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范文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抵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托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筑物及其附著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屋頂、外墻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墻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 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于基本等級規范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2、用于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務標準,并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應予以說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于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后處理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采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公園路19號18-5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維護本小區內的交通秩序,規范車庫車輛的停放,確保業主車輛的安全。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車位業主資料及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2、制定本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及危害車庫設施、設備的行為;
4、根據本合同收取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規范車庫停車,制止亂停亂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6、配合車位產權人之間,與第三方之間的相關關系的協調;
7、經授權積極配合對車庫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停放車輛信息:車位產權人自有車輛,及租賃車位使用人如實申報車輛信息,填寫車輛信息卡。如有變動,及時向管理處變更。
2、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車庫內所有設施設備歸全體車位所有人所有,愛護設施設備。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依據本合同按時繳納車位物業服務費;
5、配合物業公司對車庫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車庫物業管理服務
1、車庫衛生整潔,引導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運行使用正常,確保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
4、消防設施配置的日常管理,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確保暢通,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庫實行24小時監控和不定時巡查值班制度;
6、實行一卡一車,無停車卡車輛禁止進入;
7、承擔車庫設施設備單次單項200元以內的日常維修費用;
第三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禁止占用他人車位,按規范停車,不得對他人車位使用造成阻礙,不得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
2、限止超高超寬車輛進入車庫;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內停放;
5、禁止將車位改作他用;
6、嚴禁在車庫動火;
7、禁止在車內存放現金、貴重物品;
第四條: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停車管理物業服務費: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個月10前到物業管理處繳納;
第五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繳物業管理費。
2、甲方違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違規收費,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不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擔滯納金。
4、乙方停放車輛后必須鎖好車輛,帶離車內財物,并檢查車輛狀態,由于滴、漏、電路等車輛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車輛毀損,以及第三人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fanwen/1578/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同本物業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期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主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 方(業主大會):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物業名稱: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重慶市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
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他: 。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
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 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范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 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
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 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元/m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
2、
3、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2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
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積: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34000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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