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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經費預算報告
重慶市輕工業學校
校團委關于2012年秋期工作經費預算的報告
根據學校2012年工作總體部署和校團委(含學生會、學生社團等)常規工作規劃,現初步擬定校團委2012年秋期工作經費預算。其中“專項活動經費”(4項)計1.48萬元,日常工作經費(含“團學活動經費” 1.41萬元、 “學生社團工作經費”3.99萬元)計5.4萬元,“團委辦公經費”0.14萬元等,預算經費總計7.02萬元。詳細如下:
一:“專項活動經費”。校團委承擔的上級規定項目,全校性年度重大學生活動4項共1.48萬元。
1、迎新晚會5000元。
1月舉行迎新晚會,需噴繪背景、橫幅、器材、道具,獎金等開支。
2、游園活動2000元。
1月舉行游園活動、需宣傳、獎品等開支。
3、大專趣味運動會800元。
10月舉行大專趣味運動會、需宣傳、器材、獎金等開支。
4、秋季運動會7000元.
11月舉行秋季運動會,需要宣傳、噴繪背景、橫幅、運動器材,獎金獎品等開支。
二、日常工作經費。本著量力而行、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花小錢辦大事,確保必須,確保重點等工作原則,我們提出預算如下。
主要項目為“團學活動經費”(團建經費、校園文化經費)1.41萬元、 “學生社團工作經費”3.99萬元。預算經費共5.4萬元。
(一)團學活動經費(1.41萬元)
(二)、學生社團工作經費(3.99萬元)
三、校團委辦公經費:0.14萬元。
團總支:200元(每個月50元)
其他干部10人:1200元(每人每月30元)
以上專項活動經費、團學活動經費、學生社團工作經費、團委辦公經費共預算經費7.02萬元。
以上經費預算妥否,請予審核核撥。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團委經費預算報告 [篇2]
財務處:
根據學校2015年工作總體部署和校團委(含學生會、學生社團等)常規工作規劃,現初步擬定校團委2015年工作經費預算。其中“專項活動經費”(6項+1項)計45.8萬元(41萬+4.8萬),日常工作經費(含“團學活動經費” 39萬元、“學生會工作經費”5萬元、“學生社團工作經費”5萬元)計49萬元,“團委辦公經費”3.3萬元等,預算經費總計98.10萬元。詳細如下: 一:“專項活動經費”。校團委承擔的上級規定項目,全校性年度重大學生活動6項共41萬元,08年未列入預算的專項開支4.8萬。預算經費共45.8萬元。
1、研究生支教團工作經費9萬元(按教育部、團中央文件和校發[2003]115號文件要求)
——8名隊員一年生活補助(按中央文件規定,并從2015年起每人每月提高了80元),隊員參加教育部、團中央統一舉辦的集訓,來回交通補助,往返在南昌中轉食宿接待費等:9萬元;
2、大學生西部計劃工作經費8萬元(按校發[2003]63號文件要求) ——安排25名(每年超過了20名)志愿者生活補助每人3000元:7.5萬元;
——宣傳、培訓、接送:0.5萬元
3、“挑戰杯”全國大學生學術科技競賽校、省、全國參賽費及獎勵,下一年度創業計劃設計大賽備賽:5萬元
含賽事組織宣傳,作品選拔、評審,參賽團隊指導、培訓;參賽作品制作、包裝、宣傳,參加全省、全國比賽差旅,獲獎作品獎勵等;
4、社會實踐經費7萬元(按校黨發[2015]10號文件)
——校直屬隊(各學院隊、學生會、青年志愿者協會隊)資助3萬元; ——校社會實踐總隊經費(總隊組隊,下鄉交通、食宿、活動;申報全國全省優秀獎勵材料制作、全校評優評先獎勵經費、邀請新聞媒體宣傳經費等):4萬元;
5、迎新生開學典禮晚會7萬元。
9月底舉行迎新生開學典禮晚會,需租用專業公司搭臺、燈光、音響;晚會節目排演服裝、器材、道具,活動交通等開支。
6、2015年元旦晚會及各分會場系列聯歡活動5萬元。
瑤湖校區7個主、分會場元旦聯歡系列活動布臺、服裝、燈光、音響、交通、器材、道具、獎品等開支。
7、2015年未列入預算的專項活動開支4.8萬:
——團中央臨時組織赴四川(我省小金縣)抗震救災專項行動志愿者,共6人,一年時間(2015年7月—2015年7月),按西部計劃標準每人生活補助3000元,共1.8萬元:
——團中央臨時組織全國100支赴四川暑假社會實踐支教服務隊,我校赴四川寶興縣為期一個月(2015年7月16日—8月16日)的交通、食宿、活動經費:3萬元。
二、日常工作經費。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共青團建設的意見》(中青聯發[2015]15號)要求,“要按照在校生人均不低于20元的標準劃撥校級團委日常工作經費”。我校在校生超過3萬人(不含科技學院),本著量力而行、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花小錢辦大事,確保必須,
確保重點等工作原則,我們提出預算如下。
主要項目為“團學活動經費”(團建經費、校園文化經費、課外學術科技經費、青年志愿者行動活動經費、素質拓展認證經費)39萬元、“學生會工作經費”5萬元、“學生社團工作經費”5萬元。預算經費共49.00萬元。
(一)團學活動經費(39萬元)
(二)、學生會工作經費(5萬元)
(三)、學生社團工作經費(5萬元)
三、校團委辦公經費(不含文化基地辦公室人員,按財務處規定標準):3.3萬元。
處級3人(未含李滿萍):1.8萬元 其他干部5人:1.5萬元
以上專項活動經費、團學活動經費、學生會工作經費、學生社團工作經費、團委辦公經費共預算經費98.10萬元。
以上經費預算妥否,請予審核核撥。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抄報:趙副校長、童總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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