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變更承諾書
1、 項目經理每周在現場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小時,且必須參加每周召開的例會(有事須請假);
2、 若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每次罰2000元整,連續5天不在現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的項目經理,追究違約責任,并報招標辦備案。
上海中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0日
項目經理承諾書
循化縣住房建設和環境保護局:
我方在此聲明,我方擬派往 循化縣2012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 一標段(以下簡稱“本工程”)的項目經理 賈劍峰 現階段沒有擔任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我方保證上述信息的事實和準確,否則愿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方承諾項目經理及項目機構的其他人員因特殊原因必需更換項時,需經發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 施工過程中招標人若有充分的理由證明項目經理不能勝任該項目的施工時,招標人有權提出更換。
特此承諾
投標人: 青海豐宇環?萍加邢薰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12 年 8 月 10 日
項目經理承諾書1
一、建設單位 :
二、項目名稱:
三、施工地點
四、工程合同造價:
五、承諾人
以上工程項目由我為第一責任人。我向xx公司鄭重承諾,完成做好以下工作,否則接受公司的一切處罰,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做好安全文明生產。
2.根據建設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項目。
3.處理好甲方和地方的各種關系。
4.給所有的干部職工購買工傷保險,保險單交公司存檔。
5.給所有的干部職工簽訂勞務用工合同,簽訂的合同交公司存檔。
6.要按時發放職工的工資,工資單由本人簽字按手印不弄虛作假,然后交公司存檔。如不按時發放,我愿意以家庭財產折抵。
7.根據工程進度逐項做好,本工程項目的賬目處理,并交公司財務存檔。
8.及時向公司匯報工程項目的施工情況。
9.簽訂施工合同時,要經公司審批后蓋合同章,并把建設方蓋章后的合同原件交公司一份。
10.完全遵守執行公司的其他各項規定。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現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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