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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電腦物品采購領用管理的通知
為了規范工作流程,提高采購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物品支出,現對相關電腦物品的采購及領用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一、常規物品如:打印耗材、網線、U盤、電腦配件(CPU、主板、顯卡、光驅、內存、電源、鍵盤、鼠標)等,需將采購計劃報分管領導、主管領導批準確認后報綜合部備案購買。
二、特殊物品如:電腦(臺式、筆記本)、移動硬盤、相機、攝像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等物品,需將采購計劃報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確認后報綜合部備案購買。
三、對于領取的特殊物品需及時到綜合部進行辦公設備登記。
四、 各部門要精心使用、維護辦公用品,人員調動時要認真辦理所使用辦公用品的交接手續。 五、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能用的要盡量使用,杜絕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綜合部對各部門的使用,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
六、 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綜合部報告,綜合部將統一安排人員進行維護維修。
七、常規物品、特殊物品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購買,違者將不予報銷,并將不提供各種形式的維護、維修等。
綜合部
20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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