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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例會制度
1、"班前"或"班后"會,車輛等相關事務營運前或后,安全科必須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2、生產調度會,按天召開。講評當天的生產安全情況,對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蹤落實。
3、周生產例會,按周召開,本道路運輸經營者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持。結合車輛營運等相關事務生產,針對性地對與會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學習。
4、月度生產會議,按月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及領導班子成員
參加。主要是研究安全生產工作。 5、安全生產專題分析會,根據安全生產情況,不定期召開,各部門負責人及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參加。
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加強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法制教育,使從業人員深刻理解生產與安全、安全與效益、安全生產與社會穩定,逐步糾正各種錯誤的觀點和認識,從而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2、搞好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教育,主要包括應掌握的業務知識和安全技能,真正把安全技術知識變成進行安全操作的本領。
3、做好典型事故教育。運用一些事故案例,結合本職工作崗位的實際進行教育,使從業人員在事故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4、認真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的指示精神,對重要安全生產文件要在各種會上反復強調,大力宣傳,使從業人員真正理解和掌握。
5、強化安全教育,確保教育質量。堅持"事故三不放過"原則(弄清事故原因、責任人和群眾受到教育、防范措施),追究發生重大及其以上等級事故的原因、責任,給責任人必要的處罰。
6、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要有計劃、有選擇、有目標,突出重點,體現效果。
7、注重教育形式,通過宣傳欄、知識競賽、觀看錄像、會議等形式,使安全教育生動活潑。積極開展諸如"百日安全生產勞動競賽"、"文明優質服務勞動競賽"、"安全月"、"安全周"等形式的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辦事機構設在安全科(室),負責處理道路運輸經營安全生產事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經營者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經營者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成員(專職安全員)。
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產的發生。
2、 本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道路運輸經營者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 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 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 建立營運車輛等生產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形式
(1)崗位日常安全檢查:主要是從業人員對各自崗位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日常巡查:由安全科安全值班領導負責,安全監督員對各作業場所和崗位按日檢查的要求進行巡查,對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予以糾正或制止。
(3)定期綜合性安全大檢查:每月生產會召開的前一天下午2:30進行,由生產副經理組織,各部門領導班子、部門負責人、分項主管、調度、各分包隊伍負責人參加,按照綜合性安全大檢查的要求,逐項對照落實。
(4)專項安全檢查:主要指車輛技術狀況等相關生產安全設施等,由安全科不定期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各行車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員、車檢員、維修人員、站務員和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等參加,根據季節變化及對安全生產造成不利影響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進行檢查。
(6)事故隱患整改跟蹤檢查:由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并將整改結果向生產副經理報告。
2、安全生產檢查的要求
(1)安全檢查是一項長期性、艱巨性、重要性的工作,必須專人專管,落實內容和責任,使安全檢查制度真正推動和確保安全產。
(2)編制安全生產檢查表,針對不同安全因素,確定檢查的內容,表格由職能部門編制,檢查的內容與要求由相關部門主管和分項主管填寫。
(3)定期組織綜合性安全大檢查,根據安全工作的要求,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整改以及查安全設施為內容,進行認真細致地全面檢查。
(4)對易發生事故的車輛設備、營運場所或維修操作工序,職能部門要適時組織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時應有方案、有明確的檢查重點和方法。
(5)根據季節的特點,由職能部門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有:雨雪季以防滑、防冷、保暖等為檢查內容;夏季以防暑降溫為檢查內容。
(6)根據上級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安全生產的實際,切實抓好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和檢查工作,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假期內對安全工作實施全面、全過程的檢查和監控。
(7)按照日常安全檢查的規定,全生產領導小組值班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巡邏檢查,辨別生產過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并加以嚴格控制。
(8)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跟蹤和復查,以確保整改落實和盡快消除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工作規范,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 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 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 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6、 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 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駕駛人員精力充沛,謹慎駕駛,防止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個小時。
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 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 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4、 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5、 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6、 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7、 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8、 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9、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準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 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 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 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 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 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 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 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 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自然災害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 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 遇有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 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 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 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主要負責人親自帶隊。
6、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 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 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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