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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學校與全體員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成立由校長負總責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責任。
2、學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
3、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4、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zhí)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fā)生火災時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5、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guī)程,確保發(fā)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
6、后勤人員要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學校任何工作人員,都應視學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學校都將追究相應責任。
校長簽字: 教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小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確保年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wěn)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班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財產(chǎn)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班主任是班級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科任教師是第二責任人,配合班主任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主題班會,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和火災隱患。
2.成立班級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有計劃,有制度,明確職責和分工。
3.認真貫徹消防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并按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職責,提高消防意識。在春夏季、重大節(jié)假日、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及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huán)節(ji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4、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帶火種進校園,不玩電,隨手關閉用電設備。
3、各班主任每周對所管轄班級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fā)現(xiàn)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4、各班主任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fā)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
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級要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學生安全用電、用火、用液化氣、用蚊香和初期火災撲救及火場逃生等知識、技能,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確保每學期不少于
防安全知識教學活動。
責任教師
(簽名):
2課時的消 學校主管領導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中小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強化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教育局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明確的消防安全工作機構,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2.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并經(jīng)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保障學校消防安全防范設施,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5.保障學校用電設施完好、安全,及時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大攻堅力度,制定整改計劃,做到人員、資金、措施“三落實”,切實加快整改進度,并及時向上級銷號。
6.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拉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jīng)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
7. 堅決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保證單通道教學樓學生進出有序,防止發(fā)生通道擁擠踩死踩傷學生事故發(fā)生。
8.及時處理學校及上課期間發(fā)生的一般事故,對重、特大事故,第一時間上報的同時,主要領導及具體負責人立即趕赴現(xiàn)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盡一切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防止事態(tài)擴大。積極處理事故善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diào)查處理工作。
9.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zhí)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fā)生火災是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10.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guī)程確保發(fā)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zhàn)之能勝。
11.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檔案,加強信息上報,嚴禁遲報、瞞報和漏報,做好月報工作。
12. 本責任書不以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接任者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書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責任書簽定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寨店鎮(zhèn)中心校(蓋章) 總校長簽字:
責任學校(蓋章) 責任校長簽字:
二零一五年元月十四日
中小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為認真貫徹《消防法》、《爆炸物品管理》、《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及《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中小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進行森林消防宣傳教育”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落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的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以遏制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促進我校教育的發(fā)展,特制定沙子坡小學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責任書。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6月1 5日為全縣森林防火期; 每年3月1日至5月10日為全縣森林防火戒嚴期。
一、教師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1、對學生生進行愛林、護林教育,培養(yǎng)師生愛林、護林美德。
2、向學生宣傳森林防火知識,使學生自覺做到進入林區(qū)不帶火、不玩火。
3、通過全校學生向家長和親友宣傳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
4、各班級必須認真開展好森林防火"五個一"工程宣傳教育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有關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報;寫一篇以森林保護、森林防火為題材的作文;寫一封致家長和青少年的公開信,寫一條有關森林防火的標語。通過開展“五個一”宣傳活動,擴大森林防火宣傳面。在全社會中形成共識,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使森林防火意識從小培養(yǎng),牢牢扎根于每個公民的心中。
5、教育學生增強森林防火意識,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報告當?shù)卮逦瘯數(shù)卣蛄謽I(yè)部門,或撥打森林火警電話: 12119, 學生不得直接參加森林火災的撲救。
二、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相關責任人經(jīng)濟或行政處罰。
1、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不深入,由學生引發(fā)森林火災的。
2、動員學生上山撲火,并造成傷亡事故的。
三、簽訂安全責任狀的范圍:
沙子坡小學全體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
附:沙子坡小學各班級教師、學生、學生家長簽名表。
中小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chǎn)安全,學校與消防安全應急工作小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一、為提高我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各小組成員要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針對各室各場地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三、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和各類規(guī)章制度。學校法人代表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并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應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功能室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五、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yè);
六、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室內(nèi)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jīng)總務處批準;
七、未經(jīng)總務處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八、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總務處批準,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總務處申報備案。不經(jīng)批準,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擊工作,定期檢測避雷設施系統(tǒng),確保設施完好。
十一、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一般部位每月檢查一次,重點部門半月檢查一次,關鍵部位一周檢查一次,及時匯報和分析檢查情況,整改隱患不遺余力,并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十二、學校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學校要組織員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總務處申請,并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布置圖,以備日后檢查、維修;
十五、凡違反本規(guī)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
學校(公章): 教師簽字: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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