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合同(通用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承包經營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西羅園14號樓101底商騰印源圖文快印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乙方承包經營騰印源圖文快印店,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三、承包期限一年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店的承包金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分次支付。第一次付款在年月日,付款金額萬(大寫),在年月日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在月(大寫),在年月日之前付清,第三次付款在年日,付款金額萬(大寫),余款在年月日前付清。店內所有耗材、材料折合人民幣元(大寫)乙方付給甲方押金萬元(大寫后退還給乙方。
五、承包方式:
1、乙方交納承包金給甲方后,乙方享有店面的使用權同時行使店面的經營管理權。
2、簽訂合同后,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利潤或虧損均由乙方自行享有和承擔。乙方承包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費用(具體包括:房租、水電、物業管理費、稅收費用、通訊費、網絡費等)。
3、每次房租到期前乙方自行準備房租交納,絕對不能拖延。
六、承包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理經營,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乙方應對合同期內的經營的合法性負責。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1、乙方不得轉包或交與第三方經營管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不退。
2、承包期滿合同自動終止。
3、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的應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甲方有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退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月份計算。
3、在承包期內由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不當行為所造成店面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一切損失,押金不退。
4、因國家政策需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月份計算。
九、爭議解決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快印店內的設備財產進行清點。(詳情見補充協議中的設備清單)。合同期滿后,乙方必須保證店內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轉和使用(設備正常磨損的除外)。
注: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與轉讓的權利。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2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兌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乙方(戶主)代表: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______(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資料、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帶給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到達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帶給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帶給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帶給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帶給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于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違約職責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帶給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帶給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并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就應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務必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4
發包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營業場所,其中經營主樓面積——平方米及簡易房屋——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承包金為——萬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意見,但應告知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式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擔的義務。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將酒店的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轉包給第三方時,必須先與甲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承包期間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全部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9、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10、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執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各自負擔。
3、合同履行期間,除上述已明確合同終止條款外,雙方不得擅自終止,若違約擅自終止,另一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向對方索賠。
4、乙方做出有損害甲方資產及權利行為者委托評估部門評估損害程度,要求乙方賠償,必要時向法院提出終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條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合同有效日期:______至______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
負責人: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乙方:______
負責人: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共同促進旅游接待業務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則,以“酒店內所有住店客人”為資源,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相互滲透開展旅游咨詢和預定業務,簽署以下《協議書》,具體為: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負責派駐一名業務人員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現有員工中安排一人兼職或專職從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負責所屬人員工資福利的發放,甲方負責所屬人員工資福利的發放;員工獎金提成從雙方利潤中分配。員工業務管理由乙方負責。
2、甲方在大堂顯要位置提供旅游部辦公場所,員工制服、辦公桌椅,電話,寬帶等由甲方提供,電腦,打印傳真機由乙方自行承擔。
3、合作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合作權,合作分成期間,乙方為甲方在酒店內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酒店各部門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各項旅游接待和服務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絕和打擊酒店任何員工私自承接旅游業務轉交他方的行為。
2、以下業務(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獨家唯一代理:
1)酒店內部所有會議的旅游接待和相關延伸服務;
2)住店散客、團體旅游和相關延伸服務;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代表酒店推廣和經營酒店的官方網站,網站會議訂房和旅游計入雙方合作分成利潤;
3、甲方優先確保乙方的訂房需求,并適當給予乙方提供全年優惠價格;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認可并具有國家法定旅游和相關產品執業資格并可以為甲方客戶提供旅游品牌咨詢和旅游預訂的服務單位;
2、乙方有義務定期為人員提供必要的旅游業務培訓和操作流程培訓。
3、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線路底價,做到價格透明化;
4、協議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與甲方繼續進行戰略式全面合作的權利;
三、合作方式:
黃山市內散客拼團線路游、酒店小包價旅游、會議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業務利潤的(對客報價—成本)對半合作分成方式;
四、其他
1、合作期間內,不得變更協議或終止本協議。若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需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系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決定并提供的格式條款。
2、本協議到期后,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續約合同;在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對協議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自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商定并于20xx年7月1日簽署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xx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_酒店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根據國家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
第二條 甲方將_酒店客房部其中(___________層,共__層)的服務經
第三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
第四條 甲方監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經營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 甲方所屬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座落于
第六條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_____至______的(一樓大廳,乙方只享
第七條 上述一樓大廳及其他樓層服務設施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經營使
第八條 乙方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第九條 合同期滿,雙方合算完畢后,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第四章 承保方式及利潤分配
第十條乙方承擔樓層的一切裝修、改造費用,并購買家具及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固定置產,該固定資產歸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挪用等。合同期滿后,上述所列所有財產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承保的五年過程中,每年按照散客提取凈利潤的_____%,團隊提取______%,其余部分歸乙方所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樓層所有水費、電費、人工費需乙方自行承擔,并分攤——水費_______/月,電費_________/每月,酒店其他人員工資_________/每月,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費、廣告費、行政審批費及經營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費用的分攤)____________/月。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商務賓館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商務賓館的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權對_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_酒店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所承包的樓層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利潤。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范,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第六章 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樓層改造中投入的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 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年凈利潤/365天計。
第十九條 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利潤分紅,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諾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第八章 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
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
承包林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組,小地名:_________;林班/小班:_________;樹種:_________;面積(公頃):_________。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費用
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爭議
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8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15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為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采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為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于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于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鑒定單位(蓋章):
承包經營合同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位與 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 面積 畝,具體 。
二、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畝 元計算,每年承包金共 。 年共計 ,乙方要在 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2、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3、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4、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費。
6、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對完整。
7、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8、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布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后。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0
車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方便經營管理,甲方 將車號為贛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的營運出租車下午6點至次日早上6點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期限自年月日至月日止。合同期滿,車輛無條件交還甲方。
二、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證件齊全,服從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不得從事非法營運或從事與車輛不相符的運作。產生的違法行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擔。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交車輛轉包,轉租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減相應風險押金。
四、乙方承包期內的道路運輸管理費、車輛檢測費。上交公司的管理費、車輛保險費(保險全保)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乙方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概不負擔。
五、本合同簽字生效時,乙方應交押金 元整,承包期內,每月租金 元整,每月結帳一次,月前一次性付清,如拖欠租金每天交滯納金100元。
六、修車、洗車由白班負責。
七、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甲方需減免乙方相應租金。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誤工,乙方需補償甲方。
八、車輛有關證件,乙方不得遺失,否則由乙方負責補全,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在合同生效期間,如有任何一方違約終止合同。違約方則賠償違約金5000元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1
甲方(租賃方)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所有的原_________酒吧,租賃給乙方經營,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并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有的的原_________酒吧,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號_________,營業面積_________余平方米,含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有意續約,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三、酒吧租賃金額為每月___萬元人民幣。酒吧的房租、水電、稅金、員工工資等其他經營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預付兩個月租賃金(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合同保證金。酒吧租賃金及房租按月支付(房租按照甲方之前與相關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的房租金額計算),每月1日前由乙方交納給甲方。
四、合同簽訂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厘清,與乙方無關。合同簽訂后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理,與甲方無關。酒吧的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酒吧名義借貸、抵押、擔保;不得轉讓、轉包、轉租。
五、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參與交接并備案。酒吧裝修及設備設施,甲方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如乙方因經營需做必要的變動,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書面備案。乙方應妥善使用和維護酒吧相關財產及設備設施,如有損壞的,甲方追究賠償。
六、酒吧經營所需相關證照,由乙方申請辦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乙方必須守法經營,注重安全生產。如乙方經營中違發亂紀及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所導致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法律及經濟責任,并有權終止合同,對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的,甲方追究賠償。
七、乙方應照章納稅,按時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監督。如有拖欠或逾期未交相關費用滿30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賠償。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如乙方經營虧損等原因造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處置,與甲方無關。
八、雙方如有違約,另一方可追究賠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的,雙方協商結算,互不追究賠償。
九、合同未盡事宜或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有爭議的,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乙方繳納合同相關費用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2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資料: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后承包金(遞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能夠單方面提款的形式帶給。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透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凈資產應持續或增值總額不低于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到達_____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_%。
4、閑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注銷等批準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職責,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務必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理解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職責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職責: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批準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于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注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帶給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送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13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五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六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承包經營合同1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 約 地 點:
簽 約 日 期: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提高酒店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本著共同發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權利能力聲明
1.1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有完全的權利將本合同項下的發包標的在約定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乙方承包后以甲方名義經營所承包酒店。
第二條 承包標的名稱、位置、經營范圍、及設施。
1.2 天祝文華大酒店,位于甘肅省武威市天祝縣 路 號,建筑面積總計: ㎡,法定代表人: ,經營樓層二樓、三樓、四樓、經營面積總和 ㎡其中二樓自助餐廳,三樓中餐包廂,四樓宴會廳。
2.1甲方按照酒店整體裝修方案負責餐飲部分整體裝修,包括:桌椅、板凳、后堂設備(不包括炊具餐具)、燈光、音響設備,并負責消防竣工。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的客房及所有公共部分的裝修、改造。
2.2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酒店 300萬/年,押金100萬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交納承包金上遞增 6 %。
2.4承包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
3.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 月 日起8個月內完成酒店改造裝修,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體施工方負責。
第四條 承包金、承包期相關費用、稅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4.1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年支付,在裝修期開始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第一年承包金,以后乙方應于每年結束的15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甲方交納一年的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2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不包括、水電暖費用、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等費用,乙方向相關部門繳納,在此過程中,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
4.3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繳納酒店經營的各項稅金。
4.4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4.4.1 履約保證金的處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酒店改造裝修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將 萬元履約保證金中的 萬元退還給乙方;剩余 萬元轉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滿雙方有關費用結清、財產、設備、物品等移交完畢后10日內,甲方將押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 酒店改造裝修及二次裝修
5.1乙方承諾一次性投資約 萬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開始對該酒店按照星級綜合標準進行整體改造裝修。
5.1.1 在簽訂本合同之后3日內,乙方應將酒店改造裝修方案報送甲方審核,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裝修方案進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對乙方施工進行監督,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裝修審批備案,相關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承包期五年屆滿,乙方應根據市場行情,對該酒店進行二次裝修,以滿足市場需要。二次裝修方案應報甲方審核同意。
5.3 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權利
6.1.1 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產權證明和營業執照、公章、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證章時,需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6.1.3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6.1.4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6.1.5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2 甲方義務
6.2.1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酒店各種年檢手續。
6.2.2 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該酒店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相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6.3 乙方權利
6.3.1 為了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該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6.3.2 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6.3.3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制定酒店各種規章制度,經營目標和方案等。
6.4 乙方義務
6.4.1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及非法經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于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6.4.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內對外提供擔保、抵押或舉債等。
6.4.4 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辦證及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建議:應當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承擔費用,如果乙方辦理可能導致乙方的經營項目甲方不知情,況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4.6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6.4.7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相關保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8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6.4.9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身份證、相關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6.4.10 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經營管理
7.1 乙方應制定酒店經營管理目標、經營方案、建立酒店各項管理制度、運作流程與服務標準,完善酒店組織架構、崗位編制和崗位職責等,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 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1 酒店現有的工作人員,由乙方直接接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經乙方考核,合格者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轉為乙方聘用人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7.2.2 在承包期間,酒店所有的員工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均應乙方負責,因勞動用工或勞務發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8.1 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8.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包、轉借酒店。
8.3 甲方出售該酒店,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保險
9.1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單上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為甲方,保險費由乙方承擔。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險種:(1)財產險;(2)公眾責任險;(3)勞工保險;(4)團體意外險;(5)其他按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9.2 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第十條 合同的延續、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10.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期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函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滿,乙方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移交酒店超過15日以上(含);
10.3.2 經乙方函告,仍不協助乙方辦理年檢等手續;
10.4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0.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包、轉借該酒店;
10.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變動酒店結構;
10.4.3 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10.4.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10.4.6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超過15天。
10.4.7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10.4.8承包期間,乙方逾期20天未繳納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義舉債,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酒店收回的驗收
11.1 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或合同終止后30天,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物品(無論是否為乙方所添附)等清點后如數交還給甲方。
11.2 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保證交還后的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11.3 乙方裝修改造投入的設備、設施、物品等全部無償移交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賠償損失計算標準定為: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70%×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10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改造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逾期交納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納承包金的0.1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20天以上(含),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萬元違約金,并沒收押金。
12.5合同期滿,乙方未按約定交還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須向交付支付占用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的簽約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
承包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浴池座落于___號樓,建筑面積___㎡。房屋質量良好,浴池經營設備良好。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是否繼續承包,提前兩個月交下期三年租金___元,一次交齊,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大寫___,一次性現金結清。乙方設備押金、月票押金及經營不善導致停業違約補償甲方人民幣___元整。
第四條、乙方負責支付在經營期間,水費、電費、煤費、衛生費、各種稅費等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只能用于經營大眾浴池,如改變用途,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終止前自己自行負責收回,甲方不承擔。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后解除承包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將經營場所經營權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經營場所進行非法活動,導致營業執照吊銷及停業(需賠償甲方浴池損失人民幣___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4.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滿后所欠各種費用,由乙方結清。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在承包合同期間,若經營場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盜竊、火災、爆炸等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經營者發生所有事故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遇政策性動遷,或其它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終止,甲方返還乙方所剩余承包款,乙方無條件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全額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訴請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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