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房屋租賃合同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寧夏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遼寧省______(區、縣)_________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承租期內,未經協商,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根據門面的水表,電表按月交水電費。
(2) 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門前“三包”的衛生費。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若因經營不善,乙方有權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半年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租。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1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2)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20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1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1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房屋租賃合同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房屋結構為: ,產權證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間(套),產權證號:。
第二條該房屋用途為,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合同期限內租金不變。
第五條租金按(月、季、年)結算,每(月、季、年)日以(現金或轉帳)交付。
第六條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屬于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承諾無與產權有關的民事或行政糾紛,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甲方是否允許乙方轉租該房屋(在空格內填寫是或否)
第九條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負責。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負責租賃期間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投資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裝飾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核簽字同意。租賃期滿后,乙方維持裝飾裝修后的現狀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補償裝飾裝修費用;乙方拆除裝飾裝修的設備、材料的,必須出資恢復原樣。
第十二條在房屋租賃期間,與使用房屋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支付的費用為: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物業管理費,等。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書面申請后15日內向乙方作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該房屋,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5、違反第十條規定,二次被行政處罰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它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第十四條甲方不及時交付房屋,不及時修繕房屋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第十五條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條甲方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月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條如因城市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應提前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八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年租金的%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總額的%按日加收滯納金。
第十九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十一條甲方產權證復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其它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月__日收回。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關__個月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__給甲方。采用付_壓_方式。
1.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出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件)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區 路 號 室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設施、設備情況列表水: 電: 燃氣:
該列表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最多不超過 人。
(二)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1.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2.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衛生費(7)上網費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2倍的滯納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費用達5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寧夏回族自治區房屋租賃合同書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 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3、 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慢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6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慢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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