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志愿填報體育類報考指南
(一)錄取批次。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批。
(二)投檔模式和志愿設置。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均實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5個(A、B、C、D、E)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
(三)成績排序規則。文科體育類和理科體育類考生分別按本、專科綜合分(計算方法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體育類依次為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體育類依次為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四)降分錄取。征求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線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經批準可在征求志愿欄有填報該院校志愿、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文考成績在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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