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體五首·其四》賞析
作品介紹
作者是韋應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86卷第2首。
原文
雜體五首·其四
作者:唐·韋應物
同聲自相應,體質不必齊。
誰知賈人鐸,能使大樂諧。
鏗鏘發宮徵,和樂變其哀。
人神既昭享,鳳鳥亦下來。
豈非至賤物,一奏升天階。
物情茍有合,莫問玉與泥。
《雜體五首·其四》注釋
①體質:人的氣質胸懷。
②賈(gǔ)人:商人。
③鐸:古樂器,形如大鈴。
④鏗鏘:樂聲。宮徵:樂音。古樂五聲音階稱宮、商、角、徵、羽,,略稱“宮徵”。
⑤和樂:和協的音樂。哀:指哀音。
⑥昭享:明享。
⑦天階;猶言天上
⑧物情:物理人情。
⑨茍:如果。有:助詞,無義。
⑩玉:比喻珍貴。泥:比喻微賤。
作者介紹
韋應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京兆長安(今陜西西安)人。15歲起以三衛郎為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游幸。安史之亂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職,始立志讀書。代宗廣德至德宗貞元間,先后為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蘇州刺史。公元791年(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
韋應物是山水田園詩派著名詩人,后人每以“王孟韋柳”并稱。其詩以寫田園風物著名,詩風恬淡高遠,以善于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涉及時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頗有佳篇。作其品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
繁體對照
雜體五首·其四
作者:唐·韋應物
同聲自相應,體質不必齊。
誰知賈人鐸,能使大樂諧。
鏗鏘發宮徵,和樂變其哀。
人神既昭享,鳳鳥亦下來。
豈非至賤物,壹奏升天階。
物情茍有合,莫問玉與泥。
【《雜體·其四》賞析】相關文章:
《雜詩》教學設計01-15
王維《雜詩》的教案11-21
己亥雜詩的教學設計12-24
《己亥雜詩》的教學設計12-25
《山中雜詩》教學設計11-29
己亥雜詩名師教學設計10-11
《己亥雜詩》教學設計范例10-11
《己亥雜詩》教學設計模板12-25
長方體和正方體的數學教案11-27
體藝科組總結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