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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協議書簽約注意事項
一、 協議書的領取:沒有欠繳學費的學生統一由輔導員到學工辦領取下發。
1、 有助學貸款的學生可以到學工辦根據回執證明的登記記錄或者助困辦的返回信息單獨領取。
2、 欠繳學費的學生應該盡快到主校區財務處不交學費,憑繳費單據到學院學工辦領取協議。
二、 協議書要妥善保存(協議書一式四份、推薦表一份),不能互換,協議書自畢業開始2年有效,如若丟失需要個人寫申請、學院開證明并登河北日報掛失才可以補發新的協議書。
三、 打印成績單。準備應聘的學生到學院教學辦打印學習成績單。
四、 準備好協議書和推薦表(已下發,欠繳學費的暫時留存學工辦)提前填寫自己的個人信息。
1、 通訊地址:河北省邯鄲市中華南大街178號河北工程大學水電學院學工辦
2、 郵編:056021
3、 聯系電話:0310-3123587
4、 聯系人:劉成良或者輔導員
五、 準備簡歷。
六、 招聘信息的獲取。
1、 學校就業信息網
2、 學院網站
3、 其它水利院校的校園招聘信息
4、 網絡信息(智聯招聘、前程無憂、應屆生求職網等,一定通過單位固定電話查詢等方法核實信息的真偽)
5、 老師的通知
七、 參加招聘會應聘簽約。簽協議前一定要和父母進行溝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協議用章要求詳見協議書簽章說明。
(1)畢業生與中央直屬、省屬單位簽約的由中央直屬單位省級分公司或省屬單位蓋章;與民營、集體、外資等單位簽約的則需要經過單位所在地市級人社局審批、蓋章才能派遣。
(2)與河北省內中直(駐石家莊)、省屬單位(覆蓋全省,而且有省公司的單位,如電力、通信、郵電、銀行(四大國有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保險等系統。特殊情況,電力系統:保定以北5個市屬于華北電網管理,張家口、承德、廊坊、唐山、秦皇島不需要接收函,保定以南含保定需要)簽訂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除蓋章外還需提供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發的《中直單位、省直單位及其他單位非師范類畢業生接收函》,事業單位還須出具《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增員計劃卡》。
(3) 非北京生源到北京中直各部委就業的畢業生,須由所簽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由國家人社部核發的接收函。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青島市、大連市、廣東省、深圳市、廣州市、珠海市、廈門市、南京市、杭州市等地就業的畢業生,須出具相應市人社局畢
分辦簽發的接收函。到其它省市就業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加蓋市級以上畢業生主管部門公章(網簽協議的將網簽協議打印后該單位章即可)。北京(部屬綠卡、市屬紅頭)天津(進津函)、上海(四聯單) 接收函。
(4)簽約人才代理:省級人才有三個,河北省人才、中國國際人才市場河北市場、河北工商聯人才中心、市級人才需要加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
注意:簽約單位如采用人事代理方式錄用,則只看人才市場的隸屬關系,不看單位隸屬關系。如:河北聯合大學為省屬,錄用時辦理唐山人才代理,則只需“唐山人才市場”的上級部門審批,即唐山市人社局審批即可。
(5)考取公務員系列:
中直:需要國家人社部錄取人員名單
河北省:由公務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辦理
外省:協議書、公務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6)簽約事業單位
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辦理
河北省市級事業單位:需要加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如中學入職,蓋教育局或衛生局的章無法派遣。
(7)定向培養的畢業生,須按定向合同到定向單位就業,不能在定向范圍內簽訂就業協議。
八、 單位加蓋公章后,協議生效。
九、 協議上交。
1、協議簽訂后,如果自己收到的話要及時上交(上交前要保管好)給導員,學工辦收協議的時間一般在寒假過后。
2、學院一般會在1月份開始向學工部報送協議。
3、5月中旬左右學校會第一次將協議向省里集中上報。一旦協議書上報省里后,學院將不接受違約申請,只能在9月開始接受調整改派申請。
畢業生協議書簽約注意事項 [篇2]
大學生在簽約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事項: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署后生效。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所以畢業生就業時一定要簽署就業協議書。協議書一經簽署,協議各方須嚴格履行協議內容:畢業生要保證自己能正常畢業,按時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畢業生,妥善安置畢業生的戶口、檔案;學校要按照規定程序派遣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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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確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而對于用人單位而言,企業或公司則必須具備合法經營,并有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證件,同時有大學生錄用自主權。對高校而言,則必須如實地向用人單位告之畢業生的相關情況。
2、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它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的錄用協定,而不能進一步調整雙方的勞動關系。因此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并不能代替。
3、簽協議前,畢業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例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崗位性質、企業的員工培養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系列內容,不但要掌握資料,更要實地考察。并且還需要重點了解單位的人事狀況,了解企業是否具有應屆畢業生的接收權。
4、畢業生在簽約時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簽署意見后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后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后納入就業計劃,協議書生效。有的畢業生為省事,要求學校先簽署意見,但這樣做使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公正的作用,最
可能受害的將是畢業生本人。
5、畢業生在簽約時一定要認真、真實地填寫協議書內容。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說明,并在協議書中注明。以往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而后遭到違約處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同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其他約定”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口頭承諾無效
6、畢業生在簽約時也要考慮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協議具有雙向約定的作用,如果有雙方需要相互承諾的部分,一定要在協議書或補充協議上加以說明。大學生就業協議上規定的違約金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有嚴格區別,就業協議中可以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根據現行勞動法規中規定的上限是12個月的工資總和。畢業生對于雙方協商確立的違約金應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違約金一般不應超過5000元。同時可以與用人單位商定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培訓機會、違約條款、“四金”福利、薪酬(應注意了解單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四金”后的稅后收入)這些條款宜在就業協議中標明,萬一今后產生勞動糾紛,這些都是勞動爭議的判定依據。
7、畢業生在簽約時一定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并以此作為是否錄用的決定條件。
8、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都不得單方面拖延簽約周期。畢業生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最好能夠及時咨詢高校就業部門負責老師,征求相關的意見和指導。
9、大學生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當事人須履行協議內容。學校就業辦公室對就業協議書進行鑒證登記,并列入就業方案。
10、簽訂就業協議書后,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后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后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大學生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11、每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多項或復制后與多家用人單位簽訂協議的行為是違規行為,不僅協議無效而且將受到追究乃至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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