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機房搬遷合同
購方: (簡稱甲方)
供方: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及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XXXXXXX銀行花山支行監控系統之電源設備運輸、安裝、調試、替換服務項目事宜,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并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XXXXXX銀行XX支行監控系統之電源設備運輸、安裝、調試、替換項目 項目內容:詳見附件1(項目預算表)
項目金額:以服務合同預算表為基礎,以整個項目決算表為最終標準。
注:超出本服務項目若甲方需要增加,由甲乙雙方協商定價。
三、設備組裝、安裝、調試、替換項目服務內容:
1、乙方須按本服務方案內容向甲方提供保證甲方系統設備能正常運轉之服務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拒絕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
2、乙方在施工前期須會同甲方一起確定運輸、安裝、調試、替換等服務內容構架,以配合整體服務項目的展開。
3、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及供電措拖。
4、乙方須將甲方購買之設備系統按期搬運至安裝地點。
5、在設備到場后按實際情況要求,保證甲方系統正常運轉,將設備組裝、調試完好。
4、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設備組裝、安裝、調試、替換服務,整個過程中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線規范,便于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四、項目建設期限:
合同簽定后 個工作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工期 個工作日。(20 年 月 日開工,20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要求完成設備運輸、組裝、安裝、調試、替換服務,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后續服務:
乙方所提供合同內服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質保期為三個月。其中15天為可替換服務期,若有因房屋改造、拆遷、機房擴充等改造問題,在安裝后的15天內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服務(如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自然災害等其他不可以預知之因素,不在此之列)。后續為維護期,如若機房搬遷、數據庫擴建等因素需要繼續服務,可重新協商,優惠服務處理。
六、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本服務項目工程運輸、施工、組裝、安裝、調試、替換、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甲方在驗收合格的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本合同之全部款項的 95 %,剩余 5 %作為替換服務金,15日服務期滿3日內結清,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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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銀行監控系統電源設備組裝服務項目 電源系統設備組裝服務合同 付款。
七、約定事項
1、為確保服務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甲方應指定項目聯系人等,并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現場施工幫助。
2、乙方文明、安全施工服務,若涉及至工傷事宜與甲方無關。
3、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附件1作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八、違約責任:
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的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份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設備(參見本合同有關逾期交貨的條款);
2、如果乙方出現重大違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根本不履行、明確表示或以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合同義務等情形;
3、如果甲方認為乙方在本合同的報價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違反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涉嫌用不正當手段影響甲方采購過程,包括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甲方利益、干擾甲方、采購代理機構的詢價、評審等行為。 如果甲方根據本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乙方應承擔甲方因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4、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逾期每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三年免費維保服務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每違約一次,扣除保修基金的2.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九、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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