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協議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定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例條款。
一、本協議所稱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二、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四、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任務實行責任制,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時間按照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五、聘用報酬: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乙方每月勞務報酬按 執行。勞務報酬發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后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勞務報酬。
六、其他待遇
(一)甲方按照不低于 標準給予乙方辦理相應的商業保險。
(二)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傷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療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書請假接受治療;治療時間超出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乙方工作時間內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內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受第三人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人主張損害賠償。
七、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并有權向乙方追究賠償責任;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終止。
(二)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解除。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
(四)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不適用《勞動法》等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中相關規定。
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各項真實、合格、有效的證件及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證件及資料有虛假、欺騙等現象,甲方可解除本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如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
(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協議,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離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本協議約定的報酬二倍承擔和約解除金。
退休返聘協議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退休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2.工作崗位和職責
2.1乙方應在其正常工作時間內及業務要求的時間內、正確、謹慎、積極和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2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2.3乙方同意根據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方也可以依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或公司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務進行調整。
3.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
3.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4.薪資福利
4.1在勞務聘用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為 元/月。
4.2甲方享受公司其他相應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福利待遇。
4.3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愛護甲方的任何財產,由于其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財產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勞動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5.3乙方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導。
6.甲方的義務
6.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法律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
6.2乙方為退休人員聘用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個人繳納部分社保費用甲方按150元/月補足以現金發放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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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解除
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7.2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其它
8.1甲方所訂立的企業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8.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3.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8.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退休返聘協議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被聘用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退休返聘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協議期間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的返聘工資為 元/月,甲方應在每月10日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2、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協議期間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 工作,并履行聘用崗位的的工作職責。
2、乙方保證在甲方返聘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與福利:
1、乙方在返聘期間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2、返聘期間乙方參照甲方在職職工的標準享受福利。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終止本協議。
2、協議期滿,本協議自動終止。如需續簽協議,應在協議期滿前30日內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協議。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利益損失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協議。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協議。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之處且無法調解,另一方可提出終止本協議。
六、下列條款為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1、甲方給乙方辦理相應的商業保險。
2、乙方非因工受傷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須憑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書方可請假;請假時間超出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乙方因工受第三人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向第三人主張損害賠償。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證件及資料必須真實、合格、有效。若存在偽造或夸大等現象,甲方可解除本協議,且不作任何經濟補償。若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尚須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協議,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并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離崗,乙方在交接完成前擅自離崗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報酬的二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6、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確認已熟知甲方之規章制度,并承諾自覺遵守。協議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該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之處理或解除,乙方除須按協議約定支付甲方違約金外,尚須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7、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8、《保密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9、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實際人員配置,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0、在日常工作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影響甲方形象的,乙方同意按約定承擔違約金及賠償金(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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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xx-x 乙方(簽名): xx-x
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 年____月____日
退休返聘協議范本 [篇4]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詳細通訊地址: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協議。
第一條 聘用期限
1、本聘用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在聘用期滿后,同意繼續聘用乙方的,可在期滿前30日內與乙方協商續簽返聘協議事宜。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乙方承擔甲方的 崗位。
2、乙方應履行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3、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 工作紀律及規章制度
1、乙方愿意以甲方正式員工的標準提供勞務,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等。
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評,以及對考核或考評結果的處理。
第四條 工作報酬 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崗位貢獻向乙方支付報酬,工資標準執行 。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時間為每月 日聘用協議書
前。
2、乙方不享受甲方在職員工的社保等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山東省規定的工作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的、健康的工作環境。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本協議。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即可解除本協議。
4、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
(1)乙方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乙方不能勝任用人單位所安排的工作,或經考核不合格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負傷(勞動鑒定部門確認的因公負傷除外),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停工治療期限超過30日的。
(5)乙方向甲方隱瞞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等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八條 經濟補償 賠償
1、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月通知對方。如不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的義務,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計一個月薪酬。
2、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約定正常終止或解除本協議的,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補償金。
第九條 工傷、醫療
聘用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費用由乙方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發放工資。
第十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協議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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