.1本預案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要求,結合本經營場所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工作原則
傳染病防控工作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接受上級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業務指導,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1、成立預防控制傳染病傳播與健康危害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
2、小組職責:定期開展預防傳染病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種傳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礙公共場所傳染性疾病對人體的危害。組織本部門員工搞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加強對衛生設施的監督管理,承擔責任范圍內的傳染病防治管理任務,明確組織分工和職責,建立健全預防傳染病及危害健康事件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傳染病預防
1、利用宣傳欄、宣傳單、廣播等宣傳形式,開展健康教育。開辦健康知識講座。加大衛生宣傳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搞好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對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等做到一客一換,一客一消毒。
3、加強衛生檢查工作。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進行整改。
四、事故報告
當發生以下突發公共場所衛生事件時,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場所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要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飲用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介水傳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和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劑、殺蟲劑等中毒事件。
五、控制措施
1、發生衛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止相應的經營活動,及時搶救中毒人員(事件病人),并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
2、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現場事故調查,控制事故蔓延。
3、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1、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指導受害人員及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現場,搶救受害人員,減少和消除嚴重危害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原則: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迅速處理。
3、預案啟動條件:本單位內發生高毒物品職業中毒事故。
4、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總指揮:公司經理
副總指揮:公司副經理(主管職業衛生)
成員:公司內各部門經理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5、應急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總指揮職責:
①全面負責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
(2)副總指揮職責:
①在總指揮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②負責自己主管范圍內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實。
③負責組織調集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現場搶險工作。
(3)指揮部成員職責:
①了解、收集事故情況,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②負責具體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安排、檢查和落實。
③保持與政府主管部門聯系,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情況。
④負責審查事故新聞宣傳報道,組織新聞發布會。
⑤負責處理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辦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6、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預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發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2)定期對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3)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高毒物品生產、儲運、裝卸等工作場所應配備應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備物品。
①足夠數量的防毒面具、防護服、眼鏡、手套、膠靴等,存放在應急柜內,并有醒目的標志,便于隨時取用;
②各種型號的防爆工具。
(5)有條件的單位可設置急救室。急救室應有一定的床位,配備救護車、擔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氣管切開包、導尿包、靜脈切開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種型號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劑以及心電圖機或監護儀等,還應配備供現場搶救用的急救箱。
(6)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按規定選擇、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
(7)各單位生產與生活性供熱、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統必須分開,不得連通。
7、應急救援的處理措施
(1)當發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時,最早發現人員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報警(報警電話:119、120),并迅速通知單位調度室、說明事故危險程度、類別等情況;同時上報區安監局。
(2)各單位調度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通知專業救援搶險隊趕赴事故現場。
(3)迅速查明事故發生點,立即采取相應的工藝控制措施;停止導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4)消防、搶險、救護各專業人員到達事故現場應當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傷員,如有立即將其救出事故現場。醫護人員將傷員送到安全地帶救治,及時與專科醫院了聯系,做好病人的護送工作;
(5)安全部門在協助事故搶救同時,設法保護事故現場;保衛部門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指揮受傷群眾向安全地帶疏散;環保部門立即查明化學物質性質、可能產生毒物性質及泄漏量、范圍,并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6)指揮部負責人到達現場后立即聽取事故狀況、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無擴大蔓延,根據現場確定是否請求支援,并及時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7)事故控制后,根據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失情況,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后撤消警戒。調集各有關搶修力量進行搶修,恢復生產。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現場醫療措施
(1)迅速將中毒者撤離危險區,靜臥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溫,解開衣領、褲帶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體,鼻子朝天、頭后仰,患者意識喪失時,應除去口中異物,保持呼吸道暢通;
(2)必須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襪等,用清水徹底清洗眼、耳、皮膚等受污染處。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3)除中毒癥狀外,還應檢查患者有無外傷、骨折、內出血等情況。搬運時使患者側臥或仰臥,保持頭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劑;對癥治療、預防并發癥;
(6)與專科醫院聯系,做好病人的護送和救治工作。
9、預案關閉條件:當導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發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員得到有效救治時,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預案關閉。
10、各單位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預案演習,及時總結演習經驗,對不足項進行修改完善。
職業衛生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預防我鎮群體性職業中毒和其它化學品引起的中毒事件的發生降低我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率,在職業衛生事件發生能及時有效地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減輕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損害,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里水鎮轄區范圍內所有在生產加工過程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廠礦企業。
二、職業病防治基本原則
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三、用人單位的'職責要求
1.工作場所基本要求:
(1)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制度。
用人單位設有依法公布的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項目的,應當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接受監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性開發建設項目的污染治理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生產布局要合理,有害作業和無害作業必須分開。在勞動場所使用的生產設備、用具等設施,必須適合勞動者生理特點,如適合的操作高度、體位等。
(3)設置相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裝置、器材,如通風、排毒、除塵、隔音等設施,并定期檢查設備,確保其處于可運行狀態。產生粉塵、毒物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應盡可能采用機械化、自動化和密閉化的生產工藝,避免直接操作。工作場所還應設置更衣間、洗浴間等衛生設施,配備衛生用品和個人防護用品。
(4)危害告知。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相關法規、操作規程、應急措施和工作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示和說明。
(5)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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