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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技推廣人員聘用制度
為嚴格落實國家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公益性農技推廣崗位職責的要求對進入街道農業服務中心的人員實行聘用制度。
(一)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按照公布崗位、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崗前公示等程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推廣隊伍。人員的進、管、出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聘用期限。農技人員聘用期一般為3年。對連續工齡滿25年或距退休時間不足5年的人員,可簽訂長期聘用合同至退休。
(三)工資待遇。農技人員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鉤,全部納入財政預算。基層農技人員在聘任期間的醫療等保險金繳納,實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相結合的方式,個人負擔部分由街道財政部門從工資中按月扣除后劃入社保機構,其余部分由街道財政負擔。
(四)基層農技人員的考核。在核定的編制內,根據履行公益性職能的需要,科學設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進行年度工作考核。對基層農技人員的考核,由區農業主管部門、街道、服務對象代表三方共同進行,特別注重聽取
服務對象的意見。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晉升、獎勵、續聘、解聘、調整崗位及工資、津貼的依據。
(五)受聘農技人員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以解聘該聘用人員,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調整后,應相應調整該受聘人員崗位工資待遇,并對其聘用合同作相應變更。
縣農技推廣人員聘用制度 [篇2]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釆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到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技人員的進、管、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辦理,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合理流動、充滿活力的現代農業技術推廣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聘用程序:
1、公佈聘用崗位、職責、聘用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聘用單位對應聘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聘用單位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考核,根據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聘用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并公布聘用結果;
6、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簽訂后的聘用合同須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鑒證。
二、人員聘用上崗方法:
(一)、人員聘用要體現公平、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聘用的全過程要建立嚴密的人才考核流程,將聘用崗位及職數、竟聘者及個人履歷、竟爭規則及過程等信息一一公示公開,充分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建立全方位的社會監督機制,充分體現聘用制度全程的公正性,加強全社會監督力度,嚴把“入口關和出口關”, 實現真正的公平、公開、
公正。
(二)竟爭上崗考試考核內容,專業知識所占比重不得低于80%,參加竟聘上崗人員應具備競聘崗位相應專業學歷,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在編在崗農業技術推廣人員,鄉鎮農技推廣機構人員進、出、管、用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按程序報批。
人員聘用期限:
人員聘用期一般為3-5年,對連續工齡滿25年或在本單位工作10年以上、或距退休時間不足5年的人員,可簽訂長期聘用合同至退休。
聘用人員考核:
考核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工作態度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應當與崗位的實際需要相結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為晉升、獎勵、續聘、解聘、調整崗位及工資、津貼的依據。
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可以調整該受聘人員的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應當相應改變該受聘人員崗位工資待遇,并對其聘用合同作相應變更。
縣農技推廣人員聘用制度 [篇3]
一、縣級首席農技推廣專家
(一)職位設置
首席農技推廣專家按我縣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的實際情況,設糧油、蔬菜、水果、植保、種子、土肥、農業科技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8個崗位,由有較高知名度和權威性的技術人員擔任,具體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聘任。
(二)任職資格
1、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公正,愛崗敬業,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2、掌握本領域最新科技發展動態和市場需求,熟悉本專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技術標準及規范,專業基礎理論扎實,技術水平過硬,業績顯著,為本地、本領域的技術帶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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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豐富的“三農”工作經驗,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大學以上學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5年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
4、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敏捷,善于開拓創新。
(三)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有關“三農”發展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為當地制定農業發展規劃、重大農業決策提供科技咨詢。
2、根據我縣農業發展、市場需要和農民生產生活等源頭性 1
需求,研究提出本地區本領域農業科技推廣計劃方案。
3、組織實施并帶頭開展本領域重大關鍵技術(機具)的引進、試驗、示范和集成推廣,確定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主要措施。
4、通過農業信息網、農技110、農民信箱等,為農民提供相關科技信息,解答各種農業技術咨詢。
5、培養和培訓本領域技術指導員、責任農技員、科技示范戶等,解答技術指導員、責任農技員提出的各種技術問題。
6、組織或參與農業地方標準的制訂,按照“標準”研究制定相應的技術操作規程、生產模式圖,推廣標準化生產技術。根據產品準出、市場準入及產地可追溯等農產品監管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本領域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的相關技術措施,指導搞好田間生產檔案記錄。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標
1、掌握農民的科技需求動態,年提供1項以上農民急需的有效實用技術,組織1次農業標準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推廣活動,建立1個穩定的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聯系1個鄉(鎮)、1個生產基地、1個生產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10個科技示范戶的科技服務工作。
2、開展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的業務培訓,落實每人每年12天的培訓要求。
3、及時答復農技110、農民信箱的技術咨詢,答復率達100%。
4、結合農事季節發布有較高質量的農情信息10條以上。 2
5、全年下鄉(鎮)、村、戶時間不少于50天,完成年度業務分折報告和課題調研報告各1篇以上。
二、縣級農技指導員
(一)職位設置
農技指導員職位包括縣級農技推廣機構中除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的其他所有種植業技術推廣職位。
(二)任職資格
1、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公正,愛崗敬業,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2、了解本領域科技發展動態和市場需求,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技術標準及規范,有較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強的業務技術水平。
3、專職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國家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有較好的組織協調、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崗位職責
1、協助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研究制定本領域全縣的農技推廣計劃,完成首席農技推廣專家及上級部門交辦的農技推廣工作。
2、組織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主導品種、主推技術的宣傳推介,農作物病蟲害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指導農民采用良種良法、科學用肥用藥、開展標準化生產。
3、組織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的相關技術措施,指導農
業生產組織及農民按照農業標準、技術操作規程及生產模式圖,開展標準化生產,搞好田間生產檔案記錄。
4、聯系、指導鄉鎮責任農技員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對責任農技員、科技示范戶、農民的農業技術培訓,及時解答責任農技員、農民提出的各類技術問題。聯系、指導若干個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及重點示范戶,開展生產調研、技術培訓、技術指導和技術咨詢。
5、掌握全縣的生產情況,及時報送和發布農事信息,完成有關調查統計。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標
1、年主持或參加1項以上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和示范的實施,組織1項以上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推廣。
2、建立1個穩定的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聯系1個鄉鎮(村)、1個標準化生產基地、1個生產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10個科技示范戶的科技服務工作。
3、組織或參與組織4期300人以上農業技術培訓,4期農業科技示范戶現場指導會。
4、全年入鄉(鎮)、村、戶時間不少于80個工作日,入聯系戶平均不少于5次。
5、對農技110、農民信箱的技術咨詢,答復率達100%。
6、發布有較高質量的農情信息20條以上,年度業務分析報告1篇以上。
三、鄉鎮責任農技員
(一)職位設置
責任農技員包括所有從事種植業技術推廣的鄉鎮農技人員、科技特派員職位。
(二)任職資格
1、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公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2、專職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具備農業專業中等學校以上學歷或具有國家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了解國家有關農業及農技推廣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4、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強的業務技術能力,能獨立開展農業技術的試驗、示范、培訓、推廣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有關各項“三農”發展的方針政策,協助落實上級農業科技部門在當地開展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工作。
2、全面負責若干村(片)責任區全體農戶的農技推廣服務工作,重點聯系若干個科技示范戶。通過現場指導或農技110、農民信箱等渠道,及時答復責任區農戶提出的各類技術問題,不能解決的負責向上一級或其他農技推廣機構、人員尋求幫助。
3、在上級農技推廣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專業新品種、新技術及農業標準化集成技術的推廣應用,確定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建立試驗示范基地、示范片、示范戶,做好農作物病蟲害及
農業災害情報發布、防治和處置,指導農民技術操作規范和模式圖開展標準化生產。
4、舉辦或組織農民參加農業科技培訓。指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組織建立“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基地,記載生產檔案,全面負責本區域農業標準化的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是聯系農戶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人之一。
5、掌握當地的農業生產情況,及時報送和發布農事信息,完成有關調查統計。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標
1、開展1項以上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推廣。
2、在責任區內建立1個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聯系1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大戶)、10戶科技示范戶的農業技術服務工作。
3、責任區內田間生產檔案記錄實施率占應建數量的85%以上。
4、年組織農民培訓500人次以上,舉辦或參與舉辦科技示范戶參加的現場指導會4次以上。
5、年進村入戶時間100天以上,入聯系戶平均5次以上。
6、農技110、農民信箱技術咨詢的回復率達到100%,報送或發布農業生產及科技信息20條以上,完成年度業務工作分析報告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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