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經營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承包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 市 區 路 號的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酒店經營業務(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約定)
2. 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30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負責辦理 酒店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酒店,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與 公司簽訂的 酒店經營加盟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后以掛號信件)發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包方(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系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系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 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愿整體承包經營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范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后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設備設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后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設備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戶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審核 后,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提升機關后勤服務水平,提高酒店的經營效益,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雙方商定,對________大酒店的租賃經營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大酒店租賃給乙方經營,租期年,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結束。承租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以任何理由將酒店轉包給他人經營。
二、租金:乙方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付租金,第________年基價租金為___________萬元,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交清,以后年度租金按上__________年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遞增。租金一年一清,乙方必須在下年經營期前一次性交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經營。
三、乙方承租期間,由甲方提供相關的證照。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在___________日內變更法人代表,做好各種證照的年檢,確保證照的有效性。乙方承租酒店后,必須誠信經營,依法納稅,遵紀守法,搞好門前“三包”,按有關部門要求落實好計劃生育,文明創建和綜合治理等工作,凡違反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甲方在出租期內,向乙方提供水、電、消防、霓虹燈等設施,費用(含維修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根據計量表在次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收取,乙方不能及時交納的,經甲方一次性催交后,乙方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五、乙方在承租期內,要切實做好消防工作,防止任何火災事故的發生,凡發生火災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財產損失。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對酒店內的載人電梯及食品電梯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養和年檢,確保安全運行無事故,并承擔維修保養及年檢費用,對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損壞大酒店的'主體結構和主要部件。如確因經營需要對外部裝飾的改動,需經甲方同意后,經有權部門批準方可實施;對內部裝修(璜)的改動(包括供水、供暖和制冷等),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承租人進行裝修(璜)的費用一律自行承擔,承租期滿后,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大酒店的裝修(璜)費用不予補償。
八、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改變大酒店原來的經營范圍,不得從事非法的經營活動,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具有監督的權利,對不正當的經營活動有權制止和糾正。
九、乙方在承租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租賃期間的一切用工事項(包括錄用、辭退、報酬和養老保險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前,需向甲方交納十萬元的物品賠償保證金。乙方根據經營需要接收甲方的有關物品,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在承租期內,乙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有權對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資產及物品進行跟蹤監督,促使乙方確保資產和物品的完好無損。對損壞或短少的資產及物品,乙方應按原物賠償或原價賠償。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損壞的資產和物品的價值后,退還乙方;如資產和物品無損壞,保證金全額退還。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違反上述有關條款,造成違約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退還已交納的租金。
十二、因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必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不屬于乙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未租賃期間的租金;如乙方無故提出終止本合同,甲方不退還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不得違約。凡違約者,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處理或依法處理。
十五、本合同如有爭議,由射陽的仲裁機構裁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4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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