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三亂承諾書
為積極響應縣教育局召開的全縣教育系統“三亂”專項治理行動動員大會精神和《教育系統“三亂”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凈化育人環境,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范教師的從教行為,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補課、亂辦班、亂收費”問題,鎮中心小學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1、信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拒絕有償家教。
2、不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辦班
3、不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辦班。
4、不擅自外出兼課。
5、不私自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報刊,或暗示誘導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教輔資料。
6、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和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7、為人師表,模范地遵守社會公德。
8、嚴格執行規定的作息時間,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占用學生的活動課及休息時間。
我鄭重承諾:本人若存在“三亂”行為,甘愿接受組織上作出的相應處罰。
承諾人簽字:
鎮中心小學
2015-4-23
治理三亂教師承諾書
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范教師的從教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問題,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1、信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班。
3、不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舉辦各類培訓班提供場地、組織生源,不參與有組織的校外補課。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學生花名冊、成績單、班主任手冊、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檔案資料。
5、不自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習資料。
6、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承諾人簽字:
前進小學
2015.11.25.
禁止三亂承諾書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行為,根據教體局相關文件及要求,嚴禁教師“亂收費、亂辦班、亂訂教輔資料”。人人爭做廉潔、嚴格自律、有崇高職業道德的教師。
學校加強了宣傳,禁止任何教師亂辦班,進行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有償家教等違規行為;嚴禁體罰學生的違法行為;禁止任何教師亂收費,禁止任何教師以任何借口亂收學生任何費用,不得干搭車收費、加碼收費等違規行為;禁止任何教師亂訂教輔資料,學生用書由學校統一在新華書店統一征訂,學生用教輔資料必須在征求家長意見后由學校統一在新華書店購買。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亂給學生征訂或發放任何違規教輔資料。
本人結合依法辦校,規范治教,對禁止“亂辦班、亂收費、亂訂教輔資料”問題向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做如下承諾:
1、不在任何時間舉辦補習班、培訓班、不參與有償家教等。
2、不參與從事任何形式或變相的亂收費行為。凡出現亂收費行為,一律由本人承擔相應法律和紀律責任。
3、用好學校在新華書店征訂的學生用教科書和教輔資料,不亂給學生發放或訂購聯系任何違規教輔資料。
如果出現上述違規行為,自愿承擔年度考核不合格、減發績效和不享受學校評優評先等處分;一經查處,自愿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承諾人(簽字):
北街小學
2012-12-14
葛霍李小學教師治理三亂承諾書
根據《南樂縣教育局關于嚴禁暑假期間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的緊急通知》(樂教【2015】73號)有關要求,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特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我在假期或其他課余時間(含寒暑假、雙休日、法定假日)均不從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行為:
1、組織學生在學校、家庭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伙租借場地或占用其他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系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知道親友子女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以贏利為目的的其他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6、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特長班、提高班或興趣班等。
我一定恪守以上六條承諾,如有違反,服從縣局文件“對違反規定的教師,除將違規收費清退或罰沒外,給予本人紀律處分,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扣除全年績效工資,同時取消其三年的評優評先、評聘職稱等資格,對已經取得高級職稱的,實行‘高職低聘’。對違反規定的學校中層以上領導除了按違規教師處理外,還要降職任用”之規定,接受上級組織的相應處理。
承諾單位:葛霍李小學 承諾教師:(簽字)
2015年6月26日
杜校治理三亂教師承諾書
作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應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范教師從教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是學校舉辦者應盡的職責。為制止“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問題,本人向上級組織、學校以及社會鄭重承諾:
1、信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組織任何形式的校內補課,不參與社會上舉辦的各種培訓班。
3、不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學生舉辦各類培訓班提供場地、組織生源。
4、不向外泄漏本校學生名冊、成績單、班主任聯系方式、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檔案資料。
5、不自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以外的學習資料。
6、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挖苦諷刺學生。
7、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校 長(簽字):
承諾人(簽字):
單位(公章):杜家村鎮中心小學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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