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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 種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種植達成一致意見,先擬定以下協議條款,以至于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位置: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水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發展種植業。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滿期三年。
三、租賃費用:每畝每年_______元。
四、租賃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限:每年的1月10日之前交清全年土地租賃費,直至合同期滿為止。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協調處理乙方用地期間出現的各種矛盾,確保乙方使用土地安全保障。
(2)、協調乙方種植經營期間與地方政府、鄉鎮、村隊之間需往來的事宜。
(3)、協助乙方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在種植業的方面的有關待遇。
(4)、協助乙方完善農田林網的建設。
(5)、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種植經營活動。
2、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合同條款,依法種植經營。
(2)、租賃期間承擔所有渠道、樹木、道路、輸水建筑物的管護維修,確保完好。
(3)、所租土地只限于種植各類蔬菜、水果,不允許搞任何建筑物。
六、雙方義務
1、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的項目建設,確需征用收回本片土地,雙方都應服從大局,自行解除租賃合同。
2、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基本農田建設,乙方必須遵守政府安排,承擔要求土地經營者承擔的相應義務。
七、約定
1、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可以視情不繳納租賃費或少交租賃費。
2、甲方如出現干擾乙方正常經營活動或因協調不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要視情進行賠償。
3、乙方如違法經營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4、乙方租賃期間如不履行各類設施維護責任,要視情向甲方繳納相應的維護費,由甲方負責維護。
5、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土地租賃合同 種植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都同意將自己所有的承包田租給乙方,用于蔬菜的種植。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愿將位于 承包田 畝農承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所有權。
3.所種植的項目如有國家的優惠政策歸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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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
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種植 [篇3]
出租方:曹廟村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與村民協商,村民們都同意將自己所有的二輪承包田(兩補資金仍由農戶享受)租給乙方,用于蔬菜的種植。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愿將位于劉河鎮曹廟村四組農戶村委會旁的二輪延包田30畝農承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三年,自20011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380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11400元。
2.每年1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所有權。
3.所種植的項目如有國家的優惠政策歸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簽約日期:2011年10月28日
簽約地點: 曹廟村村委會
土地租賃合同 種植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在xx-x一分支十三斗土地種植使用達成一致意見,現定立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土地位置:甲方同意將自己在xx-x(一分支十三斗5-10農渠)300畝水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發展種植業。
二、租賃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三年。
三、租賃費用:每畝每年120元、300畝每年總租賃費叁萬陸仟元(36000.00元)。
四、租賃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限:2017年的租賃費,簽訂合同之日(4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4月1日一次性支付當年的租賃費用,直至合同期滿為至。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協調處理乙方用地期間出現的各種矛盾,確保乙方使用土地安全保障。
(2)協調乙方種植經營期間與地方政府、鄉鎮、村隊之間需往來的事宜。
1
(3)協助乙方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在種植業方面的在關待遇。
(4)協助乙方完善農田林網的建設。
(5)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種植經營活動。
2、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合同條款,依法種植經營。
(2)租賃期間承擔所有渠道、樹木、道路、輸水建筑物的管護維修,確保完好。
(3)所租土地只限于種植各類糧食、牧草、經濟作物,不允許搞任何建筑物。
(4)種植用水自行與水管所、斗渠長協商購買。
六、雙方義務
1、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項目建設,確需征用收回本片土地,雙方都應服存大局、自動解除租賃合同。
2、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基本農田建設乙方必須遵守政府安排,承擔要求土地經營者承擔的相應義務。
3、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必須根據政府的總體規劃要求,逐年完善田間、渠道、道路林網建設,甲方承擔苗木供應、乙方承擔栽植、澆水、管護用工。
4、租賃期間如遇政府按水地面積征用水利義務工、乙方應承擔。
七、約定
2
1、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可以視情不交租賃費或少交租賃費。
2、甲方如出現干擾乙方正常經常活動或因協調不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要視情進行賠償。
3、乙方如違法經營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4、乙方租賃期間如不履行各類設施維護責任,要視情況向甲方交納相應的維護費,由甲方負責維護。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全權委托人:
乙方法人代表: 全權委托人:
2017年4月1日簽于xx-x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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