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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規范食品生產加工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建立統一開放的、競爭有序的食品生產加工市場秩序。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企業特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規范生產,認真履行生產者的義務。自覺接受政府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安全負全部責任,承擔因本單位食品安全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場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等滿足生產加工需要并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保證生產食品安全、無毒、無害。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并建立健康檢查制度,保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
三、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食品原輔料、生產加工容器及包裝材料和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查驗登記等制度,嚴格按照標準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建立食品添加劑采購、使用登記和備案制度,及時向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使用食品添加劑發生變動時,及時做好變更登記。杜絕非法添加及濫用添加劑的行為發生。
四、建立健全食品出廠檢驗制度,按出廠檢驗項目進行定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五、建立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和處理制度,嚴格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和處理記錄,并留存不合格食品處理影像資料備查。
六、配備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機構(人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配合開發區食藥監局、衛生等部門積極做好人員急救和事故責任調查工作,并立即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和設施設備等。
七、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反饋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極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要求,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八、所生產的產品只在開發區區域內銷售。
請予監督。
承諾人(單位)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我公司(廠)在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為保證所生產的食品質量滿足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為公司(廠)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
2、食品加工過程嚴格、規范,避免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陳舊食品與新鮮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決不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陳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采購食品原材料時向供貨單位索取合格證明,或者自行檢驗、委托檢驗合格。
4、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建立崗位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考核。
6、保證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清潔、安全,對食品無污染。
7、食品出廠必須經過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廠,不銷售。
8、產品銷售區域最大不超出縣級行政區域,不進入商場、超市銷售,不超出承諾區域銷售。
9、自覺接受政府和群眾的監督,不斷提高生產水平,不斷提高產品質量。
如發生違反食品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上述承諾,本公司(廠)及我個人愿承擔職責范圍內的一切責任。
法人代表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注: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二份留企業(其中一份公開張貼),一份交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保存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作坊鄭重承諾如下:
一、生產加工環境、生產條件、從業人員等達到食品質量安全基本要求;
二、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三、不生產銷售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四、不生產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感官性狀異常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不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不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生產食品;
六、從事已登記備案的食品種類的生產加工,不生產銷售未登記備案的食品。
七、生產加工的食品在本鄉鎮、街辦范圍內銷售,不進入食堂及連鎖店、超市、商場、批發市場等場所銷售。
八、不生產銷售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本作坊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罰。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小作坊責任承諾書
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單位作如下責任承諾:
一、生產加工環境、生產條件、從業人員等達到基本的食品質量安全衛生要求;
二、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原輔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不使用
三、不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不偷工減料、不摻雜使假、不以假充真;
四、不偽造食品標識,不冒用qs標志,不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對本單位生產的不安全食
五、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積極開展設六、對于銷售給商店(或進入農貿市場銷售)、學校(或機關事業單位、企業、
七、產品使用簡單包裝,產品不超出秭歸縣行政區域銷售,不進入商場、超市銷售;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罰。歡迎
責任單位、小作坊負責人:
年 月 日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食品小作坊違反以上內容的,歡迎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
監管部門:xx-x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電話:
監 督 員: 電話:
小作坊安全承諾書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單位鄭重承諾:
一、生產場所保持清潔,有防塵、防鼠、防蠅設施,生產區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廁所、牲畜圈舍等),從業人員有健康證,工作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產加工的食品實行委托檢驗。
三、嚴把原、輔材料進廠關,實行原、輔材料進貨驗收制度,使用的原輔料種類與明示的內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發霉變質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添加劑到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六、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七、使用的儲存容器清潔、安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標準要求。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名稱: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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