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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情況說明
申請創業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經營場所須在利津街道轄區范圍內(歐式街、銀座周圍商鋪、縣城范圍內的請到城區管委會辦理)。
2、 經營時間滿一年,營業執照注冊時間是2012年1月1日以后。
3、 經營者年齡女不能超過54周歲,男不得超過59周歲。
4、 經營者沒有繳納職工保險。
5、 必須是經營者本人的第一個營業執照 。
提示:(已有就業創業證的請及時出示,蓋章請到院內最東的大樓“新農民培訓學校”一樓右側大廳蓋章。)
謝謝合作!
創業補貼
1、 營業執照副印件1份+原件
2、 身份證復印件2份+原件
3、 個體戶信息
4、 2張2寸照片
申請補貼情況說明 [篇2]
最新修訂的我院職工住房補貼發放規定已公布,希符合規定的所有教職工于2017年4月23日前將申請材料(住房補貼申請表、 住房補貼打分表及相關材料)報校產處,逾期視為放棄今年的補貼資格(因實行新的打分辦法,原打分全部作廢,故所有欲拿住房補貼的教職工都要填寫申請材料)。
聯系人:王繼松
聯系電話:61867
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關于職工住房補貼發放的補充規定
(2017年修訂)
為了做好我院職工住房補貼工作,遵照上級有關文件(徐政辦發[2003]156、163號文)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做如下補充規定:
一、由于學校財力有限,無法將具備獲取住房補貼資格的職工全部補貼到位,故采取逐年解決的辦法。2004年以前學校每年撥款20萬元用于學院老職工住房補貼;2004年每年增撥至26萬元,其中20萬元用于學院老職工住房補貼,6萬元用于1999年12月31日后調入我院的新職工住房補貼。一屆七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了提高住房年補貼總額、加快住房補貼進度的議案。院領導非常重視,決定自2017年起每年增撥至約100萬元,其中約77萬元用于學院老職工住房補貼,約23萬元用于1999年12月31日后調入我院的職工住房補貼;希望在三年內將現有教職工住房補貼發放完畢(以后調入職工另行考慮)。
離退休職工一旦辦理好離退休手續,將及時進行住房補貼發放工作,不再參與排隊;
二、住房補貼發放對象是:1998年11月30日(含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家庭,1998年12月1日(含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按月發放。
無房職工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享受實物分房、未得到單位資助購建住房和未按房改政策購買住房的職工家庭。
對原租住公有住房面積相對較小的職工,經所在單位同意,在購房時若交出其租住的公有住房,可按無房職工對待。
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家庭是指已購公有住房未達到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家庭。
要獲得補貼無房戶必須是購商品房或自建房、住房面積不足者則需再購商品房或自建房(離退休職工除外)。
三、職工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
(一)一般干部職工75平方米;
(二)科級干部(中級職稱)90平方米;
(三)處級干部(高級職稱)110平方米;
(四)廳局級干部135平方米;
(五)離退休職工按離退休后享受的職級,對應上述標準執行;
(六)按技術職稱聘用的人員,參照同級行政職務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執行。
四、老職工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包括基礎補貼和工齡補貼二部分組成:(按建筑面積計算):
(1)無房老職工一次性發放基礎補貼的計算公式:
補貼金額(元)=450(元/ m2)×補貼面積(m2)(補貼額保留整數,小數部分四舍五入)。
(2)對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老職工,其面積差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的計算公式:
差額補貼(元)=450(元/ m2)×面積差(m2)(補貼額保留整數,小數部分四舍五入)。
面積差=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現住房建筑面積(包括夫妻雙方所有優惠購房的面積)
(3)工齡補貼:
工齡補貼額(元)=8.10(元/ m2)×工齡(虛齡)×補貼面積(m2),1992年(包括1992年)在職職工工齡計算到1992年,1992年前離退休的教職工工齡計算到離退休那年。
(4)工作年限在25年(含25年)以上的職工,可直接發放貨幣補貼款;工作年限未滿25年的,仍按全額發放,超出實際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作為借支,在今后工作年限內逐年抵扣;不滿25年調離、辭職的,借支余額由本人離開時一次性歸還學院。
(5)夫妻雙方均享受住房補貼(但要按其各自的標準計算)。
五、住房補貼發放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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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年前我院在冊的老職工:本著優先解決無房職工,其次解決有房職工的原則,將學校每年劃撥的約77萬元補貼款按7:3比例將資金分兩塊分配到無房戶類家庭及有房戶類家庭進行補貼。
2、99年后調入我院的老職工:對于1999年后調入學院的1998年11月30日(含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按一個隊列進行打分排隊,高分者優先。
六、其它規定:
1、對于截止1999年12月31日學院在冊的1998年11月30日(含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按無房戶、有房戶進行分兩個隊列按分排序,分高者優先。
對于1999年后調入學院的1998年11月30日(含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按一個隊列進行打分排隊,高分者優先。
2、每類人員是依據2017年討論通過的打分辦法(詳細見后)打分并從高到低
排序。對于因本人未及時登記或新調入導致沒有分數的人員,從2011年開始由校產管理處在每年發放住房補貼或補差前通知(見公示欄)其上交有關證明材料,按有關計算方法計算分數并參與排序。在規定時間未呈交材料導致無法計算其分數者,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補貼(補差)的請求。
4、對于列入當年住房補貼人員,按當年的職稱情況(由人事部門核定)調整面積標準計算住房補貼。
5、對已領取到住房補差(或補貼)者,不再考慮追補因基價和工齡補貼及職稱變動造成的差額(若學院資金許可,可在第一輪補貼(或補差)全部完成以后再予以追補)。
6、提出申請并被列入到當年補貼人員,如在當年度5月31日前未能上交有關購房材料者,視為放棄當年領取住房補貼,并且在今后兩年內不能提出補貼申請。
7、離退休人員一旦辦理好離退休手續,將及時進行住房補貼發放工作,不再參與排隊。
8、1998年12月1日(含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新職工逐月發放的住房補貼比例由12%調整至13%,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 七、住房補貼發放程序:
1、職工個人到校產管理處領取或從校產處網站下載“住房補貼申請表”、“ 住房補貼打分表”,認真如實填寫上交并提供相關材料(本人和配偶購建房證明、原有優惠購得的房產證、職務職稱工齡證明及評分證明材料);
2、學院對提出申請的教職工個人和配偶的住房、職務、職稱、工齡等情況進行審核并計算住房補貼額;
3、學院對提出申請的教職工提供的評分材料進行打分、按類按分排序并劃定入選人員;
4、公示所有申請人員基本情況和入選人員名單(公示10天);
5、凡入選者按規定填寫“徐州市市區職工申請住房補貼核準表”并交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房物買賣契約》及購房發票、夫妻雙方身份證、離退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由校產處統一到市房管局辦理審核手續;
6、校產管理處填寫“住房補貼提款通知單”,由校產管理處經分管院長、院長審批后到財務處領取或職工領取并填寫“徐州市住房基金用款申請書”,學院開具收款憑證后,到市房管局辦理提取手續。
7、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八、其它未盡事宜按上級房改政策有關文件及學院1999年房改方案執行。
附件1:住房補貼打分辦法 附件2:住房補貼申請表 附件3:住房補貼打分表
附件4:住房補貼提款通知單
2017年4月8日
附件1:
住房補貼打分辦法(2017年修訂稿)
一、基本分(截止到申報住房補貼的上一年)
(1)廳級及正高級職稱者35分; (2)處級及高級職稱者30分; (3)科級干部、中級職稱者25分;
(4)初級職稱、高級工、未定職稱的中專以上畢業生20分; (5)一般干部、中級工16分; (6)其他職工15分。
二、工齡分(截止到申報住房補貼的上一年,校產處到人事處出核實)
計算時間截止到申報住房補貼的上一年,每周年計1.0分,不足一年滿半年記0.5分,不足半年的不計分(有大專、本科、知青、軍人經歷者,其年限按工齡記分)。
三、優待分(截止到申報住房補貼的上一年):
(1)大專加2分,本科加3分,碩士研究生加5分;博士碩士研究生加7分;(校產處到人事處核實,不累加,按最高學歷計算)
(2)在本院任職年限內,按處級、高級職稱及以上者每年加1分,科級干部和中級職稱者每年加0.6分,教研室主任、支部書記、輔導員、班主任每年加0.4分,班組長每年加0.2分;(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3)省級先進每次加4分,市級先進每次加3分,院級先進(包括原化醫公司級)每次加0.5分;(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4)烈 屬、殘廢軍人加3分,本人立過戰功的加3分,軍屬加2分,配偶為現役軍人的按雙職工計分,直系的臺胞、臺屬、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加2分(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5)領獨生子女證者加5分,晚婚晚育的加1分;(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6)夫妻雙方均在本院的加5分,雙教師加6分,雙班主任加2分 ;(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7)校齡每年記1分,不足一年滿半年的記0.5分,不滿半年的不記分(從學校復校1978年起計算,截止至申報住房補貼的上一年);(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8)現職崗位上的炊事員及義務獻血者加1分;(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9)論文、課件、科研成果(科技進步獎等)、教學成果(精品課程等)獲院級一等獎及以上者,每篇(個)加0.5分,獲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者,每篇(個)加1分,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者,每篇(個)加2分。(校產處到相關部門核實)
說明:優待分可以重復計算。
附件2: 住房補貼申請表( 年度)
附件3: 住房補貼打分表 姓名: 排序類別
申請補貼情況說明 [篇3]
一、網上申報
1、上線時間:2017年7月20日
2、網址: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步驟:
手機下載“我的南京”手機app客戶端,完成注冊后,在電腦上點擊“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入大學生公租房在線申請頁面,用手機“我的南京”二維碼掃描工具,掃描電腦頁面上顯示的二維碼,進入申報系統,申請人可填寫申報信息,完成申報。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的就業單位發生變更或審核不通過的需重新申請。
2、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申請人應是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非在編人員。
3、在寧自主創業為個體工商戶或就業單位為個體工商戶,本人以自由職業者形式參加養老保險的不屬申報范圍。
4、租賃合同變化(如續簽、新簽)或租金發票變化(如到期、新開)的情況下,申請人需在申報系統進行變更,上傳更新有關信息。
5、房產部門對具有本市戶籍且住房困難的認定
(1)“住房困難”是指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寧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情況。
(2)申請人父母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5平方米的,不納入租賃補貼保障范圍。
6、房產部門對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的認定
(1)“在寧無自有住房的認定”是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寧名下無房,認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請人父母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5平方米的,不納入租賃補貼保障范圍。
7、公安部門要求非本市戶籍在本市租房居住的,應事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和居住證。申請人的居住證登記地址應與房屋租賃地址保持一致,
如有變更,申請人應主動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居住地址變更手續。
8、申請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賃發票(一人一票)。
9、審核通過的,自申報當月起計發住房租賃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將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的金融賬戶(持卡人需去銀行柜臺激活社?ǖ你y行功能方可取款)。
10、請申請人及時查看審核結果與公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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