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1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我縣可能出現的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導疫情應急處置和預防準備工作,加強進口冷鏈食品“全覆蓋、無遺漏”閉環管理,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根據《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應急處置指南》,結合武義實際,提出相應的防控策略和應急處置措施,進一步明確工作要點,實施精準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過冷鏈食品及其外包裝等物品由物到人傳播、擴散和蔓延,保障全縣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則
(一)加強監測,評估預警。密切關注各地冷鏈食品核酸檢測信息發布情況,跟蹤冷鏈食品物流動向,判斷是否流入我縣,在縣疫情防控辦統一領導下,市場監管、衛健、交通、公安、經商等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密切配合。
(二)準備到位,有備無患。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相關的技術要求,在人、財、物、機制規范等方面開展冷鏈食品疫情應急準備工作。
(三)及時響應,精準處置。針對不同來源,設置不同風險等級、采取高中低風險差異化處置,及時啟動和動態調整響應級別,做到精準、果斷處置。根據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研判風險,在縣疫情防控辦統一指揮下啟動流行病學調查和人員管控應急預案。
(四)加強宣教,聯防聯動。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有關企業、社會公眾的自我防護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組織、動員企業參與配合冷鏈食品疫情應急準備和處置等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本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在縣疫情防控辦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聯防聯控,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應急指揮體系,強化監測預警、信息溝通、應急準備、響應處置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及時啟動應急處置工作措施。根據《武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武義縣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成員名單和工作職責的通知》(武政辦〔20xx〕84號)和《武義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健全完善縣指揮部工作體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xx】3號),調整后的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和專班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組成人員名單
總協調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各部門具體工作職責
(一)縣市場監管局
為冷鏈食品物防專班牽頭部門,負責統籌全縣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指導督促“浙冷鏈”系統應用;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對違反進口冷鏈食品管理有關規定的經營單位依法予以查處。
(二)縣經濟商務局
負責涉及職責范圍內食品冷鏈物流企業、冷庫、大型超市的行業管理,督促指導有關經營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統登記上傳信息,提供有關基礎數據,協助開展新冠病毒抽樣檢測和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衛生健康局
負責消殺、核酸檢測、應急預案等規范標準制定、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對核酸檢測結果及時匯總分析,提出針對性措施。
(四)縣公安局
負責打擊冷鏈食品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五)縣財政局
負責冷鏈食品物防工作相關的資金保障。
(六)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查驗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車輛隨附的海關通關單證和消毒記錄,督促承運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并實施相應疫情防控措施。
(七)縣大數據發展中心
負責相關部門之間的數據交換和共享,系統數據采集和應用提供支持。
(八)金華海關武義現場辦
打通與“浙冷鏈”系統的信息對接渠道,做好進口食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管理。
五、應急響應處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陽性報告、市物防專班通報或縣疫情防控辦指令,縣物防專班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響應狀態,進行風險研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一)先期處置
接到縣疾控中心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報告后,立即分別報告至縣疫情防控辦、市物防專班,由衛健部門將初篩陽性標本送市疾控中心復核。在復核結果確認前,縣物防專班快速部署開展溯源倒查。通過“浙冷鏈”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同批次涉事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予以核實確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不在本轄區的,縣物防專班應立即向上級物防專班報告。
(二)科學確認檢測結果
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復核確認后,縣物防專班應立即將溯源倒查情況以及涉事產品的入境信息材料報市物防專班。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檢測、檢查工作。
(三)核實貨物信息
開展確認檢測工作時,重點針對包裝完整、所采樣部位可排除在國內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應佩戴執法記錄儀,記錄確認產品包裝完整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信息相符的全過程。核實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貨查驗記錄時,應確保貨物來源信息與“浙冷鏈”系統記錄的數據一致。若貨物來源信息與“浙冷鏈”系統記錄的數據不一致的,縣市場監管局應立即開展調查,其他部門按規定各負其責,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四)確保采樣規范
衛健部門開展確認檢測工作時,應完整記錄開箱、采樣、送樣等過程,并確保不會造成交叉污染。相關操作應保留可經后續調閱的檔案材料,包括視頻、照片、原始記錄等。整個過程要確保真實、完整、規范。
(五)確保結果準確
采集的樣本送市疾控中心進行檢測,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指南進行操作,確保結果準確、可靠。
六、事件報告
(一)應急處置單位應盡快調查清楚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縣物防專班,并按專班下達的指令做好事件處置工作。
(二)情況報告應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種、范圍、對同批次涉事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及相關產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及進貨憑證、就地封存情況等初步調查核實基本情況,以及簡要案情、采取措施等處置情況。
七、信息發布
(一)對于確認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縣物防專班應將采樣和檢測情況連同確認產品包裝完整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信息相符的視頻記錄等材料一并報上級物防專班確認。
(二)省內發現陽性冷鏈食品,嚴格落實“五步走”流程:一是當地檢測新冠病毒初篩陽性,第一時間由縣、市物防專班逐級報告省級物防專班,線上線下同步開展產品流向追溯并及時控制;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復核確認結果后,由省衛健委第一時間向省物防專班書面通報;三是省物防專班向省疫情防控辦報送涉事產品核查處置相關信息;四是由省疫情防控辦統一發布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及后續處置信息;五是由省疫情防控辦向省外通報,待省疫情防控辦發布后,縣疫情防控辦再發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報陽性冷鏈食品流入我縣信息反饋,相關信息通報由縣疫情防控辦統一發布。
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2
為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規范處置核酸檢測呈陽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徽州區范圍內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后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應急情景時,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程序,確認新冠病毒污染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外包裝,落實傳染源管控、切斷傳播途徑、易感人群保護等防控措施。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適時更新。
二、應急處置架構
本預案在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由區疫指辦冷鏈食品(物防)監管組牽頭協調,各股室按職責分工,迅速組織開展冷鏈食品溯源調查及“陽性物品”或疑似“陽性物品”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監管所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啟動
區疾控中心一旦發現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外包裝,我局立即啟動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并將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的生產經營者、食品名稱、進口來源國、批號、數量、運輸車輛等情況報告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黃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初篩陽性的處置
1.陽性復核。對進口冷鏈食品及外包裝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積極配合區疾控中心進行復核。
2.先行處置。屬地監管所要立即對可疑冷鏈食品開展以下先行處置工作:
(1)溯源調查。立即開展可疑冷鏈食品的溯源調查,通過“安徽省冷鏈食品追溯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方式,對同批次涉疫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進行核查。配合公安、交通運輸、疾控部門開展交通運輸、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傳播鏈和危險因素,全面排查陽性食品接觸者。
(2)食品及場所管控。根據溯源調查情況,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尚有涉及產品庫存的,應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與檢出核酸陽性食品直接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立即關閉檢出核酸陽性產品所在場所(區域),同時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可擴大關閉范圍,并做好預防性消殺工作。現場處置過程中,如不及時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導致新冠病毒傳播的,可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或者暫停銷售的臨時控制措施。
(3)接觸人員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門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對直接接觸陽性食品及相關外環境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應急核酸檢測,管控相關接觸人員,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時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應急響應結束。根據復核檢測的陰性結果、專家組論
證結果和疾控部門認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處置的`,終止應急響應。
(二)復核陽性的處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門復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在先行處置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溯源調查范圍,視情況就地封存同場所、同冷庫、同批次產品。檢出陽性樣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會同公安、疾控、商務等部門依據防控工作需要,結合場所、產品情況進行分析,劃定重點場所和最小防控單元,必要時應封閉可能造成疫情擴散的場所。最小防控單元一般為出現涉及產品場所,如出現多個生產經營存放同一類型產品的場所陽性,防控單元可以考慮適當擴大,具體范圍根據現場調查結果確定。
2.食品無害化處理。做好被確認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3.環境及車輛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及時對涉疫場所的外環境、交通工具進行消毒。
4.應急響應終止。根據疾控部門的風險評估情況和區疫指辦應急響應終止意見。做好冷鏈食品疫情應對的總結和自評工作,對現場處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殺等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建議。
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3
為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規范處置核酸檢測呈陽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轄區范圍內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后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應急情景時,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程序,確認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鏈食品及外包裝,落實傳染源管控、切斷傳播途徑、易感人群保護等防控措施。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適時更新。
二、應急處置架構
本預案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控辦)的統一指揮下,由市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市物防專班)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迅速組織開展冷鏈食品溯源調查及“陽性物品”或疑似“陽性物品”的應急處置工作,各區縣(市)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屬地物防專班)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啟動
相關檢測機構一旦發現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的冷鏈食品,屬地物防專班應提請屬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屬地防控辦)立即啟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經省疾控中心復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市物防專班提請市防控辦立即啟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初篩陽性的處置
1.陽性復核。對食品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采樣機構應立即將樣本運送至市疾控中心進行復核,并送省疾控中心開展陽性復核、病毒分離培養、基因測序等分析工作。同時,屬地防控辦應將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的情況立即逐級報告至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防控辦)。
2.先行處置。屬地物防專班協調相關成員單位立即對可疑冷鏈食品開展以下先行處置工作:
(1)溯源調查。市場監管部門立即開展可疑冷鏈食品的溯源調查,通過“浙冷鏈”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方式,對同批次涉疫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進行核查。公安、交通運輸、寧波舟山港集團等部門(單位)協同開展車輛運輸等調查工作。衛生健康部門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傳播鏈和危險因素,全面排查陽性食品接觸者。
(2)食品及場所管控。根據溯源調查情況,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尚有涉疫產品庫存的,應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與檢出核酸陽性食品直接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立即關閉檢出核酸陽性產品所在場所(區域),同時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可擴大關閉范圍,并做好預防性消殺工作。現場處置過程中,如不及時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導致新冠病毒傳播的,衛生健康部門在屬地防控辦的統一指揮下,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或者暫停銷售的臨時控制措施。
(3)接觸人員防控。衛生健康、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對直接接觸陽性食品及相關外環境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應急核酸檢測,管控相關接觸人員,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時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應急響應結束。根據省疾控中心復核檢測的陰性結果、省級專家組論證結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處置的,市衛生健康部門應及時報告市物防專班,由屬地物防專班提請屬地防控辦終止應急響應。
(二)復核陽性的處置
1.信息確認和報告。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跟蹤陽性樣本復核情況,省疾控中心復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立即報告市物防專班。市物防專班應立即向市防控辦報告,同時將溯源調查情況以及涉疫產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復印件等材料報省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以下簡稱省物防專班),進一步開展溯源調查工作。
2.二次采樣檢測。市物防專班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按照以下流程組織開展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復核陽性的確認檢測工作:
(1)確認貨物來源。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前,首先核對確認產品包裝完整,產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文件與包裝標示信息相符,并登記產品的進出口商信息及一級經銷商信息,并核查索票索證情況,確保貨物來源信息準確、登記詳實,排除所采樣的部位在國內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現場檢查時按規范要求佩戴執法記錄儀。
(2)確保采樣規范。衛生健康部門指導采樣機構完整記錄開箱、采樣、送樣等過程,并確保不會造成交叉污染。相關操作應保留可經后續調閱的檔案材料,包括視頻、照片、原始記錄等。整個過程要確保真實、完整、規范。
(3)確保結果準確。采樣機構將采集的樣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進行檢測,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指南進行操作,確保結果準確、可靠。
3.污染源確認和通報。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衛生健康部門應將采樣和檢測情況連同確認產品包裝完整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信息相符的視頻記錄等材料報市物防專班,并由市防控辦將上述材料報省防控辦確認。
同時,根據溯源調查情況,陽性樣本同批次產品來源或流向涉及市外其他地區的,市物防專班提請市防控辦通報相關地區防控辦。
4.食品及場所管控。在先行處置的基礎上,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擴大溯源調查范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在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視情就地封存同場所、同冷庫、同批次產品。檢出陽性樣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衛生健康會同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依據防控工作需要,結合場所、產品情況進行分析,劃定重點場所和最小防控單元,必要時應封閉可能造成疫情擴散的場所。最小防控單元一般為出現涉疫產品場所,如出現多個生產經營存放同一類型產品的場所陽性,防控單元可以考慮適當擴大,具體范圍根據現場調查結果確定。
5.接觸人員防控。相關接觸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達到解除隔離醫學觀察標準后才能返回工作崗位。相關接觸人員在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由120救護車立即送轄區定點醫院排查診治,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開展應急處置。
6.食品無害化處理。衛生健康部門迅速組織專業力量對同批(箱)次食品進行一次徹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過氧化氫、2000mg/L復合季銨鹽、500mg/L二氧化氯)噴灑(擦拭),作用時間不少于30分鐘,消毒完成后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由專業運輸車輛運送至指定地點,按照感染性廢物以焚燒等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置。生態環境部門協助做好被確認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7.環境及車輛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及時對涉疫場所的外環境、交通工具、融冰與污水進行終末消毒,物體表面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過氧化氫、2000mg/L復合季銨鹽、500mg/L二氧化氯)噴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去除殘留,融冰與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劑量達到最終有效氯濃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鐘后清水沖洗和排放。車輛等運輸工具完成清理轉運后,駕駛室應加強開窗通風,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過氧化氫、2000mg/L復合季銨鹽、500mg/L二氧化氯)噴灑(擦拭)車輛內把手、方向盤等內表面,作用30分鐘后清水去殘留。車輛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風險時使用上述方法進行消毒。
消毒效果評價可參考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樣的消毒效果進行評價。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殺滅率≥90.00%為消毒合格。
8.醫療機構應急監測。在開展相關接觸人員隔離醫學觀察的基礎上,同時在涉疫產品冷鏈物流環節生產經營者附近的醫療機構調查發熱門診、門急診病例就診情況,分析近期發熱、咳嗽病例就診趨勢,詢問有無冷鏈物流環節生產經營者從業人員就診。
五、處置效果評估
衛生健康(疾控)部門根據疫情發展態勢、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時開展處置效果評估,指導現場調查、人群監測、場所管控等工作實施,適時組織專家根據疫情發展態勢,評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專班各成員單位根據相關人員、產品、場所核酸檢測狀況以及涉疫產品排查、追溯、處置情況,指導各地開展相關工作。
六、應急響應終止
疫點或疫情處置區內上述措施均已落實,陽性物品完成處置,病例已隔離治療,污染場所經終末消毒,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市物防專班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的風險評估情況提請市防控辦終止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屬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做好冷鏈食品疫情應對的總結和自評工作,對現場處理、溯源倒查、接觸者隔離觀察、醫療救治、全面消殺等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建議。
七、信息報送與發布
屬地物防專班應及時向屬地防控辦和市物防專班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市物防專班應及時向市防控辦和省物防專班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各地各部門要遵守工作紀律,在市防控辦的統一指揮下視情向社會發布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相關情況,加強輿情正面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高群眾健康素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4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委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我鎮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四川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四川省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關規定,最大限度阻斷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倉儲運輸、餐飲服務等環節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或外地通報核酸檢測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流入我鎮等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應急情景時,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程序,落實傳染源管控、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適時更新。
二、應急處置架構
本預案在鎮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由鎮級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有序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對處置措施
根據冷鏈食品疫情發現的不同情形,分雙流鎮內發現、雙流鎮外通報兩類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一)突發情況一:
本地冷鏈物流環節核酸檢測發現陽性產品。
1.啟動響應。相關檢測機構在我雙流鎮轄區內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環節檢測出陽性產品后,立即將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和區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由區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并將處置情況逐級報送上級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響應措施
(1)衛生院對密切接觸陽性產品的人員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各單位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開展產品布控、人員管控、溯源排查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協調督促涉及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運輸車輛所在企業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啟動應急預案,做好配合工作。
(4)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督促指導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生產經營場所內外交通管制和人員管控,避免無關人員出入。
(5)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對涉及冷鏈食品開展溯源排查,檢查核實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質,通過“川冷鏈”系統檢索或現場檢查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檢驗報告等情況,查詢涉疫食品進銷以及入境報關等情況,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對涉疫食品進行下架、封存處理。同時,將溯源情況報告上級市場監管部門。
(6)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協同開展涉及運輸車輛、人員等調查工作,查明軌跡路線。
(7)衛生院配合相關檢測機構對生產經營場所內其他食品、從業人員、經營環境、運輸車輛采集樣本進行核酸檢測。如未發生病毒“物傳人”感染情形,衛生院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督促涉及的生產經營者對外環境、交通工具、融冰與污水進行終末消毒,組織專業力量對同批次食品及貯存凍庫進行徹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無害化處理。如已發生病毒“物傳人”感染情形,衛生院按照規定程序,迅速組織開展涉及人員排查、流調等綜合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8)各有關部門(單位)在開展現場處理、溯源倒查、接觸者隔離觀察、醫療救治等過程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移交查處,嚴厲打擊。
(二)突發情況二:
根據外地通報信息,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陽性冷鏈食品。
1.啟動響應。雙流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報后,立即將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和區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疾控、物流、食品安全專家研判決定啟動應急響應,部署安排相關部門(單位)前往涉及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開展產品布控、人員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響應措施
(1)衛生院會同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配合上級部門按照程序組織檢測機構對涉及食品、從業人員、環境采集樣品開展核酸檢測。
(2)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依據“川冷鏈”系統檢索或現場檢查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檢驗報告等情況,了解涉疫食品進銷以及入境報關等情況,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對涉及冷鏈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將涉疫食品名稱、批號、數量、銷售日期、銷售者及聯系方式等通報上下游相關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封存、下架、召回處理,并視核酸檢測結果進行下一步處理。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協同開展涉及運輸車輛、人員等調查工作,查明軌跡路線。
(4)根據核酸檢測報告結果,開展后續處理工作。如檢測報告呈陰性,終止應急響應;如檢測報告呈陽性,按照突發情況一的相關規定開展應急處置。
四、應急響應終止
疫點或疫情處置區內上述措施均已落實,陽性物品完成處置,病例已隔離治療,污染場所經終末消毒,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根據上級應急指揮部指示,終止應急響應。
五、信息報送與發布
鎮級各單位及時向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應及時向區物防專班和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各部門要遵守工作紀律,在區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視情向社會發布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相關情況,加強輿情正面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高群眾健康素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目的。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進一步規范和做好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堅決阻斷新冠病毒由物及人的傳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加強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工作的緊急通知》(冀防領辦(20xx)213號)、《河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冀防領辦(20xx)233號)等。
(三)適用范圍。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含包裝物及環境,下同)生產、裝卸、運輸、貯存、銷售和餐飲各環節檢測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后的應對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工協作,快速處置,精準管控”的原則進行。
二、組織體系
(一)縣市場供應與監管組。在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分兵把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分工
1.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冷鏈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應急處置。加強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監管,督促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依法查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違法違規行為。發現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后,監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停售、封存相關貨物,對已售出的貨物追根溯源,及時通報相關部門,確保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2.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冷鏈物流運輸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督促冷鏈物流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單證查驗、信息登記、從業人員防護、運輸裝備消毒、操作規程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3.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及處置,定期組織開展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工作,為處置人員防護、物品、環境和車輛清潔消毒等提供技術指導。
4.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含冷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的監督檢查。督促和指導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防控措施,提高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在當地政府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避免疫情的傳播和擴散,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5.商務部門。充分發揮行業指導作用,督促農貿市場、海鮮市場、超市、餐飲業等冷鏈食品經營單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發現冷鏈食品、人員、環境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貨物封存、環境消殺、人員控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三、預案啟動
冷鏈食品檢測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強化各部門信息共享,加強協調聯動,及時、科學、有效開展應對處置工作。按照預案要求立即停止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和裝卸運輸,全力開展流向排查,分類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檢測呈陽性的環境,立即全面管控和徹底消殺。對可能接觸陽性物品和環境的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對檢測呈陽性的人員,及時進行隔離診治、流調追蹤,防止疫情傳播和擴散。
四、應急處置
(一)報告。在冷鏈食品中檢測到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樣品后,2小時內書面報告本級和上一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并通報本級衛生健康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
(二)流行病學調查及處置。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于24小時內完成初次流行病學調查,擴大事發場所內食品、環境核酸檢測范圍,對可能接觸檢測呈陽性物品的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對檢測呈陽性人員要及時隔離,并立即開展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傳播和擴散。發現病例或密切接觸者進入其他省份的,應當及時聯系相關省份協查并采取管控措施。對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排查,及時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集中醫學觀察,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要按照規定報告。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將檢出的陽性樣品及時送省疾控中心進行復核,再由省疾控中心將樣品送至中國疾控中心開展病毒分離培養、基因測序等分析工作。
(三)食品無害化處理。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和外包裝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浸泡消毒30分鐘后,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物品在未處理前,應當保持冰箱、冰柜、冷庫等冷凍冷藏設備正常運行,以防止物品腐敗變質及可能的污染物擴散。
冷藏食品消毒處理前,需協調消防部門對冷庫、冰箱、冰柜的電路電源進行安全檢測,確保不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由專業運輸車輛運送到指定地點,按照感染性廢物處理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可用壓力蒸汽滅菌或焚燒。
對污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應當在分析明確食品污染來源后,根據污染來源不同進行處理:
1.如為本地污染,其他地區同批次食品無需處理。
2.如為食品源頭污染,則同批次食品均需按照污染食品處理。
3.如無法確定污染來源,應當及時向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報告污染食品批次及相關信息,并通報外地相關部門,由被通報地根據實際情況,綜合研判后采取相應措施。可參考以下處理措施:
(1)加大對其他地區同批次食品的抽檢,按抽檢結果進行處理;
(2)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污染食品處理;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同批次食品加熱處理后限定使用,如在嚴格防護和規范操作的前提下做成熟食在規定場所使用等。
(四)環境消毒。食品清理后,應當及時對原存放環境進行消毒。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當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后再消毒;無肉眼可見污染物時,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酒消毒。冰箱、冷庫等低溫設備設施,消毒前應當斷電恢復至室溫,再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擦拭。
(五)人員防護。處置人員在轉運食品時,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處理過程中應當加強手衛生,可選用速干手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手部有明顯污染物時,應當在流動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然后再進行手消毒;無明顯污染物時,可直接用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六)運輸車輛消毒。清理轉運后,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貨車等運輸工具進行噴灑消毒,達到消毒作用時間,用清水沖洗干凈。
(七)注意事項。轉運過程中,應避免碰觸其他物品;轉運后,應及時對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消毒。
選擇合法有效的消毒劑,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使用。消毒劑具有一定的腐蝕性,達到消毒時間后,應當用清水擦拭或沖洗。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組織領導,將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項重要任務,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抓具體。要配強人員隊伍,配齊實驗室設備,配足保障經費,確保冷鏈食品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協調聯動。強化協調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檢測情況、會商研判、解決問題,真正擰成一股繩,不斷增強防控工作的前瞻性、精準性和有效性,確保在關鍵情況下能夠共同出擊,合力攻堅。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是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兩個技術指南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措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五)強化督導問效。加強對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督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對有關部門、單位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謊報、知情不報,或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本級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專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冷庫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6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局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系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局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并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數據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危害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后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通過群眾和消費者舉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獲取安全信息。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群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于食品安全信息報道,拓寬食品安全信息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并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并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并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發布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毀,并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衛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布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信息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項目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布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后,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并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制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持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設備、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持。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群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群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加強人民群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信息。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采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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