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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職工考核制度新
為全面加強廣告監測中心建設培養部門合格職工和骨干,建立職責明確、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獎罰分明的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機關工作效能和科學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擬定辦法如下:
一、 總體要求
強化職工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能力。樹立服務觀念,改進和優化服務質量,增強效率意識、責任意識和落實意識,確保機關工作協調、高效運行,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二、考核原則
(一)實事求是、效率優先。對分派的工作進行分解量化,要求職工合理確定重點工作目標以此完成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通過綜合考核反映和評價職工工作風貌和工作實績。
(二)有效有用、鼓勵創新。以目標考核促工作落實,設立創新工作項目和加分項目,倡導鼓勵各干部職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激發進取精神和創新意識。
(三)獎懲結合、激勵促進。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先進和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在局機關建立起有效有序的競爭激勵機制,增強全中心
干部職工的責任心、凝聚力、創造力。
三、考核管理對象
廣告監測中心XX年新聘崗位職工X人。
四、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內容分為部門工作目標、公共職責目標、創新工作目標和集中評議四部分。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部門工作目標40分,公共職責目標40分,創新工作目標10分,集中評議10分。
(一) 部門工作目標(40分)
根據省局黨組領導、部門領導確定的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工分解到各干部職工的工作任務。依據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的項目總結為對監測內容、監測流程、工作時限、工作態度、監測標準、數據質量、系統了解程度及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分。
(二) 公共職責目標(40分)
公共職責目標是指帶有共性內容的目標考核。包括制度建設、作風建設、效能建設等3個方面。
1、制度建設
服務制度:對來訪人員進行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導辦理有關事項的需熱情禮貌、用語文明,相關業務咨詢沒有得到領導授權不得擅自解答,如因接待和解答服務不善造成中心名譽或其他損失的扣分。
2、作風建設
嚴格實行機關工作考勤制、工作去向報告制,健全崗位責任制;適時推行機關工作人員掛牌上崗,做到職能科室開門辦公。
1>嚴格遵守機關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因急事需請假的,以書面提交申請,如有正當理由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缺曠。
2>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交辦業務進度適時匯報,如因負責人外出辦事,可電話或書面形式進行匯報,工作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處理。
3>嚴禁上班時間從事上網游戲、聊天、炒股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辦公室環境衛生整潔,保持安靜,不得影響其他同事的工作。
3、效能建設
限時辦結制:根據職責和提速的要求,科學合理完成所承辦工作的辦理時限;對即辦事項,沒有即時辦理的、經辦人員沒有限時辦結的,扣分處理。
(三) 創新工作目標(10分)
基于工作表現能圓滿完成交派工作任務,并在工作中積極思考創新,尋求高效便捷的工作處理方法的予以獎勵。
(四) 集中評議(10分)
集中評議在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前進行,由局領導、部門領導、中心主要負責人參加,主要是圍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工作配合、工作作風等方面對各干部職工進行評議考核,其中局領導占30%,部門領導占40%、中心主要負責人占30%,最后根據評議結果折算成得分。
五、加減分項目
(一)、加分項目:
1、應工作表現本年度獲局領導、中心領導提名表揚的;
2、本年度較好完成廣告監測任務,數據無較大過失的;
3、因工作表現、科研成果、行為品德獲得外界提名表彰的。 以上獎勵以表彰決定等正式文件為準。
(二)、減分項目:
1、工作不負責任,推諉扯皮,失職瀆職,影響正常工作運行的;
2、除以上確定的公共職責考核目標外,有違反局其他規章制度的情況。
六、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與年終集中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年終匯總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1、公共目標考核。根據考核的具體內容,由采取隨機抽查、日常檢查、走訪調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對應相應的工作標準計算出分數。
2、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各職工干部每半年度匯報一次工作進展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年終根據省局考核要求,按相應的系數折算出分值。
3、創新工作目標考核。根據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表現及為部門發展做出的貢獻進行評定考核,按相應的系數折算出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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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評議。年終召開集中評議會議,由職工述職匯報全年工作完成情況,部門主要負責人及領導聽取匯報并評議打分,形成評議結果;最后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各部門的得分。
5、加減分項目。各職工根據加減分項目內容及標準,于1月底之前正式申報,提供證明材料,中心負責人進行匯總、核實、審定。
七、考核結果運用
在職工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實事求是考核的基礎上,運用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選年度優秀公務員和優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依據以及反映新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工作表現的直觀體現。
中心職工考核制度新 [篇2]
一、 干部考核
為了促進學校行政干部基本素質和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建設一支具有高度事業心和責任感、理論水平較高、管理能力較強、作風民主正派、熟悉教育教學及行政管理業務,勤政務實、精誠團結、開拓創新、為廣大教職工所信賴的干部隊伍,學校建立每年對全體中層以上干部進行考評的制度。
(一)考核對象:學校副主任(包括主任助理)以上行政干部。
(二)考核內容: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能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能力方面: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理論水平和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正確決策能力、思想工作能力、正確指導和評價下屬工作的能力以及較強的表達(口頭和書面)能力、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利用或創造條件完成本職工作的能力,能夠很好的調動下屬的工作積極性。
3、出勤和工作效率方面:具有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學校的決議,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能保質保 1
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務。
4、業績方面:分管的工作要受到學校教職工的認可和好評。滿意率在90%以上為優秀,70-89%為稱職,69-60%為基本稱職。
(三)考核時間:每年6月份
(四)考核辦法:通過召開教代會,由教代會代表對教職工進行民主考核。
1、每個教職工在教代會上述職。
2、教代會代表對全體干部的工作滿意程度打分。
3、校長將教代會代表的意見反饋給每個干部。
二、教師考核
1、教師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學年度考核,平時考核由學校教育教學處隨時進行,并記錄在檔,學年度考核在學年末進行。以學年度考核為主,平時考核為輔。
2、根據我校制定的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對教師進行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工作積極主動,努力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業績突出。
稱職: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工作認真負責,較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業績顯著。
基本稱職: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2
但在某些方面有欠缺,需要在今后一個時期改進提高。
不稱職:政治業務素質較差,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事故。
3、考核結果優秀等第占15%。
考核結果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等第占5%。
其他為稱職。
4、考核程序:
(1)教師于學年初提交個人學年度教學工作計劃。
(2)教師于考核前做個人學年工作總結及自我評定等次,并在教研室內述職。
(3)由教研室主任對被考核人寫出考核評語,并上報學校考核小組。
(4)學校考核小組根據個人及教研室意見,綜合評價出教師的考核等次
(5)校長審批后由辦公室填人個人考核表。
(6)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簽署意見。
(7)向全校公布考核結果。
(8)教師如果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暫不簽字,并在接到考核結果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考核小組申請復核。考核小組在接到申請后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校長批準后以書面形式通知教師本人。如教師仍對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訴。
5、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師在學年度的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等次的,具有晉職、晉升工資、受聘任、評選先進的資格。
(2)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具有受聘任教的資格,并在年終發給履職績效獎。
(3)新分配的大學畢業生在見習一年期滿,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方能轉正確定專業技術職務和進行工資定級。
(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是評選省、縣級先進個人的基本條件之一。
6、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可以繼續受聘上崗,也可以根據學校實際需要低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安排轉崗工作。待遇隨崗而定。
(2)在年終不得享受履職績效獎。
(3)不影響國家規定的正常工資晉升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4)教師連續兩個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學校不予聘任教師崗位,安排轉崗工作,待遇隨崗而定。
7、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解聘,年終獎金不予發放。
8、病、事假累計滿一個學期及以上者,一般不參加年度
考核。
三、職員、工人的考核
為了促進學校職員工人基本素質和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建設一支愛崗敬業、吃苦耐勞、踏實肯干、熱心為師生服務、為教育教學服務的職工隊伍,制訂學校職員和工人的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事業心、責任感,樹立服務意識和敬業精神,不犯自由主義。
2、工作能力方面:具備扎實的業務知識和一定的教育學、心理學、管理學知識,根據本崗位的工作性質和工作目標,能制定工作計劃和可行性措施和方案,能熟練掌握本崗位現代技術設施、設備的操作、保養與維修,協調好局部與整體,個人與集體的關系,工作中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和改革意識,利用或創造條件完成本職工作。
3、出勤和工作效率:具有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出滿勤,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學校的決議和領導的工作安排,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科學、合理、有計劃的安排工作,做到保質保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務。
4、業績方面:本職工作要受到學校領導及師生的認可和好評。滿意率在85%以上為優秀、70-84%為稱職、60-69%
為基本稱職、59%以下為不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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