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團委表彰決定范文
共青團各縣市區委,濟寧高新區團委,市直各局、公司、大單位團委,各大中專院校團委,市直機關團工委:
按照團市委的工作部署,今年五四期間,繼續評選表彰濟寧市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濟寧市優秀共青團員
堅持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在本職崗位和社會生活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符合團員創先爭優“四帶頭”的標準,在創先爭優活動中表現突出。
曾獲得縣級以上團委授予的“優秀共青團員”稱號。
2、濟寧市優秀共青團干部
政治素質高,理想信念堅定;在團的崗位上勤奮工作,團結帶領團員青年積極參與我市經濟社會建設,成績顯著;嚴格自律,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模范遵守黨內和團內的各項紀律;堅決執行上級團組織的決策部署,積極參與全市團的重點工作,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中取得明顯成績;在帶領基層團組織和團員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從事團的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
所在團委或本人曾榮獲縣級以上團委授予的榮譽稱號。 優秀共青團員和優秀共青團干部評選重點面向基層,要重點向生產、科研、教學等一線傾斜,團市委機關干部不參加評選。同時,優秀共青團員和優秀共青團干部的推薦人選無違反計劃生育、企業經營、環保、稅務、公務員等政策法規行為。
3、濟寧市五四紅旗團委
(1)團組織設置完整,工作制度完善、團務基礎工作規范。
(2)團委班子健全,能夠按期換屆;團委班子工作能力強,業務精,團結進取,作風扎實,富有開拓精神,在團員青年中具有較高威信。
(3)能扎實有效地開展團的工作,全團性品牌活動和重點工作有成效,有1項以上具有示范推廣作用的特色活動或工作,共青團工作在所在單位、地區整體活躍。
(4)切實履行團委職責,帶動支部建設,所屬團支部
(總支)能夠按期換屆,組織制度健全,富有活力。
(5)能引導團員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團組織對團員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獲得過縣級“五四紅旗團委”稱號或縣級以上綜合性表彰。
(7)符合基層團組織創先爭優“四個好”的標準,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成效顯著。
縣級團委不參加評選。
4、濟寧市五四紅旗團支部
(1)團支部組織設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團務基礎工作規范,能夠按期換屆。
(2)團支部成員能力強,能夠認真落實上級團委的各項工作安排,緊密團結凝聚團員青年,扎實有效地開展團的工作。
(3)有能夠滿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設施,團的工作在團員青年中有影響力和吸引力,有1項以上特色活動。
(4)能夠正常發展團員,團員教育、管理和服務有章可循。
(5)獲得過縣級“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或縣級以上綜合性表彰。
(6)符合基層團組織創先爭優“四個好”的標準,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成績突出。
二、申報名額
各縣級團委要按照申報條件和分配名額(詳見附件1)做好人選和單位的推薦工作。申報工作完成后,團市委將擇優表彰。各縣級團委推報的候選人(單位)數量、結構應與團員、團干部、基層團組織在各領域的分布情況相匹配。“濟寧市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要兼顧農村、機關企事業、學校、社區等各類基層團組織,并應有適當數量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組織。已經被推報為“濟寧市五四紅旗團委”候選單位的,不再推報其下屬團支部。
三、有關要求
各縣級團委要對申報工作高度重視,精心布置,嚴格把關,通過申報評選,激勵和調動各級團組織和廣大團員、團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各縣級團委要對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深入考察和了解,在聽取黨組織意見的基礎上,確定申報名單,并認真填寫申報表(見附件2、3、4、5),撰寫申報材料(各不超過2000字)。申報表格和申報材料(均用A4紙打印),要求一式2份,并將電子版發至團市委組織部電子信箱,申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5日,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聯 系 人:常莎 聯系電話:2967904
通訊地址:濟寧市紅星中路1—1號 郵 編:272045
附:1、2015年度“濟寧市優秀共青團員”申報表
2、2015年度“濟寧市優秀共青團干部”申報表 3、2015年度“濟寧市五四紅旗團委”申報表
4、2015年度“濟寧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申報表
2015年度“濟寧市五四紅旗團委”申報表
注:所屬類別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非公企業、農村、社區、公立學校、民辦學校、軍隊、新社會組織及其他。專職團干部指專門從事共青團工作,不兼其他工作的人員;兼職團干部指既從事共青團工作,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員。
團委表彰決定范文 [篇2]
2011-2012學期,初中部團委經過討論,決定在12月28日舉行的新團員入團儀式活動上,對十名表現優異的老團員進行表彰。同時,也鼓勵廣大的新老團員向先進分子學習。
表彰名單:
八一班 唐 霜 唐佰強
八二班 黃鴻源 李宏偉
八三班 陳 琪 葉杰俊
九一班 楊田星 李 波
九二班 張麗琳 黃小萍
光輝學校政教處、團委 2011-12-28
團委表彰決定范文 [篇3]
在2015至2015年中,我校涌現了一批思想高尚、學習認真、刻苦,各方面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的團員青年,為了響應團市委在“五 四”期間表彰先進的號召,達到獎勵優秀的目的,經各班支部推薦,校團委審核,校黨支部批準,擬定優秀團支部10個,具體名單如下:
優秀團支部:
幼師116班 幼師119班
幼師101班 幼師大專3班
幼師105班 幼師110班
數控20班 數控24班
服裝44班 計算機30班
吉首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2015年4月28日
【團委表彰決定】相關文章:
學生表彰決定范文05-02
教育教學表彰決定08-03
文明之星表彰決定09-11
學校六一表彰決定08-02
助學金表彰決定范文11-23
優秀個人表彰決定(精選11篇)08-07
5.4優秀團員表彰決定10-07
表彰決定紅頭文件10-18
小學表彰獎勵決定(精選5篇)10-14
春季開學表彰決定(精選16篇)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