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常務會議紀要
2015年5月6日上午,區長丁洪在區會議中心303會議室主持召開了區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了如下事項:
一、審議了區發改委關于加快推進我區物流產業發展的請示。會議認為:加快物流產業發展對促進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西部新城快速崛起作用巨大、影響深遠,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深入研究、認真實施、加快推進。會議同意該請示,要求提交區委棠委會審議。
二、審議了區工商分局關于進一步營造規范有序市場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送審稿)。會議認為:制定出臺該意見對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區域經 -1-
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會議原則同意該意見,要求由區工商分局牽頭,區體改辦、區政府法制辦等部門配合,按會議意見修改完善后以區政府名義行文實施。
三、審議了區市政委關于實施桃花溪濱河公園建設的請示。會議原則同意該請示。會議決定:(一)公園建設資金按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金額和政府采購價格,由區財政預算安排。(二)硬質景觀建設控制在100萬元以內,由區綠化工程處實施。會議要求:嚴格堅持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評審相關制度,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四、審議了區經委關于將九龍坡區鄉鎮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三金”舉債進行轉移的請示。會議原則同意該請示。會議要求:(一)由區經委、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進一步與隆鑫地產公司磋商,力爭其早日還款。(二)采取由區政府借款160萬元給走馬鎮政府償還區鄉鎮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方式,將該筆債權及時轉移到區財政局。
五、審議了區建委關于建設廠民主四五六村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請示。會議同意該請示。會議認為:該項目符合區政府對經濟適用房有關條件的要求,同意其申報經濟適用房。
六、審議了區建委關于華巖鎮石堰村農轉非安置房項目申報經濟適用房的請示。會議同意該請示。會議認為:該項目符合區政府對經濟適用房有關條件的要求,同意其申報經濟適用房。
七、審議了區暢通辦關于2015年度我區暢通工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送審稿)。會議原則同意該意見。會議決定:(一) -2-
由區建委牽頭,在楊家坪地區城市設計國際方案征集成果的基礎上,以構建交通網絡、打通城市節點為重點,深入研究楊謝石黃都市區交通體系完善問題,力爭在三至五年內使都市區交通狀況明顯改觀。(二)該意見按會議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區委棠委會審議。
八、審議了區交通局關于盡快啟動2015年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請示。會議原則同意該請示。會議決定:(一)實施曲石路等5個通鄉項目和五口路等20個通村項目建設,區級配套資金由區財政按工程決算金額預算安排。(二)區交通局要加強技術指導,根據項目所在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適度超前、節約資金”的原則抓好項目建設。(三)該請示提交區委棠委會審議。
九、審議了區農林水利局關于馬家溝水庫移民安置小區移交有關事宜的請示。會議同意該請示。會議決定:(一)馬家溝水庫移民安置小區移交區房管局管理,移交費用137.4萬元由區財政在馬家溝水庫水費中安排解決。(二)由區房管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盡快研究全區類似小區移交后的管理維護、資金平衡等相關機制問題。
十、審議了區統籌辦關于安排2015年城鄉統籌重點項目及經費的請示。會議原則同意該請示。會議要求:(一)由區統籌辦牽頭,以確保完成市級下達的目標任務為基礎,安排落實我區有關項目,并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進一步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支持。(二)該批項目的補助資金必須嚴格按標準驗收合格后,再行拔付。(三)該請示提交區委棠委會審議。
出 席:丁 洪 石繼東 秦大春 鄒天倫 李光榮
邱 磊 戎 蓉 陳 祥 程汝義 楊紅軍
列 席:鐘慶宣 陳世明 章云龍 彭覺貴 王愛民
張 笛 胡安明 陳 濤 王貴強 陳萬軍
萬興國 童 飛 何承玖 陳辛志 劉 波
聶勛平 杜 濤 楊建明 彭光躍 李登富
劉之春 趙旭輝 姜廷憲 劉 偉 劉永紅
羅 吉 張國權 劉云軍 王 斌 馬 超
伍修萬 蒙長倫
主題詞:文秘工作 會議紀要
主送:區政府區長、副區長、區長助理、副巡視員,區政府辦公
室主任。
抄送:區委書記、副書記,區人大棠委會,區政協,與會各單位。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發
惠州市常務會議紀要 [篇2]
定于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在一樓會議室召開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董事會會議,會期半天。請安排好工作,準時參加會議。
一、 會議議題
(一) 聽取學校本學期工作情況匯報;
(二) 聽取學校本學期收支、資產等財務狀況報告;
(三) 審議批準學校章程;
二、 出席人員
董事會成員:
王漢軒、王泳森、溫遜康、許國輝、蔣洪香、蔣志偉、儲毅
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董事會辦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
董事會會議簽到表
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
董事會會議紀要
時間:2015年7月25日9:30
地點:一樓會議室
出席董事:王漢軒、王泳森、溫遜康、許國輝、蔣洪香、蔣志
偉、
儲毅
缺席:無
主 持 人:王漢軒
記錄整理:儲毅
一、會議提要:
(一)聽取學校本學期工作情況匯報;
(二)聽取學校本學期收支、資產等財務狀況報告;
(三)審議批準學校章程;
二、會議決議:
根據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章程的規定,惠州市惠城區金
源學校 董事會于2015年7月25日上午9:30,在本校一樓會
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長王漢軒召集,會議按照通知所列議召集、出席人數、程序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校的規定。 會議聽取學校本學期工作情況匯報以及收支、資產等財務
狀況報告,審議了《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章程》。
經會議討論并通過董事會本次會議決議,決議包含以下內
容:根據章程規定,董事會所有成員均同意《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章程》最終決議,通過《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章程》。 會議還要求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各職能部門依照本校章
程及董事會本次會議決議,認真履行職責,為實現共同發展學校的任務目標做出不懈的努力。會議號召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的全體員工,團結一致,奮力拼博,敬業奉獻,為學校的發展壯大貢獻力量。
出席董事簽字:
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
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校董事會于2015年7月25日召開,本次會議以一人一票制表決方式進行,實際參與表決董事7名,會議的召集程序及表決方式符合相關法規及《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章程》規定。
參與表決董事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同意制定《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章程》的內容。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區金源學校董事會辦公室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惠州市常務會議紀要 [篇3]
政府常務會議一般由該政府辦公室人員負責會務工作、列席會議并記錄,會后根據記錄起草會議紀要,報辦公室領導審核后呈縣政府縣長簽發。
一、會前要充分準備
政府常務會召開前,一般由辦公室常務秘書分別征求各分管縣領導提出的上會議題,并根據議題提出人及議題內容、性質、急緩程度等因素安排議題討論順序。實際工作中,一般按照“先大局后局部、先重要后次要、先主要領導后分管領導”的原則對議題進行協調,通常先安排正職領導提議的、涉及面廣的、較為緊急的議題,同時要向其他領導做好解釋工作,確保每位領導的議題都能得到合理排序和及時研究討論。議題確定并經縣長審定后,印發各分管縣領導,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前準備要特別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會議通知單上要清楚地標注“會議時間、地點、議題、主持人、參加人、列席人”等要素,議題的表述要完整清楚、言簡意賅,便于參會領導明確會議討論重點,做好發言準備。會議時間、地點要準確。二是會議通知單和上會討論的有關材料要提前兩三天分發到各分管縣領導手中,以便大家提前安排工作,準時出席;同時也便于參會領導認真研究,準備意見,會上暢所欲言,充分討論。三是常務會議召開前,對議題涉及的有關部門要通知部門負責人列席。對需要在常務會議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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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決議的議案,有關部門要提前深入調查,充分研究,并擬好解決建議和意見,供會議研究時參考,確保科學決策,提高議事效率。
二、會中要詳細記錄
會議紀要通過記載會議基本情況、會議研究過程、會議取得成果、會議議定事項等,綜合概括地反映會議精神,以便與會者統一認識,會后全面、如實地傳達,組織落實開展工作。可以說,會議紀要字字千鈞,每個字、每句話甚至每個標點符號都很重要,都有其獨特的作用和含義。
作為會議紀要原始材料的會議記錄是對會議內容最直接、最初始的反映,它的內容比較口語化,語言較為隨意,強調的是原汁原味、真實客觀。這就要求在會議期間,會議記錄者仔細聆聽、認真記錄,確保內容完整、邏輯嚴密、筆跡清晰、整體美觀。另外,會議記錄本要專本專用,并由記錄者專門保管,每個自然年度末要完整移交檔案室,以存檔備查。
三、會后要認真起草
常務會會議紀要是一種相對特殊的文體,起草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保證紀要內容的紀實性。常務會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議題、議程、記錄等有關材料綜合整理而成的,具有紀實性特點、歷史憑證作用和查考利用價值。因此必須如實反映會議內容,不能隨意篡改會議的基本精神,不能隨意變更與會者議定的事項,也不需對會議內容作分析、評論。對會議存在的分歧意見和問題等,也要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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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地予以反映。在寫作中,不得隨意取舍、以偏概全,不能自己贊同的就多寫,不贊同的就略寫或不寫,更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
二是突出表達方式的概括性。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所提供材料的基礎上,經過概括、整理、提煉而形成的公文。它是對會議精神實質的集中反映,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因此,表述上要簡練,去浮辭、不矯飾,力求簡潔明了、通俗易懂;選詞要準確,語句要規范,力爭做到主題明確、重點突出、條理清晰、文字簡練。這類紀要寫作的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上,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賬”。
三是強化紀要文件的指導性。會議紀要有兩項功能,一是“記載”,一是“傳達”,并且要通過“記載”去“傳達”。它所記載、傳達的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是參會人員共同意志的體現,是會議成果的結晶,集中反映了會議的精神實質。因此,要著重突出紀要對開展工作的指導性,便于下級抓好會議精神的`落實。
它的具體寫法大致有三種:一是集中概述法,即對會議基本情況、主要問題、與會人員認識、解決措施等進行整體闡述,多用于議題比較集中、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落實的會議,篇幅相對短小。二是分項敘述法,即將會議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分項來寫,內容相對全面,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對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多用于議題較多或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三是發言提要法,即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再按照發言順序分別闡述,如實反映與會人員意見,常用于根據上級機關布臵、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
四、做好保密督辦
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通常情況下只印發政府縣領導、列席人員及到會的單位,視情況抄送有關單位。在特殊情況下,為便于上級了解工作開展情況,也可抄報上級主管部門。但是在發文過程中,要根據會議內容做好保密工作,比如有的常務會會議紀要中涉及需要暫時保密的內容,但因事情仍在調查之中,在未做定論之前,過早公開不利于組織調查,因此發文時除政府縣領導和與此有關的部門全文發送外,在發送其他列席單位時應將需要保密的部分內容刪除,只印發該部門列席議題的內容即可。還要注意的是,紀要應該直接發給部門的列席人員(一般是該部門主要負責人),不能發給其他人員,但如果該列席人員當時無法簽收,而事情又較為緊急,可在請示領導后發給該部門指定人員并簽收,以確保會議精神的盡快落實。
另外,還必須強化督辦職能,抓好政府常務會確定事項的落實。在會議紀要印發后,要及時下發督辦通知單,對會議紀要中確定的工作內容和議定事項,明確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反饋方式等,抓緊抓好落實,確保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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