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專職律師合同
聘用方:xx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合伙(作)人會議研究決定,聘用 為甲方專職律師,現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法律,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如下聘用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通過甲方首次辦理律師執業證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領證之日起 年。)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積極納稅,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每年應完成業務收費 萬元或業務量 件(標準件)。
3、在承辦的案件結案后二十日內將卷宗歸整入檔。
4、服從甲方管理和對工作的統一安排,積級參加甲方的政治、業務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
5、積極維護甲方的名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執業期間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7、乙方應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和業務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時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注冊手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案所需各類手續、材料用紙等,并承擔乙方收費應繳納的營業稅,其他稅收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完成業務收費定額的,甲方按每月 元發放工資,收費超過 萬元的,按超出部分的 %計提獎金。
4、甲方依國家及當地政府關于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交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雙方解除合同時,該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轉移。
5、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接受專業培訓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違約責任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變更相應內容。
2、在聘用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均應征得對方同意。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應依列條款辦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2)非本合同約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合同解除時,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債權債務以及交接清所承辦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執業證后,甲方辦理解除手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乙方因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或受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數支付工資;
(2)因甲方的違法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聘用關系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如有續簽意向,應在期限屆
滿前 日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同意與對方續簽合同或擬變更合同主要條款,應在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
五、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及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甲方:xx 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聘用專職律師合同 [篇2]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專職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專職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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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暫定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止,合同期滿時,乙方繼續在甲方所執業的視為續簽合同,直至轉所。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廣西桂京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2012年6月10日
聘用專職律師合同 [篇3]
聘用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合伙人會議研究決定,聘用 為甲方專職律師,現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法律,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如下聘用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通過甲方首次辦理律師執業證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領證之日起 年。)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積極納稅,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每年應完成業務收費 萬元或業務量 件(標準件)。
3、在承辦的案件結案后在規定期限內將卷宗歸整入檔。
4、服從甲方管理和對工作的統一安排,積級參加甲方的政治、業務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
5、積極維護甲方的名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執業期間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7、乙方應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和業務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時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注冊手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案所需各類手續、材料用紙等,并承擔乙方收費應繳納的營業稅,其他稅收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完成業務收費定額的,甲方按每月發放提成工資。
4、甲方依國家及當地政府關于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交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雙方解除合同時,該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轉移。
5、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接受專業培訓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違約責任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變
更相應內容。
2、在聘用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均應征得對方同意。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應依列條款辦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2)非本合同約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
(3)合同解除時,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債權債務以及交接清所承辦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執業證后,甲方辦理解除手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乙方因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或受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數支付工資;
(2)因甲方的違法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聘用關系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如有續簽意向,應在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同意與對方續簽合同或擬變更合同主要條款,應在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
五、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及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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