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的特點是什么
《大清律例》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后一部法典,清朝的傳世基本法典《大清律例》的制定工作,開始于順治元年,下面是百分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大清律例的特點簡介,希望能幫到大家!
大清律例的特點
(1)《大清律例》是七篇的結構體例,即名例、吏、戶、禮、兵、刑、工七篇。
(2)《大清律例》采用律文和附例的合編結構。
(3)《大清律例》是中國傳統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漢唐以來確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在《大清律例》中都得到充分體現。
(4)《大清律例》的制定充分考慮了清朝的政治實踐合政治特色,在一些具體制度上對前代法律有所發展合變化。
《大清律例》的制定與頒行。《大清律例》于乾隆元年開始重新修訂。乾隆即位之初,命律令總裁官對原有律例進行逐條考證,重加編輯,于乾隆五年完成,頒行天下。
《大清律例》的結構、形式、體例、篇目與《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諸圖》、《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條。自乾隆五年頒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極少修訂,后世各朝只是不斷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
《大清律例》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以《大明律》為藍本,是中國傳統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漢唐以來確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在《大清律例》中都得到充分體現;《大清律例》的制定充分考慮了清代政治實踐和政治特色,在一些具體制度上,對前代法律制度有所改進。
大清律例的主要內容
《大清律例》共四十卷,卷首有六贓圖、納贖諸例圖、徒限內老疾收贖圖、誣輕為重收贖圖、過失殺傷收贖圖、五刑圖、獄具圖、服制圖等八種圖表;律文后附有注釋,以便正確地理解和執行律文。
律文分為七篇,篇目冠以律名,故謂之七律。首篇是名例律,有四十六條,下面不分門類,亦稱四十六例。其主要內容除了確定五刑、十惡、八議等重要制度和罪名外,還規定了一些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則。如官吏犯罪分公罪和私罪,公罪處輕,私罪處重;犯罪分故意和過失,故意罰重,過失罰輕;共同犯罪一般區別首從,從犯減輕;數罪并發,一般只科重罪,輕罪不論;累犯加重,自首減免;老幼廢疾減免,同居相隱不為罪以及類推的一般原則等。
其次各篇按六部命名排列,即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和工律,以下分為職制、公式、戶役、田宅、婚姻、倉庫、課程、市廛、祭祀、儀制、宮衛、軍政、關津、廄牧、郵驛、賊盜、人命、斗毆、罵咒、訴訟、受贓、詐偽、犯奸、雜犯、捕亡、斷獄、營造和河防,共三十門,計四百三十六條。
該條文不但以《大明律》為藍本,并且隱含古義,可謂集歷代封建法律之大成;同時由于清朝已處封建社會后期,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十分尖銳,因此它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
主要表現為以嚴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壓政策,不但對十惡處刑更重,而且擴大了謀反、謀大逆的定罪范圍,提高了量刑標準;嚴禁宦官專政,臣下朋黨,更完備地確認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廣泛增加滿族享有種種特權的條款;繼續維護封建等級制度和宗法統治。進一步實行重農抑商等。
大清律例的法典弊端
《大清律例》律文之后所附的條例,是其重要組成部分。
條例即皇帝認可的判例和皇帝根據某些具體案件的處理而發出的帶有規范性的命令和規定,簡稱為例。
例是律的補充,同律一樣,也是審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據。其不同,首先律的纂修比較慎重,具有相當的穩定性;而例則因時制宜,隨時增刪和修改(乾隆時定制五年一修),因而是一種更為靈活的法律形式。
其次,例的數量大大多于律條。雍正三年時就有八百十五條,到同治時更增至一千八百九十二條。
由于例繁雜眾多,常與律文發生抵觸,彼此之間矛盾重重。
再次,在司法實踐中,例的法律效用大于律。
通常是有例不用律,有新例不用舊例;律與例都沒有明文時則采用比附,實際上還是用例。
結果是“律既多成空文,而例愈滋繁碎”。
【大清律例的特點是什么】相關文章:
大清現行刑律的特點有哪些03-24
大自流盆地的氣候特點是什么11-28
大清民律草案的特點有哪些歷史意義11-30
支原體的五大特點是什么12-27
羊水栓塞三大特點是什么12-27
大盂鼎銘文的書寫特點是什么01-19
東非大裂谷的氣候特點是什么類型01-19
張清的性格特點有哪些11-09
清紫砂的特點有哪些工藝特色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